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城市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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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葛优

葛优是命定要做演员的,要不,他家葛老爷子也不会鬼使神差,给他取名“优”。所以不管原先他打算着怎么挣饭辙,也不管他们葛老爷子怎么干一行、怨一行,不愿让他再吃这口饭,他终究还是要归到演艺圈中来——这是命中劫数。

谁想一出来就星光灿烂,让他那演了一辈子戏的老爹也黯然失色。我看他的第一个戏,是《围城》中的李梅亭,虽是早期作品,却可以算作他的代表作——这和写小说的情形相似,处女作往往是代表作。这李梅亭真让他演“活”了,以至于他一出来,我女儿就不敢看。她还是一个不到10岁的小姑娘,说不清更深的东西,但有一点她一定感受到了,那就是“淫邪”。那股淫邪之气,慢慢地从李梅亭的眼中、唇上,从两颊内陷的瘦削的面部,一点一点往外发散。这是一个旧式无行文人,内心靡颓,却道貌岸然。这种人对女性,常常有十分卑下的想象,所以李梅亭看女人时,总是微张着唇,滞着眼神。这部戏是葛优的绝唱,只是因为是在严肃的正剧中,人们才忽略了他优秀的表演。那么是不是说,葛优更适合演喜剧或闹剧呢?很多人这么看。在轰动一时的电视剧《编辑部的故事》中,葛优饰演热情、善良的李冬宝,外部形象和内心情感形成强烈的反差。而我就是觉着滑稽——这李冬宝的面相看着,怎么也不象个良善之人。观众大约就是喜欢这一点,而且据此聊以自慰:你看,李冬宝长得那么丑,也不照样成了万众瞩目的男主角!我很丑,但我很“温柔”,于是长得不如唐国强、周里京、朱时茂的男人们,就都心安理得了。葛优的出现是对男人自卑心理的一次普遍拯救。

若从更广泛的社会审美心理上说,英雄的神话破灭了,葛优才可能应运走红。影视界流传着一句话,叫作“男要丑”,试看正在走红的男演员,既使不是歪瓜咧枣,也是满脸疙瘩,在特写镜头下,张开的毛孔粒粒可见。哪像当年李默然出演邓世昌,因为面部特写毛孔太大,差点落选。

他的《我爱我家》,没有进步,整个一个李冬宝的翻版。所以我觉得葛优还是应该去演正剧,悲剧,象《代号美洲豹》中的台独分子,那种表演,才给人力度,给人深刻感。毕竟正剧尤其是悲剧,是一种更为高级的生命形式,它对人生的阐释,首先在浅表层次上,就可以避开闹剧的浮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