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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关于礼乐的学说

在儒家的仪礼中,最重要的是祭(祭神)祀(祀祖先)。在古代,这些仪礼十分普遍,其中自然搀杂有不少迷信和神话的色彩。在《荀子》和《礼记》中可以看到,儒家对祭祀提出了新的解释,赋予它们新的意义。在儒家经典之中,有两部书专谈仪礼。一部是《仪礼》,叙述举行祭祀时的仪式细节。另一部书是《礼记》,内容是对仪礼的解释。据我看,《礼记》中的大部分是荀子门人所作。

人的头脑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是智性的作用,另一方面是感情的作用。当我们的亲人去世时,从智性上我们知道,人死不能复生,而且也没有任何凭证表明灵魂永生不灭。如果纯粹按理性来说,为死者举行葬礼。并无需要。但是,人的头脑还有感情的作用。这使我们在亲人去世时,希望他再生,希望死者有一个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中继续活下去。当我们让这样的幻想在脑中驰骋时,我们把迷信看作真理,而否定了理性的判断。

这样,人的知识和人的追求便分离了。知识是重要的,但人不是只靠知识活着。我们还有感情上的需要,要求满足。在对待死者的态度上,我们需要同时顾及两个方面。儒家所讲的葬礼和祭祀便是为此而设的。前面讲到,这些葬仪、祭礼,最初都不免带有迷信和神话的色彩,经儒家的重新诠释,剔除了那些迷信和神话色彩,宗教的因素转变成为诗了。它们不再是宗教意昧的行动,而成为诗意的了。

宗教和诗都是人在幻想的表现,它们都把想象和现实混合在一起。两者的区别在于:宗教把它所说的看为真的,而诗歌知道它所说是虚幻的。诗歌所提供的不是现实,这是诗人自己知道的,因此,诗人在诗的想象中所做的只是欺骗自己。在这样做时,诗人是自觉的,它不符合科学,但并不反对科学。在诗歌中,人们得到了感情的满足,却并不阻碍智性的发展和追求。

按照儒家的说法,当我们举行丧葬和祀祖的仪式时,我们是在欺骗自己,却又并未真正被欺骗。据《礼记·檀弓》篇所载,孔子曾说:“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为也。”这就是说,对待死者,既不能完全照着所知道的去做,又不能完全照着所希望的去做。中道则是:既要照着所知道的去做,又要照着所希望的去做,对待已经去世的人就如同对待他们生时那样。

荀子在《礼论》中说:“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背叛之心也。……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一也。……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这是说,葬礼的作用是向生者表明人生和死亡的意义,以悲痛和尊敬来送别死者,是隆重表示人的一生的完成。

荀子在《礼论》中又说:“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荀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在这样的解释之中,葬仪和祭礼已不再有宗教的意味,而完全成为诗意的表现了。

除了祀祖之外,还有其他的祭仪。荀子对它们的解释也出自与此相同的观点。《天论》中有一段话说:“云而雩,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

从这里看荀子的思想,为降雨而祈祷,为做重大决定而占卜,是为了表示重视,不是为了求以得之。如果认为向神祈祷,便能感动神明,或卜筮便能知未来,那将成为迷信,造成迷信的后果。

荀子还曾著有《乐论》,其中说:“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由此看来,荀子是把音乐作为道德教育的工具,这是儒家对音乐的一般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