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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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论资本的流通、累积和作用(1)

在无分工、少交换的原始社会,人们生活所需的全部物品都自给自足,人人都力图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即时需求。人们饿了,就去森林里打猎;没有穿的,就剥兽皮来穿;房屋破了,就就近伐树或割草皮,尽力修葺;即便是经营事业,也无须预先储备资金。

在分工完全确立之后,人们的即时需求,就不是靠其自身的劳动产物就能完全满足的了。其中,有一大部分的需求都来自于他人的劳动产物。这种产物,必须要用他自己的产物或是这一产物的价格,才能购买得到。不过,其自身的劳动产物,不但要在购买之前就已经是成品,还要能够卖掉。所以,他在办到这两件事情之前,还必须在某个地方备有足以维持生计的各种货物,以及生产所需的材料和工具。比如织匠吧,他在织品尚未做成并卖出以前,就需要足够维持生计的积蓄,以及工作的材料和工具,不然他也无法织出东西来。明显地,无论这种积蓄、材料和工具的提供者是他自己还是别人,这些东西的储蓄,都需要在他开始从事这项职业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开始进行并完成。

从事物的本性上讲,必须在分工之前就完成资财的蓄积。预先储备的资财越充足,就越能按比例地进行细密的分工。当工人数量相同时,分工越细密,工人所能加工的材料就越能按更大的比例增加;每个工人的操作也会越来越简单。这么一来,工人们就有更多的时间来发明各种新机械,从而使操作更加简便、迅速。所以,当分工进步时,如果工人的数目不变,那么预先为这些工人储备的食物的量,就可以和分工进步以前一样;而工人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具的储备量,则要比分工进步以前所需要的多得多。而且,某一行业所需的工人人数,也往往会随着行业分工的细密化而逐渐增加。确切来说,正是工人人数的增加,才导致了行业分工的细密化。

劳动生产力要想得到大大的改进,就必须预先储备资财。一旦预先储备的资财增加,劳动生产力自然会得到改进。任何一个投资者,都希望其投资方法能够让劳动者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所以,他在给工人分配职务时,必然会努力地使工人和工作相适应;他在置备机械时,也必然会考虑当时的发明创造条件和其自身的购买力,以尽量使机械设备精良、好用。他在这两方面的能力如何,往往跟他的资财和他所能雇用的工人数量有关。所以,无论任何国家,其资财的增加,都会促进产业数量的增加,并使同量产业能够生产出比以前多得多的产品。

在本篇中,我要说明的问题是:资财的性质、资财蓄积对各种资本有什么影响、资本用途不同时带来的影响又是什么。本篇包括五章。在第一章中,我要说明的是在按部门划分的情况下,个人或社会的资财被划分成了哪几个部分。

第二章讨论的,是货币作为社会总资财的特殊部分时所具有的性质和作用。在第三、四章中,我将对资财作为资本时,由所有者自己使用,以及贷予他人使用的情况,分别进行讨论。第五章中讨论的,是不同用途的资本对国民产业量、土地和劳动年产物量所造成的不同影响。

资财的划分

如果一个人只有仅够维持数日或数周生活的资财,那么他就很少会想到要用这笔资财来取得收入,而是高度谨慎地消费它,并希望自己能够在用完它之前,依靠自身劳动取得一些东西作为补充。这时,他的全部收入就是他的劳动。各国贫穷劳动者,普遍都过着这种生活。

而如果一个人拥有足够维持数月或数年生活的资财,那么他自然会想到要借由这笔资财的大部分来取得收入,而将其中适当的一部分用来维持自己未取得收入之前的生活。于是,他的资财就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他希望从中取得收入的部分,叫作资本;他用以消费的部分,叫作生活资料。

生活资料总共包括了以下三类。第一,为生活消费而保留的资财;第二,通过各种方法逐渐取得的收入;第三,用上述两类资财购进,且现在尚能使用的物品,比如被服、家具等。为消费而保留的资财,可能会包含上述三项或三项中的一部分。

资本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收入或利润,它有两种使用方法:第一,生产、制造或购买物品。投资者依靠售卖这些物品来取得利润。当这类资本留在所有者手中不动时,它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而如果商人的货物未卖出,那么投资者也不能得到收入或利润;即使货物卖出并获得货币报酬,但如果货币没能重新换到货物,那么投资者也一样没有得到收入或利润。投资者的资本是不断流动的,它以一个形式被花费,又以另一个形式被收回。正是这种持续不断的交换和流通,才使得投资者有利可图。这类资本,叫作流动资本。第二,改良土地、购买有用机器和工具。这类资本叫作固定资本,它们一般无须易主或进一步流通就可提供利润。

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比例,在不同的职业中可能会有极大的不同。

就拿商人来说吧,他们的资本几乎全是流动资本。如果商店或货栈也可以称为机器或工具的话,那么它们就是他们的唯一机器或工具了。

而手工业和制造业者就不同了,他们需要在工具上花费一部分资本。不过,这一部分的大小,在各行各业可能差异很大。比如裁缝行业,劳动者的劳动工具只有一包针而已。跟裁缝行业相比,制鞋行业的工具要值钱一些,但其数量也是有限的。织布行业的工具比制鞋行业的工具还要昂贵。这类资本大部分都是流动的。它们可能以工人工资的形式流出,也可能被用来购买原材料;其流入的形式,则是含有利润的产品价格。

跟手工业和制造业相比,有些事业所需的固定资本要大得多。比如,要经营一个大钢铁厂,必须花费极大的经费来置办熔铁炉、锻冶场、截铁场。如果是开采煤矿,还需要花费更大的费用来置备吸水机和其他各种机械。

对农业家而言,用来购买家具的资本是固定资本,由他保管在手上;用来维持工人生计和支付工人工资的资本是流动资本,由他支付出去。这两种资本,都能够为他提供利润。耕畜和农具一样有价格或价值,也是一种固定资本;而饲养牲畜和维持工人生计一样,也需要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就归在流动资本中。所以,农业家获取利润的方法,就是保有并饲养牲畜。

如果农业家购买和饲养牲畜的目的只是出售,而不是代耕,那么这笔费用就应该算在流动资本里,因为他是靠出售牲畜而取得利润的。在那些生产牲畜的国家里,如果人们购买牛羊只是为了通过剪毛、挤乳、繁种和代耕来获得利润,而不是以贩卖为目的,那么这时的牲畜就应该归入固定资本这一类,从中获利的方法是保有它们。而维持它们的费用则是流动的,要靠付出维持费才能生利。维持费及全部价格的利润,全都会由羊毛价格、产乳价格、繁种价格和代耕价格来提供。种子也算得上固定资本。因为,它只是在土地与谷仓之间流动,它的主人并没有变,所以它的流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动。因此,农业家获取利润的方式并不是出售种子,而是出售种子的孳生产品。

一国或一个社会的总资财,即其全体居民的资财,自然也就被分成了以下三个各有特殊作用的部分。

第一部分是留作消费的。这一部分资本不能提供收入或利润,它包括已由消费者购买但尚未被完全消费的食品、衣服、家具和仅供居住的房屋等。

以仅供居住的房屋为例,如果投资者投入资财建造的房屋只是供他自己居住的,那么此时,这笔资财就失去了资本的作用,无法给投资者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这类房屋和衣服、家具一样,虽然对他非常有用,却无法给他提供收入,而只能作为费用的一部分;即使屋主可能通过租赁而取得租金,但房屋本身还是无法生产任何东西。对租户来说,其支付给屋主的租金,还得从劳动、资本或土地中取得。所以,房屋只有在租赁的情况下,才可能作为能够给屋主提供收入的资本,但它对社会大众不提供任何收入,因而也就不能归入资本当中。

衣服和家具也一样,它们有时也能够提供收入,因而对某些人来说也算是资本。比如衣服,在盛行化装舞会的地方,就有人以一夜为租期出租化装衣服。

再比如家具,家具商人就经常按月或按年出租家具。而在葬仪商店里,葬仪品也往往可以按天或按星期出租。此外,备有家具的房屋也有人出租,这样,屋主就可以收取房租和家具使用费。总而言之,这种租借事件到处可见。

但是,由出租这种物品而得到的收入,最终还是来自其他的收入。另外还有一件事情要注意,即在个人和整个社会留作消费的各种资财中,投在房屋上的那一部分资本的消费是最慢的。如果一处房屋不但建筑坚固,而且保护周全,那么它就可以使用好几百年。而衣服就不同了,它一般只能穿用数年;家具也只能使用五十到一百年。即便如此,房屋也还是跟衣服、家具一样,仍然是仅供人们消费的资财。

第二部分是用作固定资本的。这部分资本就算不经流通或更换主人,也能提供收入或利润。它主要包含以下四类:一是所有有助于节省劳动的便利机器和工具。二是所有能够提供利润的建筑物。这类建筑物,一般包括商店、货栈、工厂、农屋、厩舍和谷仓等,它们不但能直接为屋主提供收入,还是租户获取收入的手段。因为,它们是专门用来营业的,和仅仅用来居住的房屋大不相同。三是土地。土地在经过开垦、排水、围墙和施肥等有利可图的方法的改良之后,能够变得像有用的机器一样,不但便于耕作,还能节省劳动,从而回报给投资者以比其投入大得多的流动资本。改良土地和机器一样有用,只是改良土地可以使用很久,而机器则磨损得比较快。农业家要想改良土地,只需要按照有利方法投入耕作所需的资本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基本上用不着另外修缮。四是全部国民所掌握的有用才能。要掌握这种才能,须进学校受教育,或是去做学徒,这需要花费一笔不小的费用。但是,这笔费用一旦投入,就似乎固定在了学习者身上。这些才能,不但是他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也是社会公众财产的一部分。工人增进的劳动熟练度,也和能够节省劳动的便利机器与工具一样,是社会固定资本的一部分。人们要获得这种才能,固然要花费一定的费用,但是,这种才能一经掌握,不但能偿还这笔费用,还能提供利润。

第三部分是用作流动资本的。这部分资本提供收入的方式,是流通并更换主人。它也包含了四类。一是货币。只有通过货币的流通,才能实现其他三类资本的周转并最终将它们分配到真正的消费者那里。二是食品。这类食品主要包括屠夫、牧畜家、农业家、谷商和酿酒商等人提供的食品,能够给他们提供利润。三是用来制作衣服、家具和房屋的材料。它们可能掌握在耕作者、制造者的手里,也可能掌握在布商、木材商、木匠、瓦匠等人的手里。这类资本,包括所有未被制成成品的纯粹原料和半加工材料。四是已经制成成品但尚未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这类物品,可能仍然掌握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它们主要包括陈列在锻冶店、木器店、金店、宝石店、瓷器店以及其他各种店铺里的物品。

所以,货币,以及各种商家手里的食品、材料和制成品,就构成了全部的流动资本。其中,货币决定了食品、材料和制成品流转和分配的情况。如果没有货币,它们就无法顺利地到达消费者手中。

在这四类流动资本中,食品、材料、制成品这三类,通常都会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转变为固定资本,或是变成供人消费的资财。

固定资本都是从流动资本转变而来的,并需要流动资本的不断补充。比如,全部有用机器或工具,都是由流动资本购得的。在机器制成以前,制作机器的材料,以及维持制作工人生活的费用,都是由流动资本提供的;在机器制成之后,修理机器的费用也须由流动资本提供。此外,工作材料以及维持工人生计的食物,也都是由流动资本提供的。一旦缺少了流动资本,就算有固定资本,也无法创收。因为,一旦缺少流动资本,即使是最有用的机器或工具,也无法运转,自然生产不出任何东西;同理,如果缺少了流动资本,土地再怎么改良也无法提供收入。另外,一定要有流动资本,才能维持耕作者和收获者的生计。

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有且仅有一个目的:使留作消费的资财,在不致匮乏的基础上有所增加。人民的衣食住都是由这种资财提供的;人民的贫富,也是由这两种资本所能提供的这种资财的多少来决定的。

社会固定资本和留作消费的资财,随时都可能需要补充。这时,就需要抽出大部分的流动资本来满足这种需求。这么一来,流动资本也需要不断地得到补充,否则它不久就会干竭。流动资本的来源主要有土地产物、矿山产物和渔业产物这三种,它们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食物和材料,或是食物和材料的半成品。这种供给,补充了流动资本中那些被抽出的食物、材料和制成品。另外,还必须从矿山采掘金属,以维持和补充所需要的货币量。虽然货币一般都无须从流动资本中抽出来以用作固定资本,也无须留作消费资财,但是它也和其他东西一样容易磨损,或是被输往国外,因此也须不断地加以补充。不过,与食物和材料相比,货币的补充量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