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鲁迅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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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论鲁迅的辩证法思想研究提纲

一、 研究鲁迅辩证法思想的意义

“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而辩证法是最重要和最高的思维形式。世界上任何错误的产生,如果追溯起它的思想根源来,一是背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即违背了唯物论;一是无视客观实际的矛盾运动,即违背了辩证法。背离了辩证法实际上也就是背离了唯物论,主观逻辑离开了客观逻辑,还有什么唯物主义呢?所以,要不犯错误,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除了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形而上学的思维复归到辩证的思维,在这里没有其他任何出路,没有达到思想清晰的任何可能。”因此,对辩证法的研究和普及,是提高理论思维的关键,改造客观世界的前提,它将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

要掌握思想方法,向伟大的思想家学习,是一个重要途径。在中国,鲁迅作为伟大的思想家是当之无愧的。鲁迅伟大思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他的辩证法思想。鲁迅虽然没有辩证法的体系,但是他的思想都合乎辩证法的体系,或者说,合乎辩证法的科学形态。它虽然不是采用理论形式,在论述上还缺乏系统性,但是它从“生活之树”上吸取养分,因此呈现出特有的葱茏茂盛的形态,以其生动性丰富性取胜。大家都有这样的感觉,鲁迅即使几百字的杂文吧,也总要绕几个弯子,很精深。其实这就是客观世界变化的折射。什么叫深?古人说:“曲折到人所不能曲折为深”。曲折,也就是互相联系、依存、转化的矛盾的层层递进。如果能追踪这样的矛盾的变化过程,层层剥出包孕在内中的意蕴,文章自然呈现出“猎微穷至精”的深度。

学习鲁迅的辩证法思想,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开启鲁迅思想这座宝库的钥匙,而且将对我们进行生动的辩证法思想的教育;我们将可以由此作用于现实生活,作用于提高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二、 鲁迅辩证法思想的发展

鲁迅的辩证法思想,从他的早年(1903—1908)开始,虽然带有朴素的形态,但是对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矛盾的对立统一,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否定之否定——已经有了初步的把握和引申,其中,例如我们将要讲到的对否定之否定的形态的朴素描述,已经达到相当深入的程度。

鲁迅提出一个重要的命题:“惟无校雠故,则宴安日久,苓落以胎,迫拶不来,上征亦辍”。这就是因为没有对立面的斗争就不能使矛盾的旧的统一体让位给新的统一体。所谓“国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就是这个道理。正为鲁迅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一生从不为斗争而感到恐惧和厌烦,因为斗争(矛盾)是客观存在。

从矛盾的普遍存在出发,鲁迅强调了矛盾的绝对性。他说:“平和为物,不见于人间。其强谓之平和者,不过战事方已或未始之时,外状若宁,暗流仍伏,时劫一会,动作始矣。”鲁迅当时就用了这样的观点观察中国的政治、文化、理想,作出了十分激进的结论。例如鲁迅批评中国的政治,“理想在不撄”;中国的传统思想,“宁蜷伏堕落而恶进取”;中国的传统的封建文化,“许自繇(由)于鞭策羁縻之下”。因此,他要提倡“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的文艺。像这样的思想,是贯穿于他的一生的,不过愈来愈进向科学的形态。

鲁迅不但看到了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而且看到了矛盾双方都在一定条件下向着各自相反的方向转化。在矛盾转化的过程中,鲁迅摸索到了量变到质变的规律。所谓“外状若宁,暗流仍伏”的“暗流”,便是一种量变的积聚状态,“时劫一会,动作始矣”,在一定条件下便转化为质变。不但如此,鲁迅而且猜测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的形态,即所谓“渐进过程的中断”。他在1903年写的《中国地质略论》中说:“谭人类史者,昌言专制立宪共和,为政体进化之公例;然专制方严,一血刃而骤列于共和者,宁不能得之历史间哉。”这不但对改良派所谓“各国皆由野蛮而专制,由专制而君主立宪,由君主立宪而始共和,秩序井然,断难躐等;中国今日,亦只可为君主立宪,不能躐等为共和”的谬论的驳斥,而且表达了历史的发展所采取的突变的观点。

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的自我否定进向高一级的形态。鲁迅写的《文化偏至论》,就是用这样一种观点来看待欧洲文化发展史的。

鲁迅用“偏至”两字概括了这样的特征。他说:“文明无不根旧迹而演来,亦以矫往事而生偏至,缘督校量,其颇灼然,犹孑与躄焉耳。……去孑与躄,斯失孑与躄之德,而留者为空无。”这就是说,在前进过程中,犹如走路一般,往往只看到一只臂膊向前摆动,一只脚先向前跨步,令人仿佛觉得“孑”(断臂)和“躄”(跛足)一样。在这里,鲁迅看到了从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形态。所以“既以改革为胎,反抗为本,则偏于一极,固理势所必然”;“人间教育诸科,每不即于中道,甲张则乙弛,乙盛则甲衰,迭代往来,无有纪极。”

在否定的每一环节中,仿佛是向旧的东西的复归,实际上则进向更高的一级。这样的否定之否定的形态,黑格尔称之为“圆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称之为“螺旋形式”。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也称之为“螺旋式”。毛泽东则称之为波浪式。而鲁迅在1907年说:“世界不直进,常曲折为螺旋,大波小波,起伏万状,进退久之而达水裔”。这里将世界前进运动比作螺旋和水波的形态,实际上是捉摸到了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我们现在还没有发现当时鲁迅研究黑格尔等人的材料,但他却与几位辩证法巨匠的描述几乎达到惊人的一致,而比毛泽东同志的波浪式的概括要早半个世纪。

恩格斯说“否定之否定”是辩证法的“核心”,列宁说它是“辩证法的精华”。鲁迅对否定之否定的规律的理解,说明他在早期已经对辩证法的认识达到相当高的程度。

鲁迅在进入他思想发展的中期(1917—1927年后)以后,与早期的唯心史观不同,这时期的辩证法已与朴素的唯物主义相结合,与朴素的阶级论相结合,与历史唯物论的萌芽因素相结合。

列宁说:“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这种观点必然导致唯物主义。”这就为什么在展望将来对待社会发展上还持有唯心史观的鲁迅,一接触到他所反映的生活时就几乎完全站到了唯物论的立场。鲁迅从生活里发现并表现了客观世界是一个充满错综复杂的矛盾的网。例如在《狂人日记》中,不但狂人与吃人者的矛盾,被吃者与狂人也有矛盾,狂人的内心世界又有矛盾。世界无不由矛盾组成,在鲁迅作品中随时可以得到印证。如果说,鲁迅在早期,他的辩证法还是从观念出发,如《文化偏至论》那样,那么,现在他常常用生活来丰富他的辩证法思想。

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的观点,已经不再象在《摩罗诗力说》中那样,从民族性出发,而是从朴素的阶级论出发,看到了在反动阶级统治的社会里官民之间,主奴之间,贵贱之间,上下之间,所谓“阔人”与“窄人”之间的阶级分野和阶级对立。

由于接受了“五四”时代精神的洗礼,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因此在鲁迅看来,即使处于弱势的人民的力量也一定会向矛盾的主要方面转化。他有时对前途虽然还因为不能看清而迷惘,但是他确信“世界上的事物可还没有因为黑暗而长存的先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他看到了反动统治阶级必然要溃灭的命运,“二十四史而多至二十四,就是可悲的铁证”。他甚至认为:“世界却正由愚人造成,聪明人决不能支持世界。”而这样的思想显然可以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辩证法一旦获得现实的基础,便增长了它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生命力。

就鲁迅辩证法思想的发展过程来看,中期他的辩证法思想已经逐步与生活实际结合,当然,还有观念论的东西,特别在展望将来时,他还不能把握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在经历了斗争实践和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以后,他终于完成了世界观和思想方法论上的质变。

毛泽东同志说:“鲁迅后期的杂文最深刻有力,并没有片面性,就是因为这时候他学会了辩证法。”这里指的该是鲁迅掌握了唯物辩证法,如果误以为鲁迅到这时才能运用一般意义上的辩证法,那就与事实不符了。正如黑格尔虽然是唯心主义者,但是并没有妨碍他成为辩证法的巨匠;鲁迅在早期在自然观方面是唯物论者,在社会观方面还是唯心论者,但是他在辩证法的见地上却已经达到了当时思想界的高峰。中期他有了朴素的唯物论。也正由于此,提供了他接受唯物辩证法的有利条件,一旦他与历史唯物论相结合,就能够运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

毛泽东同志说鲁迅掌握了唯物辩证法以后,文章写得深刻有力,没有片面性。根据我的学习体会,恐怕还不是完全指形而上学的片面性,而是指唯心史观的片面性。在鲁迅中期,有形而上学的观点,但已经不多。例如即使像对待骂人这样的事吧,鲁迅也认为“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并非完全是消极因素。当然这并非提倡骂人。凡事可以转化的观点已经萌发了。

鲁迅在后期,在分析矛盾时总是能够追溯到经济上的原因,和集中表现经济的政治上的原因,辩证法已经不再是一种观念的东西,而是客观物质世界矛盾运动的反映。这时,也正在这时,作者的主观逻辑和客观的辩证逻辑达到了一致,从而产生了强大的力量。由于本文将着重谈到他这一时期的辩证法思想,这里就从略了。

鲁迅的辩证法思想的发展,经历了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与朴素的唯物论相结合的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三个发展阶段,这三个阶段,也同时标志着鲁迅对客观世界认识运动的不断深化,发展的必然归宿则是马克思主义。

三、 对客观辩证法的理解

既然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能动反映,那么,对客观实在(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的辩证法的理解,也就关涉到主观辩证法的修养。鲁迅对客观实在的辩证运动如何理解呢?

第一, 对客观实在辩证性的理解

一切存在的事物都处在相互关系之中,黑格尔说:“而关系就是自身联系与他物联系的统一”。鲁迅认为,自然界都处在一种对立而又统一的关系之中。他曾用“‘榛楉弗剪’然而这才是深山大泽”表达这种认识。在社会中,在他看来也是这样,“古今来无纯一不杂的君子群”。纯是相对的,不纯是绝对的。错综复杂,一切都处于统一的关系之中。没有不与全体发生关系的部分,也没有不与对方发生关系的自己,“唯因其在一个他物之内与他物相联系,它才是自身联系”。既然每一存在都是他在的结果,也就失去了抽象的纯一的性质。

正是从这样的观点着眼,鲁迅看问题注意全局,注意部分与全局的关系,注意部分与部分的关系。他反对世间所谓“就事论事”的办法,就是一切要放到关系中去理解。他说:“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编起集子来,鲁迅主张:“如果多少和社会有些关系的文字,我以为是都应该集印的,其中当然夹杂着许多废料”。然而,正如“就连泡沫也是本质的表现”(列宁语),“废料”也反映了与全体的关系。

在《鲁迅全集》中,我们看到作者备录了很多当时社会情状的史料,论争的对手的文字,从局部来看也许并无多大意义,但是从全局来看,从部分与全部的关系来看,却“一样的和本文都有价值的”。他说:“中国的史家是早已明白了这一点的,所以历史里大抵有循吏传,隐逸传,却也有酷吏传和佞幸传,有忠臣传,也有奸臣传。因为不如此,便无从知道全般”。

当时的史家虽然未必能从辩证法的观点明确地意识到这点,鲁迅却揭示了其中的关系。编集如果不收对手的文章,“抗战之作,就都好像无的放矢,独个人在向着空中发疯。”因为失去了对方,也就失去了自己的存在:“一任鬼蜮的伎俩随时消灭,也不能洞晓反鬼蜮者的人和文章。”所以,鲁迅主张:“我以为以后该有博采种种所谓无价值的别人的文章,作为附录的集子。以前虽无成例,却是留给后来的宝贝,其功用与铸了魑魅魍魉的形状的禹鼎相同。”在这里,深刻地反映了鲁迅对客观实在的辩证性的理解。

第二, 对客观实在的联系性的理解

客观实在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一切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相互作用之中。客观实在最基本的联系是因果关系。经验主义者认为因果是两件事之间的联系,黑格尔则指出了它们之间的同一性:“原因在其结果中与自身的同一”。他说:“譬如下雨是潮湿的原因,潮湿是下雨的结果”,“两者都是同一存在的水。”这里对客观世界的因果性的分析,才抓住了实质。

鲁迅说:“物质全界,无不由因果而成”,“人多是‘生命之川’中的一滴,承受着过去,向着未来”,因此,“便都不免并含着向前和返顾”。从人是“生命之川中的一滴”的角度,解释因果的联系,这就接触到因果之间的同一性,更接近客观实在的联系性的本质。因此,鲁迅十分注重历史的研究,他认为:“我们看历史,能够据过去以推知未来,看一个人的已往的经历,也有一样的效用”;“经历一多,便能从前因而知后果,我的预测时时有验,只不过由此一端。”读鲁迅的文章,除了感到他对现实的深刻理解以外,给我们另一突出的印象,便是它的历史感。他在叙述某一事件时,常常追溯到历史的原因,分析历史和现实之间的因果联系,看到历史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并暗示它的发展趋势。例如鲁迅在1936年还谈到的中国的国民性的弱点时,特别追溯了异族的入侵和单一的农业经济所带来的患害,但是虽然“历史上满是血痕,却竟支撑到今日”又预示了人民的力量。鲁迅对因果关系的注意,实际上表现了他对客观实在的联系性的理解。他在《“这也是生活”》、《论现在我们的文学运动》等文章中都不止一次地指出现实生活中渗透一切的联系。而鲁迅,也正是从这样的联系出发,作出自己对生活的判断。

第三, 对客观实在的过程性的理解

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都是作为一个过程而展开的,因此,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也具有过程性的特点。

鲁迅认为:“一切事物,在转变中,是总有多少中间物的。动植之间,无脊椎和脊椎动物之间,都有中间物;或者简直可以说,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正因为鲁迅将客观世界看作一种过程的推移和运动,因此,他在估计当时的新文化运动时,便作为一种过程来考察:“古文已经死掉了;白话文还是改革道上的桥梁,因为人类还在进化。便是文章,也未必独有万古不磨的典则。”鲁迅对待自己也是这样,他认为自己“至多不过是桥梁中的一木一石,并非什么前途的目标,范本”,而且自谦地认为:“应该和光阴偕逝,逐渐消亡”。正因为如此,鲁迅并没有将自己封锁在故步自封的圈子里,而能够追随历史进程的步调。

将世界的发展看作一种过程,鲁迅希望后来者超越自己。他说:“只要思想未遭锢蔽的人,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过去”。“超越便须改变”。因此鲁迅从来勇于投身变革。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鲁迅注意到两种倾向,一是旧的形式对新的内容的束缚,因此鲁迅曾指出要“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一是新的内容还没有充分获得自己的形式,因此鲁迅多次提到要不怕幼稚,“惟其幼小,所以希望就正在这一面”。

正因为鲁迅对客观实在过程性有深刻的理解,因此他的思想常常充满着一种健动的生命力。

鲁迅对客观辩证法的理解,对客观实在的辩证性、联系性、过程性的理解,成为他认识论和辩证逻辑的基础,我们也只有这样来理解,才能抓住鲁迅辩证法思想的精神。

四、 观察的客观性、全面性

观察的客观性,列宁认为“辩证法的要素”的第一条,他说,应该“不是实例,不是枝节之论,而是自在之物本身”。也就是“应当从事物的关系和它的发展去观察事物本身。”

观察的客观性,就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对事物加以观察。鲁迅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记得十多年前,在北京认识了一个土财主,不知怎么一来,他也忽然‘雅’起来了,买了一个鼎,据说是周鼎,真是土花斑驳,古色古香。而不料过不几天,他竟叫铜匠把它的土花和铜绿擦得一干二净,这才摆在客厅里,闪闪的发着铜光。这样擦得精光的古铜器,我一生中还没有见过第二个。一切“雅士”,听到的无不大笑,我在当时,也不禁由吃惊而失笑了,但接着就变成肃然,好象得了一种启示……觉得这才看见了近于真相的周鼎。鼎在周朝,恰如碗之在现代,我们的碗,无整年不洗之理,所以鼎在当时,一定是干干净净,金光灿烂的,换了术语来说,就是它无不“静穆”,倒有些“热烈”。鲁迅还把这种启示推广到成为“衡量古美术的眼光”,他说:“例如希腊雕刻罢,我总以为它现在之见得‘只剩一味醇朴’者,原因之一,是在曾埋土中,或久经风雨,失去了锋棱和光泽的缘故,雕造的当时,一定是崭新,雪白,而且发闪的,所以我们现在所见的希腊之美,其实并不准是当时希腊人之所谓美,我们应该悬想它是一件新东西。”鲁迅所提出的这个原则,是十分重要的,也并不限于审美范围之内。应当看到事物在当时的本来面目,而不能把后来在各种条件下所附加的成分当作历史的真相。例如埋在土里的周鼎经过温湿度所引起的物理化学变化,就使它由“金光灿烂”变成了“土花斑驳”。如果要论周鼎,前者才是真正的周鼎;后者不过是已经变成了古董的周鼎,两者是有区别的。如果抓住了“土花斑驳”的“实例”,却恰恰离开了周鼎的真相——离开了自在之物本身。

鲁迅的周鼎之喻,实在具有深刻的方法论的意义。鲁迅研究古人古事,为什么能够说出与别人不同的精辟的意见来,例如他在《故事新编》中“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他能够发现屈原的《离骚》“只是不得帮忙的不平”;他能够指出“魏晋的破坏礼教者,实在是相信礼教到固执之极的。”以及他在未完成的历史长篇小说《杨贵妃》的构思中,指出唐明皇与贵妃在长生殿盟誓,实际上已经是爱情的消歇等等。都是把人物放到当时环境中去观察的范例。鲁迅告诫我们:“想研究某一时代的文学,至少要知道作者的环境,经历和著作”。便是这个道理。他自称这是与传统不同的别一种的研究方法。这里的不同,也就是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区别;热衷于实例和枝节之论与将对象内在的东西导入自己意识的区别。

观察的客观性同时是观察的全面性。要认识事物,只有认识事物的矛盾性。但是每一个事物的矛盾性又与其他事物的矛盾性相联系,彼此又互相依存和转化,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只有对这样的矛盾运动的总体有所了解,才能对事物有恰当的认识。所以鲁迅提出,“知人”必须“论世”;不“论世”也就无法“知人”。

要“知人论世”,必须了解“世”对“人”的影响。这就决定了人的性格的多面性。靠机械割裂的方法,既离开了“世”,也抺杀了“人”。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前提下,鲁迅反对“选本”和“摘句”,更确切地应该说,反对“选本”“摘句”式的观察问题的方法,亦即形而上学的方法——“实例,枝节之论”。

“选本所显示的,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选者的眼光”。例如对蔡邕吧,“选家大抵只取他的碑文,使读者仅感得他是典重文章的作手”,只有读到的《述行赋》,那些“穷工巧于台榭兮,民露处而寝湿,委嘉谷于禽兽兮,下糠秕而无粒”的句子,“才明白他并非单单的老学究,也是一个有血性的人,明白那时的情形,明白他确有取死之道。”于是既认识了人,也并见乎世。对陶渊明也是一样,如果只选《归去来辞》《桃花源记》以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类,只觉得他十分飘逸;如果读他的《闲情赋》,“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节,空委弃于床前”,才知他“很摩登”,也有缠绵的情思;再读他的“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读山海经》)才知道“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飘飘然。”

“摘句”也是一样,“它往往是衣裳上撕下来的一块绣花,经摘取者一吹嘘或附会,说是怎样超然物外,与尘浊无干,读者没有见过全体,便被他弄得迷离惝恍。”原因也在于放弃了观察的全面性,也就是排斥了事物的矛盾性,势必使对象丧失活的整体性。所以,鲁迅说:如果就陶渊明而论,“‘猛志固常在’和‘悠然见南山’是一个人,倘有取舍,即非全人,再加抑扬,更离真实。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

全面性,既然是“这个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总和”,因此,鲁迅在解释生活时,认为不能仅仅注意“特别的精华”,而不注意枝叶,也就是不能只注意突出的一面,不看到日常平凡的一面。他批评“给名人作传的人,也大抵一味铺张其特点,李白怎样做诗,怎样耍颠,拿破仑怎样打仗,怎样不睡觉,却不说他们怎样不耍颠,要睡觉”。他说:“其实,一生中专门耍颠或不睡觉,是一定活不下去的,人之有时能耍颠和不睡觉,就因为倒是有时不耍颠和也睡觉的缘故”。在这里,他深刻地阐述了平凡与突出依存的辩证法。他批评“人们以为这些平凡的都是生活的渣滓,一看也不看。”这样也便割裂了生活。鲁迅认为,这样评价人事,也便如盲人摸象。鲁迅的结论是:“删夷枝叶的人,决定得不到花果。”

这个思想是深刻的。鲁迅以此衡人,便看到了全人,“由此可知陶潜总不能超于尘世,而且,于朝政还是留心,也不能忘掉‘死’”;以此评文,他看到了“即使从前的人,那诗文完全超于政治的所谓‘田园诗人’,‘山林诗人’,是没有的。完全超出于人世间的,也是没有的。既然是超出于世,则当然连诗文也没有。诗文也是人事,既有诗,就可以知道于世事未能忘情”。一切都是全和分、一和多、同和异的统一。

观察的客观性、全面性,既然要求在事物运动中去观察,因此,就不可能使事物静止下来,对事物提出一个绝对的模式。“人无达德,道无大成”,一切只能从运动过程中相对地观察。因此,鲁迅对任何事物,从不根据主观臆测提出绝对的要求,他说:“倘要完全的书,天下可读的书怕要绝无,倘要完全的人,天下配活的人也就有限”。在矛盾运动不断向前推进的生活之流中,真理都是相对的、都具有过程性,绝对真理只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

鲁迅认为:“普遍,永久,完全,这三件宝贝,自然是了不得的,不过也是作家的棺材钉,会将他钉死”。其实,这三件宝贝,岂但会将作家钉死,也会将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钉死。事物终将以它的否定性为自己开辟新路,要它凝固化是不可能的。

鲁迅正是从这样的思想出发,在考虑中国革命的战略时,他反对悬拟革命队伍一定要绝对纯化的主观空想。他说:“在革命者们所反抗的势力之下,也决不容用言论或行动,使大多数人统得到正确的意识。所以每一革命部队的突起,战士大抵不过是反抗现状这一种意思,大略相同,终极目的是极为歧异的。……因为终极目的不同,在行进时,也时时有人退伍,有人落荒,有人颓唐,有人叛变,然而只要无碍于进行,则愈到后来,这队伍也就愈成为纯粹,精锐的队伍了。”任何事物也只能在矛盾运动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这是鲁迅观察的客观性、全面性的又一思想特点。

但是,观察的客观性、全面性要表现出“这个事物(或现象)的发展,它自身的运动,它自身的生命”;要表现“这事物中的内在矛盾的倾向(或方面)”(列宁语),而不是实例的总和,也不是随便抽出一个实例来加以引申。鲁迅说:“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如果只取他末一点,画起像来,挂在妓院里,尊为性交大师,那当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然而,岂不冤哉!”如果只抬出陶渊明的飘逸这一点加以张扬,效果也是一样;所以鲁迅说:“我每见近人的称引陶渊明,往往不禁为古人惋惜。”

大家都知道列宁的一段话:“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因为如果实例和个别事实不是从全部总和、从联系中去掌握,它便离开了整体,它显示的便不是整体中的部分,因此只能歪曲事物的本来面目。

黑格尔说:“观察事物的本身,一方面要从事物的普遍性去观察,另一方面也不要脱离事物,不要抓住次要的情况,实例和对比,而是要唯一地注意这些事物,并且把它们内在的东西导入意识。”

把事物“内在的东西导入意识”,也就是要把握事物的本质。鲁迅说:“战士的日常生活,是并不全部可歌可泣的,然而又无不和可歌可泣之部相关联,这才是实际的战士。”因此,如果要把握战士的本质,既要看到他有并不可歌可泣的日常生活,又要看到他的日常生活无不与可歌可泣相关联。当然,这种关联并不是形式上的关联,当时有人提倡吃西瓜要联想到日寇侵略下土地破碎、祖国危亡。鲁迅认为如果这样吃下的西瓜,一定咽不下去,用劲咽下,也难免消化不良。因为这是战士和吃西瓜一事形式上的虚假的联系,不但无助于认识本质,而且会歪曲对本质的认识。但吃西瓜能消渴提神,使人精神一振,战斗起来与喉干舌敝大不相同,这就和抗敌有关。

从事物的联系中体现出事物的运动,生命,它的内在的矛盾的倾向,必须抓住矛盾的焦点,这样才能反映对事物的全面性的认识。在这里,靠枝枝节节的实例显然是无济于事的。鲁迅说:现在中国最大的问题,人人所共的问题,是民族生存的问题。所有一切生活(包含吃饭睡觉)都与这问题相关;例如吃饭可以和睡觉不相干,但目前中国人的吃饭和恋爱都和日本侵略者多少有些关系,这是看一看满洲和华北的情形就可以明白的。而中国的唯一的出路,是全国一致对日的民族革命战争。懂得这一点,则作家观察生活,处理材料,就如理丝有绪了。作者可以自由地去写工人,农民,学生,强盗,娼妓,穷人,阔佬,什么材料都可以,写出来都可以成为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在这里,民族生存显然成为矛盾的焦点,抓住这个焦点,因此就能全面地反映事物的矛盾。正如一个战士的日常生活无不与可歌可泣相关联,一个民族处在危亡关头,一切生活就无不与民族生存联系。鲁迅抓住了这点,也就抓住了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核心,就能正确地处理在这一总的主题思想统帅下多种多样的题材的关系。

鲁迅观察问题的客观性、全面性,使他能够避免机械割裂的形而上学观点,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那种一孔之见的思想方法,而能够正确地反映出事物的本来面目,能够认识和反映事物的本质,这是作为一个伟大思想家所不可缺少的。

五、 把握矛盾

世界上一切事物无不包含着矛盾。正是由于事物的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前进。鲁迅很早就认为事物的发展、进化,必须通过一种“内的努力”,而不是外物的推动,在这里,实际上已经接触到事物自身的矛盾是事物前进的动力的命题。这种思想后来一直成为鲁迅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出发点。

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因此,对矛盾的研究和分析,是鲁迅辩证法思想的核心。这里分几点来说:

第一, 鲁迅反对掩盖矛盾、抹杀矛盾

鲁迅有一种社会思想——反对“十景病”的思想。什么叫做“十景病”呢?那就是,万事都要凑满“十”数。鲁迅说:“‘十’字形的病菌,似乎已经侵入血管,流布全身。”这象征着“十全停滞的生活”。因此,鲁迅曾断言:“中国如十景病尚存,则不但卢梭他们似的疯子决不产生,并且也决不产生一个悲剧作家或喜剧作家或讽刺诗人。所有的,只有喜剧底人物或非喜剧非悲剧底人物,在互相模仿的十景中生存,一面各各带了十景病。”悲剧、喜剧或讽刺,都是揭露矛盾的,因此,“都是十景病的仇敌”。由此可见,“十景病”正是一种掩盖矛盾、抹杀矛盾的思想病症。

鲁迅反对“十景病”的社会思想,是他批判矛盾取消论的哲学思想的延伸,他又把它扩展到美学批评的领域,提出了在文艺创作中反对“大团圆”的美学思想。他反对“才子及第,奉旨成婚”式的言情小说;反对“作善降祥”式的历史小说和社会小说,而要求正视矛盾,摈弃瞒和骗的逃路,写出人生的血和肉来。认为惟有这样,中国才会有真的新文艺。

决不回避矛盾,同样成为鲁迅立身处世的原则。30年代,有位先生劝他:“在这样四面围剿之中,不如放下刀笔,暂且出洋”在自己的“生活史上,留下几张白纸”。鲁迅说:“三十年来,若有所悟,而还是说不出简明扼要的纲领的做古文和做好人的方法,因此恍然抓住了辔头了。”“其口诀曰:要做古文,做好人,必须做了一通,仍旧等于一张白纸。”这就是说,要善于掩盖矛盾,调和矛盾。

空话连篇的文章和等于一张白纸的好人,都是为鲁迅坚决反对的矛盾取消论的产物。鲁迅在做人之道上,不止一次地反对随风倒 ,无特操,中庸之道,正是反对矛盾取消论的逻辑的必然。鲁迅说过:“人各有已,不随风波,中国亦以立”。风派除了品质以外,它所产生的思想根源,就是害怕接触矛盾,千方百计想绕过矛盾,走一条与己有利无犯的路。

从反对抹杀矛盾的前提出发,在谈到解决思想问题时,鲁迅反对所谓“收”。他说:“以‘收起来’为改良社会的手段,是坐了津浦车往奉天”。鲁迅曾以“要风化好”为例,认为“是在解放人性,普及教育,尤其是性教育,这正是教育者所当为之事,‘收起来’却是管牢监的禁卒哥哥的专门。况且社会上的事不比牢监那样简单,修了长城,胡人仍然源源而至,深沟高垒,都没有用处的。”很明显,“收”起来,实际上是掩盖矛盾,并不能解决问题;鲁迅认为只有把矛盾摊出来,疏导,教育,才能解决矛盾。

第二, 看到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

鲁迅认为矛盾是普遍地存在的,自然界的“和风拂林,甘雨润物,似无不以降福祉于人间”,其实内部已经隐伏着矛盾,“烈火在下,出为地囱,一旦偾兴,万有同坏。”火山的暴发,是地质内部矛盾的激化。在这以前,“风雨时作,特暂伏之见象,非能永劫安易,如亚当之故家也”。

在社会上,更是各种矛盾层出不穷,“衣食家室邦国之争,形现既昭,已不可以讳掩。”鲁迅作了这样的比喻,以示矛盾无所不在:“二士室处,亦有呼吸,于是生颢气之争,强肺者致胜。”鲁迅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杀机之昉,与有生偕;平和之名,等于无有。”矛盾斗争与生活相始终,没有矛盾的事物在人间是不存在的。这样的观点贯穿了鲁迅的一生。

鲁迅根据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的观点,引申出了以斗争图存的民族革命思想:“故不争之民,其遭遇战事,常较好争之民多,而畏死之民,其苓落殇亡,亦视强项敢死之民众。”到了“五四”以后,在朴素的阶级论的影响下,鲁迅看到了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分野和阶级对立的严峻的事实。到了后期,他更不止一次地表述过阶级压迫所引起的阶级斗争的思想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这是大家都了解的。

正是在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下,鲁迅才认为除却与之战斗之外,更无别法。他的斗争精神正是从这里引伸出来的。“四人帮”把鲁迅作为他们极左思潮的“斗争哲学”的护符,当然是对鲁迅的丑化;但是如果只知一味骂鲁迅好斗,而不了解鲁迅时代的重压,无异为鲁迅的对手开脱,至少也是对鲁迅莫大的误解。鲁迅曾说到自己“杂感之无穷无尽,正因为这样的现状太多的缘故”,就知道个中消息。如果说,“唾面自干”式的“张公百忍”,表现了我们民族某些人在压迫下被扭曲的消极容让精神的极致,那么,鲁迅的不避锋芒的斗争气概则是积极进取精神的发扬,表现了民族的复苏的希望,虽然两者都是痛苦的产物。要了解鲁迅,是不能回避鲁迅的斗争精神的,它的根源应该从历史和当时的社会中去找,它的哲学基础则是对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的确认。

第三, 对矛盾的特殊性的认识和运用

认识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固然重要,但是,标志着认识运动的深入,矛盾的特殊性尤为重要。因为假使不能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就无法区分各种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不能区别运动过程的每一阶段的特殊的本质,就不会知道“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而教条主义者观察问题之所以常犯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的毛病,是与对矛盾的特殊性缺乏理解分不开的。

鲁迅的战略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中国社会发展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矛盾的特殊性十分了解,对敌我双方的矛盾的特殊性十分注意。他批评受到“左”倾机会主义影响的创造社时说:“他们对于中国社会,未曾加以细密的分析,便将在苏维埃政权之下才能运用的方法,来机械地运用了”。其结果就认为当时中国社会已经完成了反封建的任务,面临的是反对资本主义了,因此,鲁迅便被讥笑为落后于时代,甚至由不革命而成为“反革命”了。

创造社太阳社对于文艺,虽然能够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上加以认识,但也停留在矛盾的普遍性上,未能深入掌握文艺的特点,因此在创作上不免流于公式化概念化。

鲁迅既肯定了文艺作为上层建筑,为广义的宣传的一种,又十分注意文艺的特殊性,他说:“革命之所以于口号,标语,布告,电报,教科书……之外,要用文艺者,就因为它是文艺。”这就决定了鲁迅十分认真细致地对待一切文艺现象,例如在涉及文艺的外部与内部规律时他都能从文艺的特点提出自己的看法。在“五四”时期,他虽然提出过“遵命文学”,但是在后期编辑《奔流》时,他坚决反对像明清八股那样的“奉命写作”,坚决反对“以意为之”去演绎政治意图。在选择文艺的题材时,他认为:“倘不在什么旋涡中,那么,只表现所见的平常的社会状态也好”;“现在能写什么,就写什么,不必趋时,自然更不必硬造一个突变式的英雄,自称‘革命文学’”。这是因为文艺创作必须有生活体验,“以意为之”只能导致它的失败。当然,有革命责任感的文艺家也不能自安于这点。根据文艺的特点,鲁迅在进行对作品的评价时,总是注意到艺术的独创性的成就。艺术如果不能按照自身的特点去反映生活,也就丧失了自身的存在,这是鲁迅多次向我们揭示的一条规律。

鲁迅还以文艺创作为例,说明抓住人物的矛盾的特殊性的重要。“果戈理夸俄国人之善于给别人起名号——或者也是自夸——说是名号一出,就是你跑到天涯海角,它也要跟着你走,怎么摆也摆不脱。”给一个人起一个切贴的名号,也就是抓住这个人的特征。鲁迅说:“创作难,就是给人起一个称号或诨名也不易。假使有谁颠扑不破的诨名的话,那么,他如作评论,一定也是严肃正确的批评家,倘弄创作,一定也是深刻博大的作者。”可见,对人物的特殊性的认识是多么重要,它是创作成败的关键。“观察不精,因而品题也不确,所以即使用尽死劲,流完大汗,写了出去,也还是和对方不相干。”概念化公式化的作品的作者对事物的矛盾的特殊性则普遍地缺乏认识。

但是,矛盾的特殊性是隐藏在现象之内的本质的显现,它不像外貌的特征那样容易识别。一望而知的特点,有时却并非特点;看来并非特点之处,却真正体现了它的特点。所以,鲁迅说:“廓大一个事件或人物的特点固然使漫画容易显出效果来,但廓大了并非特点之处却更容易显出效果。”比如,畸形的生理特征是一望可知的,而并不畸形相反还是一位美人要显示她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特征,就必须显示她的本质,如果用廓大镜突出她搽粉的臂膊上的褶皱,突出那“粉和泥的黑白画,也正是她的精神的一种显现,在这看来并非特点之处却隐藏着她的真正的特点。

鲁迅对矛盾的特殊性的认识使他的思想方法避免了教条主义的书斋习气,而能够从事物矛盾运动中提出符合客观特征的理论,能够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客观矛盾运动推移的过程,能够用不同质的方法去解决不同质的矛盾,例如用韧性战斗和保存自己的壕堑战的方法去解决敌强我弱的矛盾;用更换笔名,转移阵地,隐晦曲折的笔法的杂文去突破反革命文化“围剿”,等等,在这些方面还都可以进行深入的研究。

第四, 抓矛盾的主要方面

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解决矛盾的关键。

在阶级社会里矛盾的性质往往呈现出扑朔迷离的复杂现象,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极其相似,例如,在旧社会,“有官之所谓‘匪’和民之所谓匪;有官之所谓‘民’和民之所谓‘民’;有官以为‘匪’,而其实是真的国民,有官以为‘民’而其实是衙役和马弁。所以貌似‘民魂’的,有时仍不免为‘官魂’”,因此,鲁迅告诫:“这是鉴别魂灵者所应该十分注意的”。

在意识形态领域也是一样,“旧的和新的,往往有极其相同之点,——如:个人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往往都反对资产阶级,保守者改革者往往都主张为人生的艺术,都讳言黑暗,捧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都厌恶人道主义等”。这就要求找出其不同矛盾的主要方面,例如社会主义者反对资产阶级,是站在被压迫的无产者的立场上;个人主义者反对资产阶级,是因为扼杀了个人的出路,矛盾的性质是极为不同的。

知人论世。当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混杂在一起时,要“知人”就不易,对“世”也会懵懂起来。鲁迅曾讲过张岱论东林党一事,颇发人深思。张岱在一封信中说:“盖东林首事者实多君子,窜入者不无小人,拥戴者皆为小人,招徕者亦有君子,此其间线索甚清,门户甚迥……东林之中,其庸庸碌碌者不必置论,如贪婪强横之王图,奸险凶暴之李三才,闯贼首辅之项煌,上笺劝进之周钟,以致窜入东林,乃欲俱奉之以君子,则吾臂可断,决不敢徇情也”。

鲁迅说,张岱之“严责东林,是因为东林党中也有小人。”然而这样一来,东林究竟好不好,真有些正邪难分了。因为既然“古今来无纯一不杂的君子群”,“凡有党社,必为自谓中立者所不满,就大体而言,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他就置之不论了。”也就是说,不去分辨矛盾的主要方面到底在哪里。

更有甚者,还可以推出“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结论。例如说:“东林虽多君子,然亦有小人,反东林者虽多小人,然亦有正士,于是好象两面都有好坏,并无不同”。这就模糊了矛盾的性质。

如果还推进一步,说:“东林世称君子,故有小人即可丑,反东林者本为小人,故有正士则可嘉。”这更是把矛盾的性质颠倒了。结果是:“苛求君子,宽纵小人,自以为明察秋毫,而实则反助小人张目。”

鲁迅认为,正确的判断应该是:“东林中虽亦有小人,然多数为君子,反东林者虽亦有正士,而大抵是小人。那么,斤量就大不相同了。”这就是因为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说出了事物的性质。

不但对社团的评价上,要找出其主流;对一个人的衡量,也要看到他的趋向之大体,才不失偏颇。例如“倘要论袁中郎,当看他趋向之大体,趋向苟正,不妨恕其偶讲空话,作小品文,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一方面在。正如李白会做诗,就可以不责其喝酒,如果只会喝酒,便以半个李白,或李白的徒子徒孙自命,那可是应该赶紧将他‘排绝’的。”鲁迅观察问题常常能够命中要害,正是他善抓主要矛盾的结果。

六、 论矛盾的转化

列宁说:辩证法“始终要求研究概念的运动、它们的联系、它们的相互转化。”在世界上,凡事凡物莫不在一定的条件下向着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推动着生命的前进运动。鲁迅对矛盾的转化的见解,也是他的辩证法思想的最精彩的篇章。我们分如下几点来说:

第一, 对矛盾的同一性的理解

鲁迅十分注意矛盾的同一性。他经常用“相反相成”这句成语概括自己对矛盾的同一性的看法。他说:“优良的人物,有时应是要靠别人来比较,衬托的,例如上等与下等,好与坏,雅与俗,小器与大度之类。没有别人,既无以显出这一方面之优,所谓‘相反而实相成’者,就是这。”鲁迅在这里,揭示了共居于统一体内的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关系。这样的思想,后来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也表达过:“没有生,死就不见;没有死,生也不见。没有上,无所谓下;没有下,也无所谓上。没有祸,无所谓福,没有福,也无所谓祸……”。黑格尔说:“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而是与它正相反对的他物;这就是说,每一方只有在它与别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它是自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只有反映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另一方也是如此;所以,每一方都是它自己的对方的对方。”这种思想方法使得鲁迅在观察问题时从不执滞一隅,而能够与物俱迁,因为他的概念运动获得了客观世界的本性——转化。

例如,鲁迅反对在客厅里高谈社会主义的人,认为他们很容易从“左倾”变为右倾。为什么?因为“左倾”和右倾从思想根源来说,都脱离社会实际,都是唯心主义。

鲁迅还认为,如果夸张了文艺的宣传作用,因而脱离了生活,文艺也可以“由此而爬进唯心主义的城堡”。

鲁迅认为祸福之间也有同一性。许寿裳夫人早逝,孺子失母当然不幸。但在鲁迅看来,也并非完全不幸,他投书慰藉,说“孺子弱矣,而失母则强”。坏事也并非不能引出好的结果。

鲁迅说,中国人常说“有一利必有一弊”,也就是“有一弊必有一利”。这个思想是深刻的。在鲁迅看来,在“利”中已经伏着“弊”的因素,正如在“弊”也包含“利”的因素,这才能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弊”不是在“利”以外的东西,反过来也是一样。黑格尔说:“人们总以为肯定与否定具有绝对的区别,其实两者是相同的。我们甚至可以称肯定为否定;反之,也同样可以称否定为肯定。”所以恩格斯也说:“正和负可以看作彼此对等的东西——不管把哪方面当作正,把哪方面当作负,都是一样的”。既然“利”“弊”之间存在着同一性,它们的转化是必然的。

鲁迅曾用大量的例子证明了利弊之间的转化。例如“吃饭”吧,“它能滋养我们这方面是有利的;但是一方面使我们消化器官疲劳,那就不好而有弊了。”杨邨人“揭起小无耻之旗,固然要引出无耻群,但使谦让者泼剌起来,却是一利。”捣鬼“切忌发挥,亦即必须含蓄。”但“影响却又因而模糊”,这也是“有一利必有一弊。”鲁迅在说到自己《故事新编》创作中所谓“油滑”的特点时,曾认为它是“创作的大敌”,但鲁迅也并没有就此加以否定,相反,他在给黎烈文信中,还表示“此后也想保持此种油腔滑调”。为什么?因为“油滑”对“有些文人学士,却又不免头痛,此真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而又‘有一弊必有一利’也。”总之,鲁迅把利弊看作可以互相转化的统一物,并不像形而上学者那样认为利就是利,弊就是弊。恩格斯说:“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把对立的东西调和起来。”鲁迅的思想方法是符合这样的精神的。鲁迅对矛盾的同一性的理解是深刻的。

第二, 矛盾转化的发展观

在鲁迅看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无不处在变化之中,“从古迄今,什么都在改变”,“文化的改革如长江大河的流行,无法遏止,假使能够遏止,那就成为死水,纵不干涸,也必腐败的。”“革命无止境,倘使世上真有什么‘止于至善’,这人间世便同时变了凝固的东西了。”这种变化的观点,使鲁迅的思想,从内在给予了一种革命的力量。如所共知,鲁迅多次表达革命是理所当然的思想,“‘革命’是并不稀奇的,惟其有了它,社会才会改革,人类才会进步,能从原虫到人类,从野蛮到文明,就因为没有一刻不在革命。”

革命也就是变化。而这种变化,不是出于外力的推动,而是出于内部矛盾的发展、斗争,转化所引起。鲁迅在解释生物何以发展,曾归之为这种“内的努力”。人类也是一样。在阶级压迫下的文坛上,有人害怕斗争,鲁迅认为这是势必不免的事,“有一个‘坛’,便不免有斗争’”结果是“历史决不倒退,文坛无须悲观的。”正是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才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鲁迅不但看到了事物的转化,还把握了事物转化的形态。那就是螺旋式和波浪式地推向前进。“当然,在流行时,倘无弊害。岂不更是非常之好?然而在实际上,却断没有这样的事。回复故道的事是没有的,一定有迁移;维持现状的事也是没有的,一定有改变。有百利而无一弊的事也是没有的,只有权大小。”因为每一事物在进展中也已经包孕着自己的对立面。但是总的来说,事物在不断转化过程中,通过自我扬弃,便进入高一级的形态。

“世事也还是像螺旋”。鲁迅曾从多方面地揭示矛盾转化的否定之否定的形态。即使在他的美学思想中,也是如此。他曾解释了喜剧美中的“丑”是否定之否定的形态。在生活中,美所为丑所否定,而喜剧中所暴露的丑,正是对这种美的否定之否定。

鲁迅曾以英国木刻家比亚兹莱为例,他说:“比亚兹莱是个讽刺家,他只能如Eaudelaiue描写地狱,没有指出现代的天堂底反映。这是因为他爱美而美的堕落才困制他;这是因为他如此极端地自觉美德而败德才有取得之理由。有时他的作品达到纯粹的美,但这是恶魔的美,而常有罪恶底自觉,罪恶首受美而变形又复被所暴露。”

比亚兹莱之所以成为讽刺家,就因为他“爱美”,“极端地自觉美德”,因此,“美的堕落才困制他”;他的作品的“恶魔的美”,乃是“罪恶受美而变形又复被美所暴露”的产物。这就是说,否定了生活中的美的丑,又被美所否定了。在艺术中,否定性喜剧的美感,表现了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乐于看到喜剧中的“丑”,因为它正是美的折射。

鲁迅对生活的理解也是如此。在旧中国,小百姓对于命运的迷信,正是对所处的苦难生活的空想式的否定,但是,又相信命运可以有办法转移,它自身已经包含了不信的因素,可以发展到对宿命论的否定。所以鲁迅说:“人而没有‘坚信’,狐狐疑疑,也许并不是好事情,因为这也就是所谓‘无特操’。但我以为信运命的中国人而又相信运命可以转移,却是值得乐观的。”矛盾转化的思想,否定之否定的思想,增强了鲁迅对前途的信念。

第三, 矛盾转化中的“不及”与“过限”

鲁迅在考察矛盾的转化时,十分注意“不及”与“过限”。“不及”就不能达到事物的量,就不能把握事物的质的规定性,而“过限”,又会使事物超越自己的限度,转化为另外的事物。恩格斯说:“真理和谬误,正如一切在两极对立中运动的逻辑范畴一样,只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如果我们企图在这一领域之外把这种对立当做绝对有效的东西来应用,那我们就会完全遭到失败;对立的两极都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真理变成谬误,谬误变成真理”。

大家都知道,鲁迅在谈到文学的阶级性,作家如何取得无产阶级立场时,曾多次反对一蹴即至的思想,反对无须经过量变的质变。但是,鲁迅同时反对把阶级性说过头,他认为在阶级社会里,文学是“都带”而并非“只有”阶级性。他批评“有些作者,意在使阶级意识明了锐利起来,就竭力增强阶级性说”,结果就“招人误解”。更有甚者,“将个性,共同的人性……,个人主义即利己主义混为一谈,来加以自以为唯物史观底申诉,倘有人据此来论唯物史观,那真是糟糕透顶了”。这都是“过限”的表现。

在一篇虽为瞿秋白作,但鲁迅显然同意这观点、收入《伪自由书》的题为《透底》的文章中,说:“凡事彻底是好的,而‘透底’就不见得高明。因为连续的向左转,结果碰见了向右转的朋友。”连续的向左转,也就是超过了限度,真理向谬误转化了。

第四, 矛盾转化的条件

矛盾的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鲁迅曾以“突变”为例,他说:“所谓突变者,是说A要变B,几个条件已经完备,而独缺其一的时候,这一个条件一出现,于是就变成了B。譬如水的结冰,温度须到零点,同时又须空气的振动,倘没有这,则即便到了零点,也还是不结冰,这时空气一振动,这才突变而为冰了。所以外面虽然好象突变,其实非并突然的事”。鲁迅曾用这解释在革命文学运动勃兴时,许多小资产阶级文学家虽然自称“突变”,但是,因为条件还不具备,“所以有些忽然一天晚上自称突变过来的小资产阶级革命文学家,不久又突变回去了。”

什么是小资产阶级革命文学家转化的条件呢?鲁迅认为主要是革命实践。“革命文学家,至少是必须和革命共同着生命或深切地感受着革命的脉搏。”

矛盾的转化,条件是重要的。条件可以促使矛盾的变化。鲁迅对这点有深刻的理解,因此他总是从中国的具体情况(条件)出发,分析矛盾的双方。在旧中国,由于敌强我弱的情势,矛盾的主要方面暂时还属于敌对势力方面,人民大众暂时还处于相对地弱小的地位,因此,鲁迅提出了韧战的战略,其目的就是积蓄力量创造条件,使得处于弱势的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向着主要方面变化,由此决定社会性质的变化,使原来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转变为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

毛泽东同志说:“共产党人的任务就在于揭露反动派和形而上学的错误,宣传事物本来的辩证法,促成事物的转化,达到革命的目的。”鲁迅战斗的一生,也是促进了新旧矛盾的转化,奉献给使中华民族复苏和结束人类史前史的事业。

七、 驳诡辩论

诡辩论常常冒充辩证法出现,鲁迅对诡辩论的驳斥,正是他坚持辩证法的表现,因此,研究鲁迅的辩证法思想,不能不涉及鲁迅驳诡辩论的方面。

诡辩论为什么能够冒充辩证法?因为它利用了辩证法的概念转化的灵活性。列宁说“这种灵活性,如果加以主观的应用=折衷主义与诡辩。灵活性,如果加以客观的应用,即反映物质过程的全面性及其统一,就是辩证法,就是世界的永恒发展的正确反映。”

鲁迅对诡辩论的批判,涉及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各个领域,他还写了《论辩的魂灵》、《牺牲谟》、《评心雕龙》等专文,就诡辩论者利用形式逻辑的虚假判断和错误推理进行了揭露。《论辩的魂灵》中列举的违反形式逻辑的许多错误,有些逻辑书上已经指出,这里就不再重复了。《评心雕龙》中揭示的形式逻辑方面的错误也都是一望可知的。诡辩论者利用概念与概念之间虚假的联系,加以引申,以达到否定对手的目的。

黑格尔说:“诡辩的本质在于孤立起来看事物,把本身片面的、抽象的规定,认为是可靠的,只要这样的规定能够带来个人当时特殊情形下的利益。譬如,我生存和我应有生存的手段本来可说是我的行为的一个主要动机。但假如我单独突出考虑我个人的福利这一原则,而排斥其他,因此就推出这样的结论,说为维持生存起见,我可以偷窃别人的物品,或可以出卖祖国,那么这就是诡辩。”《牺牲谟》所揭露的便是这样的行为,一个自称“贫民之友”的绅士向贫民诈取得连一条破裤也不剩,他却抬出了“为社会服务”的大义,抬出了堂皇的牺牲精神,总之,他要别人为他牺牲一切。当我们读到这位绅士要已经九天没有吃东西的贫民拿着自己唯一的破裤爬到他府第去进献时,我们真感到鲁迅剔肤见骨的揭露。而那个绅士的一切诡辩则是现实生活诡辩论者强词夺理的典型概括。

鲁迅对诡辩论的驳斥,还可以归纳出这样几个方面:

一、 批判以夸张事物的特征达到否定该事物的目的的诡辩

客观世界的任何事物,由于矛盾的特殊性而表现出不同的质。每一个事物的质都有一定的量的限度,超过这限度,就会消灭事物的特性。我们把握事物时必须把握这种质的规定性,不能任意夸大。例如,“文艺本来都有一个对象的界限。譬如文学,原是以懂得文字的读者为对象的。”然而诡辩论者出来说:“中国有许多文盲,问你怎么办?”“这时只好请画家,演剧家,电影作家出马,给他看文字以外的形象的东西”。这时诡辩论者又出来说:“文盲中还有色盲,有瞎子,问你怎么办?”于是“说是对于色盲瞎子之类,须用讲演,唱歌,说书罢。”诡辩论者又问你:“莫非你忘记了中国还有聋子吗?”于是,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现在的一切文艺,全都无用,非彻底改革不可。”

鲁迅管这样的诡辩论者叫做“彻底”论者。这种彻底论者,实际上也就是取消论者,按照他们的逻辑,“于是中国就永远没有对于文盲,色盲,瞎子,聋子,无不有效的——‘彻底’的好的文艺。”

这里所揭露的,“彻底”的底子就是以夸大事物的特征达到否定该事物的存在。

二、 批判用否定量的积聚达到否定质的变化的诡辩

诡辩论者常常用否定量的积聚阶段来达到否定质的变化,他们借口这一事物还没有完成,从而否定了这一事物的孕育过程乃至临近质变状态。鲁迅描写这样的诡辩论者的逻辑是:“生下来的倘不是圣贤,豪杰,天才,就不要生;写下来的倘不是不朽之作,就不要写;改革的事倘不是一下子就变成极乐世界,或者,至少能给我(!)有更多的好处,就万万不要动!……”

鲁迅驳斥道:假使提出这样的要求,就等于扼杀事物的成长和存在。他说:“孩子初学步的第一步,在成人看来,的确是幼稚,危险,不成样子,或者简直是可笑的。但无论怎样的愚妇人,却总以恳切的希望的心,看他跨出这第一步去,决不会因为他的走法幼稚,怕要阻碍阔人的路线而‘逼死’他;也决不至于将他禁在床上,使他躺着研究到能够飞跑时再下地。因为她知道:假如这么办,即使长到一百岁也还是不会走路的”。

在这里,鲁迅表明了这样的思想,质的完成离不开量的积聚。从量的积聚阶段,每一步看来未必有伟大的意义,但却都是完成质变所必不可少的。鲁迅热情对待幼小事物的成长;乃至通过量的积累去达到质变的韧性战略思想,都可以从这里找到思想的根源。

三、 批判寻求形式的根据的诡辩

鲁迅曾多次批判过寻求形式的根据为自己的目的进行诡辩,“前人之勤,后人之乐,要做事的时候,可以援引孔丘墨翟,不做事的时候另外有老聃,要被杀的时候我是关龙逄,要杀人的时候他是少正卯,有些力气的时候看看达尔文赫胥黎的书,要人帮忙就有克鲁巴金的《互助论》,勃朗宁夫妇岂不是讲恋爱的模范么,勗本华尔和尼采又是咒诅女人的名人……”“倘在文人,他总有一番辩护自己的变化的理由,引经据典。譬如说:要人帮忙时候用克鲁巴金的互助论,要和人争闹的时候就用达尔文的生存竞争说。”他甚至这样说:“无论古今,凡是没有一定的理论,或主张的变化并无线索可寻,而随时拿了各种各派的理论来作武器的人,都可以称之为流氓。”“并无线索可寻”的“根据”,也就是形式的根据。黑格尔说:“某物的存在,必有其充分的根据。”为什么?因为“某物的真正本质,……而在于表明一物的存在即在他物之内”,而“根据之所以为根据,即由于它是某物或一个他物的根据。”因此,“对于同一内容我们可以提出不同的根据。”所以,“在法律和道德范围内,只寻求形式的根据,一般是诡辩派的观点和原则。”

像鲁迅所批判的,援引了不少名人名言来为自己辩解时,都是对方的根据。但因为“一物之存在乃基于他物”,就仿佛是成为自己的根据了。鲁迅坚决反对这样的诡辩,所以他认为,你要提出根据,就要提出变化的线索来,这就是说要找出根据的关系来。也就是说,要拿出实在的根据。所谓“实在的根据”,照黑格尔的说法,也就是“一方面内容对其他内容的关系,另一方面是根据关系本身(形式)对他物、即对一个直接而不由根据关系建立起来的东西的关系”

四、 批判彼一是非,此一是非的相对主义的诡辩

当时有位先生说,有一种人“在他自己的心目之中,已先无是非之分。但他还要大言不惭,自以为是。于是其所谓‘是’,不免似是而实非了”,还有一种却是“非中之是,它的是处,正胜过似是之非,因为其犹讲交友之道,而无门阀之分。”这样一来,也就觉得世上“是非难定,于是爱憎就为难。”这位先生虽然声明庄子的无是非观“原非确论”,鲁迅说他“归根结蒂,掉进‘无是非’说的深坑里’了。”原因就在于抹杀了客观的是非标准。

鲁迅说:“‘似是之非’其实就是非,倘使已经看穿,不是只要给以热烈的憎恶就成了吗?然而‘天下的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又不得不爱护‘非中之是’,何况还有‘似非而是’和‘是中之非’,取其大,略其细的方法,于是就不适用了。天下何尝有黑暗,据物理学说,地球上的无论如何的黑暗中,不是总有X分之一的光的吗?看起书来,据理就该看见X分之一字的,——我们不能论明暗。”这就是鲁迅所概括的诡辩论者的逻辑。

这里诡辩者所采用的手法是,在“是”这方面找出些“非”的假象,在“非”这方面增加些“是”的假象,然后抹杀是非。像这样的诡辩手法是常见的。鲁迅认为,只要“取其大略其细”,指出事物的本质特征来,就可识破了。

五、 反对以感性的矛盾取消真理的具体性的诡辩

在《半夏小集》第五段,有这样一段对话:A: B,我们当你是一个可靠的好人,所以几种关于革命的事情,都没有瞒了你。你怎么竟向敌人告密去了?

B: 岂有此理!怎么是告密!我说出来,是因为他们问了我呀。

A: 你不能推说不知道吗?

B: 什么话!我一生没有说过谎,我不是这种靠不住的人!既然要诚实,那么对敌人也不能说谎,否则便是矛盾,诡辩者便以此来抹杀真理的具体性;就是不分任何场合只能适用一种道德原则,这是因为诡辩者忘记或故意忘记了道德原则的社会性和阶级性。殊不知对敌人的诚实即是对自己们的不道德。鲁迅在这里所揭示的虽然只是一种突出的典型化了的例子,但是虽然并不如此触目的事例在生活中并非不常见的。特别在为自己的言行找借口时,常常抬出这类诡辩。

诡辩论者在思想方法上是主观唯心主义,他们不是从客观事物的全面联系中去把握事物,而是从主观出发,任意挑选事物的某一片面,或某些表面的形象作为借口,作出似是而非的论证,以抹杀事物的全面性及其本质特征。

诡辩论正是辩证法的对立物,因此,要了解鲁迅的辩证法思想,不能不研究他的驳诡辩论。

八、 鲁迅辩证法思想的表现形式

鲁迅虽然在早期从便哲学的角度表述过辩证法的观点,但他毕竟不是职业哲学家,因此,他的辩证法思想的表现形式就带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 从日常的观念入手

袁世凯快到倒台时, 银行兑现贬值,先是六折,后来升到七折,大家就万分欢喜。鲁迅就这一日常发生的特殊事例,提出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说明人是很容易屈从于压迫势力的,受压受控以后,只要稍示优惠,就会忘记自己所受的压迫,甚至仿佛领了恩宠。从特殊中引出普遍来,成为鲁迅思想方法的一个特点,也是他表述辩证法的一种方法。正如列宁所说:“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等等开始;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凡是人,哈巴狗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过的)就已经有了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

鲁迅十分善于从日常的具体事件中找出普遍意义,从个别体现一般,从现象发现本质,从偶然性中找出必然性,借用黑格尔的话来说,“他寻求共相”,而“共相就是思想”。

鲁迅说:“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并认为“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国大半。”从这样的日常观念中,鲁迅说明了一个深刻的哲学概念,即调和矛盾的反辩证法思想。因为道士既非出家,又非在俗,左右逢源,最具有折中态度。

从日常观念中鲁迅不但引导人们认识矛盾,而且引导人们了解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转化,如在封建社会,小百姓既怕“流寇”,更怕“坐寇”——官,鲁迅说,这样一来,“仅存的路”转而“使他们想到了自己的力量。”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不少。

辩证法在古代,本来是一种论辩的方法,揭露和克服对方议论中的矛盾以取得胜利,西方古代哲学史上著名的“苏格拉底的方法”,就是“从日常观念入手”,激发对方“追求知识(自己去思索)的欲望。”“他提出日常的观念来同别人讨论,装出好象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引起别人说话,——他自己是不知道的;然后做出率真的样子,向人提出问题,让别人自己说出来,让别人指教他。”我国古代的思想家,也常常采取寓言的形式,提出辩证法的命题,如韩非子的著名的矛盾之喻。因为辩证法本来是客观世界一切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运动的规律。因此,在生活中就有大量的辩证法例证可以发掘。

从日常观念入手,宣传事物本来的辩证法,不但使人容易接受,感到兴趣,而且还由于“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的道理,生活的辩证法丰富了观念的辩证法,因此即使职业的哲学家也可以从这里吸取营养。

第二、 观念的形象化

观念的形象化是鲁迅杂文的艺术特征之一,也是他的辩证法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例如鲁迅要表现事物的性质取决于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一命题,说:“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究不过是苍蝇。”这就使人一目了然。战士虽然有缺点,但是并不掩盖他战斗的品格的主要方面,因此毕竟是战士。“苍蝇”,(这里显然是拟人论)即使如何完美,因为它由“苍蝇”的性质所决定,因此终究是“苍蝇”。这个命题对观察问题迷于现象不能揭示本质的人显然是有针砭意义的,成为知人论世的一个有名的警句。

世界伟大工程之一的长城,当然可以作为中华民族祖先的骄傲,但是它也象征着封建主义的幽灵。所以鲁迅当时说:“我总觉得周围有长城围绕。”而这长城的构成材料,不但有古砖,而且还有“补添的新砖”。鲁迅感喟:“两种东西联为一气造成了城壁,将人们包围。何时才不给长城添新砖呢?”为长城添新砖,这也就是调和新旧的矛盾。使封建主义的幽灵在新形式的补充下承续下去。

针锋相对是解决矛盾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加速矛盾的转化。鲁迅曾用“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的比喻来说明这个道理。鲁迅曾慨叹在旧中国不少人却“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其结果当然使凶兽得逞,矛盾不能向着有利于人民方面转化。

鲁迅反对融合矛盾的折中主义是大家所知道的,他曾用叭儿狗的形象揭示了折中主义的本质,“它却虽然是狗,又很象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列宁说:“在折中主义者看来,一切都是‘可以相容的’!”鲁迅笔下的拟人化的猫,“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宠爱,种子绵绵不绝。”

在事物的矛盾运动中,有量变,有质变,质虽然高于量,但是没有量也就没有质。在一篇题为《由聋而哑》的杂文中鲁迅说:“一道浊流,固然不如一杯清水的干净而澄明,但蒸馏了浊流的一部分,却就有许多杯净水在。”鲁迅以浊流和净水的关系说明了量和质之间相互转化的关系是十分形象的。

鲁迅赋予观念以形象化的方法使他的辩证法思想深入浅出、十分通俗和易于普及。

第三、 从反面提出问题

鲁迅的辩证法思想,常常采取从反面提出问题的形式,这是因为他从反面看到了事物的正面,从别人所举的这一片面看到了它的全面,看到了它的联系,换句话说,看到了转化的必然形态。

鲁迅举例说:“圣人为什么大呼‘中庸’呢?曰:这正因为大家并不中庸的缘故。人必有所缺,这才想起他所需。穷教员养不活老婆了,于是觉到女子自食其力说之合理,并且附带地向男女平权论点头;富翁胖到要发哮喘病了,才去打高而富球,从此主张运动的紧要。我们平时,是决不记得自己有一个头,或一个肚子,应该加以优待的,然而一旦头痛肚泻,这才记起了他们,并且大有休息要紧,饮食小心的议论。”

鲁迅写过《推背图》一文,专门提出“从反面来推测未来的情形”。在当时国统区,他说:“我们日日所见的文章,却不能这么简单。有明说要做,其实不做的;有明说不做,其实要做的;有明说做这样,其实做那样的;有其实自己要这么做,倒说别人要这么做的;有一声不响,而其实倒做了的。然而也有说这样,竟这样的。难就在这些地方。”在现象与本质模糊难辨的景象中,鲁迅从反面提出问题的方法常常使他看到了问题的实质。

在一些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作为观察问题的方法的文章里,事物的形象常常被歪曲为头足倒置,以正为反。因此,如果不加反正,就无法说明事物的真相。鲁迅就接着别人的论断,提出自己相反的看法。例如有人说,“女人讲谎话要比男人来得多”,鲁迅说:“与其说‘女人讲谎话要比男人来得多’,不如说“女人被人指为‘讲谎话要比男人来得多’的时候来得多”。这是因为在男权的社会里。林语堂曾提出,男子统治的世界,已弄成一团糟了,“让娘儿们干一下吧!”鲁迅指出,娘儿们也不可能没有矛盾,所以,“娘儿们也不行。”早些时候,有人提出应当施行“费厄泼赖”,但鲁迅认为,这里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对手先要“费厄”,否则此道只得缓行。鲁迅从反面提出问题,证明费厄论者没有将费厄放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放在事物的一定的联系中去考察。

鲁迅从反面提出问题的方法,使事物和概念逐渐暴露出它们固有的矛盾。鲁迅辩证法思想的这一表现形式,可以引导人们认识事物和概念的矛盾的总体。

第四、 揭露矛盾的讽刺

鲁迅辩证法思想的又一表现形式是讽刺。讽刺就是揭露事物和概念的矛盾。在《什么是“讽刺”?》一文中,鲁迅曾举了“洋服青年拜佛”、“道学先生发怒”为例,认为这虽然是平常事,“现在给它特别一提,就动人。”因为“不但自己和别人看起来有些不很雅观,连自己也觉得不很雅观;而且流传开去,对于后日的大讲科学和高谈养性,也不免有些妨害”。十分明白,鲁迅在这里揭露了形式与内容、理论与实际、信仰与行动的矛盾,这也就是讽刺。

在鲁迅的杂文中,曾以大量的篇幅揭露反动派宣言与行动的矛盾,也就是现象与本质的矛盾,例如“说是‘枕戈待旦’的,到夜还没有动身,说是‘誓死抵抗’的,看见一百多个敌兵就逃走了”之类。将现象与本质的矛盾一对照,不但使人产生滑稽之感,而且使人去认清本质。

揭露矛盾的主导方面的倒置,也就是事物的性质不相适应的变换,也常常成为鲁迅的讽刺——揭露矛盾的手段。如在当年国统区,“雄兵解甲而密斯托枪”,这对声音抗日的国民党政府来说,是“富有戏剧性”的讽刺。

此外,鲁迅还以古代女子的缠脚,讽刺好走极端,等等。

鲁迅的辩证法思想在与论敌的交锋中得到了发展,诚如艾思奇所说:“他善于出人意表地点出事物的负面,因此在论战的时候,也可能用论敌所说的话,去打论敌自己的嘴巴,呈出一幅讽刺的,幽默的,然而却是真实的场面。”苏格拉底有所谓“诘难法”,在他的诘问下,使对方的观念在发展中暴露出矛盾,从而仿佛嘲弄自己。鲁迅则使论敌陷于自相矛盾的狼狈境地。这两者都具有讽刺意味,都是辩证法的胜利,都是辩证法思想的特殊的表现形式。

鲁迅的辩证法思想所采取的表现形式,实际上也就是文学的手段。歌德说:“诗人或者从普遍概念出发,然后寻觅适当的细节;或者从细节里看出它的普遍概念来。”歌德认为前者产生的是寓言,后者才“表达了诗的真正本质。”也就是真正的文学的方法。我国古代哲学家如庄子、韩非等大都从普遍概念出发然后寻觅细节,他们含有哲理的寓言就是这样产生的;而鲁迅采用的是后一方法,从细节里找出普遍概念,因此,正如我们已经说过,他的辩证法思想更具有生活的丰富性。

九、 鲁迅在中国辩证法思想史上的地位

毛泽东同志说:“辩证法的宇宙观,不论在中国,在欧洲,在古代就产生了。但是古代的辩证法带着自发的朴素的性质”。中国是一个辩证法思想丰富的国家,早在殷代,我们就可以从甲骨文中找到许多矛盾的概念,诸如天地、上下、大小、正反、前后、出入、归往、行止、分合、古今、主从、男女、牡牝、水火、晦明、获亡、吉凶、祸福、利害、成败、生死等。这便正如恩格斯所说:“人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以前,就已经辩证地思考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矛盾的激化,反映到人们的观念上,就有了更多的辩证法思想。大家都知道,老子是著名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家,他在《老子》中认为万物都有对立,“万物负阴而抱阳”;不但如此,他还认为矛盾可以转化:“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他还提出了“柔弱胜刚强”的命题,但是他不谈转化的条件,把它绝对化了。

韩非是最早用矛盾的比喻表示了对立的概念,他在《韩非子》中说:“夫不可陷之楯与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故不相容之事,不两立也”。他强调的是对立面的斗争。

在战争中是矛盾暴露得最充分的场合,因此著名的军事家不能不努力使自己的思想合乎客观的辩证规律。在他们的军事著作里常常总结出一些朴素辩证法的规律,如“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将矛盾(敌我)双方从彼此联系中考察。又如:“故善战者,见敌之所长,则知其所短;见敌之所不足,则知其所有余。”这都要求观察问题时,头脑要复杂些,要看到矛盾转化。

中医运用阳阴的概念于治疗学说,是符合辩证法的。治疗的原则要“审其阴阳,以别刚柔。阳病治阴,阴病治阳。”

嗣后,朴素辩证法的思想家代有产生,其著名如宋朝张载,他提出了“一物两体”的思想,逐渐迫近现在我们所说的对立统一的观念。“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不有两则无一”。都说明了统一物之必须分解为二。他申述了矛盾必须在对立中发展:“物无孤立之理,非同异、屈伸、终始以发明之,则虽物非物也。”他还指出事物本身的矛盾就是发展的动力:“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緼相荡、胜负、屈伸之始”;“动非自外。”但是即使像张载这样杰出的辩证法思想家,由于中国封建统治的严锢,物质生产水平的低下,限制了他的视野,使他不敢正视矛盾斗争最后的归宿,即不敢接触“一切产生出来的东西,都一定要灭亡”的命题,万物正是通过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过程才能进向高一级的形态。他看出了“有反斯有仇”,但结论却是“仇必和而解。”

在中国辩证法思想的发展中,到了清代王夫之,朴素辩证法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他对张载的“一物两体”思想作了很好的发挥。强调矛盾在统一体中的不可分性,强调事物即矛盾“一之体立,故两之用行”;“非有一,则无两也”;“如水惟一体,则寒可为冰,热可为汤,于冰汤之异,足知水之常体”;“昼夜分两端,而天之运行一;生死分两端,而神之恒存一”。他还接触到了绝对相对以及绝对中有相对、相对中有绝对的问题,他说:“实不窒虚,知虚之皆实。静者静动,非不动也”。王夫之既看到了矛盾斗争的绝对性:“故同者,异之门也。同人者,争战之府也”;也注意到了矛盾的统一性:“不能一,则不能久”。但是,他对矛盾的最终的出路,也有张载的同一弊病,强调用和谐来统一矛盾:“太和,和之至也。”认为事物“互以相成,无始终相敌之理。”

这种始而尖锐地看到矛盾,最终不免要调和矛盾的理论的出现的根源在于置身中国封建社会里还看不到解决矛盾的办法;另一个思想上的原因则是以孔孟儒家学说为正统的统治思想无时无刻不在灌输矛盾调和的思想。因此,到了晚清,在戊戌维新运动中激进的思想家如谭嗣同、梁启超的辩证法思想仍有调和矛盾的局限性。

晚清是新旧迭代的社会大变动之际,只要是认真考虑现实问题的思想家,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不能不反映到头脑中来。梁启超就说:当时是“两异性之大动相搏时期,短兵相接,新陈嬗代”谭嗣同说:“两则有正有负,正负则有异有同,异则相攻,同则相取。”但是,梁启超却认为:“有冲突则必有调和,冲突者,调和之先驱者”;谭嗣同则认为矛盾“但有变异,何复存亡?”他提出要“破对待”其实就是融解矛盾。他说:“无彼复无此,此即彼,彼即此,不必知,亦无可知,破对待之说也。”正如庄子用相对主义来消融矛盾一样,这里也最终陷入了不可知论。以至认为“意识断,则我相除;我相除,则异同泯;异同泯,则平等出;至于平等,则洞澈彼此,一尘不隔,为通人我之极致矣。”终于用相对主义、不可知论抹杀了矛盾。

在进入现代以后,李大钊的变易发展的辩证法思想(《青春》《今》)在破旧立新方面,曾起过振聋发聩的作用,但是,鲁迅的辩证法思想与之相比,仍有它自己的特点。

鲁迅的辩证法思想有以下四点不同于我国历史上的辩证法思想家:

一、 鲁迅一开始对辩证法的形态就有了比较完全的把握,他涉及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特别是对否定之否定的规律的捉摸,我们虽然找不到传记材料证实,但是很可能受黑格尔的影响。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称之为“否定性的辩证法”,它不再仅仅看到事物和观念中的矛盾,而是把握了历史行程的总体、历史的辩证进程,这是人类辩证法思想史上的一次飞跃。鲁迅在《文化偏至论》中,虽然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但是也是努力从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去把握历史的进程,说明他已经得取了黑格尔的伟大成果。人类辩证法思想史上第二次飞跃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将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结合,或者说,安放在唯物主义基础上,鲁迅后期的辩证法思想,就吸取了这一伟大成果,虽然在阐发上由于采用文学的形式,缺乏系统的理论,未免点滴零碎,但是在总体上却符合科学的形态。吸取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因此鲁迅的辩证法思想就不同于我国历史上的辩证法思想家,而具有空前的意义。

二、 鲁迅的辩证法思想特别注重矛盾的普遍性、绝对性,矛盾斗争促使对立面转化的重大意义,这是鲁迅辩证法思想的基础,正是在这样的基石上,鲁迅结构了他全部的哲学思想、社会政治思想和美学思想的大厦。这在孤立来看,也许不无偏颇之处,但是,如果放在当时环境中,放在旧中国发展到鲁迅这个阶段的历史行程中来看,我们就会得到合理的解释。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惨重所引起的生产力的匮乏;封建意识的猖獗、形而上学的泛滥所引起的人们精神上的扭曲,都需要有摧枯拉朽和回天之力的勇气,才能把它纠正过来。斗争性的强调正是对中庸之道的反拨。艾思奇同志在四十年代初写的《鲁迅先生早期对于哲学的贡献》一文中曾剀切地指出了它的意义:如果我们要写一部中国近代辩证法思想的发展史,那么,鲁迅先生在前面一段话里(按:即指《摩罗诗力说》中:“平和为物,不见于人间”一段)所表现的思想,应该成为最重要的一章:‘平和之名,等于无有’这样鲜明的斗争意识的表现,从中庸和平的中国民族中间产生出来,这难道不是一件破天荒的大事变吗?这不是启示着中国民族新纪元的号声吗?在这里,鲁迅先生是代表着新的中国的要求,而与旧中国宣布了营垒分明的战争了。鲁迅在中国辩证法思想史上的地位,难道不应该从这样的冲破罗网的意义上去理解吗?

三、 鲁迅在辩证法思想史上的贡献,还在于他特别注意矛盾的转化,例如即使从命运、压迫这样完全消极的东西中也能看见它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的必然性,从而增强了对前途的信心,这与他当时的思想境界有关。鲁迅善于抓到事物的负面的方法“深化了民族的反抗思想,同时也就给世界的哲学增添了彩色。”他还十分注意矛盾转化的条件,把辩证法安放在唯物主义基础上。这都是为中国历史上的辩证法思想家都没有的。

四、 他的文学的表现形式。善于从生活源泉里吸取营养,善于用生活的细节来表述辩证法思想,这是他的特点。这虽然有短于理论形式的一面,缺乏严密的推理和论证;但也有长于理论形式的一面,它富于生活气息,容易构通生活辩证法与观念辩证法的桥梁,呈现出象生活本身那样丰富缤纷、那样生动流转的色彩。它可以使自己的辩证法思想不胫而走,实在是普及辩证法的范本。

作为伟大的思想家的鲁迅,因为同时是伟大的文学家,为他的文名所掩,相对来说,对他精深的思想研究得还很不够;鲁迅的辩证法思想,正如他的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他的富有独创性的社会思想,他的深刻的战略思想一样,都有其重要的贡献,应该在中国辩证法思想史上占一席光荣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