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与马克思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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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的形成发展(10)

“能动的方面”被理解为“主体方面”、“实践活动”(又被理解为物质生产活动),似乎是当前唯一的合法性解读。这种解读其逻辑是:既然马克思说旧唯物主义只从客体的、直观的形式方面而没有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和唯心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则是从“能动的方面”去理解对象,因此,“能动的方面”当然是指“主体的方面”。

对于“主体的方面”和“客体的方面”,一些人不深究,干脆认为旧唯物主义是从客体角度去理解对象,而唯心主义则是从主体角度去理解对象,而马克思哲学则既从主体又从客体两方面去理解对象。问题是主体又作何解释?今天,人们所说的主体范畴与黑格尔的自我意识——主体范畴是不一样的,它是指相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客体范畴而言的。客体是指主体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即进入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对象;主体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中的、从事着物质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如果“能动的方面”是指相对于客体而言的主体,作为主体它再纯粹,都不可能像黑格尔那样是在否定性的辩证法原则支配下实现了它自身的运动。没有客体,没有相应的实践中介和认识中介,这个主体不可能自己在那儿运动着,甚至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时,无论是从客体还是从主体去理解对象,都不可能是“能动的”。那么既从主体又从客体去理解对象怎么又意味着是能动的呢?从主客体两方面去理解对象,并不等于就是从活动的方面或者是辨证地理解对象。

这样一来,就只好把“能动的方面”理解为人的主观能动性。所谓人的主观能动性,即意识的能动性,是指人类所特有的能动地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首先,如果它是指认识能力,那这显然不能说只有唯心主义对对象进行了理性思考,难道旧唯物主义就没有或者不能对对象进行理性思维。也许有人说,要看它是否是能动反映。通常认为,直观的唯物主义对事物进行了消极的反映,像镜中像那样的反映;而唯心主义则是主体的能动反映,“能动反映”意味着对象要么是被唯心的人在头脑中改造过(当然这个对象本身也是由意识产生的),或者要么干脆就是他们在头脑中自生的。同样都是人的反映,说一种人是消极的,而另一种人则是能动的,这种说法的合理性何在,就因为他们的哲学派别不一样!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批判黑格尔唯心辩证法时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命题:“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4页。难道马克思在这儿区分了唯心主义的观念和唯物主义的观念,难道观念是专属唯心主义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旧唯物主义的观念又是指什么?难道旧唯物主义的观念真的是镜中像?完全没有被他们改造?这恐怕没有谁会相信唯物主义哲学家们都是这么认识世界的。如果是,唯物主义何以能够发展到今天!例如,“白板说”往往被看成是消极的反映论。这似乎存在着一个悖论,难道这个“观念”不是经由洛克在他的头脑中改造过。人们往往把观念是不是天赋的问题等值于或者混淆于人的认识能力是不是天赋的问题。这种混淆仍然在产生一些哲学迷惑,并且,如果这种说法成立的话,那么,对旧唯物主义而言,其认识就最具客观性了,对于一向追求纯客观性的人们来说,责备或者苛求旧唯物主义没有“能动性”的合理性那又在何处?

就拿宗教异化问题来说,唯心主义恰恰是以积极能动的方式制造了宗教异化;相反地,倒是以那种消极直观的方式而著称的旧唯物主义却发现了它的本质、它的秘密。“直观的方式”与“能动的方面”, 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孰高孰低、谁优谁劣难道不是一目了然吗?马克思为何偏偏要指出直观方式是唯物主义的不足,反而去推崇唯心主义的“能动的方面”呢?!

其实,在这里,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在异化问题上存在着两个方面的不满:一是不满费尔巴哈对异化问题的根源探寻,《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就表达了这种不满:“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页。马克思随即给出了答案:“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页。从中,我们知道,由于费尔巴哈在根本上缺少辩证法的方法,因此他没有真正抓住异化问题的本质。正是这种直观的方法,使得他无法真正理解人的本质(他不能从生命运动的方式中去认识人本身),并使他不得不从绝对不变的人性出发去理解异化问题,从而不可避免地陷入唯心主义的境地。二是不满费尔巴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这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一个是理论实践问题,一个是物质实践问题。所以,马克思说“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页。

正是由于费尔巴哈既不能在理论上提供科学的解答方式,也不能在实践上提供革命的解决方案,马克思才要去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马克思认为,恰恰是能够制造了异化理论问题的唯心主义其本身所具有的“能动的方面”却可以解决费尔巴哈在理论和实践上不能解决的问题。这意味着正确的“能动的方面”肯定能够克服“直观形式”的不足。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乃至在马克思所有著作中,我们也没有看到马克思在哪个地方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反映论是消极的。因此,直观形式不能理解为消极反映,相应地,能动的方面亦不能理解为能动的反映。

其次,如果它是指实践活动的改造能力,这种理解成立吗?正是因为以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只知道以客体的或者直观的方式去解释世界,唯心主义则以自我意识的方式去解释世界,而两者都不知道物质生产活动本身,所以马克思才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页。正如前面所指出的,把“感性的人的活动”仅理解为物质生产活动是不成立的。因为,那样的话,不仅唯物主义没有做到这一点,而且连唯心主义也没有做到这一点。那马克思说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就显然不成立。因此,这种理解也无法自圆其说。

但实际上这种不恰当的解读已经制造了一些混乱和让人不解的地方。一是,如果把“能动的方面”理解为主体人,那马克思是在说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主体,这样马克思究竟要表达什么,这又有什么重要的理论价值,唯物主义拥有它又有什么意义。二是,仅突出主体性的一面是不够的,否则就会有理论上的危险。张一兵教授对此进行了质疑:“关于第一条,被诠释得太多。其语义基本似乎是普遍认同的:实践与主体性。可是,我觉得这一诠释是可疑的。这是由于,马克思《提纲》中被抽象理解和从语境中割裂出来的第一条,并不是马克思哲学新视界的核心所在!因为第一个用感性的活动来同时消除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局限性的人并不是马克思,而是赫斯。如果仅仅以第一条中的主体性实践来确证马克思主义哲学新视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的就变成了赫斯主义(‘实践人道主义’)了。并且,这种被抽象理解的实践完全可以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抽象劳动来替换,就如南斯拉夫‘实践派’和我们一些‘实践人道主义’者所已经做过的那样。抽象的非历史的实践哲学和实践唯物主义绝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张一兵:《实践:在何种意义上成为马克思科学方法论的基石——经济学视阈中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学习与探索,1998年第6期。他认为:“《提纲》的更重要的方面恰恰是对实践本身的规定性:这又是历史性、现实性和具体性的特定的社会情境。而实际上,马克思的社会历史实践本身的另一个重要的自我规定则是它的客观制约性问题。马克思这里是通过环境作用于人、反对抽象的‘活动’表现出来的(还有第三条)。可见,马克思真正提供的既不仅仅是主体性,也不仅仅是活动,而是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一定的人类社会主体和活动。”张一兵:《实践:在何种意义上成为马克思科学方法论的基石——经济学视阈中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学习与探索,1998年第6期。张一兵教授的确看到了这种解读所存在的固有缺陷。但仅仅只是用历史的、具体的、社会的实践活动(是指物质实践活动)去替代所谓的抽象实践活动,这显然是不够的,需要从这种实践活动中找到唯物辩证法原则。三是,既然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批判了,那唯物主义缺少的恰好是为唯心主义所拥有的主体性,而唯心主义缺少的恰好是为唯物主义所拥有的客体性。因此,作为实践既要从主体也要从客体去理解对象。那马克思的理论就不可避免地落入一种被称之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调和论的陷阱之中。说马克思哲学是既从主体又从客体去理解对象,这恐怕马克思不会同意。这种理解看似是辩证法,实则属于蒲鲁东式的“辩证法”——蒲鲁东式的诡辩。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蒲鲁东是天生地倾向于辩证法的。但是他从来不懂得真正科学的辩证法,所以他陷入了诡辩的泥坑。……像历史学家劳默一样,是由‘一方面’和‘另一方面’构成的。……在一切事情上都如此。他是活生生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62页。

在马克思看来,他们二者在对对象的理解问题上的区别也不在于是从主体角度还是从客体角度,而在于用什么方式、用什么方法去理解、去解释“感性对象”。“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和“能动的方面”究竟是指什么,只需要结合第十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页。来理解,其所指自然就豁然开朗了。因为马克思在这里只涉及解释的方式和方法的问题。

我认为,这里的“能动的方面”只能是指与静止直观的机械方法相反的(否定的)辩证法。被抽象发展的“能动的方面”其实是指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

这种辩证法多次得到马克思的肯定。首先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肯定了黑格尔否定性辩证法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成果。”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01页。黑格尔的错误在于把人的劳动仅理解为抽象的精神劳动。

其次是马克思在《黑格尔现象学的结构》中也肯定了黑格尔辩证法。马克思写道:“事物的差别并不重要,因为实体被看做是自我区别,或者说,因为自我区别、区别、悟性的活动被看做是本质的东西。因此,黑格尔在思辨范围内提供了真正的把握事物实质的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37页。马克思在这里不是说,黑格尔已经把握了事物的真正本质,而是认为,黑格尔哲学提供了真正把握事物本质的方法,这种哲学是把“活动”看做是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说,在事物的辩证运动中去理解这个事物本身。费尔巴哈做不到这一点,他是在静止中直观了人的本质,因此,这个人的本质是永恒的不变的,因而,人同样是抽象的,他最终陷入历史唯心主义就是不可避免的。

再次,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解释了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把这一方法叫做“绝对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9页。非常有趣的是马克思一连用了四个自问自答绝妙地解释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实质:“这种绝对方法到底是什么呢?是运动的抽象。运动的抽象是什么呢?是抽象形态的运动。抽象形态的运动是什么呢?是运动的纯粹逻辑公式或者纯理性的运动。纯理性的运动又是怎么回事呢?就是设定自己,自己与自己相对立,自相结合,就是把自身规定为正题、反题、合题,或者就是它自我肯定、自我否定和否定自我否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40页。这个概念是如此精妙地解释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实质。唯心主义是抽象地发展了“主体的方面”?还是抽象地发展了实践?还是抽象地发展了“辩证法”?难道不是不言而喻的吗?

像其他理性主义者把历史看成是逻辑发展史一样,黑格尔把历史看成是自我意识、绝对精神的运动史,他的主体恰好是“能动的”主体,是运动者,“理性的自我意识通过其自身的活动而实现”,[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73页。自我意识是在否定性的辩证法原则支配下实现了自身运动,因为“真理按照它的本性是自己运动的。”贺麟:“译者导言”部分,第30页,载于[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

唯心主义尤其是黑格尔哲学就是从辩证的运动中去理解了“感性对象”和“感性活动”。尽管历史最终被唯心主义者看成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3页。但马克思仍然肯定了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这种卓越的理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