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国民经济建设及国防建设等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害,被称为气象灾害。它是自然灾害中的原生灾害之一。气象灾害的特点主要有:
(一)种类多。主要有暴雨、洪涝、干旱、热带气旋、霜冻低温等冷冻害、风雹、连阴雨和浓雾及沙尘暴等共7大暴雨洪涝类20余种;如果细分可达数十种甚至上百种。
(二)范围广,一年四季都可出现气象灾害。无论在高山、平原、高原、海岛,还是在江、河、湖、海以及空中,处处都有气象灾害。
(三)频率高。我国从1950~1988年的38年内每年都出现旱、涝和台风等多种灾害,平均每年出现旱灾75次,涝灾58次,登陆我国的热带气旋69个。
(四)持续时间长。同一种灾害常常连季、连年出现。例如,1951~1980年,华北地区出现春夏连旱或伏秋连旱的年份有14年。
(五)群发性突出。某些灾害往往在同一时段内发生在许多地区如雷雨、冰雹、大风、龙卷风等强对流性天气在每年3~5月常有群发现象。1972年4月15~22日,从辽宁到广东共有16个省、自治区的350多县、市先后出现冰雹,部分地区出现10级以上大风以及龙卷风等灾害天气。
(六)连锁反应显著。天气气候条件往往能形成或引发、加重洪水、泥石流和植物病虫害等自然灾害,产生连锁反应。
(七)灾情重。联合国公布的1947~1980年全球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达1213万人,其中61%是由气象灾害造成的。
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霜冻龙卷风、大(浓)雾、高温、低温、连阴雨、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十分频繁、灾害种类甚多,造成损失十分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每年由于干旱、洪涝、台风、暴雨、冰雹等灾害危及到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国民经济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失,而且,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亦呈上升发展趋势,直接影响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气候与天气
地球大气经常在变化,因此人们看到的天气现象总是处在千变万化之中。有时晴空万里,风和日丽,有时浓云密布,风狂雨骤。天气就是指一个地方在短时间内气温、气压、温度等气象要素及其所引起的风、云、雨等大气现象的综合状况。气候是指某一地区多年的和特殊的年份偶然出现的天气状况的综合。气候和天气有密切关系:天气是气候的基础,气候是对天气的概括。一个地方的气候特征是通过该地区各气象要素(气温、湿度、降水、风等)的多年平均值及特殊年份的极端值反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