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古代审计知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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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钩与勾的考证

“钩”与“勾”都曾经是我国古代审计的代名称,本文所称钩考、勾考系指钩、勾考证,并非单指钩之勾考。钩何时被用作审计代名词?钩的本意是什么?其何时被勾取代?勾又何时消逝,着实是审计史学界应该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从钩、勾产生与使用的历史演变过程来揭示审计在古代历史过程中的发展状况。

关于“钩”

“钩”原字为金字旁放个句,后句为勾,钩也便成了钩。钩的本意是用金属制成弯状物,表示钩取、钩连或悬挂器物的用具。如鱼钩、衣钩等。钩又表示圆规之意,如《汉书·扬雄传上》:“带钩矩而佩衡兮。”颜师古注引应劭曰:“钩,规也。矩,方也。衡平也。”这里的钩演化成了规矩之规。钩字的最早应用是在人的服饰上。

(一)钩在古人服饰上的应用。

《礼记·深衣第三十九》(深衣:古代诸侯、大夫、土家居所穿的衣服,衣、裳相连,前后深长,故称深衣。)中载:“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续衽,钩边(注:在裳的左右两边连接上衣交领,做一钩曲之边以掩相交处,称钩边。)”“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我国古代衣着是极为讲究的,衣服的款式要适合“规、矩、绳、权、衡”标准,其钩边之钩是要做一个弯曲的袂圜,以适宜规的要求,这种看似外表形状的描述,以“行举手以为容”表示的内涵在于以规矩取其无私,即从穿衣的礼仪中的钩曲形状上表示着衣者按规矩行事,不营私舞弊恰是我国现代审美的形式和内容的统一。着衣之礼,当是现代人以规矩行事、正直(取于绳)公道,权衡利弊、行政清廉所在。以曲、以规为钩,看来在周朝就已经形成了。同时,《礼记·深衣》的记载也印证了颜师古注引应劭关于《汉书·扬雄传上》:“带钩矩而佩衡兮”的解释。

(二)春秋战国时期关于钩字的应用。

《庄子·徐无鬼》载:“吾相马,直者中绳,曲者中钩,方者中矩,圆者中规,是国马也。而未若天下马也。”人之穿衣如上,古人相马也要按“直中绳”、“曲中钩”、“方中矩”、“圆中规”的标准来选定国马,其中钩是衡量弯曲之意中的曲定义明确。《庄子·马蹄》“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王勃《福会寺碑》:“班匠献钩绳之巧。”既治木班匠用钩绳以达到衡量曲直。相马治木用钩定曲,做人也是如此。《庄子·徐无鬼》又云:“其为人洁廉,善士也;其于不己若者不比之;又一闻人之过,终身不忘。使之治国,上且钩乎君,下且钩乎民。其得罪于君也,将不久矣!”这是一段关于齐桓公问政于管仲的对白,当时管子在病危中,齐桓公去看望他并问管子把国政委任给谁好,鲍叔牙是管子最要好的知己,史称“管鲍”之交。管仲反问齐桓公,齐桓公说,由鲍叔牙接任,便引出了管子以上一段话。管仲认为:不可以。理由是鲍叔牙为人清廉善良,他对不如自己的人不亲近,且一听到别人犯错误就终身不忘,让他治理国政,其上敢考察君子,下敢考察民众,他不会有很长时间就会得罪君主。这里钩是曲或违背、考察之意。

综上可见,钩最初为衣着上的“钩边”之钩,以钩表示规,表示曲,是人的行为仪表衣着对人的处世行为的外在表现,后发展为以钩验曲,以钩代曲;钩成了规矩,可以依之相马,可以依之治木,可以依之考察人,钩完成了从形体本意表述到内涵“规”、“曲”的引申之意的质的飞跃。

(三)钩用于审计代名称。

钩用于审计代名称或考核、考察,最早在郑玄《周礼注疏》中释《周礼·天官·司会》:“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以周知四国之治,以诏王及冢宰废置。”时曰:“以参互考日成,司会钩考之官,以司书之等相参交互考,一日之成,一日之中之计算文书也。以月要考月成者,月计曰要,亦与诸职参互考一月成事文书也。以岁会考岁成者,岁计曰会,以一岁之会计考当岁成事文书。”其中“司会钩考之官”即审计官员,“以参互考”是司会钩考官员与司书(会计记账人员)互相审查,考察的具体对象为“日成”即日中的计算文书,“月要”即月成成事文书,“岁会”即一年会计岁成事中的文书。很显然,郑玄是用“钩考”一词来解释“考”意。郑玄又在解释《周礼·冢宰》司会条中的“司会,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之治……以逆群吏之治而听其会计”,中的“逆”字时曰:“逆受而钩考之,疏察具是非也。”再次提到钩考,说明最早以“钩考”词代表审计是训诂学家郑玄提出的。用钩与校组成“钩校”亦表示审计之意,如:《汉书·陈万年传》:“少府多宝物,属官,咸皆钩校,发具奸藏。”即陈万年的儿子是少府的属官专门从事对少府的宝物进引钩校(审计),通过钩校以发现“奸藏”。这里“钩校”结合表示审计在汉代“钩考”、“钩校”的审计之意就已确立。“钩”字可以单用,可以“钩考”、“钩校”复用,这正是中国名词简用,简称与完整使用的灵活性所在,这种简用与复用也给学术界带来诸多字眼上的争议。

(四)现代人将“钩考”与“勾考”通用。

如:郭道扬教授在描述西周时期的审计情况说:“司会钩考之权涉及宰夫以下各财物保管部门,凡财物会计必揽,凡财用必管;多部门、多经济环节都必须接受司会的考核,权力之大,可想而知。司会钩考,既掌握全面,又注意到各个方面的细节,‘以参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司会钩考包括日成、月要、岁会三个方面。”旋说:“加之,司会统管会计、出纳,握有统一勾考之权,司书汇总核算,以会计制约出纳,这样一来便可以达到全面控制王朝财政收支的目的。”

《审计学辞典》在释“勾覆”时也称:“勾者考也,为考核或复核;覆为察之意,勾覆是审计的意思,勾检、勾比、勾考(钩考)、勾稽、稽西敫(西敫为核的异体字)和磨勘等等,用于财政经济监督上,都有审计之意”。

以上勾考、钩考都说明,作为古代审计名称的“钩考”一词,在今人看来,与“勾考”是同等意思,“钩考”已演变为“勾考”至于具体是何人?何时?将“勾”取代“钩”尚待细考。

关于“勾”

勾,原字为句,本意表示弯曲,《淮南子·本经训》:“句爪,居(同锯)牙,戴角、出距之兽,于是鸷矣。”这里的勾表示鸟的弯曲爪子。

按照六书造字法,凡勾字若按物质质地不同,可分为金属制成的钩,木制成的构,尾巴弯曲的狗,用草做成的苟,由布做成的纟句,由水形成的沟,提手旁用手之拘,还有独体字勾等。考钩与勾有共同的解释为都可以表示勾画符号。从形式上看这是否就是表示人们在阅读文书后或者是审查会计簿籍后所作的“√”记号标志呢?这很直观、朴素。但细究起来,又失其片面,认识了事物的形式,却抹杀了形式所包涵质的内容。《周礼》中有关于勾字的独体字,《周礼》注《周礼·冢宰·屦人》屦人:掌管王穿着的官员,文中:“青句,屦,葛屦”之“句”曰:“句通纟句,鞋头上的装饰,有孔,可以穿系鞋带。青句:指赤色丝带所做的纟句”此表示丝勾,金属钩,木制构,丝织纟句……都趋于简同,“勾”取代“钩”也便成了自然,汉时采用的钩考(郑玄语)、钩校也就变成了汉以后的勾考、勾校了。

(一)西汉时期勾校之勾用“拘”表示。

1930年,西北科学考察团在今甘肃额济纳河流域的居延县遗址,发现了万余支汉代木简,史学界称为“居延汉简”;1972至1974年间,甘肃省居延考古队又发掘了水金关、甲渠侯官、甲渠塞第四燧三处遗址,又出土了近两万支新汉简,史学界称之为“居延新简”。两次出土的文物的主要内容是我国西汉武帝至平帝时期(公元前90年至公元20年)有关会计事项,包括钱谷账簿,往来、生产、费用账簿,兵器账簿,食品、饲料及其他杂类账簿。这是我国西汉时期会计发展的最好文物佐证。其中提到上计时:“阳朔三年九月癸亥朔壬午,甲渠鄣守侯塞尉顺敢言之。府书移赋钱出入簿,与计偕。谨移应书一遍,敢言。”即上计时“移赋钱出入簿”要与上计吏员一同呈上,接受受计官员的审计监督。《居延新简》载:“长丞拘(读gǒu)校必得事实,牒别言,与计偕,如律令,敢告卒人。”即长丞勾校账簿时,必审查账实是否一致,计吏把账的副本上计时,如果与律令相符,可以告诉卒人。这里的与计偕,应该是账簿和随账簿呈上的赋税之类的物资,还有长、丞、计吏、卒等随行人员。上计之前先自我勾校,然后上计接受朝廷官员的受计监督,这里的勾校之勾用“拘”表示。《居延新简》又载:“卅井言谨拘校二年十月以来,计最未能会会日谒言解。”即卅井在勾校二年十月以来的簿书和会计报告时,未能平衡,待上计日晋谒时说明。又载:“踵故承余府遣录校兵物少不应簿拘校天凤”即计掾勾校兵物时发现实存少于账簿。汉代勾校有用“拘校”表示,是勾考校验之意。

(二)隋唐时期的勾的应用。

当比演变为比部机构时,与勾的组词勾覆、勾检、勾复、勾考、钩稽、勾比成了审计代名称。《隋书·百官志》卷二十二谓北齐时比部职能时云:“掌诏书、律令、勾检等事。”即比部官吏依据皇帝的诏书和国家的法律制度,检查吏员依法实施行政情况,因比部属刑部的下属,故比部的检查带有司法性质。《文献通考·职官考》记载:比部官吏“隋初为比部侍郎,炀帝除侍字,武德中加中字,龙朔二年改为司计大夫,咸亨元年复旧,天宝十一载改比部为司计,至德初复旧。”这说明隋时的比部等同于司计,其受计(即审计)方法即为“勾检”、“勾覆”。

唐承隋制,比部职能更为加强,比部审计业务范围更为宽广,几乎遍布所有的财物收支领域,作为比部常用审计名词的勾,也衍生出勾复等审计用语。《册府元龟》载:“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勾诸司百僚俸科,调敛、逋欠,因知内外之经费。”即比部官员审计诸司百官的工薪、调敛、拖欠等财物,所以知道内部财务和外部往来等经费使用情况。这里用勾代勾检。《唐六典》卷6在叙及比部郎中、员外郎的职掌时称:“掌勾诸司百僚俸科、公廨、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逋悬数物,以周知内外之经费,而总勾之。”“凡仓库出纳、营造、佣市、丁匠功程脏赎赋敛、勋赏赐与,军资器仗、和籴(买进)屯收,亦勾覆之。”这里表明比部除勾吏员的工薪、官府财物调敛、往来账项外,还勾公廨(公馆官员办事机构)、脏赎(司法裁决财物)、徒役(力政)、课程(工程支出)、奖励、仓库粮食出入等。较为详尽地描述了唐代的审计职能范围。《新唐书·百官志》载:比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勾会内外赋敛、经费、俸禄、公廨、勋赐、脏赎、徒役课程、逋欠之物,及军资、械器、和籴、屯收所入。”“诸司、诸使、京师,四时勾会于尚书省,以后季勾前季,诸州则岁终勾焉。”这道出了唐代的中央审计与地方审计周期,即诸司、诸使、京师的审计工作每年四次集中汇总在尚书省接受审计,有“勾会于尚书省”,且属事后审计,即“以后季勾前季”;对诸州的审计工作,属上审下,在年终进行,有“岁终勾焉。”《唐六典·刑部尚书》亦规定“京司……每季一申省,诸州年终而申省,比部总勾复之。”更加明确了中央机关和地方州的不同审计周期。《柳宗元集·祭李中臣文》载:李中臣在世时“以奉准程,校其簿书,无失奇赢。进为正郎,勾会是专。”这里审计用语可以是单字勾,也可以是词组勾复(同勾覆),何为勾覆呢?笔者理解为,即现代审计方法中的复核性分析。《审计学辞典》将“勾覆”一词解为:“唐朝的比部是专职国家审计机关,对诸司百僚俸禄和内外经费等,‘总勾之’或称‘勾覆之’。宋朝的比部掌勾覆中外账籍及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等。勾者考也,为考核或复核;覆为察之意,勾覆是审计的意思。勾检、勾比、勾考(钩考)、勾稽、稽核和磨勘等等用于财政经济监督上,都有审计之意。”

(三)宋元时期钩与勾并用。

宋朝确立了以勾字为名的审计机关。宋初,审计体制随政治体制变化而变化,政治体制主要实行的是“二府三司”制,二府即:中书门下省(负责行政事务)、枢密院(负责军事),三司即:盐铁司(以盐铁为标志的财政税收)、户部司(管理户籍和以人口为标志的财政农业收入)、度支司(掌管财政支出),在三司内部分设“都磨勘司”、“勾院”,勾院即“三部勾院”属盐铁、户部、度支司内部审计机构,都磨勘司,勾三部账籍,以验出入之数;都凭由司审核三部支付凭证;催驱司催促仓库账簿凭证申报审核;专勾司审核军队粮赏账籍;提举账司审查财赋账籍。三部勾院的审计业务是在财政内部进行的,故当时的审计体制是财审合一的审计体制。《宋史·职官志》称三司“掌邦国财用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焉。”其三司内部的三部勾院负责财赋的审计工作也便成了必然。那时的审计名称勾升为勾院,使审计名称由审计词升为审计机构,完成了业务与机构名称的统一。如果延置下来,现代的审计院、审计署也就成了勾院了。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神宗账簿之繁,命曾布删定法式,曾布言:“臣伏以四方财赋,其为名物,岂可胜计?凡给纳敛散,登耗多寡,非有簿书文籍以勾考之,则干没差缪,漫不可知。故内自府库,外至州县,岁会月计以上于三司。纸割之须,贿赂之广,远近之人,以为劳敝。三司虽有审覆之名,而三部胥吏所行职事非一,不得专意于其间。近岁以来,因循不复省阅,其为敝亦已甚矣。臣比被旨置司,尽取三司所管帐籍,删去繁冗,具为法式,以施之天下,然钩考之法如故,则亦但为空文。臣欲乞于三司选人吏二百人,专置一司,委以驱磨天下帐籍。以至三部勾院,亦皆选置官吏,责以审覆。其人吏各优给请受,课以功罪,立定赏罚。仍自朝廷选差强干臣僚专切提举,所合措置条约,乞下详定帐籍所详具以闻。”此文中的关于三司职能和奏请皇上将要设置一司的职能中,“勾考”与“钩考”通用。公元1080年,宋神宗改革官制,史称“元丰改制”恢复了唐代“三省六部制”后,三司事务归户部,取消三部勾院、提举账司、都理欠司等内设,其审计业务又重新划归比部,其审计常用名称又以勾覆、勾考为标志,《宋史·职官志》载:比部郎中、员外郎的职掌:“掌勾复中外账籍。凡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从所隶监司监察以上比部。至则审核其多寡登耗之数,有陷失,则理纳。钩考百司经费,有隐匿,则会问同否而理其侵负。”其审计事务“月计、季考、岁会”与西周时期的审计制度较为相似。作为理财的最高机构户部,其内设机构都举辖司赋有内审职能,《宋史·职官三》载:都举辖司“总领内外财赋之数,凡钱谷帐籍,长贰选吏钩考”。这个时期的审计代名词亦有用勾稽一词代之,如《宋会要》中有关于宋三司审计流于形式的记录:“计账之繁,动盈几案,公家之利无益关防,徒事勾稽,空縻纸札”。《文献通考·职官考》解释宋代比部职能称:“掌勾稽文账,周知百司给费之多寡,凡诸仓场库务收支,各随所隶,以时具账籍申上比部驱磨审覆。”此时的比部恢复了对百官经费、粮仓的审计职能。在太府寺(国库)下设左藏东西库、粮料院、审计司分理国库财物入出及审查工作,其审计司之“审计”命名较秦汉时期的计审用词后成为正名,这也为以后的审计一词取代“勾”和以勾组词的审计代名称打下了基础。元代也有钩考与勾考混用现象,据《元史》载: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四月,世祖“遣要束木勾考荆湖行省钱谷。”五月,“荆湖行省阿里海牙上言:‘要束木在鄂省勾考,岂无贪贿?臣也请勾考之。’诏遣参知政事秃鲁罕、枢密院判李道、治书侍御史陈天祥偕行。”同年十二月,“遣中书省断事官秃不申复钩考湖广行省钱谷。”从元世祖派员审计湖广钱谷可知,元代时期的钩考与勾考亦混用。

(四)勾的消亡。

南宋时期,宋朝支离破碎的年代,徽、钦二帝被掳,国都被迫南迁,封建帝王不是在治理国家得失上寻找原因,而是从迷信于一字一词上寻找国破家亡的解脱,寻找国强民胜的吉兆,诸如帝号改为“建炎”,旋改为“绍兴”,那时的“会稽”也改为“绍兴”,期盼迁都易名能给宋朝江山带来好运。也正因为宋高宗名赵构之“构”与勾字谐音,致使南宋时期的诸司、诸军专勾司为避赵构之名讳改为审计司,后又改为审计院,这当是审计命名的初始。《文献通考》载,诸司、诸军审计司的职能为:“掌骑兵给受数”;诸司审计司主管“白宫禁朝廷下至斗食佐吏,凡赋禄者,以法式审其名数而稽其辞受。唯郊赐给已,乃审禄有疑予则诏以法。凡四方之计籍,上于大农,则逆其会。凡有司仪调度、会赋出,则诹焉。”勾院的职能为审计职能,完成了由名称到形式的转化,其中的审计院与诸司诸军审计司的职掌“以法式审其名数而稽其辞受”,与《周礼》中的“以式法”、“审其数”、“稽其……”极为相似。这也表明我国审计自“会稽”到“稽”、“计”、“上计”、“比”、“勾”、“审计”历史过程中的承上启下衔接。

钩的原形是钩形符号,是衣着装饰品,而后引申为以钩代曲,以钩表示规,钩考即依据规矩考察与权衡、绳直有着一样的演变历史。古人可以以钩饰服,以钩相马,以钩治木,以钩考入。钩经历了舍金为勾的简化,勾可以单独表示审计,又可以与其他词组组成勾检、勾比、勾考、勾校、勾覆(复)、勾稽等表示审计,钩由形上地勾画,发展为“规”、“曲”内涵,又发展为以规、曲进行审计活动,完成了其质的飞跃。钩、拘、勾的发展演变过程,表现出了我国文字色彩的丰富性,同时也揭示了古人通过文字的创造,由表及里、由外延到内涵,由形式到内容,对审计活动的感悟,对文字使用的考究。勾由比部审计具体名称,上升为审计组织机构,又由勾院机构的消亡,并发展为审计,表明我国古代审计名称的不定性,这种不定性的命名表示往往又是通过文字的造型、会意等六书,一段时期表示为机构,一段时期又表示为具体的审计方法名称,人们的主观认识对审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用稽有就地审查及时性的效果,用计、受计可确定量化,用比有了比较标准,用钩或勾有了依法规量行,用审计有了详知明晰的计量,各种审计用语都有它的合理性和优势。封建帝王及其附庸们可以改变某项的名称,但不能改变人们对某项事物的认识,虽然作为钩、勾的古代审计代名称没有得到正名,但如今的会计、审计人员中被叫着审计用语或者会计检查方法中的勾考、勾稽、勾比,勾覆、勾检、勾复、勾校仍在日常业务中得到应用。值得探讨的是自西周以来,审计机构勾考职能设置是行政型(冢宰系列),还是财审合一(内审型),还是比部设置(司法型)怎样的机构设置更有利于政治、社会、经济发展,正待审计工作者去比较、鉴别、总结、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