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沿黄城市带发展的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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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金融支持沿黄城市带发展内陆开放经济(7)

(六)金融支持青海发展内陆开放经济情况

金融组织机构不断完善,经营效益持续攀升。2011年,青海省金融机构多元化战略深入推进,继交通银行正式落户青海后,浦发银行西宁分行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完成,招商银行西宁分行获准筹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开业。同时,青海省首家财务公司——西部矿业财务公司开业,辖区全年新增27个银行营业网点,填补了16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2011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规模增加23.5%。

贷款总量平稳增长,结构持续优化。2011年,青海省全年新增贷款409亿元,同比增长22.43%。全年贷款投放年初冲高、年末回落现象得到扭转,民生领域、小微企业、创业人员等成为信贷投放的新重点,金融支持薄弱环节力度进一步加大。小企业贷款增速达70%,助学贷款增速超过50%,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增长31%,薄弱环节贷款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从贷款投放行业布局来看,制造业、采矿业等传统优势行业贷款投放力度不减,运输仓储、商务服务业、贸易流通等新兴产业贷款加速增长。信贷行业分布与产业结构调整呈现良性互动格局。

上市公司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融资结构有所改善。上市公司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2011年,青海省10家上市公司国内股票(A股)筹资45亿元,数码网络、贤成矿业、东盛科技并购重组后竞争实力显着增强;盐湖集团、盐湖钾肥合并工作积极推进;盐湖化工、机械制造、生物制药、有色冶炼、农畜产品加工等特色领域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深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稳步扩大。2011年,青海省企业国内债券筹资68亿元,其中,发行短期融资券筹资额18亿元。

保险业发展势头强劲,保障功能日趋增强。2011年,青海省保费收入28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和人身险保费收入各为14亿元,各类保险赔款给付8亿元,保险密度达到491元/人,保险深度达到2%。顺应地区特点,保险品种推陈出新,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奶牛养殖等保险品种在全省推广,以青稞、藏系羊、牦牛为主的保险品种试点运行。

二、金融支持沿黄城市带发展内陆开放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沿黄城市带发展内陆开放经济所依赖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亟待改善和加强

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区域金融业的发展。近年来,沿黄城市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与发达经济区如珠三角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区相比,沿黄城市带金融生态环境仍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银行信贷的投放和外部投资的进入。一是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二是金融依法维权较难,“赢了官司赔了钱”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经济区内社会担保体系建设不完善。

金融市场体系多元化是金融深化的结果和标志,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以及金融产品的多元化。从沿黄城市带的金融机构来看,多元化金融机构并存的整体格局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金融组织体系区域内呈严重的不均衡发展态势。济南、郑州、西安等省会城市和经济区的中心城市,拥有比较齐全的金融机构,而沿黄其他城市带金融组织体系依然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很少,且规模偏小。金融租赁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公司和资信评级公司等在内的辅助类金融机构,在沿黄城市带大部分金融欠发达城市还没有引进和建立。金融机构的非均衡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金在金融市场上的配置效率,受约束的金融难以与当前沿黄城市带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目前,沿黄城市带在跨区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滞后于金融一体化发展的需求。一是市场交易一体化体系尚未建立,金融机构跨省市合作及跨行合作受到诸多限制。二是区域支付清算未实现经济区内银行结算电子化,跨区域票据自动清分系统尚未开通,资金在不同省市之间的调拨存在阻力。三是金融保障体区域一体化程度较低,包括后台业务处理中心、信用评级中心、风险担保体系及客户服务中心等在内的金融配套服务设施缺乏统一管理,致使经济区内金融生态环境欠佳,金融监管及依法维权的难度在不断加大。

(二)沿黄城市带发展内陆开放经济所需的金融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沿黄城市带内金融资源配置失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信贷资源的区域配置不合理。城市间、城乡间金融深化程度的不同,导致信贷资源大多集中在济南、郑州、西安等中心城市,农村资金外流问题较为严重。二是直接融资发展缓慢,间接融资比重过高。近年来,沿黄城市带的经济增长依然呈现较为明显的信贷推动和投资拉动型特征,且直接融资结构中股票融资规模较大,债券融资比例过低。三是信贷投向不合理。沿黄城市带的信贷投向主要集中在交通、电力、基础设施、电信、房地产等行业。

(三)沿黄城市带发展内陆开放经济所需的跨区金融服务有待扩大和完善

目前,沿黄城市带跨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首先,各省的金融机构业务管理体制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分支机构开展业务仍限制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进行。如经济区内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业务开展仍以行政区域划分为主,这种区域分治的金融管理模式削弱了金融资源在整个沿黄城市带的优化配置。其次,区域金融协调机制的空白致使经济区内金融部门之间在金融合作、金融协调、信息共享等方面效率低下。此外,跨省区金融人才交流平台的缺失也制约着经济区在金融体制、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能力,放缓了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的步伐。

(四)沿黄城市带发展内陆开放经济所需的产业结构分布有待进一步均衡和优化

金融的广度与深度取决于其服务经济的内在潜质,金融支持效应的有效发挥离不开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近年来,沿黄城市带虽然实现了经济的较快增长,但从三次产业内部结构来看,农业所占比重依然较大、规模经营不够、工业化程度不高、产业化水平较低。第三产业对第一、第二产业效率的提升作用较弱。产业结构的不合理致使资源在产业间难以得到有效的配置和利用,阻碍了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进而影响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四节 金融支持宁夏发展内陆开放经济的政策建议

内陆开放经济强调从内陆经济区域的实际出发,吸引和聚集国内外生产要素,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培育先进生产力和体制机制,带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金融支持发展内陆开放经济的重要价值在于直接或间接提高资金的供应,特别是提高外部资金对本地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同时,宁夏发展内陆开放经济还涵盖发展沿黄经济带的内涵,金融还应做好对宁夏城市和产业集聚的支持。

一、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绿色金融生态环境

区域内的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制约着该地区金融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决定该地区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和金融核心作用的大小。金融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更是具有综合效应的现代服务业。因此,推动宁夏内陆开放经济的发展必须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建设绿色金融生态环境。

(一)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加大政府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协调,建立服务机制,搭建服务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全面的服务。

(二)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为金融机构完善服务配套设施。鼓励银行机构加强银行卡业务,促进金融信息化发展。充分利用大小额支付系统,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快速便捷结算服务。不断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推动培育一批服务能力突出的证券期货营业部。加强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增强保险信息透明度,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三)完善信用担保支持体系

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着重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着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制度环境和信用环境,促进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与担保机构开展项目再担保、授信再担保、增信再担保、联保再担保等再担保业务,引导信用担保机构重点面向中小企业领域,积极从事面向特色农业、高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具有较强政策性的担保业务,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四)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产业创业基金

利用风险补偿基金杠杆效应,化解金融机构独立支持形成的风险,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支持宁夏本地优势产业加速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政府层面研究设立宁夏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完善创业投资服务支持体系。落实好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多种形式创业投资机构在宁设立和发展。研究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宁夏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宁夏的发展。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深层次和广泛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加快“信用宁夏”建设步伐,整合各方信息资源,积极促进企业信用评级和个人征信,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有效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扩大征信产品使用范围。推进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信用监督,研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奖励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从而为金融更有力地支持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信用环境基础,更为不断扩大的开放格局奠定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六)不断建设和完善金融产业链

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引进与金融业相配套的研发、代理、经纪、中介、评估等机构,培育相应的交易市场。大力开展加工贸易离岸金融结算和电子商务国际结算,将产业链延伸到与跨国公司在特定业务上进行合作。创造条件鼓励金融机构向附加值高的链环上发展,鼓励保险资本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现代农业金融体系建设;鼓励证券公司在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衍生品研发方面,银行在金融产品研发,拆分、包装、开展中间业务等方面不断创新。

二、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金融市场体系

金融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作用是在资源流动和产业合作分工中发挥配置导向和市场调节作用。国内外金融支持区域性开放经济发展的成功案例都表明区域内金融发展模式还须紧密结合当地资源及产业发展等特色、优势和规划特点来构建,国家层面还应根据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等实际特点实行差异性金融政策,在确保金融政策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高度契合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最大作用力。因此,在宁夏发展内陆开放经济和沿黄城市带经济,必须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宁夏特点,构建具有宁夏区域性特色的金融发展模式。

(一)明确指导思想

未来宁夏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应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贯彻党和国家基本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坚持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本着充分提高社会融资总量、丰富金融业务和突出服务特色及质量的建设宗旨,遵循“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多元融资、稳健经营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密切结合中国及宁夏实际,大力实施“金融富区”战略,稳步推进,安全运营,突出特色,严控风险,力争使宁夏成为在中国黄河中上游地区以金融推动内陆开放经济发展的良好“示范”。

(二)制定建设目标

未来宁夏金融发展的建设目标,应首先使宁夏成为黄河中上游地区金融机构集聚高地,使宁夏的金融业无论在机构数量与种类,资产规模与质量,还是发展潜力与速度方面都走在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前列。力争打造我国黄河中上游区域金融中心城市,使银川成为黄河中上游地区金融机构密集、市场完善、功能齐全、服务高效、创新活跃、具有较强吸纳辐射功能的融资枢纽。逐步健全符合宁夏实际的金融业务体系和市场体系,内树西部金融服务良好形象,外引国内外资金,并成为中东石油资金流入中国内地的主要渠道和桥头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