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旅游(Ecotourism)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asLascurain)于1983年首次提出。当时就生态旅游给出了两个要点,其一是生态旅游的物件是自然景物;其二是生态旅游的物件不应受到损害。在全球人类面临生存的环境危机的背景下,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觉醒,绿色运动及绿色消费席卷全球,生态旅游作为绿色旅游消费,一经提出便在全球引起巨大反响,生态旅游的概念迅速普及全球,其内涵也得到了不断的充实。
针对目前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旅游业从生态旅游要点之一出发,将生态旅游定义为“回归大自然旅游”和“绿色旅游”;针对现在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环境问题,旅游业从生态旅游要点之二出发,将生态旅游定义为“保护旅游”和“可持续发展旅游”。同时,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开展生态旅游,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
传统旅游所表现出的问题促使人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思考,是坚持还是摒弃?十几年来,生态旅游的发展无疑是成功的,平均年增长率为20%,是旅游产品中增长最快的部分。但到目前为止,生态旅游尚无明确定义,但是人们的看法是相当一致的:一是生态旅游首先要保护旅游资源,生态旅游是一种可持续的旅游;二是在生态旅游过程中身心得以解脱,并促进生态意识的提高。
与传统旅游相比,生态旅游的特征有:
(一)生态旅游的目的地是一些保护完整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系统,参与者能够获得与众不同的经历,这种经历具有原始性、独特性的特点。
(二)生态旅游强调旅游规模的小型化,限定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这样有利于游人的观光质量,又不会对旅游造成大的破坏。
(三)生态旅游可以让旅游者亲自参与其中,在实际体验中领会生态旅游的奥秘,从而更加热爱自然,这也有利于自然与文化资源的保护。
(四)生态旅游是一种负责任的旅游,这些责任包括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责任,对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等。由于生态旅游自身的这些特征能满足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的需要,从而使生态旅游兴起成为可能。
在生态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主要做法有:
(一)立法保护生态环境。例如1916年,美国通过了关于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法案,将国家公园的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在英国,1993年就通过了新的《国家公园保护法》,旨在加强对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的保护。自1992年里约会议以后,日本就制定了《环境基本法》。1923年芬兰颁布了《自然保护法》。
(二)制定发展计划和战略。美国在1994年就制定了生态旅游发展规划,以适应游客对生态旅游日益增长的需求。澳大利亚斥资1000万澳元,实施国家生态发展战略。墨西哥政府制定了“旅游面向21世纪规划”,生态旅游是该规划的重点推介项目。肯尼亚政府就制定了许多重要的国家发展策略,其中特别将生态旅游视为重点项目。
(三)进行旅游环保宣传。在发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很多国家都提出了不同的口号和倡议,例如英国发起了“绿色旅游业”运动,日本旅游业协会召开多次旨在保护生态的研讨会,并发表了“游客保护地球宣言”。
(四)重视当地人利益。生态旅游发展较早的国家肯尼亚,在生态旅游发展的过程就提出了“野生动物发展与利益分享计划”。菲律宾通过改变传统的捕鱼方式,不仅发展了生态旅游业,同时也为当地人提供了替代型的收入来源。
(五)多种技术手段加强管理。在进行生态旅游开发的许多国家都通过对进入生态旅游区的游客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并不断监测人类行为对自然生态的影响,利用专业技术对废弃物做最小化处理,对水资源节约利用等等手段以达到加强生态旅游区管理的目的。澳大利亚联合旅游部、澳大利亚旅游协会等机构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生态旅游的指导手册。此外,很多国家都实行经营管理的分离制度,实施许可证制度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