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草原(科学探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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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草原生态建设新思路(2)

灌溉草原一般多采用自流漫灌的方法,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河、湖、井水等进行较为细致的畦灌和沟灌。

喷灌是一种先进的灌溉技术,能大幅度地提高产量。如青海省海北自治州在千亩草库伦里,用手扶拖拉机带动喷灌机进行喷灌,结果每亩产草量比自流灌溉提高22%,比未灌溉草场提高51%。紫苜蓿经喷灌后每亩产草量为700~1000公斤,而自流灌溉的仅为580公斤。

3.施肥。实验证明,增施1公斤氮肥可增产22.7公斤干草,或2.4公斤牛肉,或10公斤牛奶。青海省玉树县结古地区每公斤氮素可增产18~40公斤干草;在共和县切吉乡无芒雀麦播种时每亩施10公斤磷肥(作基肥),当年产草量可提高2.7倍,叶面积指数、光合生产率和光合强度均成倍增加,须根的数量、深度、根系的重量和伸展范围均明显扩大。切吉乡天然草原施氮肥后,产草量提高了1倍。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1000多亩割草地上增施硫铵,产草量提高了59%,最高达82.5%。杭锦旗在羊草草原上施氮肥,产量提高167%,每公斤尿素增加鲜草28.3公斤。

施肥若与灌溉、补播牧草结合进行,增产效果则更明显,故有人把这种方法称之为“快速育草法”。甘肃永丰滩草原,6月底每亩追施硫酸铵25公斤,然后喷灌,到8月底为止,牧草产量就提高了4倍,尤其是禾本科牧草增产更快。施肥不仅能提高牧草量,而且还可以改善草层成分,提高牧草的质量、适口性和消化率。

中国草原面积辽阔,大面积进行草原施肥目前虽有不少困难,但在局部地区,特别是水利条件较好的草场或有灌溉条件的人工草场,增施化肥和有机肥料是完全可能的。

4.松土。即通过耙地和浅耕,达到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肥力的目的。

实践证明,松土能使土壤的容重变小,孔隙度增大,并增加土壤的透气、透水性,调节土壤酸碱度,增强土壤微生物的活动,促进土壤有机物的分解,从而大大地改善土壤的水分和营养状况。如青海省的一些河谷针茅-早熟禾草原,在牧草萌生的春季进行耙地,耙深2.5~5厘米,结果0~40厘米土层内的土壤含水量比未耕耙地区提高了3%~12%,产草量也提高了118%。内蒙古在退化的羊草草原上浅耕翻后,增加土壤水分2~3倍,提高土壤温度1.5℃~3.0℃,使羊草在草群中的比例从原来的31.5%提高到66.3%,产草量提高了48%~180%。甘肃、青海、四川等地的高山湿润草原大面积划破草皮改良草原,可增加产草量10%~40%,最高可达2~4倍。

划破草皮的方法一般是用机引的草皮划破机、燕尾犁等机具或人力用十字镐,每隔50~60厘米划破一行,划破的面积约占草皮的15%~20%。在有坡度的地方,要沿等高线划破,以免引起水土流失。划破的深度一般不应小于10~15厘米。

浅耕就是用双轮双铧犁或机引五铧犁对草地进行10~15厘米的浅翻耕,再用圆盘耙耙平,使土壤变得疏松。但对沙地草原则切忌耕翻或耙地,以免引起沙化。

5.防除有毒有害植物。我国草原上的有毒有害植物达数百种之多,退化草原尤甚,其中分布较广、危害较大的主要有醉马草、藏黄芪、团巴草、小花棘豆、问荆、麻黄、乌头、毛茛、狼毒、龙胆、马先蒿、酸模,等等。它们不但要与优良牧草争夺生存空间与土壤养分,而且还可使家畜中毒,损害家畜的健康,降低畜产品的数量和品质。据调查,西藏每年有5%~30%的牲畜因食毒草中毒而亡,其中羔羊占30%~60%。内蒙古乌审召苏木小花棘豆中毒的家畜多达10%以上,马匹高达40%。

在有害植物中,针茅种子如刺入绵羊皮肤,深入内脏器官,会引起绵羊大量死亡。苍耳种子粘在羊毛上,会降低羊毛品质,影响毛纺生产。因此,清防有毒有害植物是改良草原、保护家畜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

除草剂是杀灭草原毒害杂草的有效药剂。常用的除草剂有2,4-滴、2甲4氯、2,4,5-涕、西玛津、除草醚、扑草净等。用2,4-D丁酯每亩0.05公斤防除狼毒和小花棘豆,杀灭效果可达95%以上。防除菟丝子可用二硝甲酚、五氯酚钠、除草醚或鲁保一号。南方草地防除蕨类可用磺草灵。用药时期应在新叶完全长出来之后、顶芽形成之前,用高压喷雾器或飞机喷洒均可。灌木也可用除草剂清除,但药液浓度应比除草时大一倍。

除了化学方法以外,组织人工在放牧间隙挖除毒害杂草也是一种有效办法,内蒙古察右中旗草原站1983年发动群众在草原上挖除狼毒,每人每天可挖除3~5亩,效果也很好。

(6)积极保护,综合治理保护草原,当前最主要的是严禁滥垦牧场和乱采草原植物。尤其是在中国的半干旱地区,这种草原生态平衡来之不易,也比较脆弱,一旦破坏,极难达到新的平衡。大面积滥垦草原所引起的生态平衡失调已给我们带来了惨痛的教训。例如,鄂尔多斯高原南部过去曾是一个森林茂密、花香草绿的草原生态系统,可是近300年来,由于违背了自然规律,长期的开荒种地与过度放牧,使今日的鄂尔多斯已变成了“黄沙滚滚半天来,白天屋里照灯台,行人出门不见路,一半草场沙里埋”的荒凉景象。现在,鄂尔多斯市沙化面积已达5000多万亩,仅鄂托克旗就沙化230多万亩。原来库布齐和毛乌素两个沙漠之间相距甚远,而现今将要连成一片,形成了农田吃草原,沙子埋农田,既不能农又不能收的不应有的结局。30多年来,全国先后开垦了1亿多亩草原,其中就有许多是牲畜过冬的好牧场。而干旱贫瘠的草原负担过重,失去了生态平衡,加速了草场退化,造成了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气候旱化。这种生态平衡的失调,最终必将导致草原资源枯竭。

我们强调保护生态平衡,绝不是让草原原封不动,更不是回到原始社会草莽时代或游牧时代的生态平衡中去,而是希望遵循生态平衡规律,合理利用草原,使草原向着人们所理想的方向发展。生态平衡是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建立最佳生态平衡就是要打破旧的,不适合于人类需要的生态平衡,而用新的生态平衡去代替,这就是生态平衡的发展。

当天然草原的自然资源被充分开发利用并达到畜草平衡之后,畜牧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就需要突破旧的平衡,组织新的平衡。而这个新的平衡就必须用人的力量来建设草原才能达到。

建设草原是一个对草原进行综合治理的过程。建设草原就是根据不同地区草原生态系统能量流转和物质循环的基本规律,在适当的阶段补充其他来源和其他形式的物质和能量(如化肥、农药、饲料、矿物燃料、人力等)或改变经营的方法和方向(如季节畜牧业、调整牲畜头数和种类等),使失去的能量和物质得以弥补和积累,提高生产过程的有效转化,以满足人们的要求。

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集约化经营开发水源,封育草场,营造防护林,清除毒害杂草,松土补播或种植优良牧草,使用机械,实行灌溉,增施肥料等等,建设水、草、林、机配套的稳产高产的人工草地。据调查,人工草地可比同一地区的天然草场提高产草量6~9倍,半人工改良草场可比天然草场提高产量1~4倍。草原生产力的大幅度提高,就为畜牧业大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

中国的草原建设虽然目前规模不大,数量也有限,但在畜牧业生产中已显示了它的巨大作用。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在总结经验教训和进一步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从1975年开始,根据本旗荒漠、半荒漠草原的自然特点,以“水”带头,综合治理,大搞草原建设,成效显著。到1978年末,在全旗255万亩草原上兴修水库3座,打机电井205眼,大口井196眼,简易供水井183眼,埋渗水管道5300多米和其他水利工程30多处。围绕这些水利工程,建设草库伦56万亩,开辟饲草、饲料基地26000多亩,大大提高了草原生产能力,除供四季放牧外,近几年每年冬春都能贮草1500万~2000万公斤,1978年还搞了600万公斤青贮饲料,增强了补饲和抗灾能力,保证了畜牧业的稳步发展。从1975年以来,全旗畜牧业连年增产,1978年虽然遭到严重旱灾,但各类牲畜仍比1977年增加了8万多头。

有关草原“春季休牧”问题的探讨

放牧是天然草原主要利用方式之一,合适放牧制度的核心问题是放牧率大小、始牧时间的早迟以及放牧方式(轮牧和连续放牧等)的确定等。有关“春季休牧”的问题实质上就是“始牧时间”的科学问题,这在内蒙古夏季草场的放牧管理中是一项很重要的调控措施。在内蒙古天然草原地区,由于放牧家畜90%以上的营养来源于草原,而天然草原植物季节性生产(5个月左右)与家畜长年均衡需求的矛盾是草地畜牧业的症结所在。在春夏和秋冬之交,由于牧草生长缓慢,再生性能差,此时最易发生过牧,牧草过高的利用率导致较低的地上现存量,从而影响了牧草的再生。牧草的再生量是衡量放牧率高低和适宜始牧时间较好的判断指标,因为只有牧草的再生量超过放牧家畜的采食量时,草原植物才能有所积累。通过我们于克氏针茅——冷蒿草原连续10年不同放牧率的轮牧试验结果表明,在轮牧试验中,3个轮牧小区构成了不同始牧时间(5月20日、6月5日和6月20日)。当5月20日开始放牧时,牧草的再生量基本上随放牧率增大而下降,对于放牧率4.00~6.67羊/hm2的处理,牧草再生量远远小于放牧家畜的采食量。当6月5日开始放牧时,各放牧率下牧草的再生量相差不大,但放牧率6.67羊/hm2的处理牧草的再生量仍比家畜采食量小。而在6月20日开始放牧时,牧草的再生量基本上随放牧率的增大而增大,即使是最大的放牧率6.67羊/hm2的处理,牧草的再生量基本上与家畜采食量相当。

以上数据表明,很难笼统地制定一个适宜的始牧时间,它主要取决于放牧率的大小。当放牧率较小时(如1.33羊/hm2),始牧时间可以较早些,5月20日始牧是合适的;而对于放牧率2.67和4.00羊/hm2的处理则以6月5日左右为宜,大于该放牧率时则应推迟到6月20日以后。不难看出,只有在适度的放牧率下,适宜的始牧时间才可对草场利用起到调节作用,相反,无论怎样推迟始牧时间,都不能避免草场退化的结果,只是可能延缓了草场退化的速度。

1.理论基础不充分。众所周知,放牧是把“双刃剑”,重牧导致草场退化,但国内外大量研究也表明,适牧则刺激牧草的生长,进而产生“超补偿性”,因此,关键不在于制定什么时候开始放牧,而是要依据草场状况制定适宜的放牧率大小,在此基础上,再考虑适宜始牧时间才能起到调控草原的目的,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个问题。而事实上,整个地区在实行“春季休牧”时,其家畜总头数并没有有效地降低下来,也就是说在维持原有草原放牧率的基础上(该放牧率往往是过牧的)来调整始牧时间,其实是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

2.措施过于简单化。在实施“春季休牧”时,基本上没有考虑草场的区域分异性和草场状况(草场的退化程度),而是一刀切,强制规定所有草场均于6月20日左右开始放牧,这就导致牧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白天不放牧、晚上放牧”,从而违反家畜生物生态学原理的怪异现象,其“休牧”的效果可想而知。事实上,良好草场的牧草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而退化严重的草场仍然不能得到有效的恢复,即使是推迟到6月20日以后开始放牧也不能达到生态恢复的目的,因为放牧率没有降下来。

3.干群关系紧张。由于该措施是强制执行的,没有得到广大牧民的理解和支持,政府和牧民的冲突时常发生。无疑,“春季休牧”效果比较“明显”,一定程度上能加速退化草场的恢复,但这种恢复是以降低家畜生产和提高饲养成本为代价的。按照现在草场利用的规定,家畜6月20日始牧,最迟到10月20日终牧,一年只能利用天然草场4个月,而8个月完全依靠舍饲,且不说饲养成本的高低,就饲草料来源而言就是一个十分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