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闽都文化与中国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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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民国时期福州基督徒对西方文化的认识(1)

——以福州教徒倪柝声为例

林金水

福州是中国最早向西方开放的港口之一,中西文化在此地交会碰撞。正是在此种历史大潮中,福州出现了中国最早一批认知世界、学习西方的著名人物,诸如“睁眼看世界第一人”的林则徐,洋务派干将,翻译家、思想家严复、林纾等。其实,西方文化对福州人影响最深且巨的人群中还有一批被人遗忘的信奉基督教的基督徒。因此,福州基督徒对西方的认知当然也值得研究。在民国初年的福州基督徒中,倪柝声作为福州本土教会的领袖,对西方文化有其独特的认识,其看法颇具代表性。本文便以倪柝声为例,来探讨福州基督徒的西方观。

倪柝声籍贯福建省福州,由于他的父亲倪文修在汕头海关任职,因此他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出生于广东省汕头。他原名倪述祖,信基督教之后,改名为倪柝声,意为做一个“时代更夫的梆子声”,借打更以唤醒世人,往后“柝声”之名为众所熟知,他的英文著作,都冠以Watchman Nee的名字,为外籍人所熟知。倪柝声6岁时,倪家便由汕头回迁祖籍地福州,在此之后的近20年,倪柝声一直生活在福州。倪父任职海关,倪柝声自然从小便接触到西人、西物。之后,倪柝声在教会学校学习,更是浸淫在西学之中。成人后,倪柝声承续家族信仰,受洗入教,对西方文化的方方面面有着直接的认识和体会。

一、福州基督徒眼中的西方教育、科学与法律

倪柝声从小受过中国传统文化的教育,这为其打下良好的中文基础。与此同时,倪家较早接触到西方的器物以及相关的文化,家中备有钢琴,倪柝声从小也要学习弹奏西乐。倪柝声13岁,即民国五年(1916年),进入福州三一学校(Trinity College,今福州外国语学校的前身)初中部就读,后又在高中部学习。三一书院的校址坐落于福州市南台岛仓前山跑马场附近,该校自建立后不久,即由圣公会系统中的北爱尔兰都柏林大学传道团(Dublin University Fukien Mission)负责校务行政与教务工作,故教师与职员都是北爱尔兰地区来的宣教士,学校的声誉,因师资优良,校舍雄伟,在福州当地享有声名,被公认是一所极具水准的学校。

基督教传教士开办的学校,教员也是差会的传道人。初期的所教的科目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开设诸多宗教课程,例如宗教信条、《主祷文》、《十诫》、诗歌、《基督教三字经》、《要道问答》、圣经故事、圣经选篇等。但是,学校也注重人文、自然等科目的学习,开设国文、修身、经书、历史、地理、数学、图画、英文、博物、经济、法制、诗词等课程。三一书院特别注重英语,英语学习的科目就有会话、作句、作文、默写、拼音切字、翻译、读本、文学。此外,几何、代数、三角、天文、生理卫生、化学、物理、动植物学、历史、地理、簿记、圣经课程也用英语讲授。学校所用课本有些是英国为印度和马来西亚等殖民地编印的,由英国麦克美伦公司出版的;西洋史用布勒斯特得的《古代史》和鲁滨孙的《中古和近代史》;地理科目用阿陵(Allen)的《亚洲》、《美洲》、《欧洲》。为着升入圣约翰大学的需要,高年级学生还要加授法语。学校的图书室约藏有一两千册外文书籍。学生自己订阅美国人办的《公道报》、《求是报》,日本人办的《闽报》。由于学校教学质量优异,三一学校获得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承认,毕业生可以免试升入圣约翰大学的三年级。圣约翰大学还给三一学校每年两个免交学费的奖学金名额,由三一学校保送推荐。三一学校的毕业证书是一张宽近2尺、长1尺半,一边英文一边汉文的文凭。证书由校长、“主事”(主理)和监学以及“中华圣公会驻闽会督”签盖。最后是“大英国驻闽领事官”的签盖。有了这个最后的签盖,持这张证书在香港、南洋和其他英国殖民地找工作的时候,会得到信任和优先权利。倪柝声在三一书院的成绩极为出色,除体育成绩之外,每学期均名列前茅,无论国文、英文、数学或圣经课程,他都能应付自如。倪柝声也读过私塾,后进入教会学校,二者的迥然不同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国前20多年的小学制度……那个时候,我们都是读私塾的,私人开的小学塾,在里面读一点书。在那里只有一个先生教七八个小学生。那个时候,你根本上找不出章程。那个时候,印刷的事也很少。那个时候也没有几时上课,几时下课,或者应该这样作,或者应该那样作。那个时候,只是先生在上面,小学生在下面。上课的时候不是7点或者8点,乃是先生来了。下课的时候也不是1点或3点,或4点,乃是先生去了。章程是在先生身上。你比先生到得晚,先生已经到了,你还没有来,就是迟到。先生如果还在,你走了,就是早退。他就是章程。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呢?先生觉得喜欢的,就是对的,先生觉得不喜欢的,就是不对的……不是什么节期,什么日子,是放假日,乃是先生不来的日子,就是放假日。什么都是在一个人身上。他的喜欢就是道德的标准,他的行为就是事情的标准,他的举动就是时间的标准。当你读‘四书’的时候,怎么样?你的两个眼睛必须看他。如果你不看他,没有他,你就不知道什么是规条,你就不知道什么是好作的,什么是不好作的。你天天必须与他发生关系。他喜欢怎样,就怎样,他喜欢你来,你就来,他喜欢你去,你就去。你必须与他发生关系。”

现在西方人办的学校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教会学校)有一个东西在那里,30条或者50条在那里。如果校长头脑仔细的话,也许写100条放在那里。某时候上课,某时候下课,某种书是要读的。某种衣服是可穿的,某种衣服是不可穿的;某种事情是可作的,某种事情是不可作的。写这些章程的先生、校长或者董事,就是定律法的人,你可以一辈子都不看见他们的脸,但是你可以作一个好学生。因为在墙上、在书上,有章程。你如果与书上、墙上的章程弄得好,你就可以作一个好学生了。”

中国教育依靠的是人治,期盼良君贤相为举国表率,重在为人师表有着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深远背景;而西方强调的则是法治、制度,是受到罗马帝国,以及改教时期新教的改革家强调与上帝法理上的关系影响所致。

倪柝声受教育的时代,是科学兴起和推崇的时代。在此影响下,西方的基督教也大谈起科学的精神。在福州的传教士,一面传播基督教的福音,另一面也宣讲西方科学知识。三一学院作为教会学校,其课程设置也重视人文、科学的训练。但是,对于科学与信仰,西方传教士往往处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处境中,福州基督徒也不例外。尽管倪柝声也为他的信仰进行维护,认为信仰与科学的途径并不相同,不能以科学的方式检验信仰,认为科学与信仰互有所长,各有自己的领域:“世人乃是以科学来供应社会,我们是要叫社会摸着生命。我们所作的,是他们所不能作的,我们乃是要使社会上人的灵魂得救。”然而,他对西方的科学精神也有相当认识,他指出科学研究是十分严谨的:“科学是准准确确的,一切的知识都是经过许多的实验和考证而得到的。绝对没有差不多的事情,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譬如说白雪的白,与白马的白就不一样。但是差不多的人就要说是一样。”

科学的任务重在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倪柝声对科学揭示的“律”描绘作了生动的描绘:“律就是一直这样,永远这样的。比方国家订的法律,杀人应当偿命;无论什么人,若是杀人,就要偿命。你今年杀人要偿命,明年杀人还是要偿命;这法律订了就不改。再比方地心吸力是个律,你一把东西放手,它立刻掉到地上去。不论你走到北平、天津、上海、英国、美国,你把手里的东西放开,它永远是掉到地上去。这就是律。凡是一直这样不改变的,就叫做律。”

他钦佩地称那些能够科学解释事物规律、道理的人是“有学问的人”,他说:“什么叫作科学的学问?你看见一个现象,你解释它,这就叫做学问。比方,你看见一个病人的热度退了。热度退是现象,知道为什么热度退就是学问。你看见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这是个现象。为什么苹果不往天上掉而往地上掉,你说出一个道理来解释它,这就叫做学问。所以凡有这一个知道,而且知道为什么的人,就是有学问的人。”

倪柝声认为法律和自然律一样,只要符合条件,就要起作用。所以,在科学发挥作用的领域,倪柝声不仅不排斥科学,反而热切地依靠科学技术。倪柝声显然是以科学的精神来经营他的企业,在他创办民国最大的中国生化制药厂里,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多项的科学实验,为抗日战争中中国军队提供了急需的药品,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东西方在社会治理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西方人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不留情面,也给倪柝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我记得一个事实:从前有一个人,杀了人、抢了人的钱,逃到另一个地方住,后来结了婚,生了孩子,而那个地方的人都不知道他以前的事。终于有一天,来了3个侦查他下落的人,就把他逮捕了,要把他带走。这个人就问他的妻子说,我这些年和你在一起,你看我是不是个好丈夫?他妻子说,你的确是一个好丈夫。他又问他的孩子说,我是不是个好爸爸?孩子也承认他的确是个好爸爸。他又问邻居们说,我住在你们中间这些年,有没有侵犯你们?有没有亏负你们?我算不算是个好邻居?他的邻居也异口同声地称赞他是一个好邻居。但是,法官在审判的时候,对于法律是绝对的。有罪就是有罪,没有罪就是没有罪。不能因为他是我的兄弟,他是我的朋友,就把有罪的算作没有罪。如果是这样,那就糟了。法律是绝对的,个人的情感不能摆进去。如果有一个人是审判员的仇人,今天他的案子摆到审判员面前,如果他没有罪而审判员判他有罪,那就糟了。审判员必须维持法律。”

倪柝声认为除了律法,生活中恩典的原则也十分普遍。然而,律法与恩典二者却截然不同,他说:比如“这次水灾,难民来求我们赈济。我们可以凭自己的意思,喜欢帮助就帮助他们;不喜欢帮助就不帮助他们。我们有绝对的自由,我们肯怜恤他们就赈济他们,我们若不可怜他们,不肯赈济他们,谁也不能勉强我们。我们有完全的自由。倘若我们和他们约好,供给他的饮食三月之久。朋友,我告诉你,明天早晨,我们预备饭给他们吃,就不光是恩典了。昨天我请他们吃饭是恩典。今天再请他们吃,虽然也可说是恩典,其实乃是公义、公理、律法,不光算为恩典。我们乃是履行昨天的应许。我们所作的,没有别的,不过是履行我们的约就是。如果我们今天不给他们吃,我们就是不公义,不只是无怜恤了。已经应许了,就没法子不作”。

但是对于一个接受过西方法庭审判的人,并且经过刑罚后,他就不是罪人了,不应该被人歧视了:“按法律来说,人犯了法律,必须经过法庭的审判,并受政府的刑罚。到他受过审判,受过刑罚以后,他就不是罪人了。比如一个犯人,犯了10年监禁的罪,后来他被关在监牢里10年,到他出监后,他就没有罪了。谁也不能再把他关在监里10年,就是他的对头在路上碰着他,再也无可奈何他了,因他现在不再是罪人了。”

这就是一个福州基督徒对西方法律的认识,他的宣传无疑给民国初期尚不成熟和健全的法制吹进一股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