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新视野下的中外关系史
45409000000026

第26章 康熙朝御用玻璃厂与西方传教士(1)

王和平

康熙年间,服务于宫廷的西方传教士为康熙皇帝绘制了一幅北京城区平面图,上面清楚地标出了和康熙朝玻璃制作有关的重要地点标示,如蚕池口教堂即御用玻璃厂所在地,皇长子胤裎直郡王府玻璃厂等,为清前期宫廷历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佐证。

一、康熙御用玻璃场建立之前的情况

明末清初,已有2000多年历史的玻璃制造业已经颇具规模,现存大量资料可确定中国的玻璃制造史是连续的。清初大学士孙廷铨在《颜山杂记》一书中详细记载了清早期博山县玻璃制作的工艺及其规模、种类等状况,是研究清代玻璃发展史十分有价值的史料。而北京当时也已经有了玻璃制作,于康熙年间成书的宋荦所着《筠廊偶笔》中也曾提到北京有玻璃制品出售,根据玻璃制品的材质分析应该是北京本地所出。传教士对中国当时玻璃制作的情形是有一定了解的,如LouisLecompte曾写道,1696年前后,中国有很多地方都生产玻璃。那么,康熙皇帝在皇城内建立玻璃厂即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之前,北京作为三朝之都,其皇宫大内是否存在玻璃制作或制作玻璃的机构呢?对这一问题,尚一直未有定论。

元代建都北京后,曾从全国各地募集各业工匠,为皇宫内廷生产各种御用器物。据元史百官志记载,当时宫内设有“玉局提举司”、“金银器盒提举司”、“玛瑙提举司”、“阳山玛瑙提举司”、“罐玉局”、“画局”等等。其中“罐玉局”便是生产玻璃制品的机构。明·曹昭《格古要论》曾提到:罐子玉,雪白罐子玉系北方用药与罐子内烧成者,若无气眼者与真玉相似。这里的“罐子玉”应是沿用元代对玻璃的叫法。“琉璃”、“玻璃”以及元代出现的“罐玉”、“药玉”这些有关玻璃的名称一直混用到明代。

到了明代,掌管百工的机构有了一定变化,由白寿彝先生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通史》明史卷内府手工业一节中记有,明代直接服务于皇帝的宦官机构有四司八局十二监,共二十四个衙门,统称为内府。皇帝需要的各种手工业品基本由内府制造。十二监中内宫监及御用监是两个管理手工业的主要机构。据《大明会典》记述,隆庆年间,御用监所用各种工匠人数在两千八百人以上,足见宫内手工业制作的规模,但未提及“罐玉局”是否仍然存在。其制作玻璃的功能是否归并到其他司、局内,会典亦未做明确记载。在明代,内府的“供役工匠”分为“轮班匠”和“住坐匠”。“轮班匠”分散在各地,归工部管理,“住坐匠”在京城,隶属于内宫监。清康熙年间任内秘书院大学士的孙廷铨在《颜山杂记》中曾记有,其祖上业琉璃,自洪武年隶籍内廷,领内官监青帘世业。孙氏所说其祖上隶籍内廷,领内宫监青帘业,应属于在京城的“住坐匠”,而“青帘”在此为“琉璃”,也就是我们所指古代玻璃的代名词,既如此,京城内宫监内应有生产及管理玻璃,或明代称为琉璃制品的机构。晚清朱一新纂辑的《京师坊巷志稿》在内官监胡同下注明:北安门内黄瓦西门之里,为内官监。(即指今日景山西街,西板桥,恭俭胡同一带,笔者注)《日下旧闻考》中记有,内官监今废,其地犹名内官监胡同。内有大佛堂,其碑记备列营造库、米盐库、油漆作、琉璃局、外冰窖等名目,与《水部备考》、《明史》所载多合。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琉璃局,应与属于工部管辖的琉璃厂相区分,属工部的琉璃厂为制作琉璃砖瓦等建筑材料的机构,(元在京西设琉璃局,并在和平门外设内场,专造宫廷用琉璃砖瓦,至明代已发展成为工部五大厂之一。)而在皇城内景山西北内宫监所在地所设立的琉璃局既属内官监管辖,则应与上述属工部管辖的生产琉璃砖瓦的机构无涉。另考虑到,孙廷铨多次在《颜山杂记》内以琉璃代称玻璃制品,以及《重修颜山孙氏族谱序》及《颜山杂记》皆提到其祖上入内籍,领内官监青帘业,可推论出,存在于内官监内的琉璃局即是与宫廷玻璃制作相关的机构。

至清初,宫内不再有明代内监所拥有的那样繁杂众多的官手工业部门。在宫内,内务府成为御用器物制作的主要部门。

内务府全称总管内务府衙门,以七司三院为主干,兼辖其他四十余个部门。清会典记载:凡内廷需用各项器物,照内务府来文办送。凡内廷成造各项器皿,需用物料,系本见贮者,照内务府来文交送。以上文字对内务府所具有的承办及承造职能作了简要的说明。顺治十一年(1654年),内务府被裁撤并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复设。内务府下设机构中负责御用器物制作的主要部门有养心殿造办处和武英殿造办处等。

对于养心殿造办处,嘉庆版《会典》886卷内务府养心殿造办处下注明:初制,养心殿造办处,其管理大臣官员无定额。设监造四人,笔帖式一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奏准增设笔帖式一人。三十年(1691年)奉旨,东暖阁裱作移在南裱房,满洲弓箭匠亦留在内,其余别项匠作俱移出,在慈宁宫茶饭房设造办处。三十五年(1696年)奉旨设立玻璃厂隶于养心殿造办处……以上是会典记述的有关养心殿造办处的几个重要年代。第一个是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增设笔帖式”,应是造办处扩大的需要。显然,造办处的初置要早于1690年。第二个时间是康熙三十年(1691年),多个匠作移出养心殿在慈宁宫茶饭处151楹,成立造办处。这一时间,被大多数人认为是造办处正式成立的时间。从造办处所占用房间数上可看出当时已颇具规模;第三是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即玻璃厂建立的时间。当时服务于宫中的传教士对这段史实也有一些相关的记载,可作为佐证。如法国传教士张诚(JeanFrancoisGerbillon)在其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话:1690年1月15日,徐日升神甫、安多神甫和我遵旨进宫,我们被领到皇宫内一处名为养心殿的地方。那里有一部分最巧的匠人。他们把数学仪器拿给我们看……养心殿正殿大厅的两个耳房都是大间,约30尺见方。我们进入左手一间,看见里面满是画匠,雕刻匠,油漆匠。另一间是皇上临幸此殿时的晏息之处。几种工匠共用一间房屋,而且人数很多,这大概就是添加管理人员及翌年移出养心殿成立造办处的原因之一。另一位当时供职宫中的法国传教士白晋在写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的《康熙皇帝》一书中写道,“大约五年前,康熙皇帝遵照法国科学院的模式,在皇宫里建立起聚集了画家、版画家、雕刻家、制造钟表的铁匠和铜匠及制造天文仪器的其他匠人的科学院”。从时间上推算,比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早大约5年,应是康熙三十一年前后,与《大清会典》中所记移出养心殿增设作坊的时间相近。

武英殿造办处,设立于康熙十九年(1680年),“设监造六人,派侍卫及司员经管无定员”;“四十四年,奉准增设监造六人。又奏准,武英殿砚作改归养心殿造办处,裁给监造二人”;“五十七年奏准,珐琅作改归养心殿造办处,裁给监造一人”。单士元先生在《故宫史话》一书中曾这样描述,武英殿之北有一座仁智殿。俗称白虎殿……在清朝曾作为总管内务府机构,在其地设有造办处,建有多种工艺品制造工厂。通过武英殿造办处所拥有的匠作和功能,以及其中匠作向养心殿造办处的移并与所具有监造人数的史实来看,养心殿与武英殿两处造办处的职能近似,规模相类,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处的功能逐渐归并,分离,各有所专。

康熙十九年(1680年)上谕:“凡放匠之处,着总管用心关防,妃、嫔、贵人等不许行走,俟晚间放匠后方许行走。”可见虽然清初宫中御用匠作人数不及明代,但也具有相当的规模,问题是在这些作坊中,是否存在与制作玻璃有关的场所或机构。

随着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的到来,新的科技思想的传入,明末至清先后有20余名传教士入钦天监供职。精于天文的意大利籍耶稣会士闵明我(ClaudioFilippeGrimaldi)在华期间曾受到康熙皇帝的宠信,他曾在宫中向康熙皇帝介绍过光学仪器的原理与功用。康熙帝接触西方光学后被光学所深深吸引。法籍耶稣会士杜赫德在《中国通史》(TheGeneralHistoryofChinaLondon1741)一书中对闵明我所做的光学原理演示有着生动的描述:又一次,闵明我在耶稣会住所庭院中演示光学奇观,他于四面墙上制作了四个人物,每个人物均与墙等长。根据以往的光学观测规则观测,面前只能看到山川树木等自然景观,但在某一点上,却可以看到制作精美的人物,而且比例准确。光学所体现出来的物理现象引起了康熙皇帝的极大兴趣及所有观看者的惊叹。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供职钦天监的传教士闵明我(ClaudioFilippeGrimaldi)奉旨出使俄国和欧洲,返回中国时用挑夫百余人运送带回的物品,其中天文历算仪器占有重要部分。法国传教士白晋和洪若翰也曾因同一原因先后出使欧洲,并分别于1698年与1701年回到中国,随行的有他们从欧洲招来的传教士以及大量物品。同行的传教士汤尚贤对后次返华所带器物有着较为详细的记载:洪若翰带着他从欧洲招回的8名传教士抵达广州后,向京城转运礼品的船只达9艘之多。他带回的礼品可大致分作11类,其中与玻璃有关的便有:望远镜、各种显微镜、眼镜、多面体玻璃、凸透镜、镜子以及玻璃制品瓶、烛台、温度计等。从中不难看出,与科技有关的玻璃制器占了大部分。传教士往欧洲是受康熙皇帝的派遣,因此,应有理由相信这些从欧洲运回的礼物是按照康熙皇帝的旨意和需要选择的,客观上证明了当时宫廷对光学玻璃需求的存在。

而最典型的需求应是康熙对观测仪器的制作。康熙初年,钦天监仍“以大统术治历”,由于沿用年代久远,已出现“节气不应”的现象,在钦天监供职的传教士发现了当时中国在天文学方面出现的偏差,而这一偏差造成的失误已影响了当时日历的准确性,并直接引起了农时的混乱。于是,康熙帝允准南怀仁关于改造观象台仪器之请,下旨令西方传教士为清廷制造天文仪器。制作观测天象的仪器应需要高精度的光学玻璃,但当时中国的玻璃还远远达不到这种玻璃要求的质量。

当年,葡萄牙籍传教士徐日升(TomasPereira)1688年至1694年在宫内代理钦天监监正之职。1688年2月,徐日升始任职钦天监,3月便奉旨把擅长制作光学玻璃的传教士苏霖传召至京,足见康熙对制作光学玻璃的迫切。在现存于罗马教会的耶稣会档案中也记载着葡萄牙籍传教士苏霖(JoseSuarez),一位出色的望远镜专家,被皇帝安排在宫中制作这些急用的玻璃镜片。由此也说明康熙建造玻璃厂肯定有为科技服务的一面,而且是重要的一面。

苏霖在宫内制作玻璃这一史实,虽然尚不能肯定当时在宫内是否设有专门制作玻璃的作坊,但玻璃,尤其是光学玻璃可以肯定已有制作,不过远未形成规模。在元、明至清初玻璃厂建成之前各个时期中对玻璃制作的重视程度远不及玻璃厂建成之后。

《熙朝定案》记载,1689年康熙南巡时,传教士曾向康熙帝进呈了五彩玻璃球和小型望远镜、玻璃花瓶等物,康熙帝非常喜爱。以传教士把玻璃器当作进呈给皇帝的礼品来看,可知当时欧洲的玻璃在中国定是稀有之物。中国玻璃虽然历史悠久,但不耐高温,“薄而易碎”,不像欧洲玻璃“厚若水晶”,坚实耐用。康熙统一台湾后,翌年解除海禁,欧洲商船陆续将欧洲商品带人中国,其中也不乏精美的玻璃制品,康熙虽不好奢华,但作为新奇贵重的礼物用以内赏臣工或外赠来使,从而很好地满足了他在政治上的需求。

了解到欧洲玻璃较中国玻璃的优势与先进,为满足皇朝政治上的需要,以及解决对光学玻璃的燃眉之急,康熙帝在宫内建造一座能生产优于本土玻璃的玻璃厂,并请西方传教士参与指导和管理便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可以说,玻璃厂的建立,是康熙帝学习西方科技的又一重要作为,在中国玻璃发展史上应占有一定的地位。

二、皇家玻璃厂的建立

《大清会典事例》记有:御用玻璃厂设立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隶属于养心殿造办处。

从康熙帝不断派遣传教士写信或往返欧洲寻找具有制玻璃技能的人可看出建立宫内玻璃厂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和筹措的。张诚神父(JeanFrancoisGerbillon)早在1691年11月12日的信中,便要求从法国派来一名懂得如何制作玻璃和水晶的人(这里的水晶当指水晶玻璃而言)。

1694年,德国传教士纪理安与从欧洲返回的闵明我一同到达广州。

纪理安到达中国后,1695年奉旨进京并安置在法国传教士居所。虽然起初是因纪理安的天文才能召他进京辅佐制历的,但很可能在交谈中涉及或康熙间起有关建玻璃厂的事,并在得知纪理安具有制玻璃的能力后,便请他主持(主要在技术上)建立了御用玻璃厂。正如洪若翰(Fontaney)1696年寄往欧洲的信中所说“纪理安神父遵照皇帝的旨意承揽了建玻璃厂的事”。

玻璃厂就建在皇宫附近蚕池口法国传教士住所旁。与皇宫仅隔着三海,往来皇宫十分便利。洪若翰(Fontaney)在写于1696年10月17日的信中曾提到:玻璃是在皇家玻璃厂制作的。随后在1696年10月31日的信中,更为详细地说到:皇帝在我们的住所旁建造了一座十分好看的玻璃工厂……它由我们来负责管理。纪理安在1700年写给罗马法国耶稣会最高官员TirsoGonzalez的信中也报告了他在北京建造玻璃厂的事。以此看来,玻璃厂在1696年已经建成并在当年便投入使用了。

1697年3月,康熙出宫前往鞑靼地区,在皇帝不在京城的这段时间,一位皇子在传教士刘应(visdelou)的陪伴下参观了玻璃厂的熔炉。纪理安向他介绍了玻璃厂,并演示了玻璃炉是怎样熔炼玻璃的。(原文作者在这里的“熔炉”(furnaces)用的是复数,应该指玻璃厂中至少有两座以上的玻璃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