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烹饪美食一箪食,一瓢饮,四方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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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品味南瓜

南瓜已经在我的生活里远去,就算能够吃到,也是些嫩南瓜之类的,黄皮南瓜根本见不到,就成了非常的想恋。

我的童年在乡下度过,那些日子吃过和见过很多的黄皮南瓜,还吃过不少南瓜加工成出来的成品和半成品。最让我难以忘却的是南瓜带,那一年,我家的黄皮南瓜码满了一堂屋,连八仙桌下放满了南瓜,母亲很忙,根本没有时间来顾及这些“多余”的南瓜,有事没事就把黄皮南瓜砍烂煮潲喂猪。奶奶八十多岁呆在家里没事做,认为这么多的南瓜拿来喂猪实在太浪费了,建议我妈把黄皮南瓜做成南瓜带,还说她童年做过南瓜带,很好吃呢。妈没时间,就委托奶奶来做南瓜带。奶奶年纪大了,自己已经做不动了,就号召我们四姊妹上阵。我们四个小孩从来没做过,奶奶也是童年的记忆,我们就按着他那记忆来做。

我们把黄皮南瓜的黄皮削掉,切成两半,挖掉南瓜子,再切成一至二厘米厚的南瓜圈,用竹竿穿起来,架在九十月的太阳底下晒,南瓜圈慢慢的变小、变柔,颜色也慢慢成糖黄色。等到半干后,在蒸笼上把南瓜圈蒸熟,用竹盘晒干,南瓜圈已经很小了,颜色更加向糖色发展,再把南瓜圈剪断,就成了南瓜带。如果想品尝,就可以直接拿起来吃,小孩可以当零食,大人可以当点心,或者加热后拌白砂糖吃。南瓜带吃起来甜腻腻的,但是不是腻心的那种甜腻,还是越吃越想吃的那种甜蜜的腻。嚼在嘴里不是很容易段,也不是嚼不断,嚼在嘴里就可以享受那种清甜——来自自然的甜味。如果吃完一个,就停一下,回味一下嘴中的甜味,你一定还想吃第二根甚至第三根,那才是真正的南瓜带的魅力。

十九岁来到城市,远离乡下,也远离了让我回味的南瓜带。也这样,我就隔绝了南瓜。直到有一天陪老婆去买菜,我才再次品味南瓜的另一种味道。那天,老婆想吃南瓜,就到市场上买了一个南瓜回来,可是她也不会炒南瓜,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要我做一次爱心牌的南瓜。削掉南瓜皮,切成大块大块的,放入锅里煮,等到熟后,加油盐两味,老婆喜欢吃甜食,我特地加了少许白砂糖,吃起来挺甜,没有什么青味。又有一天,老婆跟我说:她在朋友家吃过小炒南瓜,挺好吃的,想要我做给她吃。我就削皮的南瓜切成块,再把块切成0.3厘米左右的薄片,大小3平方厘米。把锅烧热,先放猪油,油热倒入南瓜片,武火爆炒。炒到南瓜片上油光发亮,加少许盐,再加冷水煮。煮约二十分钟,再出锅。老婆在旁边看着我做,怕南瓜不甜,她加了点白糖。吃起来味道很好,有炒后的清香,也有油水的光滑,更有点心的甜美,可以说是一味小姿美食。

这两年,老婆的南瓜情结改为了其他情结,我也没有做小炒南瓜了。前两天,与一群朋友到新民路吃饭,在人民公社大食堂吃到了一味蒸南瓜,分量不多,图案拼得很漂亮,像一小边削了皮的南瓜,带点青色,味道还不错,蒸得也还熟。我用筷子夹断小块,吃时挺甜,不粘嘴,很爽口。我知道,这南瓜的甜味不是加了白糖的甜,还是南瓜的本味,还有点点儿青味,可能是采南瓜的时候南瓜没有完全黄,也就是没有完全熟透或者是南瓜种在河边,水分过量。我反复品味了一番,才吃出不是南瓜本身的青味,是南瓜蒸熟后水汽凝结在盘子里,如果在盘底加一张垫布,吸干多余的水分,那么,这将是一味南瓜绝品。

嘴馋的记忆

吃不仅是种时尚而且是种记忆,一种深深的埋在心底里的记忆。

等我走出家乡,吃在长沙,再吃到各地,才知道自己的功能姓吃。我想,我最喜欢的事也许就是吃了,在生活的日子里找些我想吃的和一些我还没吃过的,这应该就是我的“工作”。

童年时候,我并不真正嘴馋,却留下些嘴馋的痕迹。

这要从嘴巴上的痣说起,嘴巴上下四五个,母亲常说我生的是好“呷”(湖南话吃的意思)痣,还说我以后吃是不用愁的。当时,我没有发现我很会吃,也没有发现自己是一块吃的料。还常常想,如果人可以不吃饭,那可以省很多的事。就是嘴上的这几颗痣,我时时记着让它们发挥作用,给我带来荣耀。

姑妈离我家不远,翻过一座山就到了。姑妈家境贫寒,常常缺粮少吃,她的三儿子我的小表哥与我年龄相仿,两人玩得来,在同一所小学读书。放学回家,我们到岔路口你拉我我拉你的扯一翻,才分手各自回家。如果那家搞好吃的,就把对方拉到自己家去享受。姑妈家条件不好,我还是很喜欢去她家,姑妈把我当她自己的孩子,满崽满崽(宝贝)的叫过不停。姑妈很好客,姊妹间与母亲的关系特好。常从我嘴里了解母亲的近况,两人互通有无。

秋后一天,小表哥告诉我,二表哥昨晚在他家背后竹山里打了六只斑鸠,要我去他家吃斑鸠。其实,那是竹鸡,长期栖息在竹林里,斑鸡是成群的野鸡,有一只领头的,其他跟在后面。我没有吃过斑鸠肉,很想去尝尝。另一个想法是跟二表哥晚上去打猎,看打猎是什么样子。

我家不准打猎,母亲常告诫我“十次打猎九次空”。还举了很多例子,说他们打猎的都是穷人,过一天算一天的。我对打猎很感兴趣,也很想了解详情。

到姑妈家,看到两只鸟,问姑妈,说是竹鸠。姑妈没有什么招待,就把热在锅里吃剩的老鼠肉端出来,说是野兔肉,要我尝尝看味道怎么样。我年幼无知,虽吃过野兔肉,却忘了是什么味道。只记得野兔肉有很多的小骨头,肉却很少,要仔细的吃才能吃出味来。老鼠肉也有很多小骨头,吃时凉凉、腥腥的,肉虽细腻,却是一丝一丝的,有点韧劲。当吃到一块肝时,我才明白那不是野兔肉。我吃的肝很腥,是老鼠肝,进口就感觉不舒服,只想吐出按来,我又不敢对姑妈说。

第二天回家,母亲问我到姑妈家吃了什么好菜,我把吃的味道讲给母亲听。母亲说那是老鼠,我就呕了。

母亲在姑妈家吃过一次老鼠肉,母亲的味觉很灵敏,一下就感觉出来,当场就呕了。姑妈就再也不搞老鼠肉给母亲吃了,还说母亲是金贵身体,只能吃海参、燕窝,吃平民菜就会吐。

后来我才知道。姑妈家的人都喜欢吃带腥味的菜,凡是有腥味的东西,他们都是那么的热衷。如果抓到一条泥鳅,带回家,都要当山珍海味,花尽心思,加很多的其他东西做成一碗菜,虽然一家人吃不到腥味,也能闻到腥味。父亲由此给姑妈总结了一句话:抓到一条泥鳅,用一斗白辣椒煮着吃。

从此,我到别人家吃饭都很注意,什么菜看清后再吃,只吃眼前几个菜,少吃点都很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