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教师的28个怎么办-教师如何实施个性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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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素质教育与个性发展(1)

素质教育的基本特征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教育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服务,这是近年来教育理论界和第一线教师逐渐采用“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主要缘由。当然,“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究竟有无必要提出,实际上还有争论。但从大多数的意见来看,人们还是倾向于使用这一概念,而且将会趋于“约定俗成”的性质。

“素质”这一概念,从心理学的视角常常被解释为“有机体天生具有的某些解剖和生理的特性,主要是神经系统、脑的特性,以及感官和运动器官的特性”。不过,现在大众传媒或教育辞典使用“素质”这一概念时,已经不单纯限于先天的特性了,往往还特指“公民或某种专门人才的基本品质”,这些品质“都是个人在后天环境、教育影响下形成的”。所以,学生的素质是先天带来的自然属性和后天形成的社会属性相互作用的“合金”。学校教育要培养的“素质”包括了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文化的等层面,大体体现在智能素质(如基础性知识和读、写、算、听、说、看、计算机等素养)、道德素质(如理想、抱负、信念、社会责任感、集体意识,以及正直、善良、谦虚等品格)、审美素质(如审美情趣、艺术爱好与特长等)、劳动素质(如一般劳动技能、生活自理技能等)、身体素质(如体质、体能、学习精力、自我保健能力等)和心理素质(如自尊、自制、自信、自强等自我修养)等几个方面。

据此,我们认为,素质教育是通过合理的教育影响促使学生身心发展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不断发生相互作用,在此基础上培养青少年一代形成作为公民所必需的最基本素质。当前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状况,这使学生为“应试”而学习,造成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以致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在这种情况下,“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是完全对立的。当然,教育在有升学、有竞争、有选拔的情况下,“应试”也是学生在校学习中理应掌握的一种重要技能,“升学”(即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也是素质教育希望达到的目标之一,或者是可能得到的结果之一。但无论如何,在义务教育阶段,“应试”或“升学”,都不应被视为素质教育最主要或惟一的办学目标或价值取向准则。那种把上学受教育与升学或应试划等号的传统观念,非但不能适应现时代的需要,而且是十分有害的。提出“素质教育”这一概念,其目的就在于使基础教育的方向始终能着眼于培养青少年一代作为社会的公民,在建设国家、振兴中华、完善自我、充实人生的道路上奠定最基本的素质。素质教育的涵义究竟有哪些?我们先概要引述一篇综述性报导,以反映国内研究的概貌。然后,我们再从宏观上阐述素质教育的几个基本特征。

1993年10月在沈阳举行的“全国中小学整体改革第六届研讨会暨讲习会”将“整体改革与素质教育”作为中心议题。会上,代表们就素质教育的内涵与实质进行了热烈讨论,形成的基本共识有:

1.素质教育的命题

素质教育概念是在长期教育实践中,针对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多为“应试教育”及种种弊端,根据现代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人类自身发展对人才与教育的要求提出来的,是提高国民素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实现教育自身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

2.素质教育的概念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提高全体公民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体制或教育模式。中小学实施的素质教育,是按社会和人的发展实际需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核心的教育,是开发青少年潜能、训练和提高其生理、心理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

3.素质教育的内涵与本质

应以系统的整体思维方法对素质教育进行结构性剖析,从而全面认识素质教育这一命题的丰富内涵和深刻意义。第一,从观念层面上考察,素质教育是一种教育思想,它是针对阻碍我国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应试教育”而提出的教育主张,它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培养人的基本素质为出发点。在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不仅符合世界教育改革的总趋势,而且使我国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得以贯彻落实。第二,从目的视角考察,素质教育是一种教育目标。素质教育是以人类自身的身心素质为对象,开发、塑造和完善自身的素质结构和功能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以自身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为目的的教育。据此我们有理由认为,素质教育既是教育的出发点,又是教育的归宿。第三,从存在状态考察,素质教育是一种教育过程。素质教育活动的整体把握、条件控制、目标生成等运行轨迹无一不是一个动态变化、前进发展的过程。第四,从方法论上分析,素质教育是一种结构性的教育机制。素质教育将从根本上对现行的德、智、体、美、劳诸育进行有序化的整合重构,形成一个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全面和谐发展的结构。

可见,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和个性发展教育和谐统一的现代教育。它以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以现代教育科学为指导,以适应社会需要、促成人的社会化为宗旨,以正在成长中的全体学生为对象,以全面提高素质、发展个性特长为核心,以社会文化的传播和创造为手段,实施德育、智育、体育三位一体的整体优化教育,从而使学生素质得到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培养,并在构建符合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和个体发展规律的多元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素质教育的外延宽泛,一切对人的社会化发展有积极作用的教育,都在素质教育的涵盖之中。

4.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原则区别

第一,性质与功能的区别。“应试教育”是选拔性教育,强调选择功能,注重挑选人,实施选拔性教育行为;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强调发展功能,注重全面发展人,实施发展性教育行为。第二,思想与观念的区别。“应试教育”无视人的身心发展的个别性,将教育僵化为“大一统”的模式,扭曲和束缚人才的发展,主张“分数至上”的人才观;素质教育以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实施全面和谐发展教育,主张人才结构的多样化,多层次,把学生当做主动发展的对象,尊重和鼓励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以素质全面发展为标准综合衡量学习质量和办学质量。第三,目的与效益的区别。“应试教育”以适应升学需要,挑选人才为目的,实施急功近利的短期教育行为,追求教育的短效应,根本任务是追求升学率;素质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发展人的素质为目的,实施立足未来的长期教育行为,追求教育的长效应,“不求人人升学,但求个个成才”,“全面素质+个性特长”是办学的根本任务。第四,方式与方法的区别。“应试教育”设置单一的学科课程,重视应考的“主科”,片面强调知识的灌输,教学视野封闭、狭隘,考试是评价的惟一手段,考分是惟一评价标准;素质教育则以现代课程理论为指导,构建以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潜在课程为主的板块结构,不仅给予学生扎实的知识,更着重培养人的行为和能力并深入精神生活,确立社会实践的评价权威。

会上还有代表提出,素质教育具有超前战略性、普及基础性、全面发展性、动态开放性等基本特征。素质教育既是全面发展教育又是个性差异教育,即所谓“基本素质+个性素质”。

在我们看来,在“义务教育”的范畴内,素质教育有四种重要的基本性质,这就是全体性、普通性、发展性和全面性。下面对此分别加以探讨。

一、素质教育的全体性

所谓“全体性”,广义地说,是指素质教育必须面向全体人民,任何一名社会成员,均必须通过正规的或非正规的途径接受一定时限、一定程度的基础教育。狭义地看,素质教育的“全体性”,是指为全体适龄儿童开放接受正规的基础教育的大门,换言之,素质教育不要求也不允许对入学的儿童按照某种标准(例如种族、民族、性别、肤色、语言、社会经济地位等差异)进行筛选。做不到这一点,全民素质的提高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坚持素质教育的“全体性”其主要意义在于:

第一,保证使接受教育成为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既不可被剥夺,也不应让与。诚如康德所说:“人惟有凭借教育才能成为人,人决非人所创造的教育以外的产物。”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和《儿童权利宣言》(1959年)都曾把“人人接受教育”,“儿童享受教育”作为基本的人权加以确认。在今天,接受教育的权利已被看做是有关一个人的生存权的一部分了,这是现代社会进步的最重要标志之一。另一方面,接受教育也是一个人对国家、对社会所承担的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既然一个人不接受教育就不成其为人,那么,为了社会的生存和进步,为了他个人本身的生存和发展,每个人都有义务接受教育。否则,于人于己都无益。

第二,保证使整个民族的文化素养在应有的水平之上,杜绝新文盲的产生,推进国家经济发展与民主建设。我国人口占世界人口1/5,但文盲数也占世界的1/4。全国平均受教育程度不足5年。在已经入学的儿童中,失学辍学的现象令人吃惊。据统计,1950~1988年间全国共流失小学生3亿多人,年均流失率为7.71%。毕业生与流失生的比例为1.58:1,流失比例为38.79%。这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要彻底摘除“文盲大国”这顶帽子,根除新老文盲,提高全民族的整体文化素养,实在是一项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国内外许许多多的研究和大量事实都充分证明,在初、中等教育方面的投资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来自29个国家的证据表明,经济增长率的实质性部分,可以归因于劳动力教育水平的提高。一般来说,国家发展水平越低,教育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就越大。同样,在某一特定国家内,对较低教育水平的人进行的教育投资,会带来最高的经济收益。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我国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但是如果文盲充斥、斯文扫地的不正常现象不加以根除,就不可能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民主建设的步伐向前迈进。就拿民主来说吧,假如没有文化,目不识丁,能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吗?一位已故的教育专家曾撰文谈到他所目睹过的一件事情:某个村里搞干部民主选举,农民不识字,只能用碗代表候选人,每位投票人往哪一只碗内放一粒蚕豆,表明他投哪一位候选人的赞成票。针对这一情景,这位专家感叹地说:“没有读写能力,搞民主选举也有困难。因此,可以说,不受完初等教育、没有一定的文化的人,是在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之外的”。

另外,美国著名的教育家贺拉斯·曼早就说过:“估量科学或文化造福于一个社会,不应过分地着眼于这个社会拥有的少数掌握大量高深知识的人,而应在于广大人民掌握足够的知识。”他的这一思想在今天仍然受到人们的重视。例如,“全民教育”已成为20世纪90年代世界各国普及教育的共同纲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教育革新为促进发展服务规划”的成员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讨论“未来中学教育模型”时郑重提出:中学教育应为提高本国全体人民的基本素养服务。国家振兴、社会发展依赖于未来公民的塑造。一个社会若不从根本上提高全体青少年乃至全体人民的基本素养,而纯粹依赖于“社会精英”的专家治国,那么,这个社会的根基将是相当脆弱的。

第三,为贯彻社会主义的“机会均等”原则,为每个人的持续发展提供最公平的前提条件。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虽然暂时还不能保证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都进入高一级学校继续学习,但是,如果他们每个人都接受了最初步、最基础的学校教育,将保证有可能在实际情况允许的前提下作出合理的选择:或升学,或在劳动、工作、生活中继续学习。因此,素质教育与“升学教育”既不是决然对立、也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升学是素质教育所提供的可能性之一,这种可能性要变成现实,需依赖其他的外部条件:升学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目标,但不是惟一的、全部的任务。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为未来的公民奠定素养基础。我们虽不能不讲升学,但决不能只讲升学。从“升学教育”、“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轨,这是我们几十年的实践得出的重要教训,也是一条必然的结论。

二、素质教育的普通性

所谓“普通性”,是相对于专业(职业)性、定向性而言的,素质教育向儿童提供的是“基本素养”而不是职业素养或专业素养,是要让学生拥有“一般学识”,而不是成为某一专门领域的“小专家”或某一劳动职业的“小行家”。

应该说,素质教育的“普通性”在过去我们一直还是比较明确并予以重视的,例如,我们历来把中小学教育看成是“普通教育”。但是,近几年的改革实践中也碰到了需要澄清的现实困惑。有人说,世界教育改革大潮的共同趋势是“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教育普通化”,既然强调两者互相渗透,那么在素质教育中要不要体现一定的“专门化”或“职业化”呢?教育要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向当地经济发展之需要,我国普及初中教育的难点在农村,许多农村学生小学毕业后由于各种实际原因不能升学。于是有人提出疑问,如果没有劳动或生活方面的“一技之长”,书岂不是白读了吗?如此种种,都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如何进一步认识素质教育中的“普通性”与“职业性”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

在亚太地区国家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问题近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据调查认为,目前亟待认识和解决的问题有:

(1)职业教育应包括在中等教育中呢,还是单独分开?

(2)在什么时候进行职业教育,是作为中等教育的一部分呢,还是在中学毕业后立即进行?

(3)职业教育与在它之前的普通教育之间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4)职业教育的职业专门化指的是什么?普通教育中的一般素养又应如何看待?

(5)职业教育应包括哪些内容(如劳动技能、劳动态度、实际经验、个人发展等等)?

(6)职业教育面向谁——是那些不能升学的、辍学的、留级的人,还是打算进入工商企业的人,或者所有的人?

(7)职业指导和劳动经验的作用是什么?

(8)学校与劳动市场之间的联系应如何建立?

(9)学校怎样把工商企业的内容结合到教育中去?

(10)职业教育应关注国家长远需要,还是学生本身当前及未来的利益?

(11)技术的作用是什么?——是作为教学的媒介还是一门所学习的学科。

(12)职业教育的最佳方式从长远看应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