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新型城乡关系
2004年初,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他说,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坚持“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第一个统筹就是统筹城乡发展。这表明把解决“三农”问题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轨道,并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内容。
城乡统筹发展是科学发展农业农村的基础和保证。没有城乡统筹发展,就没有农业农村科学发展。要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稳定、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强农业政策的反哺性和普惠性,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城乡统一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建立新型城乡关系。
城乡统筹发展,主导是政府统筹,主体是农村内发,助力是城市反哺。没有政府从政策向农村的倾斜,投入向农村的加大,城乡统筹发展是不可能的。政府统筹就是要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社会事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一)统筹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通过“公司+农户”包括“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行业协会+农户”等形式,实现千家万户与大市场的对接。龙头企业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农户,通过订单组织生产。企业主要发展加工、销售、提供种苗、技术、饲料等服务,带动农民搞区域化种植和规模化养殖。由此形成小农户、大基地,小规模、大群体的生产经营格局,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产生新型的规模经济,提高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使过于分散的农户与经常变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结起来。把农民承包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切实可行而又富有成效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长期以来,农业之所以属于弱质产业,是因为农业只限于从事初级产品生产;剩余劳动力过多。而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从事集约高效的种养业,着重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创造价值,扩大增值,也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更多机会,乡镇企业以发展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为战略方向,形成众多的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相关服务部门紧密联系在一起,带动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农村内部的吸收和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也加快了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
统筹农业产业化的对策首先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农业产业化与家庭承包制的关系。家庭承包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主要是解决农业生产体制问题,它并没有解决生产与市场的衔接问题。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把分散的农户同大市场连接起来,克服家庭承包制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弊端,从家庭承包制外部解决了农产品进入市场转化商品的问题,可以解决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接轨问题。通过推行和完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有利于增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性、有序性,增强农民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从而有效解决农业家庭分散经营与统一市场的矛盾、小规模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矛盾,促进传统农业向一体化农业转变。因此,它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在保持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内在机制和本质的基础上,实现农业外部规模经济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途径,也是中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
其次要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建立商品基地。选择农业主导产业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在一些理论研究者看来,这是政府的行为目标之一,合适的主导产业选择事实上是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的共同决策目标。应该按照“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突出本地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形成生产规模”的原则,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合理选择和发展主导产业。由于各地资源优势不同,发展水平不一,经营环境各异,发展主导产业也应因地制宜,以形成各具特色和优势的主导产业和产品。
再次要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的收入问题是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创新的初始动力之一。但是,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户的利益分享机制发育不健全,影响了农业产业化各主体利益的实现。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不少地方“龙头”企业与农户“联而不合”,公司或企业没有对参与农户进行利润返还,大多数农民只能获得出售农业原料、初级农产品的基本收益,与“龙头”还没有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仍然停留在一次性买断关系上,企业得大头,农户获利少。这些都充分说明,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还处于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初级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必然要求对利益分享机制进行完善。
最后要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随着市场化和产业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建立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比较好的方式是农民自己建立和发展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经营。或者农民合作社与公司、企业联合,以“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参与的合作性经济组织,既可代表农民处理与企业的关系,提高农民的谈判地位,争取更多的利益,又可以办一些单个农户需要而又难以办到和办好的事情。
(二)统筹城乡工业
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按照国际经验,这是开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工农业平衡增长、协调发展的最佳时期。只有工业化程度提高,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支撑国家财政的能力增强,调整国民经济分配格局,工业反哺农业才能实现对农民、农村、农业支持、补贴的范围、幅度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农民职业化才有希望尽快实现。从这个角度看,工业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另一方面,农村工业化作为国家工业化的一部分,它扎根于农村,依托于农业,与农民利益紧密相连,今后能否保持可持续发展,无论对于国家工业化,还是农民、农村、农业的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统筹城乡工业,首先要建立城乡一体、区域一体的农村工业化新战略。实现农村工业化与国家工业化的全面整合。必须把农村工业化从原来的农村经济层面上升到国家工业化层面。要始终坚持新型工业化的方向,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把农村工业化推向更高阶段,融入国家工业化和新型工业化的主流;要扭转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和工业发展政策中的城市化倾向,加大国家对农村工业化直接支持的财政投入力度,构筑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网络,如发展高速交通网,统一处理污染系统等,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的环境,为提升和促进农村工业化创造良好的条件。
统筹城乡生产力布局,实现城乡产业聚集和整合。产业聚集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通过合理的城乡产业规划布局,使城乡工业在工业化进程中逐步融合。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原则和现代产业发展的趋势,把原先以地域为核心,以行政为联系纽带的产业组织形式,改变为以行业、产品为核心,以资产、商业信誉为联系纽带的产业组织形式,形成城乡一体的产业组织体系,使农村工业化尽快融入整个国家工业现代化进程。通过城市工业的辐射和扩散,优化城乡工业结构,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整体协调推进。通过合理的城乡产业规划布局,纠正农村工业化的散乱现象,摒弃遍地开花的工业小区发展模式,突出特色产业园区和开发区的作用,引导农村特色产业向城市和城镇集中。发挥农村块状经济优势,紧紧抓住农村工业园区建设。
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可持续发展相互结合。农村工业化战略调整,必须把我国:工业化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要使农村工业保持与自然和谐的特点,注重发展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生态工业、可持续工业,建设优美、高效、持续的生态工业园区,防止新的环境污染。
统筹城乡工业化,改造和提升乡镇工业。
改造乡镇企业成为现代化企业群体。农村工业化战略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对乡镇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造。从宏观角度看,乡镇企业的现代化改造是国家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从微观上看,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乡镇企业本来就先天不足,发展又极不平衡。在经济落后、融资困难、基础薄弱的农村,工业产业集中度很低;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效益低下。在一些经济发达、基础较好的地方,工业持续高速扩张,但是产需矛盾和结构矛盾都非常突出,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剩与高附加值产品短缺同时并存,产业趋同和重复建设禁而不止。因此,要实现乡镇企业与传统工业的分离,要按照城乡工业全面整合的要求,借鉴现代企业在产权制度和产业组织方面的经验,提高企业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从“传统工业部门”转变为“现代工业部门”,变成国家工业化的生力军。
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产权改革。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把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到所有的乡镇企业,并根据不同的规模实施不同的企业制度。集体资产多、企业运行好、经济效益高的大中型企业,应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争取转化为上市公司。改制初期可以允许作为原投资者的集体或基层政府部分持股,但在条件成熟时要把这部分股权转让给相关企业或其他投资者,消除政企不分的存在基础。为了使产权可以自由流动,要扩大产权交易的范围和内容。对于小规模的企业,可通过拍卖转为私营企业或合伙制企业。
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现代农村产业队伍。要实现从业人员与传统农业的分离,实现乡镇企业员工的专业化与职业化,使乡镇企业职工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产业工人或专职员工。有些地方成立乡镇企业工会,把乡镇企业员工融入工会系统,应该予以支持,给予肯定。要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养,启动素质工程,要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差别,形成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乡镇企业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制度。鉴于乡镇企业的大部分职工考虑到最终的保障,不愿放弃承包的土地,为使员工彻底离开农业后没有后顾之忧,应尊重农民的选择,不要强迫农民交地,也不要强迫农民以土地换取社会保障。
特别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把其作为乡镇企业的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的巨大潜力来源于三个方面: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还很低,中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巨大差距,有着很大的增长潜力和发展空间。未来的需求巨大,随着收入提高及消费结构的变化,居民对农产品加工制品需求日趋多样化。政策的支持,国家明确强调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而且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引进外资的优先领域。
(三)统筹城乡第三产业
农村第三产业近几年虽然有所发展,但仍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村第三产业总体发展水平偏低;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生产要素市场还处于初创、起步阶段:农村的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很差;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进展还不够快。促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要把加快县级城市和建制镇建设作为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重点。县城和建制镇既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中心,又是城乡经济的结合部,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点。让县城发展成中小城市,扩大建制镇的规模,增强建制镇的城市功能,这是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必由之路。同时还要让一批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具有雄厚经济实力、已成为当地经济中心的大型建制镇也按小城市的规格进行建设。要搞好建制镇建设的统一规划,努力增加建制镇的城市功能,使建制镇成为乡镇工业的聚集地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的集中地,成为农村的经济、文教中心和服务行业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