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手机新媒体
一、手机成为“第五媒体”
手机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沟通和信息传播方式,不仅仅是一种通信工具,而且已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之后的“第五媒体”,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与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介相互渗透。手机媒体是借助手机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体。手机媒体的主要优势在于高度的便携性、互动性、网络化及用户的海量性。据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1月,中国手机用户已经达到6.8834亿,占全国人口的47.3%。同时还在以每月1.01%和每年17.51%的速度增长,目前中国已经无可非议地成为全球最大移动通信市场,中国手机用户已经超过全欧洲国家手机用户的总和。
移动通信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融合,推动手机快速成为新媒体。随着通讯技术(例如3G)、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手机就是具有通讯功能的迷你型电脑,而且手机媒体是网络媒体的延伸。
最先出现的移动通信网络是第一代移动通信系统(1G),即模拟通信系统。此时,手机唯一的使命是打电话。由于终端成本和话费高昂,手机在当时普及率很低,还远谈不上是一种大众媒体。GSM网络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状况,开启了第二代移动通信系统(2G)的时代。从1G到2G在技术上是从模拟信号到数字信号的革命性变革。虽然这一技术解决的核心问题仍然是语音,但GSM网络为移动低速数据通信提供了可能,短信(SMS)应运而生。随着话费的大幅降低,移动电话得到广泛普及,并开始取代固定电话成为人们最常用的通信方式。在2G的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个被称作2.5代的阶段,这就是GPRS技术的时代。在GPRS技术中,语音传送和语音业务方式维持不变,但手机在语音信道之外有了专用的数据信道,使手机在数据通信速率上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最新到来的网络发展阶段是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3G)。与GPRS技术不同,采用3G技术的手机有了专用的高速数据信道,数据通信速率就像从一级公路变为高速公路一样进一步大幅提升,可以满足多媒体信息的迅速传输,手机终端也得以成为“个人多媒体终端”。
短信的出现使手机有了第一媒体(报纸)的功能;彩信的出现使手机更全面地接近第一媒体,并有了第二媒体(广播)的功能;手机电视的出现将使手机有了影响力更大的第三媒体(电视)的功能;WAP和宽带网络使手机有了第四媒体(互联网)的功能。在这些功能逐渐完备的基础上,手机的“媒体”地位也逐渐得以体现,已经开始通过手机报、手机博客、手机播客、手机视频、手机网站等形式展开了大范围的商用。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和气象灾害预警等方面,有关部门选择的第一信息发布方式已经越来越多地使用手机。手机成为承载信息的载体这一点,已越来越成为不争的事实。
目前国内的移动新闻用户按接收方式分为如下三类:一是短信新闻用户,主要挂靠在主流媒体(如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凤凰卫视中文台等)和几大门户网站的短信新闻业务下,以短信包月订阅为主要方式,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订购一定内容和数量的短信,通过定时或随时接收SP的短信来获得新闻。二是WAP网用户,即通过手机登录WAP新闻网站以获取新闻。三是无线移动数据接入用户,主要是通过无线上网卡或手机直接接入互联网登录新闻网站。后两类用户性质基本相同,从传输方式上均可认为是无线数据传输用户,区别仅在于前者数据传输速率较低,登录网站数量受限,受终端功能限制,接收的新闻一般为纯文字信息、图片和动画,后者和普通互联网用户基本相同,也可算是网络新闻用户的一种。
二、手机报
手机报是依托手机媒介,由报纸、移动通信商和网络运营商联手搭建的信息传播平台,用户可通过手机浏览到当天发生的新闻,因而手机报被誉为“拇指媒体”和“影子媒体”。它的实质是电信增值业务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产物。具体来说,手机报是将传统媒体的新闻内容通过无线技术平台发送到手机上,从而在手机上开发发送短信新闻、彩图、动漫和WAP(上网浏览)等功能。手机报已经成为传统报业继创办网络版、兴办网站之后,跻身电子媒体的又一举措,是报业开发新媒体的一种特殊方式。截至2007年11月底,全国手机报已有300多种。
在操作模式上,手机报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彩信手机报模式。这种模式类似于传统纸媒,就是报纸通过电信运营商将新闻以彩信的方式发送到手机终端上,用户可以离线观看。另一种是WAP网站浏览模式。这种模式是手机报订阅用户通过访问手机报的WAP网站,在线浏览信息,类似于上网浏览的方式。
在赢利模式上有三种。一是对彩信订制用户收取包月订阅费,一般为5~25元/月,初期大多采取“免费体验”进行推销。《浙江手机报》在创办不到3个月后实现赢利,已拥有用户5万(订阅费用5元/月),年收入可达300万元。二是对WAP网站浏览用户按时间计费,最低价一般为40分钟(600K)收费5元。三是沿用传统媒体的赢利方式,通过吸引用户来获取广告投放。《杭州手机报》与杭州大厦百货公司联手每天推出一个“杭州大厦版”,提供商品打折信息,对象为杭州大厦的6万名会员,附在新闻版之后发送。试用一个月内,由杭州大厦支付30万元,以后根据传播效果提升价格。国美、苏宁等电器销售公司也是此种运作模式的潜在客户。
2004年7月,《中国妇女报》推出了全国第一家手机报——《中国妇女报·彩信版》,随后不少中央和地方报社也相继开通。在WAP网站方面,人民网于2005年“两会”期间,开通无线新闻网站。此前早在2000年6月19日,人民网(当时尚为《人民日报》网络版)日文版、英文版i-mode手机网站在日本正式开通,实现了《人民日报》无线上网,这是国内第一家实现手机上网的网站,而且是使用外文进入国外市场。2005年12月16日,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联合创办了“掌上天下”手机网站,成为重点新闻网站在移动通信领域中的旗舰。在利用手机发送新闻方面,一些网站有不少创新之举,如《中国日报》(China Daily)网站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进行图文连续发送,达到直播的效果。
2005年,报业经营出现疲软状态,为增大与新媒体抗衡的竞争砝码,弥补报纸的不足,各报业集团纷纷抢滩,创办手机报出现一个高峰。2006年春,手机报又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2007年手机报发行获得重大进展,浙江日报、广州日报等报社手机报的付费用户突破15万,开始给报社带来经济收益。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每日新报》、《今晚报》推出了自己的手机报,并发展为全网手机报,全国的中国移动用户不论身在何地都能订制。从运营商来看,中国移动2007年年初时手机《新闻早晚报》用户只有200万,到4月初时已经达到994万,高于任何一种纸质媒体的用户数。全国性的手机报已经有20多种。2008年手机报继续发展。2月26日,由中国日报社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共同打造的我国第一份中英文双语手机报——《手机报-China Daily》正式开通。这份手机报通过无线传输方式,将中英文双语资讯以彩信的方式送达用户手机。
三、手机电视
手机电视,指以手机等便携式手持终端为设备,传播视听内容的一项技术或应用。手机电视具有电视媒体的直观性、广播媒体的便携性、报纸媒体的滞留性以及网络媒体的交互性。
目前,手机电视业务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通信方式,利用移动通信技术、通过无线通信网(如3G、GPRS、CDMA1X等)向手机点对点提供多媒体服务,如美国的Sprint、我国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公司已经利用这种方式推出了手机电视业务,这种手机电视互动性强,属于“一对一”传播,手机是唯一的接收终端,传播过程要占用较多的频率资源,所以,承载的人数受限、资费高。随着3G手机时代的到来,资费将大大降低。据国外媒体报道称,In-Stat的分析师米歇尔·亚伯拉罕(Michelle Abraham)估计,3G手机电视服务市场到2012年将发展成一个50亿美元的大市场。
第二种是广播方式,即移动多媒体广播,利用数字广播电视技术,通过地面或卫星广播电视覆盖网(如地面的T-DMB、DVB-H、Media Flo,卫星的S-DMB等)向手机、PDA、MP3、MP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以及在车船上的小型接收终端点对面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其特点是“一对多”传播,传输带宽大、图像质量高、覆盖面广、经济实用、接收终端广泛,手机只是诸多接收终端中的一种。
在美国,早在2003年,美国Sprint公司就推出手机电视服务,它在2.5G网络上提供服务,带宽为40~45kbps。有数十万人在使用手机观看直播新闻、体育节目和其他短片。现在,Cingular、Sprint、Verizon等各大公司均开通了手机电视服务,可以在手机上收看包括NBC、ABC、ESPN等各大传媒机构提供的手机电视频道。有高达1000万用户在使用此项业务。
在欧洲,欧盟委员会于2007年将诺基亚DVB-H的标准,作为全欧洲手机电视的统一标准。从此各大公司争相启动基于DVB-H模式的手机电视业务,并形成比较成熟的行业规范。在欧洲各国,平均每月缴纳10欧元的费用,就可以在手机上随时随地地收看和收听电视节目。
在韩国,SKT公司发射了一颗专用卫星,推出了世界上首个针对手机以及移动终端设备的S-DMB(卫星数字多媒体广播)业务。
在日本,日本电子情报技术产业协会(JEITA)公布2008年1月日本国内手机出货报告,该月2G手机出货量首次为零,显示日本手机厂商2008年起可能不再生产2G手机,该制式在日本将步入夕阳。手机电视在日本已经完全普及。除此之外,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先后开办了手机电视业务,手机电视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一股投资浪潮。
在国内,随着2005年3月上海文广新闻集团获得第一张手机电视运营牌照,手机电视作为一种新型视听媒介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截至2006年1月,国内手机用户已达3.8亿,可以预期,在手机完成由2.5G向3G的转换、带宽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以后,手机电视必将会有一个“迸发式”的高速增长。
按国际电联的定义,手机电视是IP电视的一种,是运行在可管理的无线IP网上、以手机为接收终端的多媒体业务。在国内,手机电视是由电信部门率先提出的概念,由广电部门与移动通信部门合作开展的新媒体业务。同时,手机电视同样属于媒体类业务,按规定,经营手机电视也需要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目前,国家广电总局已为上海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颁发全国性牌照,为云南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颁发地方性牌照。
早在2004年6月,上海移动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旗下的东方龙就开展了手机电视的密切合作与业务探索。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东方龙共推出手机电视和电台直播业务16路,手机电视轮播频道18路,点播下载栏目61个,累计付费订户达到20多万户。2007年7月,东方龙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网络开播全球首个专为手机电视打造的专业频道,命名为“第五媒体”,全天滚动播报时事、财经、娱乐、音乐、科技、体育、文化、时尚、美食、旅游等短视频信息;同时将上海地区手机电视业务资费由原先的10元/月调整为2元/月,并于9月2日起正式重新计费。2007年8月30日,上海联通与东方龙联合推出的CDMA网络手机电视开始商用,节目主要包括东方卫视、第一财经等直播频道及影视、音乐、时尚类点播节目。央视国际的手机电视则后来居上。2006年12月,央视国际联手两大运营商共同启动央视手机电视业务,移动和联通的用户分别通过“移动梦网”和“视讯新干线”进入央视手机电视专区,可选择直播、点播、下载以及订制推送等方式观看央视综合、经济、新闻、音乐等同步播出的8套节目以及音乐节目、体育赛事、实时路况信息和衣食住行等视频内容。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手机电视业务奋起直追。2007年4月6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联手中国联通,正式推出了次日CRI手机广播电视业务。中国联通CDMA1X手机用户可以在境内收听、收看国际台手机广播电视节目。
2007年8月30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在中国移动的流媒体平台上正式开通了手机电视业务。CRI手机电视除了把自有优秀电视节目上传到手机电视外,还整合了各地方优秀电视台栏目、优秀网络视频及知名内容提供商的内容资源。北京电视台也在积极介入手机电视业务。在2007年获得手机电视牌照后,北京电视台积极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着力建设自有品牌的手机流媒体集成运营平台“京视新视界”。除计划整合北京台自有版权节目内容资源外,还将面向市场集成有价值的手机视频内容以及研发有针对性的、专门的手机电视内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京视新视界”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手机电视集成运营品牌。除此之外,各地运营商也看到了手机电视发展的巨大市场前景,纷纷通过WAP渠道推出流媒体视频服务,如山东移动与山东广播电视局联手开通的“广视无限”,江苏移动开通的“江苏视界”,安徽移动与新华社安徽分社联合开通的《安徽移动新华手机报》也包括了手机流媒体服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