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计算机网络中文版AutoCAD2005辅助设计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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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方便快捷——掌握命令绘图(6)

栏选折线和每一个对象的交点都应该靠近边界线的一边,否则无法延伸。

当命令行显示“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投影(P)/边(E)/放弃(U)】:”时,输入FENCE进入“栏选”方式。其命令行提示如下:

命令:_extend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延伸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找到1个//选择矩形

选择对象://回车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投影(P)/边(E)/放弃(U)]:

fence

第一栏选点:

指定直线的端点或[放弃(U)]://选择A点

指定直线的端点或[放弃(U)]://选择B点

指定直线的端点或[放弃(U)]://选择C点

指定直线的端点或[放弃(U)]://选择D点

指定直线的端点或[放弃(U)]://选择E点

指定直线的端点或[放弃(U)]://选择F点

当命令提示行显示“选择对象:”并需要选择边界时,直接按回车键,则图形文档中所有的线都将作为边界;当命令提示行显示“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投影(P)/边(E)/放弃(U)]:”时,通过输入P或者E可以查看并且修改投影和边延伸的两个系统变量,其意义与“修剪”命令中的相同。

并不是所有图形对象都可以被延伸或者修剪,可以进行这两项操作的对象有:圆弧、椭圆弧、直线、开放的二维多段线和三维多段线以及射线。

3.5.11打断

“打断”命令可通过选择→菜单项来执行,也可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相应按钮,命令提示符为BREAK,简写为BR。“打断”命令用于删除某个对象的中间部分,从而使其断开。对于直线,去掉中间的一段就变为两段直线;对于圆,去掉中间的一部分则变为圆弧。

激活“打断”命令以后,按照提示依次指定打断对象和打断点,如果使用鼠标选择对象,在选择对象的同时将会把选择点作为第一个打断点,接下来可继续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输入F改换第一个打断点。

下面是将一条直线段打断成为两条直线段的例子,其命令行提示如下:

命令:_break选择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选择到直线外的点,将自动投影到直线上

当命令提示行显示“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时,输入F可以分别选择两个打断点,也可以把两个打断点选择为同一点,选择第一点以后,用相对坐标给出第二点为“@0,0”,那么被打断的对象虽在外观上没有发生改变,但由一个对象变为了两个对象。其命令行提示如下:

命令:_break选择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第一点(F)]:f//输入F

指定第一个打断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是“@0,0”的简略表示

上面的操作可以通过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打断于点”按钮来实现,这实际上是“打断”命令的一种特殊的执行方式。在机械制图中,这种打断常常是很有用处的。最终绘制的是一个T形截面的肋板的剖面图,中间需要断开并且绘制断面线,以省略中间重复的形状,避免浪费图纸。其中关键的一步是使用“打断”命令,在A和B两点处对轮廓线进行打断,然后使用“移动”命令把打断的两部分的轮廓线拉开,最后绘制断面曲线和剖面线。

打断命令必须在A点和B点分别执行一遍,并且均为“打断于点”方式,而不是打断于A、B两个点。

“打断”命令的关键在于把一个对象分开成为两个对象。单个对象有利于选择,而多个对象则能更好地进行编辑。

3.5.12圆角和倒角

1.圆角

“圆角”命令可通过选择→菜单项来执行,也可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相应按钮,命令提示符为FILLET,简写为F。“圆角”命令用来生成零件轮廓角点处的圆角。

很多需要超精加工和抛光的零件都具有锋利的拐角,圆角处理就是把折线拐角替换为圆弧。除了美观和避免伤害以外,连接处的圆角还有工艺上的作用,因为直线连接的零件轮廓容易在连接处出现应力集中,以致机械冲击或者温度变化都可能破坏连接处,使其出现裂缝。“圆角”命令的本质就是使用圆弧把两段相交的直线连接起来,而如果直接使用“圆弧”命令来绘制则非常繁琐,只有使用“圆角”命令才可以方便地完成这种复杂的绘图过程。

激活“圆角”命令以后,用户设定半径参数和指定角的两条边,就可完成对这个角的圆角处理。图中的虚线就是选择的两条边。

执行“圆角”命令后,其命令行提示如下:

命令:_fillet

当前设置:模式=修剪,半径=0.0000//命令最初显示出变量值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U)]:r

指定圆角半径<;0.0000>;:2//修改圆角半径为2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U)]:

选择第二个对象://分别选择角的两边,即图中虚线

“圆角”命令可以执行的对象除了直线,还可以是圆、多线段,但必须是相交或者经延长后可以相交的对象。对象是否延长受到系统变量TRIMMODE的控制,通过在命令提示行中输入该变量名可以对它进行修改。

在“圆角”命令中,当命令提示行显示“选择第一个对象或[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U)]:”时,可以输入R来修改半径。同样,用户也可以通过输入P或者T来修改其他的系统变量。

当输入P时,用户就可以继续选择一条多段线,直接对于多段线的所有角进行同样半径的圆角处理。其命令行提示如下:

命令:_fillet

当前设置:模式=修剪,半径=5.0000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U)]:p

选择二维多段线://光标选择某条多段线

4条直线已被圆角//自动完成圆角

当输入T时,则可以修改修剪模式,其命令行提示如下: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U)]:t

输入修剪模式选项[修剪(T)/不修剪(N)]<;修剪>;:

选择“修剪”模式,则圆角以后角的两边修剪至圆弧端点,选择“不修剪”模式,则角的两边完全保留。

按照要求选择圆角的对象时,如果操作无法进行,则查看一下相关的系统变量,然后进行修改。

一般外轮廓线都需要使用“修剪”模式,但是“不修剪”模式也是有用的。左下角的框标出的部分是一个圆角,由于这个角的一条边作为了图形的外轮廓线,不可以被删除,所以应当选择“不修剪”模式,然后手动地把另外一条需要删除的边修剪掉。此时如果选择“修剪”模式,则圆角无法完成。

2.倒角

“倒角”命令可通过选择→菜单项来执行,也可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相应按钮,命令提示符为CHAMFER,简写为CHA。倒角与圆角很相似,只是代替尖锐拐角的是直线段而不是圆弧。

执行“倒角”命令,用户应依次指定角的两边并设置倒角在两条边上的距离,倒角的尺寸就由这两个距离所决定的。

其命令行提示如下:

命令:_chamfer

(“修剪”模式)当前倒角距离1=10.0000,距离2=20.000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M)/多个(U)]:d//设置倒角距离

指定第一个倒角距离<;10.0000>;:

指定第二个倒角距离<;20.000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M)/多个(U)]:

选择第二条直线:

执行“倒角”命令时,应该适当参照“圆角”命令,因为两者有很多的共同点。

当命令提示行显示“选择第一条直线或[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M)/多个(U)]:”时,可以输入相应的字母来查看和修改参数。

选择“多段线”选项,接下来用户需指定一条多段线,对每一个拐角都进行倒角。

输入D可设置距离,在每一次使用“倒角”命令时都应该进行设置,因为每张图纸要求的倒角数值是不一样的,新启动的AutoCAD2005中倒角距离均设为0。

输入A可设定角度,同样可以指定倒角的尺寸,和设定距离效果一样。

修剪参数的设置与圆角类似,控制是否删除原来角的两边。

输入M可选择倒角由角度方式还是距离方式控制,因为角度和距离的设置可能是不一样的,默认的方式为距离。

倒角的角度指定方式比较重要,因为很多的倒角是用距离的角度来指定的,而角度一般是45度,即倒角是一个等腰直角三角形。在机械制图中,这样的倒角非常常见。

使用角度方式需按照下面的命令行提示设定参数: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M)/多个(U)]:a

指定第一条直线的倒角长度<;0.0000>;:1

指定第一条直线的倒角角度<;0>;:45

根据下面的命令行提示可切换角度和距离方式:

命令:chamfer

(“修剪”模式)当前倒角长度=1.0000,角度=45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M)/多个(U)]:m

输入修剪方法[距离(D)/角度(A)]<;角度>;:d//切换为距离方式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M)/多个(U)]:m

输入修剪方法[距离(D)/角度(A)]<;距离>;:a//切换为角度方式

“倒角”命令运行的最初,命令提示行会显示出当前的尺寸、给定方式和具体的尺寸,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

3.5.13分解

“分解”命令可通过选择→菜单项来执行,也可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相应按钮,命令提示符为EXPLODE,简写为X。“分解”命令主要用于把一个对象分解为多个单一的对象,在机械制图中主要应用于整体图形、图块、文字、尺寸标注等对象。

注意不同图形对象的夹点的区别,矩形的夹点为四个顶点、直线段在起点和终点间有三个夹点,剖面线在填充区域的中部有一个夹点。

“分解”命令对下面的这些对象都是有效的,这里做简要说明:

三维多段线:分解成的线段为三维多段线指定的线型应用于每一条得到的线段。

三维实体:将平面表面分解成面域,将非平面表面分解成实体。

圆弧:如果位于非一致比例的块内,则分解为椭圆弧。

引线:根据引线的不同,可分解成直线、样条曲线、实体(箭头)、块插入(箭头、注释块)、多行文字或公差对象。

多行文字:分解成文字对象。

多线:分解成直线和弧。

多面网格:将单顶点网格分解成点对象,将双顶点网格分解成直线,将三顶点网格分解成三维面。

上面很多对象涉及三维、块、图层等知识,这些知识将会在本书后面的章节中进行介绍。

应当注意的是,将复杂的单一对象分解成为小的对象,可以方便局部的选择,以进行移动、删除、旋转等编辑操作。

3.6“修改”工具栏和命令提示符

本章简要介绍了大多数编辑命令,常用的编辑命令在“修改”工具栏中都有相应的按钮。

显然,命令提示符的使用可以提高效率,这里将本章中编辑命令的命令提示符及其简写形式列表,以方便用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