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要做孩子的榜样和示范。
——约翰·洛克
约翰·洛克(1632—1704)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思想家,其教育著作有《教育漫话》。
洛克主张要把年轻人培养成有强健身体、有一定知识、有才干、具有优雅态度并善于处理各种事务的绅士。这种教育要从德、智、体三方面着手,在家庭中聘教师进行。
洛克非常重视健康教育,提出“健康的精神寓于健康的身体”,“我们要能工作,要有幸福,必须先有健康。为此他提出一套保持健康的建议。如他认为儿童从小时候开始,就应多进行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多运动,多睡眠,少吃药,衣服不能过暖或过紧;他主张饮食要清淡,认为儿童最好的食物是牛奶、粥、面包、蔬菜和水果。儿童的卧床要坚硬以锻炼身体,这样可以把孩子培养成强壮、勇敢又坚定的人。
洛克在品德教育方面也有明确的思想。他认为道德教育是绅士教育的灵魂,拥有理想的德行,可以使个人获得幸福,也有助于他的事业成功。
洛克提出,一个绅士必须具备理智、礼仪、智慧和勇敢这四方面的道德品质。
培养理智,就是要能够运用理智去驾驭和支配自己,克制自己的欲望,顺从理性的指导。
礼仪的培养指的是要让儿童学习礼貌、礼节和风度,懂得人情世故,会接人待物,要文质彬彬,高雅友善。
智慧的培养指的是一种本领的培养,它使人能干而有远见,善于处理具体事务,要把孩子培养成公正和聪慧的人。
勇敢的培养。洛克认为勇敢和坚忍是绅士必备的美德,是一个真正有价值的人的品性,为此需要从小锻炼孩子的胆量,使之能忍受痛苦,克服怯懦、脆弱的本性,能够做到刚毅、果断、勇敢。
洛克主张对儿童实施德育时,家长要做榜样和示范;要充分练习好的行为,使之成为习惯;要和儿童讲道理,还应该给儿童奖励,这包括尊重、称誉和赞扬,但洛克反对体罚。他认为惩罚应尽量避免,但必要的责备、斥责也可保留,但不可挫伤儿童的自尊心。
在智育方面,洛克强调培养有学问的人。他要求绅士一方面通过多方面的学习研究获得知识,增长学问,发展智力;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各种技能技巧的课业去获得技能技巧。要让儿童学习阅读、书写、图画、速记、外语、作文、神学、地理、算术、天文、几何、历史、伦理学、法律、逻辑、修辞、自然哲学等。技能技巧有舞蹈、音乐、击剑、骑马、画图、园艺、细木工、熏香、油饰、雕刻、铁铜银工、刻板、琢磨、安配宝石或琢磨光学玻璃、商业计算、出国旅行等。关于智育的方法,洛克认为关键要使孩子喜欢知识、尊重知识,在于使学生采用正当的方法去求知,去改进自己,提高求知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