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40年代末,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美国掀起了淘金热。一个名叫利维·施特劳斯的布商也来到了旧金山。不久,他听说淘金工穿的棉布裤极易磨破,大家叫苦不迭。施特劳斯灵机一动,用随身携带的厚实的帆布裁制出低腰、直裤腿、窄臀围的新式裤子,大受淘金工的欢迎。由于这种裤子坚固耐用,穿上显得精干利索,博得牛仔们的喜爱,很快就在他们中间流行起来,从此便成为牛仔们的特色服装。利维·施特劳斯也就此发家,于1871年申请专利,并成立了“利维·施特劳斯公司”,目前它已成为国际性公司,销售网遍布世界各地。
后来,牛仔裤又有新发展,出现“石洗”牛仔裤。即把新裤连同小石块一起放在洗衣机内揉搓,使新裤变成“旧裤”,而更加软和贴身。这种“旧裤”比新裤还贵。近年来,牛仔裤在欧美国家的销售量已出现颓势,但在第三世界国家仍然方兴未艾。
4.大学礼服
美国大学举行仪式时,要穿礼服。这种习俗的由来要远溯至17世纪的英国。当时英国人分为三个等级:贵族、僧侣和第三等级。僧侣是掌握知识的人,他们的服装是沉重的黑色或深棕色长袍,配有兜帽和披肩,后来这种服装逐渐演变成为大学的礼服。
自1636年哈佛大学成立后,大学礼服开始在美国流行。目前,美国的大学生通常在学生毕业、学位授予,或国家其他重大庆典上要穿大学礼服。
大学礼服由长袍、方帽和兜帽三个部分组成。它以式样和颜色标志出学位等级,不同的颜色还表示学科类别。例如,文学士:白色;理学士:金黄色;神学士:猩红色;法学士:紫色。美国各主要大学还有代表自己大学的特定颜色。例如,哈佛大学的代表色是深红色,耶鲁大学是蓝色。
长袍:学士长袍为黑色,前面不敞开,长袖,硕士长袍也是黑色,可敞开穿,也可以系扣穿,长袖的袖口到肘弯部切有一道长口;博士长袍通常为黑色,但也可以不是黑色。胸前扣子两旁各级一道宽5英寸的天鹅绒贴边,袖子上也横着缝有三道平行的天鹅绒贴边,颜色属黑,它是学科类别的标志。
长袍多用毛料制成,但博士有时穿绸缎长袍。目前人造丝或其他凉爽衣料制成的长袍也很普遍,因为学位授予典礼通常在5、6月份举行。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有时穿深红色或蓝色的绸袍。
方帽:又称“牛津帽”,是用哔叽或细平布制成的正方形帽子,各种学位的人都可以佩戴。帽子左边垂下流苏,学士帽和硕士帽的流苏为黑色,博士帽的流苏是金色。有些大学女生毕业时戴的帽子要小一些,系用柔软的天鹅统制成的“牛津帽”。
兜帽:最能表示学位高低的就是兜帽。帽上缝有天鹅绒贴边,不论学位高低,贴边的颜色分别用白色、金黄色等表示学科类别。兜帽的衬里是绸制的,其颜色为学校的代表色,例如,哈佛大学为深红色,耶鲁大学为蓝色,等等。
学士的兜帽为黑色,长3英尺,贴边宽2英寸。硕士兜帽长3英尺半,贴边宽3英寸。博士兜帽长4英尺,贴边宽5英寸。由于每年毕业的学士越来越多,所以现在学位授予典礼上学士的兜帽已不常用。
近年来,美国的学院尤其是初级大学也开始给完成两年学业的毕业生授予学位。其长袍与学士的长袍相仿。中学毕业仪式上也开始穿长袍戴方帽,或为黑色或为学校代表色。甚至在幼儿园里,孩子们接受毕业证书时也要穿上白色的长袍,戴上一顶顶的“牛津帽”。
吃在美国
一、一日三餐
美国人的饮食习惯也是一日三餐,但通常在中午吃快餐。早餐时间,一般在早上8点。早餐内容各地区自有差别。一顿简单的早餐,可能为果汁、麦片、烤面包及咖啡。丰盛些的也可能有薄煎饼、玉蜀黍片、香肠、火腿和各种做法的鸡蛋。美国人常喝的燕麦粥是用燕麦煮成浓粥,兑上牛奶、白糖。玉蜀黍片是玉蜀黍粉制的焦黄小薄脆片,用白糖牛奶泡软后吃。
美国人的早餐通常在家里吃,不过有时也借早餐之机讨论业务或筹款,称为“工作早餐”。商界及政界人物有时也和同事一起用早餐,从而开始一天的工作。总统常和国会领导人一起进早餐,他可在就餐时了解他所提出的法案完成立法手续的前景。教团和社团常常举行募捐早餐,由志愿工作人员为交一定费用的客人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
午餐时间通常是中午12点到1点或午后1点到2点。因为时间短。再加上人们的工作地点一般离家远,所以上班或上学的人很少回家吃午饭,而是从家里带饭。美国人的午餐是三餐中最简单的,量变也不大,常常是吃些蔬菜和三明治,汉堡包或者意大利馅饼(Pizza),热狗,再加一杯饮料。
晚餐在傍晚6时左右开始,一般比较丰盛。通常先上一份果汁或浓汤,然后上主菜。常吃的主菜有牛排、猪排、烤牛南、炸鸡、炸虾、火腿及烤羊排等。随主菜吃的有蔬菜、面包、黄油、米饭、面条等。欧洲人习惯最后吃一道水果或乳酪,这些美国不时兴。多数美国人喜欢饭后吃一道甜食。如蛋糕、家常小馅饼或冰激凌等,最后再喝一杯咖啡。美国多数家庭有在睡觉前吃些小吃的习惯。孩子们通常喝杯牛奶,吃块家常小甜饼。成年人则吃些水果和糖。
周末或假日,许多家庭只吃两顿饭。他们将早餐和午餐合并为一顿,称为早午餐,一般比较丰富,视作正餐。有的家庭星期天不做饭,全家出去吃便餐,或者在餐馆吃饭。每逢风和日丽的假日,美国家庭常举行野餐和户外烧烤餐。野餐是将烤鸡一类的熟食装在篮子里带到野外去吃;烧烤餐则是在自家庭院或郊外点起炭火,把生食烤熟再吃。有的公园甚至为此专门为游人提供烤肉用的炊具。
二、餐馆
美国的餐馆可分为三种。
一种是自助餐馆,这对于不熟悉英语的初来者或旅游者格外方便。欧洲的自助餐室较正式,美国则一般和欧洲不同。在自助餐馆的柜台上,食物琳琅满目,冷热皆备。顾客揣着盘子和刀叉到柜台前随意拿取,然后到柜台一端的收款员处付款。自助餐馆里的食品价格较便宜,不必付小费。顾客自己端着托盘到空桌去,一般应先征得已经坐在那里的客人的同意,然后方可就座。
第二种是正式餐馆,其规格大小不一。小餐馆价格低廉,服务质量较低。大餐馆富丽堂皇,顾客所需应有尽有。大城市有许多民族风味餐馆和外国餐馆可供选择。由于各城市的每个餐馆价格不同,最好先查看当地杂志的餐馆一览表,上面列有各个餐馆在价格方面的详细情况。如想吃某种风味菜,也可查阅电话簿黄页的餐馆栏目。
大多数正式餐馆都有点菜、全餐和特餐之分。点菜的分类食品有鱼类、肉类、色拉、蛋类等,顾客可任意点叫。全餐分为开胃食品、主菜、蔬菜、甜点心和饮料,也任客选用。特餐是指每天的份饭,包括用肉或鱼做的一道菜,另加蔬菜、色拉、面包和奶油。其中点菜最贵,特务最廉。
在正式餐馆中就餐要给小费,数额约为就餐费的15%。在高级餐馆就餐,或服务特别周到时,小费还要多。小费不开在账单上,由顾客另付,可以在付款时不要找零,或把钱放在桌上。
第三类餐馆为快餐店、小吃店、熟食店和午餐室。大城市里到处都有大众化的快餐店,售卖法式炸土豆、意大利馅饼、汉堡包、炸鱼三明治、烤牛肉三明治等。在此进食不必付小费。
小吃店里的早餐是炸面包圈和咖啡,午餐是三明治,无论在店里吃或买走都比较便宜。不过在店里吃要付小费。
熟食店也出售既快捷又实惠的午餐,通常备有多种三明治和色拉,在店里吃要给小费。
午餐室一般设在车站或商店里,出售早餐、简便的午餐和快餐。店里没有一张长柜台,台前放有椅子或隔成一格格的座位,顾客可以人坐就餐。午餐室食品种类多,服务速度快,十分经济,它是赶路者经常光顾的地方。就餐后应在柜台上留下小费。
美国许多餐馆实行昼夜服务,但也有些在夜间和星期天不营业。
除去上述这些餐馆外,美国许多城市都有酒吧。营业时间各地不同。出售三明治和便餐的酒吧称为“鸡尾酒廊”或酒店。有些酒吧中播放唱片或有乐队伴奏,可以跳舞。在大城市及大学城里的单身男女常常光顾酒吧。美国酒吧是正常的社交场所:所以女孩子和朋友一起去酒吧不会遭到人们责难。不过酒吧也有高雅粗俗之分,临去之前最好打听清楚。
三、快餐
美国人用餐一般不在精美细致上下功夫,而更讲求效率和方便,所以近年来方便食品日益增多,除去最常见的三明治、汉堡包和热狗外,市场上还有速溶咖啡、速饮桔汁、速食面包、速食糕点以及快熟面、罐头汤、电视餐等。五花八门,名目繁多。
美国的大街小镇到处可见挂有“麦克唐纳”招牌的店名。麦克唐纳公司是美国专营汉堡包和热狗的连锁企业,蜚声国内外。
汉堡包和热狗是街头巷尾出售的大众化食品。汉堡包中通常有牛排和洋葱,吃起来可口方便,深受人们欢迎。至于热狗的问世,其中还有一段有趣的插曲。传说热狗的发明者是德国移民安东·弗奇特万根。1904年,他在圣路易斯开了一家饭铺,出售牛肉、香肠等。因为他买不起那么多副银制刀叉,只好把手套发给顾客,让大家用手拿着香肠吃。不久,他就发现这个办法行不通,常有人吃完饭后“顺手牵羊”,把手套也带走了。而且洗手套既费事,费用又高。费奇特万根最后想出一条妙计:他把香肠夹在一种细长的面包里出售,不但方便,而且好吃:很快便博得大众喜爱而畅销各地。由于这种食品形似酷暑里伸着舌头的狗,所以人们称它为“热狗”。
三明治是用两片面包涂上黄油或者蛋黄酱、芥末、番茄酱,中间再夹一层乳酪或各种熟肉做成。三明治种类很多,比较受欢迎的有火腿三明治、果子冻三明治、金枪鱼色拉三明治和烤牛肉三明治等。西红柿和泡菜常夹在三明治里或和三明治一起吃。
所谓电视餐,是用有格的铝盒盛上汤、主菜、蔬菜及甜点,平时冷冻收藏,用餐时,放入烤箱烘烤二三十分钟即可。饭后盒子扔弃,简单方便,可边吃边看电视,故称“电视餐”。近年来深受美国主妇欢迎。
四、民族风味荟萃
遍布美国城乡市镇的大小餐馆,有法国风味的、意大利风味的,也有希腊、瑞士风味的,还有不少是中国风味的。意大利的通心思和烘馅饼、德国的羊肉片、中国的炒面、印度的咖喱饭菜、欧洲的干贝和面饼、墨西哥的豆肉、匈牙利的蒸肉以及数不胜数的其他美味佳肴,如今已成为美国人民十分熟悉和喜爱的食物了。
中国餐馆在美国很受欢迎。美国有家杂志曾以《哪个国家的菜肴最受欢迎》为题作过一次民意测验,中国菜获得90%的投票,名列前茅。据估计,仅在纽约,中国餐馆就有5000多家。人们的爱好已从中国杂碎、炒面等扩展到麻婆豆腐、湖南腊肉、北京烤鸭等多种中国名菜。在中国餐馆,经常可以看见身着中国民族服装的招待员在招徕主顾,顾客们则争相尝试用筷子吃饭,以便亲身体验东方国家的用餐习俗。
在美国,不仅各国风味菜肴俱全,各州亦有其特色。如东北部的蛤肉杂烩、宾夕法尼亚州的飞禽肉馅饼、路易斯安那州的秋葵英浓汤、西南部的烤肉排骨、南部的烤玉米粒等都久负盛名。
在“岛国天堂”夏威夷,食物更有其独特的诱人之处。最著名的是“波伊”,它是把塔罗树的树根蒸熟、捣碎之后制成的浆状食品,看起来似乎并不引入食欲,但吃起来却香甜可口。夏威夷人通常都等到它发酵后有点酸味时才吃。“卡鲁瓦烤猪”是妇孺皆知的夏威夷名菜。做法是将青石烤炉烧热,里面铺上香蕉树干和一种叫“梯”的树叶,然后把整只猪放在上面,覆以香蕉叶和土,烧烤数十小时。烤好后,色香味俱佳。“鸟肉卢奥”也别有风味,它是一种将鸟肉、可可、牛奶和塔罗树叶放在一起煮成的食物。塔罗树叶很像菠菜,适合东方人的口味。夏威夷人常将这些传统食物摆满一桌,大家团团围坐,尽兴品尝烤猪、烤鱼、烤鸡,以及香蕉、菠萝、椰子,并以手作箸,抓吃“波伊”,这便是夏威夷人所喜爱的传统筵席——“卢奥”。
美国的印第安人是种植玉米的始祖,他们对玉米似乎有着特殊的感情。美国西南部普韦布洛印第安人制作一种薄如纸张的玉米饼,卷起来吃,他们将这种饼叫作“皮基”。东部各州的印第安人做一种不经发酵的玉米饼,加上干果、浆果或豆一起吃。此外,豆煮嫩玉米、烤玉米以及玉米粥都是他们常吃的食物。
美国人对具有家乡特色的食品往往抱有偏爱。1976年。杰拉尔德·福特在参加总统竞选时来到得克萨斯州。当地许多居民是墨西哥人的后裔,他们热情地请福特品尝具有墨西哥民族特色的地方风味“塔马利”,这是一种外面裹着一层玉米面的辣味肉饼,吃时应剥去玉米面外皮。但福特对此一无所知,没有剥去玉米面外皮便吃了起来。这一下大大损伤了得克萨斯人的自尊心,结果把选票投给了吉米·卡特。事后有人开玩笑说,如果福特会吃“塔马利”,说不定他会赢得得克萨斯人的选票,再次登上总统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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