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听南怀瑾讲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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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听南怀瑾讲佛理 (4)

人,每天在“无明”之中,连第一个念头都不知道。做人的忧闷,不知道为什么做人,这就是“无明”。

“无明”是解释生命的来源,一个生命的形成,是由三个“天明”和合而成。

第一个“无明”是男人的性欲冲动,第二个“天明”是女人的冲动,第三个“无明”是自己糊里糊涂撞上而投胎。

这就是是“三缘和合”的生命来源。

有关“无明”的心理状态,可分析为三点,即贪、嗔、痴,称为三毒。

再加上“慢”和“疑”两个助伴,合称为五毒。

自性是被无明迷的。就像蓝天被乌云遮蔽。蓝天一直在那里,只是因为有乌云,你看不到而已,只能看到一片阴沉沉的天。这个无明是从哪里来的?和乌云一样,水汽聚集形成云。我们的贪嗔痴聚集也就形成无明。贪嗔痴是从何而来?来自我执,或者说是对“我”这个概念的贪爱执着,以至于对“我的”也贪爱执着。乌云被阳光驱散,蓝天就会又显现出来,蓝天一直在那里,没有改变,就像自性一直在那里一样。如果用修行去除了我执,去除了贪嗔痴,无明就像乌云一样消散,自性也就显现出来。千年暗室,一灯即明。最后的修行即是自我本心的觉悟。

南怀瑾先生进一步指出,佛学上所讲的成佛,就是证悟,在实证上,是彻底破除了十二因缘中的根本“无明”。

如果能一刀打开贪嗔痴的老根,即是顿悟。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则用修行的方法,逐渐进入薄地。能够多多体贴他人,原谅他人,包容他人,就是渐修的入门,将来自会顿悟。所以顿、渐是不能分开的。

禅定的修法也是破除无明——贪嗔痴。证道之后,十二因缘都消除了,因为“因”不起现行,业力一扫而空。

如果不能证悟的话,就会从十二因缘的“老死”,再起“无明”。

现在修行的路线,是从“有”返修到“触”。在禅定的时候,返视自己,从“触”到“有”能除掉多少,能够消除到“触”(打坐时腿麻脚酸就是触),再修六入等。最难消除的就是“识”、“行”及“无明”。等到这三种消除了,修道就成功了。

贪爱反转,即是慈悲

众生的心理,不是贪爱就是讨厌。我们的心理一天到晚碰到人、碰到事就是两件事:爱与憎。在这种心理状况下,生命都在“自生忧怖”,被种种贪欲的器械所缚绑住,被无明的稠密森林障碍住,在三界中跳不出来。

——《宗镜录略讲》

一切有部佛学将佛经中所说各种不同的爱归纳为两大类:一类爱是无染污或作为德性的,译为“爱敬”或“敬爱”,指对佛陀、真理、师长、崇高理想的热爱、敬爱。另一类属染污之爱,指与无明、烦恼相应,有执着,与占有欲相联系的“贪爱”,此类爱被归于心所法中的根本烦恼“贪”。此处所要论说的即是这一类。

南怀瑾先生指出,爱不只是男女之间的爱欲,还包括了广义的贪爱。我们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对于所受之事物产生贪爱。因为有了受就有“爱”,受染着、渴求,好比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让它看东西,肯定它受不了,会觉得很辛苦。眼睛整天爱看东西,对境界贪爱不以受为苦,使我们对这个贪爱产生种种的执着。此贪爱有很多种,但主要的有两种:一者,境界爱,比如我们对于所看到的东西起爱染心;二者,自体爱,即是我们贪爱有一个“我”,贪爱这个身体是“我”。由此贪爱引发一切烦恼而起种种造作业行。

由于这个贪爱心加深执着,不愿意舍离,称为“取”。不止不愿舍离,还希求将来获得更多,即是希求将来有。取可分为四种:一者,欲取,即是我们执着,希望获得更多自己贪爱的东西,称为欲取。二者,见取,对于我们的知见、思想起贪爱,追求更丰富的知识,认为自己懂得的道理是最好、最优胜的而执着于它,称为见取。三者,戒禁取,这也是一种贪爱,执着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脱,能得福报等等。四者,我语取,是对我的贪爱。这些执着都是贪,是我们过去的业习,现在显现出来。比如某人有抽烟的业习,现在眼前有一支香烟,就对它起贪爱;没有抽烟业习的人,就无此贪。我们过去有种种业习,现在境界当前,就起种种贪爱。在这十二因缘中的“爱、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是一念“无明”之心。无明有贪、嗔、痴等种种的烦恼,但是此十二因缘中特别指的是贪爱,它最严重,可以引发业力形成将来的果报。因为我们渴求、贪爱,使之将来形成果报,因此在十二因缘中,贪爱占很重要的位置,因“爱、取”故生将来“有”。

“用无明贪爱之翼,扑生死之火轮,用谷响言音,论四生妍丑。”(《宗镜录》)南怀瑾先生指出,古人得道而有神通的,要点破灾祸,是有违因果报应,要不点破,又有违慈悲心。这真是互相矛盾而左右为难,有时只好隐约暗示,像济公知道一座寺庙里有火灭之难,只好大叫:“无明发了!无明发了!”等到大家搞清楚,寺已经烧起来了。无明发了,就等于我们常说的无明火,贪爱就是无明的帮凶。

贪爱即是执着、占有。假如把自私的贪爱反转过来,变成牺牲自我,爱护别人,就是慈悲。南怀瑾先生指出,真的慈悲心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句俗话:“作蜡烛”。要自己变成蜡烛,燃烧自己,照亮他人。佛教不会强迫人去断爱,只是广陈爱的过患,诱导人觉醒,从而自行断爱,进而引发出一种平等、无染、真正的“爱”——慈悲。与众生乐名慈,拔众生苦名悲。经云:“佛心者,大慈悲是。”由此可见佛陀平等度世的情怀。

慈悲,是佛心,是清净的、平等的、圆满究竟的。众生皆具佛性,因而皆具慈悲之心。然而由于无明、爱、取等烦恼的障蔽,不得显发。因而必须以果地觉为因地心,不断修学佛法,由出世(离爱染)而入世或即世而出世,在净化身心、完成人格、利益大众的过程中圆成慈悲之心。在如今这个充斥欲望的时代,尽管物质日益丰富,精神却日见空虚,贪欲横流,道德沦丧,生态平衡日遭破坏,战争也是此起彼伏。当此之世,我们不正是需要这种清净的、和平的、平等利乐一切众生的慈悲精神吗?

慈悲,极其深刻。它从最深的智慧中诞生,能够温暖人们心灵的最深处。

慈悲,极其博大。它包容一切善与恶,容忍对方所做的一切,无论是伤害还是背叛,也无论任何程度。

慈悲,极其美妙。它是一种彻底忘我式的付出,从中又焕发着无与伦比的爱与情。

慈悲,极其有力。它超越任何恐惧与怖畏,超越时间与空间,始终笼罩着对方,不曾有片刻舍离。

慈悲吧!因为这样,你才能够真正拥有,那远远超越爱情的快乐,那不会衰老的幸福。

转识成智,舍染归净

“无始稠林未除翦”,无始以来的惑见像原始森林一样,浓浓密密、一重重地把你遮住,使你上不见天日。每一个人生来习气不同,观念不同。有些人爱笑、有些人爱哭,有些人爱骂人、有些人喜欢恭维人。个性不同,各有习气,这都是无始以来惑见的稠林把你罩住了!所以修行要转识成智,此习气转不了,没有希望的。

——《宗镜录略讲》

“识”由行而缘起,即识由意志活动而生。“识缘名色”,由识使五蕴结合成为有生命的个体。识被看做是形成生命的精神和形体的直接原因和条件,甚至被认为是众生生死的根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识是一种精神活动,强烈地执取名色,和名色互相依赖、互相结合而形成人的生命。

名色依存于识,识虽是名色中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把名色当做认识体来看,识正是它的中心的东西。识使境(认识对象)增加明显,使根增长功能,使受、想、思有所领导。所以名色全体的成立,依存于识,但是识又依存于名色。因为有境对根的刺激,和受、想、思的帮助发生,才有识的现起,识不能离开名色而独立。所以识与名色的关系,是互相依存的关系。

佛教认为,众生前生死时,名色(精神与肉体)的活动散灭,而转成另一系列的精神活动。好像前世是人,死后转生为乌龟,那做人的精神活动就灭,转变成为乌龟的精神活动。因惑业导致,此“识”重新入胎。此“识”与前六识(眼、耳、鼻、舌、身、意)不同,在此处特别指入胎的“识”。在南传佛教只说“识”,但大乘佛教的唯识宗说是第八识——阿赖耶识。我们死后,生前的名色散掉,心识继续活动,形成意生身,也就是中阴身,它能够入胎受生,再度轮回生死。

南怀瑾先生曾指出,过去因缘所带的“因”构成的一种特性即为“种性”,即第八识。父母的遗传,后天的环境和教育,都属于外因(外缘)。众生在变成胎儿时,只具备了第七识(我识)和第八识,并无第六识(意识),待婴儿渐长,才有第六识(眼、耳、鼻、舌、身五识中有一识形成,第六识便生成)。有了这种种“识”就构成现今生命的果,如此,众生继续于无明中遍生烦恼,经历生老病死的苦痛。

佛说,只有将生起相续作用的生因消灭,由“因”相续而生的“缘”也就自然消灭,如此,相续的作用也自然无法存在。这“因”即是依过去妄想熏染习气而生的“识”,如果能够灭掉诸识的妄想熏习,顿断业识妄想之流,便可得到真如性净(涅槃)的如来境界。

但是,众生只有具有八识,生命才具有真实的意义,断除了八识也就谈不上有什么生命的意义。无论是错误的了别、认知与见解的识,还是我们根本解脱的智慧,都是我们清净自性的流露,不过是自性的染与净、正与谬、分别与平等而已。染、谬、分别都是我们的自性,断除了染、谬、分别,也就没有了净、正与平等,也就没有了我们的自性。这即是在有为中看到无为,在世间法中看到出世间法。无为法与出世间法,不是脱离有为法与世间法之外的另一类。

所以,不能断除使我们颠倒妄想的“识”,而是要将识进行净化。把它的染污净化为清净,将错误的见解与认知转化为正确,转化为究竟的智慧,也就是转识成智。

转识成智,是将心识彻底地净化,将心识从过去对外境错误的认知与见解中纠正过来,除去心识的染污与颠倒的活动,使心识今后的一切活动,都依照根本的真如智慧而行。

一切法门都是断烦恼、开智慧的方法,都是为了转众生迷妄的意识而成为佛的智慧。释迦牟尼以种种方便、种种形式讲法四十余年,全都是围绕怎样运用我们现有的智慧和方法,来转化这八识,使我们的智慧一步步地提高,直至智慧地根本解脱。

八识转识成智的过程,就是使修行者逐渐地从依经验而惯性、机械的生活中解脱而出,恒以智慧而行事,渐趋解脱的过程。恒以智慧而行事,就会使我们不再对宇宙生命有错误的见解与认知,不再穷力去追逐世间虚妄不实的物资欲望,从而避免做一些不善的业。没有不善的业,就不会使我们受业力的牵引而坠入生死轮回。没有生死轮回,我们就不会受种种的烦恼与痛苦的逼迫。

万缘放下,一念不生

“有”系来自“取”。一切众生,若没有欲取、见取、戒取、我取等,则不会产生“有”。

——《中国文化与佛学八讲》

老、死、忧、悲、苦、恼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为什么会有这些痛苦呢?是由于有“生”。如果没有生,则没有老死,也没有忧悲苦恼。生的条件虽有种种,但是最重要的条件是“有”。“有”即是存在之意。有又缘何而起?有的缘即是“取”。

因为我们执取渴求,希望将来拥有许多东西,因执着而产生了将来之“业有”,“有”是指思想行为,即业。表现在心理活动方面的,叫“意业”;发之于口的,叫“口业”;表现在身体、言行举止方面的,叫“身业”。有业感存在,在业力牵引下,就不能不生起,如种子得到水、土、温度等缘力,就不能不萌芽一样。如此便会引起来世的果报,转生为其他层次的众生,简单地说,身、口、意所造的善业恶业对招引自己的后果潜伏着一种力量叫做“有”。有了业力为缘,必然有后果的生与死,“有”作了来世转生的原因和条件。

“有”又为“三有”。一者,欲有,是欲界的业报;二者,色有,是色界的业报;三者,无色有,是无色界的业报。此(业)有由爱、取(烦恼)所发动之身、口、意三业而生的新业因,令此生死后,再生之识得到滋润。

南怀瑾先生指出,身业有三:杀、盗、淫;口业有四: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业有三:贪、嗔、痴。要把恶业转为正业。学佛第一步,先修十善业,就是身、口、意三业。身业属于生理方面;口业、意业偏向于心理方面。以佛学眼光看,我们无论生理与心理,还是思想行为,一天到晚都在犯罪,尤其心理上更严重,要把这种罪恶行为变过来,净化过来,住在身、口、意绝对清净的生活中,才接近正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