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青少年科普故事大本营第三季-艺术故事总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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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秦朝古书《睡简》的发现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发掘出土的一批秦代竹简,共有1155枚。其内容以法律、行政文书、日书为主,同时还涉及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社会生活诸方面,是当时活语言的记录。由于《睡简》深埋地下几千年,所载内容未能传世,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貌,具有极强的语言真实性。对《睡简》进行词汇研究,可以为汉语史的研究提供新鲜有益的材料。

睡虎地秦墓的墓葬主人叫“喜”,喜生于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在秦王政元年喜年仅17岁即登记名籍为秦国服徭役,尔后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治狱鄢等与刑法有关的低级官吏。他在秦王政三年、四年和十三年曾三次从军,参加过多次战斗,到过秦的几个郡县,最后亡于任上,他亲身经历了始皇亲政到统一六国的整个过程。

墓葬竹简法条是喜生前从事法律活动而抄录的有关法律文书,主要是行政管理与“治狱”方面的律令条文,记录了刑事、经济、民事和官吏管理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肯定不是秦朝的全部法条,但是常用法律条文,其中还抄录了当时魏国的一个关于“赘婿”的法律,也适用于秦国的法律活动。

睡虎地秦简是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睡虎地秦墓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原书标题,其他均为后人整理拟定。其中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施行的20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600条。

记载的秦律的形式主要有:律:自秦始皇、商鞅时更“法”为律。令(制、诏):制是皇帝对某事的批定,这种“制”作为法律形式出现时称为“令”。式:最早出现于秦国,主要指法律文书。程式,如调查、勘验、审讯法律文书的具体程式,还包括一些诸如现在的执法人员行政管理制度,像竹简记载的“为吏之道”。法律答问:法律解释。秦代的法律解释由国家设置的官吏统一进行,因此也具有法律效力。廷行事:廷指官职即廷尉,廷尉是各级“法官”,事是判例廷行事,指可缓行的判决成例。

时至今日,尚未见到完整的秦代法典,所见最多的法律条文也仅是睡虎地云梦竹简所载的1000多枚竹简记录的秦朝条文。

秦朝古书涉猎范围之广与保存完整给后人以惊喜,拉近了我们与古老年代的距离,为后人研究提供了珍贵资料。这些古书是历史发展长河中的见证者,具有极高历史研究的价值,散发着无穷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