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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1)

郝廷藻回族,1932年出生,宁夏贺兰县人,中共党员。1949年11月至1961年12月历任贺兰县三区六乡村长、乡文书,贺兰县一区宣传干事,贺兰县委宣传部干事、组织部组织员,贺兰县四区和一区区委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水电局局长、农林水牧部部长。

1962年1月至1968年10月,任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厅干事。1968年11月,下放到自治区“五七”干校劳动。1973年,任自治区党校和“五七”干校政治处副处长。1978年11月至1981年3月,任贺兰县委副书记、革委会主任、县委书记。1981年4月,任银川市副市长兼贺兰县委书记。1982年9月至1983年1月,任银川市专职副市长。1983年2月至1988年6月,任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1990年4月以后,任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1998年退休。中共十二大和十三大代表。在2008年12月5日的“全国中华慈善大会”上被评为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亲切接见。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基石。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就是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轨迹。实现共产主义是党的最高纲领和最终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的重要历史任务,也是每个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都要坚定不移地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最高理想和奋斗目标。如果缺乏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动力;如果忘记奋斗目标,就会迷失方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正是由于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的事业才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但是,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并非易事,是在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我的人生经历也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1932年2月,我出生在宁夏贺兰县一个贫苦的回族农民家庭。我全家八口人,种了十亩薄田,缴纳完各种苛捐杂税,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我们不得不靠借债和打工勉强度日,生活十分艰难。我上小学时,连课本和作业纸张、文具都买不起,只能在校园的土地上练习写字。我靠自己的刻苦学习,在1944年小学毕业时取得全校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并以第十七名的成绩考上了当时的宁夏师范学校。但因交不起学费,又到银川八里桥宁夏职业学校就读,上的是半工半读的纺织科。可以想象,在那个不平等的社会,贫苦家庭的孩子哪有选择自己理想和道路的权利,即使你学习成绩再好,也没法去上好一点儿的学校。到了1947年夏天我初中毕业的时候,宁夏反动政府到处抓兵。尽管我两个哥哥被抓兵致残回家,我这个年仅15岁的娃娃,也没有逃过当兵的噩运,伪乡政府派人到学校强行把我抓去唱戏,由于条件不合格,又把我塞到连队里当普通兵。当兵的日子受的是非人待遇,从早到晚训练、值勤、劳动,受苦没个完,还经常遭受长官痛打。穿的是破烂军服,吃的是发霉的粮食,饭菜哪有油水,常常饿得发昏。有的人实在忍受不了那种苦难生活就当了逃兵,被抓回来就枪毙。我在当兵两年多的时间中就参加过四五次枪毙逃兵的示众刑场,那种惨状让我一生难忘。1949年9月初,解放军进军宁夏,伪军四处溃散,压在人民头上的那座大山终于被推倒了,我在战乱中逃了回来和家人团聚,从此过上了和平安详的日子。这一切使我深刻认识到,推翻黑暗的旧社会,建立光明的新中国这是历史的必然。新旧社会的鲜明对比,就像黑暗中汪洋大海里的灯塔一样,指引我开始了新的一生。

1949年9月23日,解放军进驻银川,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人民群众欢天喜地,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人民当家做主的好日子开始了。我二哥被选为村长,因他是我家的主要劳动力,顾不上干村长的工作。我看到解放了,自由欢乐啥都好,总想出去参加一些活动增长见识,我就出来当了村长。村上的人看我年龄虽小但聪明实在,大家都很认可。这就使我有机会接触党的干部,接受新鲜事物和党的思想教育。现实教育我,共产党和国民党完全不一样:共产党热爱老百姓,关心老百姓,一切为了老百姓,而国民党则是压在人民头上的一座大山,不把老百姓当人看待,欺压残害老百姓。从此我坚信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党的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积极学习党的政策,学习党的干部那种为人民服务的高尚精神,每次开会我都认真聆听上级领导的讲话。组织上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认真做好工作、完成任务,热情很高。区乡领导看我进步很快,都喜欢我。

1949年11月我17岁时,当了乡文书,那时的乡文书已经是脱产干部了,与小学教员一样,每月享受一石黄米的待遇。回想起刚解放时,百废待兴,我家还比较穷,一般每天吃的是黄米粥和调和饭,有时也吃点黄米干饭,过的是低标准的日子。当父母亲看到我第一次领回一个月的一石黄米时,高兴地说:“我的娃娃挣薪水了,我们家能吃上饱肚子了!”我父母亲那种激动的心情,令我一生难以忘怀。当乡文书是我一生新的起点,我非常珍惜这份工作。但我毕竟是刚从旧社会进入新社会的人,在新旧社会交替之际,我的思想观念不可避免地还有旧社会的烙印。当时的思想是参加工作就是为了养家糊口,努力工作就是为了一官半职,那时就是这种肤浅的光宗耀祖的庸俗观念。如果说自己一参加工作就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那也不实事求是,但跟着共产党走这条信念是坚定的。由于我刻苦学习,积极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和群众打成一片,在区上开会能帮助乡领导把工作汇报清楚,还有一定的文化能够写点材料,因而受到区上领导的赏识。1950年8月,我被组织调到贺兰县一区当宣传干事,同年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1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调到县委宣传部当宣传干事,同年下半年又调到县委组织部当副科级组织员。我到县上以后的这一段,接触的老同志老领导比较多,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革命道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对我的进步和成长起了重要作用,影响了我的整个人生。从此,我才逐渐认识到参加革命工作,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党的事业,开始真正树立了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的理想信念。1953年秋天,21岁的我被提拔到贺兰县四区任区委书记,后又调任一区区委书记。1955年5月,调任县委办公室主任。1956年上半年,组织上任命我为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1956年至1958年,组织上派我到甘肃省中级党校学习两年。通过这两年的正规理论学习,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各方面的知识也得到了丰富。我真正认识到,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世界观和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基础。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共产党人的人生指南,必须活到老、学到老、实践到老,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1956年以前我们党内生活还比较正常,政治环境还比较宽松,那时我好像很有胆略,谋事很少顾虑,工作敢想、敢说、敢干。当时,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1956年夏,我带着一些问题到贺兰县丰登乡的西湖高级农业社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社员们对集体生产不大适应,积极性不高。大家都感到农业社搞得太死了,要求搞活一点儿,他们要求农业社搞小包工生产责任制,社员多开点小片荒、多养一些家禽家畜,“五匠”(泥匠、木匠、漆匠、船匠和铜匠)可以耍手艺挣钱,自留地和集体地不能光种粮食,可以种一些经济作物,农业社可以开作坊增加收入,等等。我听了社员的反映,认为他们的意见都很符合实际,是有道理的。因此,我把社员的要求作为我个人的建议,向县委写了个报告。没想到就因为这个报告,给我带来了政治灾祸。在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我成了贺兰县的典型,被打成“右派”。

当时我实在想不通,我出生于贫苦家庭,是在党的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干部,党和组织对我这样信任和重视,我对党感恩不尽,只想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实现入党时的誓言,怎么能反党反社会主义?因此,我一直没做过检讨。最后,他们认为我“错误性质严重,态度顽固”,把我定为极右分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让我进行劳动教养。那时贺兰县归甘肃省领导,其他右派都报到甘肃省委批了,唯独我因“问题严重”,批斗的时间较长,迟报了一段时间。1958年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委员会成立了,我的问题报到宁夏工委审批。宁夏工委认为我比较年轻(当时26岁),又是一个回族干部,从宽处理,定为中右分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和组织部部长职务。按照中央规定,中右分子属党内右派,是控制使用的干部,不准提拔,不准看党内文件,不准听重要报告。从此我背上了沉重的政治包袱,自己人生中美好的时光就在这样的不正常中度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