书城哲学海纳百川的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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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感情和理性

相对快乐之所以相对,是因为它需要依靠别的东西。一个人能够自由充分地发挥天赋的才能,便感觉到快乐,这是事实。但是,人这样做时,总要遇到许多阻力。举例来说,死亡使得人不再能够活动,还有各种疾病和老年来临,都使人无法充分活动。难怪佛家认为人的老、病、死是“众生皆苦”的三项;另一项“苦”是生命本身。因此,人要自由充分发挥天赋才能却又不得不受到限制,由此所得的快乐也只能是相对的快乐。

在《庄子》书中有不少地方讨论到人生最大的苦难——死亡。人们不快乐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惧怕死的来临和由此而来的忧虑。这种恐惧和忧虑是可以消除的,关键在于人对事物的本性有一个正确的洞察。《庄子·养生主》篇里有一个关于老子之死的故事说,老子死后,他的朋友秦失前来吊唁,看到其他前来吊唁的人过分悲痛,就加以批评说:“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悬解。”这是说,人违反了自然的法则,去增多人的感情,而忘记了从自然已经得到的教诲。这就是违反自然法则所受的惩罚。夫子之来,有他出生的时机,夫子之去,是顺从自然的必由之路。懂得夫子的来去,都是适时、顺势,就不致为悲伤或欢乐所干扰。古人把这样的人看为神人,他们已经得到了解脱。

吊唁死者而悲痛时,人在精神上受苦,是由于自己的感情,感情悲痛越深,受苦也越深。苦楚的根源是期望人不死,违反了自然的法则,即所谓“遁天之刑”。人对万事万物增加理解,就可以减少由感情造成的痛苦。例如,天下雨,使人不能外出,成人不会对天发怒,儿童却忍不住会发脾气;其原因是成人比儿童多了解事理,所受到的挫折失望感也就比儿童要少得多。斯宾诺莎曾说过:“人越多了解事物的因果由来,他就能越多地掌握事件的后果,并减少由此而来的苦楚。”用道家的话来说,这就是“以理化情”。

《庄子·至乐》篇里有一个关于庄子的故事,最足以说明这一点。“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注释《庄子》的西晋大思想家郭象就这个故事评论说:庄子在懵懂无知时,他是悲恸的;及至醒悟以后,他就不再悲恸。讲这个故事,是为了启发重情的人,使他明理而得以排遣感情上的沉重负担(“斯所以诲有情者,将令推至理以遣累也”)。感情可以通过理性和理解去化解,这是斯宾诺莎的观点,道家的观点也正是如此。

道家认为,圣人洞察事物本性,因此没有感情的冲动,这并不是说圣人便没有对事物的感觉。毋宁说,他不为感情所扰以至失去“心灵的宁静”。斯宾诺莎曾说:“懵懂无知的人不仅由于外界的各种因素而焦躁不安,以至永不得享受心灵的宁静;他还对神和万事都懵懂无知,若不痛苦,便无法生活,真正不痛苦时,也就不存在了。有智慧的人,在他被认为有智慧的范围内,心神泰然,还由于意识到神、万物和自我,因具有某种永远的必然性而时刻存在,由此得以安享心灵的宁静。”(《伦理学》第五部分,命题第四十二)

圣人洞察事物的本性,因此不会由于世上的各种变化而心中波涛汹涌。他的生命独立于外界事物,因此他的心灵快乐也不受外界所左右。他可以说是达到了“至乐”。这是道家思想中的一派,这一派强调事物有其自身的进程,人只能对它顺服;其中自然不免含有悲观认命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