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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清正廉明的于成龙

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简素为美。

——司马光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离石)人,自清朝顺治十八年(1661年)起,历任知县、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等职。他为官30年,为政清廉,勤劳务实,生活俭朴,拒贿倡俭,被誉为“天下第一廉吏”。

于成龙走上仕途之路的第一任职是罗城(今广西北部)知县。当时的罗城属柳州府,地处偏僻,野草遍地。瘴烟疠雨,民情慓悍,经济凋敝。尽管条件如此恶劣,但他毫不畏惧,说服了家人和亲朋好友,带上自己变卖家产所得的盘缠,毅然奔向罗城,决心改变那里的面貌。虽然于成龙对罗城的恶劣环境和人民的困苦情况早有思想准备,可是实际情况比传说和预料的还要严重得多。经过20多年的战乱后,罗城经济萧条,民心不安,百姓贫困不堪,有的铤而走险,沦为盗贼;地方大姓与地主成为世代冤家,相互仇杀,人口骤减。

当时,罗城县城只有六家居民、数间草屋,县衙门没有门垣,院中长满荒草,三间草屋破烂不堪。于成龙筑土为案,铺草为床,置土灶一副,办公休息均在草屋之中。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他不辞辛劳,攀山越岭,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悉听百姓的心声,制定改变罗城面貌的计划。他在任罗城县令的7年时间里,奖励耕织,兴修水利,轻徭薄赋,发展生产,使罗城的面貌得到很大改变,受到人民的衷心拥戴。

当他离任时,罗城百姓纷纷赶来,遮道呼号,追送百里。于成龙为官30年,清操苦节、竭忠尽力、倡廉禁贪、自奉俭约,不仅深受百姓的拥戴,而且赢得朝野的敬仰。送礼受贿,在封建社会官场中是一种司空见惯的腐败现象,而于成龙对此深恶痛绝。在封建社会里,各级官吏为得到庇护或升迁,往往利用上司生日寿辰、儿女婚嫁等机会大肆行贿送礼。为了摒弃这一陈规陋习,禁绝馈赠受贿,于成龙升任直隶巡抚之初,就申明不受一切馈赠。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于成龙政绩传遍京师,康熙在京召见他,称他为“清官第一”。就在这年冬天,他升任为江南、江西总督。总督,这是明清时代显要高级的地方官,权势极大,在清朝做官能做到巡抚、总督这一级大多是久经宦海沉浮的人,这些人一般都明白,自己官已到头,该想想后路了。于成龙与此迥然不同,他在两江总督任上,仍保持着勤劳务实的作风,一改过去官场那种污浊风气。

总督属于封疆大吏,上任时要有全副仪仗,前有执事喝道,后有兵丁护卫,所经之处,官绅恭候迎送。于成龙却与众不同,当去江宁上任时,他与小儿子雇了一辆驴车,袖钱数十文,沿途住宿不投公馆,边走边访贫问苦。两江总督府的官吏按惯例置仪仗,文官武将在城门上恭迎,等候了大半天仍不见人到,众人正在焦急之时,忽报新任总督早已单车轻装入街。

于成龙一生勤劳节俭,终年布衣素食,甚至不如老百姓,但他处理政务却尽心竭力,经常通宵达旦。为官期间,他从来没有携带家属到任所,直到年龄高达65岁时,才不得不带小儿子在身边照顾自己。于成龙被任为福建按察使时,临走前,他让人买了数百斤萝卜放在船上,大家都不明白他的意思,问:“买这么多萝卜有什么用?”于成龙回答说:“路上当菜,全靠它了!”任两江总督之初,适逢当年遭灾,于成龙十分惦念灾民,将俸禄悉数赈济老弱病残者,而自己却粗茶淡饭,每当青黄不接时,还以糠菜当食充饥。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68岁的于成龙病逝于两江总督任上,因为他的家属不在身边,他的丧事最初全由部属操办。将军督统进入他的居室时,见这位总督大人遗物少得可怜,床头有旧藤箱一个,内有替换的旧衣一套、旧靴子一双,罐中粗米几斛,食盐数斤,此外就是一些书籍。

于成龙逝世的消息传出,江宁城中市民停业,痛哭流涕,许多人家把于成龙的画像挂在家中祭祀。出殡那天,各界数万人,步行20多里,哭声震天。第二年十一月,康熙南巡,沿途考查官吏政绩。众百姓一致称赞于成龙,康熙感慨地对随行人员说:“朕博采舆论,都称于成龙为‘天下第一廉吏’。他不愧为百姓的父母官、朕的股肱之臣。”

中国人素来喜欢以“清官”和“贪官”来区别官吏之好坏,于是,在漫长的中国封建历史中,为后人留下了不少爱民、亲民、为民的“清官”和贪赃枉法、敛财害民的污吏形象。而在这众多的“清官”中,于成龙无愧为“天下第一廉吏”的荣誉称号。

于成龙勤政廉政,事迹颇多。然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始终都能言行一致,以身作则,视百姓为衣食父母,将廉政节俭贯穿于自己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清正廉洁、亲民爱民官员的高风亮节,其一言一行背后所展示出的高尚的精神境界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