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就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向城市转化的历史过程,其实质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毛泽东是伟大的革命家和战略家,他自始至终关注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毛泽东关于中国城市化的思想与实践成果,奠定了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基础。
第一节城乡互助与城乡统筹
一、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
在城市化早期阶段,农村及农业的发展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对于城市化的促进作用非常重要。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过程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城乡差距巨大,农村人口众多),我国在加快城市化过程中必须要经过一个先城镇化,然后再到城市化的过渡阶段。因此,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成为中国城市化的关键。
毛泽东城市化思想就是紧紧围绕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展开的。
毛泽东在20世纪初期就倡导过新村建设。虽然那时毛泽东还没有接受马克思主义,但青年毛泽东的一些思考,对后来他关于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理论的形成,是有意义的。
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出色地领导了中国的农民运动。1927年3月,他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热情地颂扬了农民运动做的“十四件大事”。其中。第十二件是文化运动,第十三件是合作社运动,第十四件是修道路、修塘坝。这些,都关系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
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都非常重视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因为我们党就是在农村发展与壮大起来的。但是,毛泽东在重视农村的时候,从来没有忘记过城市。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曾尖锐地批评那种“偏于农村而不注意城市”的倾向,深刻地指出:“斗争的发展使我们离开山头跑向平地,我们的身子早已下山了,但是我们的思想依然还在山上。我们要了解农村,也要了解城市,否则将不能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仍然非常重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
1957年1月27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
“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要注意,不抓粮食很危险。不抓粮食,总有一天要天下大乱。
首先,农业关系到五亿农村人口的吃饭问题,吃肉吃油问题,以及其他日用的非商品性农产品问题。……农业搞好了,农民能自给,五亿人口就稳定了。
第二,农业也关系到城市和工矿区人口的吃饭问题。商品性的农产品发展了,才能供应工业人口的需要,才能发展工业……
第三,农业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农村是轻工业的重要市场。只有农业发展了,轻工业生产才能得到足够的原料,轻工业产品才能得到广阔的市场。
第四,农村又是重工业的重要市场。比如,化学肥料,各种各样的农业机械,部分的电力、煤炭、石油,是供应农村的,铁路、公路和大型水利工程,也都为农业服务。现在,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农业经济,无论是发展轻工业还是发展重工业,农村都是极大的市场。
第五,现在出口物资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变成外汇,就可以进口各种工业设备。
第六,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农业发展起来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
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农业就是工业。要说服工业部门面向农村,支援农业。要搞好工业化,就应当这样做。”
毛泽东在这里,讲到农业的地位,讲到农业与工业的关系,非常深刻。
为了发展农业,必须重视农村建设。1955年10月毛泽东提出关于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的“全面规划”。他说:
“全面规划应当包括:第一,合作社的规划;第二,农业生产的规划;第三,全部的经济规划。农村全部的经济规划包括副业、手工业、多种经营、短距离的开荒和移民、供销合作、信用合作、银行、技术推广站等等,还有绿化荒山和村庄。我看特别是北方的荒山应当绿化,也完全可以绿化。北方的同志有这个勇气没有?南方的许多地方也还要绿化。南北各地在许多年以内,我们能够看到绿化就好。这件事情对农业、对工业、对各方面都有利。
还有什么规划呢?还有文化教育规划,包括识字扫盲,办小学,办适合农村需要的中学,中学里面增加一点农业课程,出版适合农民需要的通俗读物和书籍,发展农村广播网、电影放映队,组织文化娱乐等。”
1955年11月间毛泽东在杭州和天津分别同14个省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共同商定,提出了农业十七条,规划了农村的建设与发展。其中:
第十三条是除四害,即在七年内基本上消灭老鼠(及其他害兽),麻雀(及其他害鸟,但乌鸦是否宜于消灭,尚待研究),苍蝇,蚊子(1960年3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中,对除四害的内容做了改动,将麻雀换为臭虫)。
第十四条指出,在七年内,基本上扫除文盲,每人必须认识一千五百到两千个字。
第十五条指出,在七年内,将省、地、县、区、乡的各种必要的道路按规格修好(其中有些是公路,有些是大路,有些是小路)。
第十六条指出,在七年内,建立有线广播网,使每个乡和每个合作社都能收听有线广播。
第十七条指出,在七年内,完成乡和大型合作社的电话网。
这些规划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的建设与发展,为早期的城市化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后来,毛泽东又作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为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1965年,毛泽东强调,中国85%的人口在农村,不为农村服务,就不能叫为人民服务。中国医疗卫生工作也不是搞尖端,而是需要大多数人参与的,因此,大量工作应放在农村,重点应在农村。在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的同时,毛泽东号召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卫生面貌大为改观。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天花、鼠疫等烈性传染病基本消灭,血吸虫病也在部分流行地区基本上消灭;大大改善了农村的卫生条件和培养了农民讲卫生的习惯。
20世纪50年代,我国在农业发展的实践中提出了“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等八个方面的农业增产措施,被毛泽东概括为农业八字宪法。1958年12月10日,农业“八字宪法”被写进了党的正式文件:《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可以说它是中国农业第一部科技大法。后来,毛泽东告诉竺可桢,他已看到竺可桢的《论我国气候的几个特点及其与粮食作物生产的关系》一文的摘要,因此想到农业八字宪法是“管地没管天”,在八字外,还应加上“光”和“气”两个字。“八字宪法”将农业发展描述为一个涉及工业、农业、科技等部门和城乡互动的综合系统工程,反映出毛泽东的深刻见解。“八字宪法”对我国大幅度提升农业的科技水平起到了加速作用。特别是在农田水利、种子、化肥等方面的成效巨大。在种子研究领域,1964年,袁隆平开始了“杂交水稻”的故事。1971年10月26日新华社报道,中国农村培育杂交高粱和杂交玉米获得显著成效。杂交高粱比普通高粱能增产30%~40%,1971年全国已种植杂交高粱2280万亩。杂交玉米一般可增产25%~30%,1971年全国已种植6720多万亩,占全国玉米面积的1/3。1974年7月17日新华社报道;中国各小麦产区大力推广优质品种。1973年4月30日新华社报道:中国化肥工业高速发展。全国小化肥厂已达1400个左右,生产的氮肥和磷肥,占全国化肥总产量的60%。据统计,1970~1972年,全国化肥产量平均每年递增310万吨,比1949~1969年的20年中平均每年的递增数,提高了将近7倍。1972年从国外引进化肥成套设备,建成投产后每年可产化肥400万吨。
这些情况表明,毛泽东在规划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是重视科学技术因素的。
1961年8月,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成立三周年,7月30日毛泽东热情洋溢地给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写了一封信。信中说:“你们的事业,我是完全赞成的。半工半读,勤工俭学,不要国家一分钱,小学、中学、大学都有,分散在全省各个山头,少数在平地。这样的学校确是很好的。在校的青年居多,也有一部分中年干部。我希望不但在江西有这样的学校,各省也应有这样的学校。各省应派有能力有见识的负责同志到江西来考察,吸取经验,回去试办。初时学生宜少,逐渐增多,至江西这样有五万人之多。”
我们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毛泽东通过教育改革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深邃思考。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问题上,毛泽东主要强调农业发展的基础地位,提出了要将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以及坚持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思想。这是完全正确的。但同时,由于他较多地从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目标出发来研究农村社会发展问题,导致了他忽视农民利益和农村自身发展,致使他在农村社会发展道路的选择上偏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
下面,我们着重探讨一下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思想。
1958年毛泽东提出“关于人民公社的构想”:“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建立和完善人民公社制度始于1957年冬,至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止,历时5年。人民公社源于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出现的为提高农业产量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与建立共产主义的雏形的设想联系后就以公社命名,并试图向城市扩展,在经过短时间的摸索后,又只限于农村,成为农村政社合一的基层组织。
1957年冬至1958年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出现农田水利建设高潮。这种客观形势加速了小社并大社的步伐。另外,考虑农业机械的投入和农村兴办工业,大社被看成是能够容纳这些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工业,使农村劳动力紧张。为了解决农村劳动力紧张问题,一些地方自动办起了简易公共食堂和托儿所,还有一些省份的农村办起了“农业大学”。其实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中国农村已出现了以农业生产为中心、与统购统销政策衔接的工厂、供销社、信用社、公共食堂、托儿所、学校这些经济组织和服务组织,这是小社所无法容纳的。它预示了一场深刻的变革。
在这种背景下,中央开始了对农村组织制度的新构想。据薄一波回忆,刘少奇等人对此较早地进行了探讨。陆定一于1958年5月18日在《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文章结尾部分加了一段话:“毛主席和少奇同志谈到几十年以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乡村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超过。”1958年8月6日下午,毛泽东在视察河南新乡县七里公社时看到人民公社牌子时,说“人民公社名字好”。同月9日,山东省委书谭启龙提到准备办大农场时,毛泽东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便于领导。”薄一波认为:“人民公社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就某些方面(例如水利建设)的现象来说,也是可以理解的。”
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毛泽东对人民公社提出了一些初步看法:(1)办人民公社,是群众自发的,不是我们提倡的。不是空想。但是,条理化,说情道理,那就需要我们。(2)人民公社的特点:一曰大,二曰公。大,人多(几千户,一万户,几万户)。(3)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4)标志着对资产阶级法权的进一步破坏。(5)“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口号可提。(6)将来城市也要搞。(7)要试点。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看法是依据当时的情况提出来的,后来毛泽东逐步纠正了一些“左”的错误。到9月29日,全国农村已基本实现了公社化,共计23384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0.4%。到10月底,又达到26576个,农户占总农户的99.1%。
从建立人民公社的决策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毛泽东提出的人民公社思想的确超越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存在许多“左”的东西。但毛泽东着眼于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并着眼中国农村城市化建设的思路,却是难能可贵的。
人民公社还有一项重大的作用,这就是它极大地推动了医疗卫生网络向农村延伸,形成了以“赤脚医生”为骨干的新型医疗队伍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农村城镇化的一件大事,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