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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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三)工业化过程是经济组织的变革过程

18世纪60年代产业革命的最初成果是一系列机器的发明和使用,导致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被工厂制度所取代。从一定意义上说,从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到工厂制度的转变,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变革。它表明家庭工业制度主导地位的结束,资本主义集中已经开始;同时,由于工厂制度的确立是机械化的直接结果,因此它体现了机器大工业对手工工业的胜利,也体现了技术变革在推动经济组织变革中的巨大作用。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资本主义家庭手工业(工场手工业)与个人家族式工厂都属于单个“企业主制”,其个体特性非常明显,老板既是企业的主人,又是企业的“经理”,企业主拥有企业的全部产权,包括剩余索取权、监督其他要素所有者的权力和经营决策权。这种产权制度的产权是统一明确的,使企业构成了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但是,在这种产权制度下的企业存在着进一步发展的两大问题,一是企业主拥有的私人财产是有局限的,其规模的扩展因受一重产权制度的约束是很困难的;

二是因企业的所有产权权能集于企业主一身,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完全系于一人之上,然而每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这样,使一重产权制度下的企业不论是发展规模还是经营能力上都受到很大的限制。

当技术变革进一步加快、尤其是蒸汽时代到来的时候,资本主义生产开始全面向大机器和大机器体系生产过渡,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市场的扩大,导致单个“企业主制”的工厂制度开始产生分化,一些技术变革速度和影响范围以及产品需求规模不足以导致企业组织形式实现根本变革的行业领域,“合伙制”成为受欢迎的资本集中形式;而在技术变革导致生产规模扩展需要集聚大批量资本的领域,如修筑、开采矿山、大规模海外贸易以及银行部门,公司企业是最理想的形式。合伙制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共同出资,为了利润共同经营,并归若干业主共同所有的企业,企业的经营以合伙人提供的财产为基础,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共同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种企业制度的优点是,资本规模比单个业主制企业有所扩大,筹资与偿债能力也较业主制企业大为提高。合伙人共同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意味着他们以自己的身家性命来为企业担保,可以扩大企业的信用能力,提高企业的信誉。合伙企业可以集中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便于提高企业的管理和竞争力,特别是当各合伙人具有不同方面的特长的时候,此优点就更为突出。合伙制企业的缺点是,产权转移困难。因产权为合伙人所共有,产权转让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方可进行。合伙人对合伙制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当企业经营失败,其他合伙人无力赔偿他们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债务的时候,合伙人须用自己的财产予以补足。合伙制企业是以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建立的,当原合伙人退出或死亡,新合伙人被接纳,须重新谈判建立新的合伙关系,因此企业的寿命不易延续长久。合伙制企业筹措资金的能力与公司制企业相比,因限于少数合伙人,其筹资能力仍很有限。最初的“合伙制”基本上是同一家族的人联合起来结成的共同经营团体,带有浓厚的封建传统色彩。后来,“合伙制”为了适应形势,逐步深化成为一种家庭以外的人也可以参加、或是几个家庭的人联合起来结成的“合伙经营团体”。19世纪30年代的英国,合伙制引起数不清的合同纠纷,因此政府对合伙制的发展规模作了严格规定。

公司制企业是由许多出资者集资创办并组成的法人组织体。公司是法人,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它以法人的名义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有权举债、签订合同,能在法院起诉和应诉。公司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力属于股东。股东有权分享盈利,但股东不能退股,只能转让他的股权。因此,公司脱离了他们的所有者而具有独立的生命。公司企业的优点主要是:股东们只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即只在他们交纳的股金范围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的风险比个人业主、合伙人小得多。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资,且股票易于转让,从而降低了投资人的风险,使得公司具有很强的吸收游资转变为资本的能力,能够筹集到巨额资本,使企业可发展到相当规模。公司具有独立的生命,除非是由于破产歇业,它的生命力是可以连续的,公司一旦建立,其业务不会因为股东死亡或股权转让而终止。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易于分离,使得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能可由各方面专家担任,在规范化的治理监督机制下,使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

1602年建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永久性的公司,它已具有近代公司制的一些基本特征:靠募集股金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由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人员来经营。由于这些特点,有的学者把荷兰的东印度公司看做是公司制的滥觞。1837年,美国的康涅狄格州颁布了第一部一般公司法,这项法律规定了标准的公司注册程序。英国议会也在1844年通过了公司法,直到1856年,英国议会才正式确认了注册公司对债务只负有限赔偿责任。这样公司制度的基本框架就在英美两国确立起来。德国在1892年率先制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法》。继德国之后,英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相继制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法,其他许多国家也制定了有关单行条例。到19世纪后半叶,世界上的近代公司企业在法律规范的作用下逐步成长为现代意义上的公司企业。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公司企业有两种基本的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不通过公开募股,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成的公司。它具有如下特征:股东人数较少;公司资本无须划分为等额的股份,也不发行股票,股东确定入股金额并交付股金后,由公司出具股权证或股单,股权证或股单只能作为股东在公司中应享有权益的凭证,而不能自由买卖。股东在出让股权证时,受到一定的限制,一般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而且股东具有先买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大股东亲自经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歇业、解散和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较简单,同时公司账目无需向社会公开披露。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把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份以股票形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并可自由转让的一种公司组织。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公司的全部资本要划分为等额股份,可向社会发行代表公司股份的有价证券——股票。购买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律对股东人数的下限都有所要求,而对上限一般无特殊限制;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仅就自己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自己的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按照一定的程序一般可以上市公开交易,股东也可通过自由交易转让股份,但股东一旦投资入股,就不能从公司中抽回股本;绝大多数公司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是分离的,负责股份有限公司一切日常经营活动的不是股东,而一个专门的班子,即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股份有限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各国公司法对此一般都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披露公司的有关经营信息,比如在每个财政年度终了时公布公司年度报表,其中包括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公司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财务变动表等。

通过以上的简要回顾,可以说工业化发展过程,伴随着企业组织的变化,由家庭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公司制企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工业化不仅是科技发展的结果,其中也伴随着企业组织的变化。这种变化,使市场关系内部化,减少了交易成本,也为生产力的扩大创造了条件。

(四)工业化过程是经济结构变革的过程

工业化过程不单纯是经济总量增长的过程,它更突出的表现为经济结构的高度化过程。工业化过程中的结构变化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劳动力由第一产业逐步转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尽管各国经济起飞和经济增长的历史条件和时间先后不同,但随着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该国的农业劳动力无论在相对量上,还是在绝对量上,都会逐步缩小;这些从农业中“排挤”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在产业分布上将向第三产业(商业服务业)转移。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中不断增加。这一规律是由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于20世纪30年代在威廉·配第研究的基础上加以系统化后提出来的,因此,一般称之为“配第—克拉克定理。”这一定理揭示了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变革规律。

工业化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这种结构变化的原因是,除了农业和工业生产本身的特点以及工业品和农产品的需求特点以外,还由于产业间的作用关系所引起。很明显,第一产业是其他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农业的发展,解决人类的生存资料,就谈不上其他产业的发展。在前工业化社会,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只能是农业,在工业化社会,工业化水平日益提高,第三产业才逐渐确立其产业地位,它对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价值创造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工业化后期及其随后的所谓“后工业化”阶段,第三产业的作用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无论是第一产业还是第二产业,如果没有第三产业的相应发展,就无法创造更大的价值、积累起巨大的社会财富。关于这一点,只要看一看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就可以明白了。

第二,产业结构变革的特征不只是从劳动力转移规律显示出来,还可以从国民收入在三个产业分布状况的变化趋势中得到体现。库兹涅茨的研究发现,在国民收入中,农业部门、工业部门和服务部门所创造的国民收入,都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变化的:农业部门实现的国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份额不断下降,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总量的比重也是不断下降的;工业部门实现的国民收入所占份额呈上升趋势,劳动力所占份额大体不变或略有上升;服务部门的国民收入的相对份额大体不变或略有上升,但是劳动力的相对比重是不断上升的。因此,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变革是一种普遍、持续的现象。在工业化过程中,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不同份额的规则变化,表现了不同产业在推进工业化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同的。

第三,从工业的内部结构变化看工业化过程中的产业结构变化特征。德国经济学家霍夫曼曾在1931年出版《工业化的阶段和类型》一书,对工业化过程中的工业内部结构的演变规律作过开拓性的研究。他把工业产业分为:消费资料产业,其中包括:食品工业、纺织工业、皮革工业、家具工业;资本资料产业,包括冶金及金属材料工业、运输机械工业、一般机械工业、化学工业;其他产业,包括橡胶、木材、造纸印刷等工业。霍夫曼根据近20个国家的时间序列数据,分析了霍夫曼比例(制造业中消费资料工业和资本资料工业的净产值之比)。他指出,在整个工业化过程中,霍夫曼比例是不断下降的,这被称为霍夫曼定律。

霍夫曼还根据霍夫曼比例,把工业化过程分为4个阶段,并根据20世纪20年代一些国家的霍夫曼比例的数值,把它们按4个阶段进行了分类。霍夫曼认为,在工业化的第一阶段,消费资料工业的生产在制造业中占统治地位,资本资料工业的生产是不发达的;在第二阶段,与消费资料工业相比,资本资料工业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消费资料工业的规模,显然还比资本资料工业的规模大得多;在第三阶段,消费资料工业和资本资料工业的规模达到大致相当的状况;在第四阶段,资本资料工业的规模将大于消费资料工业的规模,但处于这一阶段的国家还没有出现。

霍夫曼的理论遭到了不少经济学家的诘难。与此同时,也将工业化过程中工业结构演变规律的研究推向了新的水平。日本经济学家盐野谷佑一对霍夫曼定律作了更为精密和深入的剖析,得出如下结论:凡人均国民收入超过200~300美元(以1950年价格计算)的国家,霍夫曼的比例是不变的;凡低于这一水平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国家,霍夫曼比例将下降,一段时间后,又趋向稳定。美国、瑞典等人均国民收入较高,霍夫曼比例长期处于稳定状态,但从轻重工业的比例看,重工业比重增大是一切国家都存在的普遍现象。其原因是自30年代以来,重工业内部消费资料的生产日益占有较大比重(如小汽车、家用电器),致使这一部分弥补了轻工业中的消费资料生产比重下降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