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怎样当好职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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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职工代表大会(2)

2.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应主动征求党委的意见。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讨论的企业重大问题,包括开展的一些重要活动,应征求党委的意见。取得党委的指导和支持。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计划和方案;拟提请大会审议的重要报告和决议;重大活动的安排;闭会期间日常民主管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日常检查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

3.在各项活动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职工代表大会在履行各项职权、进行各项民主管理的活动中,必须坚持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各种规定。

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还应做到以下几点:企业行政要针对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问题,就有关政策进行讲解;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进行活动时,请行政的有关业务部门讲解相应业务知识;努力创造条件,使职工代表能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

二、职工代表大会与厂长(经理)

在企业中,要进行现代化大生产,必须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厂长(经理)的高度集中统一、高效率的生产经营指挥,就必须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同时,还必须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搞好企业的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这样才能在厂长(经理)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充分地调动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把企业办好。由此可见,厂长(经理)负责制同职工代表大会制是搞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增强企业活力的不可缺少的两个重要方面。厂长(经理)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企业厂长(经理)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一)企业厂长(经理)在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支持开好职工代表大会,保证职工代表大会有效地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要积极参与商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并且责成行政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有关文件、方案的起草和准备工作。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方案,应同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进行充分协商,有关文件还要按照规定提前交由职工代表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有关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要认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审议意见,及时解答职工代表提出的质疑,对属于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范围内的问题,厂长(经理)应尊重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职工代表大会闭会后,应运用行政手段,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或决定。遇有需要临时解决的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应特别指出的是,行政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不能违反规定,自主“拍板”决定。

2.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监督行政领导干部。要教育各级行政干部正确对待群众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结果和奖惩建议,要研究制定并兑现整改措施。在选聘各级行政干部时,要把组织考察同民主考评有机结合起来。

3.认真处理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接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后,要立即责成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对于可以解决的,要组织人力物力限期解决;条件一时不具备的,则如实说明情况和原因,以取得职工群众谅解。所有提案处理意见都要通过有关途径,及时反馈转达给提案人。

4.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工作。对专委会为检查、督促、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而开展的各项活动,行政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尽力提供必要的情况,接受质询和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认真听取、及时处理。

(二)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厂长(经理)行使职权,厂长(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指挥系统的首脑,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厂长(经理)能否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关系到企业的命运和前途,也关系到国家利益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职工代表大会要代表并带领全体职工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厂长(经理)行使职权,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令,维护生产经营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支持行政认真负责地进行行政管理和生产指挥,不干预行政职权范围内的日常事务。

2.采取各种方式,经常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经济责任制,努力增产节约,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和各项工作任务。

3.对行政工作中的困难,要发动群众献计献策,齐心协力共度难关,对行政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之处,要及时善意地予以指出、热情地帮助克服改正。

三、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职工民主管理的组织者。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企业工会作为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参加者,要切实把民主管理当作工作重点。首先,要把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建设抓紧抓好。要逐步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要抓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责任目标并加强对其检查监督。其次,要加强工会自身的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再次,要抓好职工代表队伍建设,优化职工代表结构,稳定职工代表队伍,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水平。

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要积极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所承担的七项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专委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上级工会要切实负起指导、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工作中还有不少困难。特别是在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经常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作为上级工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来。一方面要加强政策指导、源头指导和宏观指导,把握好大政方针;另一方面要对基层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建设、职权落实和民主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

§§§第四节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

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保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一些单位开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经验,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民主程序,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前准备工作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筹备职工代表大会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起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方案的报告;

(二)党委集体研究审批方案;

(三)成立筹备委员会,下设组织、宣传、秘书、会务、生活等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

(四)组织选举(补选)职工代表,征集提案;

(五)分选区组成代表团(组)并选出团(组)长;

(六)以各代表团(组)为单位分别召开预备会议讨论审议需经大会审议的文件,提出修改意见,收集大会提案。

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其主要程序是:

(一)选举大会主席团;

(二)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三)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四)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五)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三、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主要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有以下主要程序:

(一)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以宣布开会。开幕词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议程。

(二)由企业厂长(经理)作行政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改革改制、经营管理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的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

(三)由行政领导作《关于福利费、医药卫生费使用及安排意见的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提案审查处理情况报告》以及关于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等方案的报告等。

(四)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所协商处理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报告,提请大会确认。

(五)按《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要求,领导干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

(六)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干部的述职情况分组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集体合同文本内容进行酝酿。

(七)评议领导干部,要认真进行测评。

(八)各代表团(组)长认真纪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在广泛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大会决议(草案)。

(九)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各类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代表。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机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人员。

(十)企业法人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

(十一)对大会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进行表决。

(十二)由干部评议委员会主任向大会报告干部评议结果。

(十三)企业党委书记讲话。

(十四)宣布大会闭幕。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由各代表团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具体实施大会的有关任务。具体是:由评议干部委员会对评议的意见逐人进行归纳、汇总转交被评议干部本人,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评议意见,被评议干部提出整改措施,对评议干部提出的奖惩建议,按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任免干部的依据;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将大会收集的提案立案情况及时反馈职工代表,并将立案的提案及时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各专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活动,组织巡视检查等每年不少于两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重大事项通过代表团(组)长专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后实施,并向下次大会报告予以确认;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各部门及各工作委员会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及提案处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由企业厂长向联席会议报告落实情况,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未落实的事项积极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