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鲁迅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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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

(“学匪”派考古学之一)

看了这样一个长题目,谁都会觉得好笑。本篇是应林语堂编的《论语》而作的。《论语》标榜幽默,为了从形式上适应这种风格,鲁迅从题目开始就造成引人入胜的谐趣。当然在内容上,与那种“将屠夫的凶残化为一笑”的幽默是属于两个世界的。鲁迅的幽默,其目的在于戳穿屠夫的假面。

现代评论派曾诽谤鲁迅为“学匪”,鲁迅索性自称“学匪”派考古学,以刺论敌。让读者看究竟可笑在哪一面;还有一层意思,是说这不是“正统”的考古学。

文章从“缠足”谈起,说曾分为两派,一派说起源早,一派说起源迟。“说早的一派,看他的语气,是赞成缠足的,事情愈古愈好,所以他一定要考出连孟子的母亲,也是小脚妇人的证据来”;“说迟的一派却相反,他不大恭维缠足,据说,至早,亦不过起于宋朝的末年”,这一派也是用“贵古而贱今”的观点来论证的。

鲁迅却说这两大派的话,都错,也都对的。

错在哪里?因为从汉唐的图画,晋唐古墓里发掘出来的陶俑,女人脚上,有圆头履,有方头履,可见是不缠足的。

对在哪里?因为早在汉朝,确已有一种“利屣”。“利屣”这种舞鞋穿得久了,就形成“趾敛”。这当然不是缠足,但据张的《朝野佥载》,武则天时代,就已有男士将脚裹得窄窄的。那时虽然还没有普及,“由宋至清,绵绵不绝”,此风大盛。

缠足,“尖还不够,并且勒令它‘小’起来了,最高模范,还竟至于以三寸为度。”这实在是“过火”,鲁迅由此引出所谓“中国人之非中庸”。

鲁迅说:“我中华民族虽然常常的自命为爱‘中庸’,行‘中庸’的人民,其实是颇不免于过激的。”缠足即其一例。

统治者对被统治者要所谓“除恶务尽”,杀掉不够,还要“食肉寝皮”。但是,他们对外敌“却又谦虚到侵略者要进来,让他们进来。也许他们会杀了十万中国人。不要紧,中国人有的是,我们再有人上去。”这里,读过一些中国现代史的人都能体会,蒋介石的灵魂不是唤之欲出么?

可见是非中庸了。然而孔夫子这样的“圣人”为什么要大呼“中庸”呢?鲁迅的推论是,因为大家并不中庸的缘故。

“人必有所缺,这才想起他所需”。鲁迅随手举了两件事来说明这个道理:“穷教员养不活老婆了,于是觉到女子自食其力说之合理,并且附带地向男女平权论点头;富翁胖到要发哮喘病了,才去打高尔富球,从此主张运动的紧要。”

根据这个理论:人们要是记起肚子,大致犯了胃病了。孔老夫子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因此,鲁迅推论他得过胃病,并且还找出促使他生胃病的客观原因。

这种推论,不能不使读者认为在情理之中。然而鲁迅却不是在那里“为艺术而艺术”似的为考据而考据,曲终奏“雅”,置敌人于死命的武器却藏在这里。

鲁迅说,以上的考据,都是“读书得间”的成功,若急于近功,妄加猜测,即很容易陷于“多疑”的谬误。这实在是“顾左右而言他”的一击。

鲁迅仿佛说不要猜测,实际上引导人们去往这方面想,去撕下敌人的假面。有两件事:二月十四日《申报》载南京专电云:“中执委会令各级党部及人民团体制‘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匾额,悬挂礼堂中央,以资启迪。”鲁迅说,“看了之后,切不可便推定为各要人讥大家为‘忘八’”。“切不可”是反语。实际上,鲁迅是启发我们想:反动派各要人及其属僚都是“忘八”。三月一日《大晚报》载新闻云:“孙总理夫人宋庆龄女士自归国寓沪后,关于政治方面,不闻不问,惟对社会团体之组织非常热心。据本报记者所得报告,前日有人由邮政局致宋女士之索诈信□(自按:原缺)件,业经本市当局派驻邮局检查处检查员查获,当将索诈信截留,转辗呈报市府。”鲁迅说:“看了之后,也切不可便推定虽为总理夫人宋女土的信件,也常在邮局被当局派员所检查。”事实正是这样。鲁迅从为人们所不注意的现象中,提示出来给人们看。“切不可便推定”应该说是“足以推定”。其所以不这样写,以致全文都是用这样的迂回曲折的方式来隐蔽地表达中心思想,因为鲁迅战斗在被四面包围的敌人的心脏,不得不用烟幕,伪装;但烟幕伪装是迷惑敌人,是不能使读者朦胧的。这就比我们现在写文章要加倍地不易。但是,鲁迅却能突破种种限制,使这种限制形成他的艺术风格的一个要素。他能在镣铐锁链的束缚下发挥最大的杀伤力。

幽默的重要特征就是要造成谐趣化,使读者发出会心的微笑。这在造句遣词上要下大功夫的。不说事情愈古愈好,一定要考出古代的小脚妇人的证据来,而说“一定要考出连孟子的母亲,也是小脚妇人的证据来”。这不但具象化,而且也谐趣化。孟子有个出名的母亲,是读者所熟知的,这样一说,人们自然会联想到年代的久远,发出会心的微笑。

再看一段:然而伎女的装束,是闺秀们的大成至圣先师,这在现在还是如此,常穿利屣,即等于现在之穿高跟皮鞋,可以俨然居炎汉“摩登女郎”之列,于是虽是名门淑女,脚尖也就不免尖了起来。先是倡伎尖,后是摩登女郎尖,再后是大家闺秀尖,最后才是“小家碧玉”一齐尖。待到这些“碧玉”们成了祖母时,就入于利屣制度统一脚坛的时代了。这里用了古词今用,庄词谐用,庄谐并列,以及掐头去尾的压缩语等修辞手法,造成了多种多样的喜剧美感。

不说伎女的装束,是闺秀们的先行,而说是“闺秀们的大成至圣先师”,除了颇有滑稽之感,还突出了闺秀们对伎女装束倾心效法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炎汉‘摩登女郎”,这样古今杂用、庄谐并列的词儿,也使人发噱,但以今之视昔,炎汉难道就没有那时的“摩登女郎”?转觉选词的切贴了。“先是倡伎尖……”讲完整的话,应该是先是倡伎的脚尖尖了起来。然而都压缩掉了,只留下一个最富有特征的“尖”字,转觉形象的活脱了。特别形容那从倡伎到“小家碧玉”依次相“尖”的序列,可谓如见其人了。

此外,如“勒令”脚要“小”起来。用“勒令”两字,可谓杀鸡用牛刀了。在这大词小用的场合,可以看出,当时的女士们之对于“脚”,是如何使尽全力了。

“有些女士们已在别想花样,用一枝细黑柱子将脚跟支起,叫它离开地球。她到底非要她的脚变把戏不可。由过去以测将来,则四朝(假如仍有朝代的话)之后,全国女人的脚趾都和小腿成一直线,是可以有八九成把握的。”

不说高跟鞋如何如何,故意用一种乡下人的观点来看,“用一枝细柱子将脚跟支起”,其意若曰:这就是文明!

不说离开地面,而说“叫它离开地球。”在这一庄词谐用的场合,就突出了高跟鞋的“变把戏”。

推想四朝(故意用朝代,意在讽刺国民党类似封建王朝)以后,全国女人的脚趾和小腿成一直线,虽属不经之谈,但是在这夸张中可以想见这种“细柱子”式的高跟鞋之不合情理。

就是这样,鲁迅处处注意造成这种谐趣化的幽默感,让笑的波浪的浪花四溅,使人毫不觉得层层递进,最后被引导到本文的中心,在笑声中参与了对反动派的鞭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