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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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论增进劳动生产力的因素及分配劳动(9)

照推算,一个未离开双亲家庭的子女,其劳动价值足有一百镑。在欧洲中下等人中,如果一个青年寡妇有四五个孩子,那么她就很难再找一个丈夫。而在北美,结婚的最大鼓励就是儿童。如果北美同样也有一个有四五个孩子的青年寡妇,则往往会有男子因为孩子的诱惑而向她求婚。所以,早婚在北美根本不足为奇。因为早婚,北美的人口大量增加。不过,尽管北美增加了很多人口,劳动者的人数还是不够。劳动者增加的速度,跟劳动需求增加的速度、维持劳动者的资金增加的速度相比,似乎要慢得多。

无论一个国家有多富有,只要它在长时期内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它的工资都不会很高。因为,这笔用来支付工资的资金,也许是它能够支付居民的收入和资本的极大数额。如果在几个世纪之内,这笔资金都几乎维持不变,那么每年所需的劳动者人数也会得到满足,甚至还有剩余。这么一来,雇主就不会因为劳动者不足而相互竞争了。

而当劳动者人数增加到超过有效需求时,就业机会就会不足。于是,劳动者就不得不通过相互竞争来获得工作。比如说,当劳动者的工资除了足够养活其一家人之外,还有剩余时,如果又出现了劳动者之间的竞争,那么雇主们就会出于利害关系而压低工资,不久之后,工资就会被减到合乎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水平。

一直以来,中国都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它拥有最肥沃的土地、最精细的耕作、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居民。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它似乎就开始停滞不前了。如果翻看现在的旅行家写的关于中国的报告,就会发现其中记述的中国的耕作、勤劳及人口的稠密状况,几乎跟五百年前马可波罗记述的同类报告没什么两样。中国财富的发展程度,也许早在马可波罗时代以前,就已经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顶峰了。

比较各旅行家的报告,发现它们有很多地方都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它们都一致地记述了一点,那就是中国的劳动工资低廉得难以赡养家属。在中国,耕作者虽然终日劳动,所得的报酬最多也只够购买少量稻米;至于技工,状况就更恶劣了。他们携带着器具在街市上不断地东奔西走,靠搜寻甚至是乞求工作来过活,完全不同于那些漫不经心地在自己的工场内等候顾客的欧洲技工。

中国下层人民跟欧洲最贫乏的国民相比,前者的贫困程度要远远超过后者。

据说,由于广州附近的陆地上没有居住处,有数千户人家都栖息在小渔船中。这些人不但没有住处,还缺少食物,往往会为了夺得船舶丢弃的污秽废物而相互殴打。他们如果得到猫或狗的尸体,即使那些尸体已经有一半烂掉并发臭了,他们也会像别国人得到卫生食品那样高兴。人们之所以会结婚,也不是出于生儿育女的考虑,而是因为婚后就可以自由地杀害儿童。每天夜里,各大都市都会多出若干的弃婴。这些弃婴,要么被丢弃在街头巷尾,要么像小狗似的被扔进水里。杀婴这种可怕的工作,据说还被一部分人公然地认为是一种谋生的手段。

中国虽然可能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但它似乎也没有退步。在那里,你看不到被遗弃的都市,也没有荒芜的耕地,每年被雇用的劳动也几乎不变,维持劳动的资金也几乎没有减少。因此,最下级劳动者即使生活资料非常贫乏,也能勉强维持生活。于是,其阶级人数自然也就保持不变了。

而在维持劳动的资金显著减少的国家里,就完全是另外一番情形了。在这类国家里,如果各等职业所需的雇工和劳动者人数逐年减少,就会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比如,上等阶级的人民如果不能找到上等工作,就会想到去找一份下等工作,如此下去,做最下等工作的劳动者就不止是超过需要的最下级劳动者了,还包括许多来自其他各个阶级的人。这么一来,劳动者人数就会供过于求,以致产生剧烈的职业竞争,把劳动工资降低到了极致。而且,即使人们愿意忍受这种极度悲惨、贫困的生活水准,还是有许多人找不到工作。这些没有工作的人,如果不想饿死,就得沦为乞丐,或者是做出什么罪大恶极的勾当。遭受穷乏、饥饿和死亡等灾祸袭击的,接下来就是最下级的劳动者了,然后是全部的上等阶级。当除去苛政或灾祸后的剩余收入和资本足够维持现有居民的生计时,居民人数就不会再减少了。这种情况,常见于今日东印度的孟加拉及其他若干英属殖民地。

一个土地肥沃的国家,如果在人口大大减少之后,每年还有三四十万人因为饥饿而处于死亡边缘,那么该国用以维持劳动的资金一定正在迅速减少。英国对待北美政治机构的态度,是保护与统治;而对待东印度的商业公司,采取的则是压迫与压制手段。英国的这两种措施,性质完全不同。要说明这一点,这两地的情况就是最合适的例证。

所以,优厚的劳动报酬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征兆。如果一国的国民财富增进,那么其国民的劳动报酬一定优厚;如果一国停滞不前,那么贫穷劳动者就无法维持生计;而当社会急速退步时,劳动者则处于饥饿状态。

现今,大不列颠的劳动工资不仅可以维持劳动者一家的生活,还明显有剩余。关于这一点,我们无须靠烦琐地计算劳动者最少需要多少工资才能养活一家来证明。因为,有很多征象都明显地表明了它确实高出符合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第一,在大不列颠,不管是高级劳动还是最低级的劳动,都有夏季工资和冬季工资之分。

冬季工资要低于夏季工资,而且冬季还要临时支付薪炭开支,所以冬季的家庭生活费在一年中是最高的;夏季生活费最低,这时的工资反而最高。由此可见,支配劳动工资的因素,并不是劳动者的最低生活所需,而是工作数量及工作价值。也许有人会说,劳动者全年的工资并没有超过其维持全家一年生活所需的数额,他只是把夏季工资的一部分留在冬季时使用了。可是,奴隶或完全仰赖他人生活的人却无法受到这样的待遇,他们只会得到和他们的日常需要相称的生活资料。

第二,在大不列颠,食品价格的变动不会影响到劳动工资。

在大不列颠,食品价格每年甚至每月都会变动;但是,有许多地方的劳动价格,甚至经过了半个世纪还仍旧不变。所以说,当地的贫穷劳动者,如果他能在食品最昂贵的年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那么他也能在食品价格一般且供给充足时过得很舒适,而在食品价格相当低廉时过着优裕的生活。在过去十年,虽然许多地方的食品价格都相当昂贵,但这并没有对劳动的货币价格产生明显影响。虽然有些地方的劳动价格有所提高,但其原因却是劳动需求的增加。

第三,食品价格的变动,每年都比劳动工资的变动要大;而不同地方劳动工资的变动,却大于这些地方食品价格的变动。

在大不列颠的几乎所有地方,面包和家畜肉的价格一般都相同。其他大多数贫穷劳动者能够购买的零售商品,在大都市和一些偏远地方的售价也同样低廉,甚至在大都市的售价还更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以后再说明。

但是,大都市及其附近地区的劳动工资跟数里之外的劳动工资相比,往往会更高。高出的幅度,在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不等,也就是高出了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二十五。在伦敦及其附近地区,普通劳动者每天的工资是十八便士;而在数里之外,这一普通工资却减到了十四或十五便士。在爱丁堡及其附近,普通劳动者一天的工资是十便士;而在距其数里之外的地方,相同劳动的报酬也降到了八便士。在苏格兰低地一带,大部分地区的普通劳动价格都是八便士,而且其变动幅度也比英格兰小得多。

一个人未必会因为劳动价格的差异而从这一教区搬迁到那一教区,但货物却不同。许多容积巨大的货物,都会因为价格差异而被人从这一教区移到那一教区,或者在国内各个地方移动,甚至是被运输到世界各地。在这么频繁的交通下,各地货物供应量很快就会在一定范围内趋于均衡。人性虽被确定是见异思迁的,但以往的经验则表明人类其实是安土重迁的。在大不列颠,如果一个贫苦劳动者能靠最低劳动工资养活一家人,那么他一定能在工资最高的地方优裕地过活。

第四,无论从时间还是地点上比较,劳动价格的变动都往往与食品价格的变动相反。

在苏格兰,一般人常吃的谷物的价格要高于英格兰。因此,苏格兰几乎年年都会从英格兰输入大量谷物。这些从英格兰输入的谷物,在苏格兰的售价必须高于英格兰。但是,无论这一高价有多高,也不能高于苏格兰本地同等质量谷物的售价。

谷物可磨得的粉量的多少,决定了它的品质是否优良。英格兰谷物所磨得的粉量,比苏格兰谷物要多得多。因此,从表面上看,英格兰谷物要比苏格兰谷物价格高;但从品质或重量上说,英格兰谷物的价格一般要远远低于苏格兰谷物的价格。可是,英格兰的劳动价格,却高于苏格兰的劳动价格。因此,同样是在联合王国,如果一个贫苦劳动者能够在苏格兰养活一家人,那么他在英格兰就一定能过上优裕的生活。

现在,苏格兰普通人民最常吃的好食物就是燕麦片。而在英格兰,同一阶层人民最常吃的食物比燕麦片要好得多。正是工资的差异,才导致了这种生活方式的差异。可是,许多人却认为是生活方式的差异导致了工资的差异,真是令人不可思议。打个比方,甲骑马乙步行的原因,是甲富能备马、乙则贫得只好步行,而不是甲有马乙却没有。

从各年度的计算结果来看,英格兰和苏格兰两地上世纪的谷物价格要高于本世纪,这是不容置疑的。如果一定要证明这一事实,那么用苏格兰作实证可能会更准确一些。因为,苏格兰的谷价每年都是公定的,完全可以作为证明材料。每一年,苏格兰都会依据市场的实际状况,按程序评定各地各种谷物的价格。在法国甚至欧洲的大多数地方,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而法国的情况是有明确证据证明的。所以,英格兰、英格兰两地谷物上世纪价格高于本世纪的情况,是不需要间接证据作为旁证的。同样地,两地上世纪的劳动价格远远低于本世纪,也是无可置疑的。

因此,如果上世纪的贫穷劳动者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那么本世纪的贫穷劳动者必定会过得更舒适。在上世纪的苏格兰,普通劳动者的夏季日工资是六便士,冬季日工资是五便士;而在苏格兰高地及西部各岛,大多数劳动者的工资是每星期三先令左右。而在本世纪的英格兰,低地地区的普通劳动工资是八便士一天;在爱丁堡等邻近英格兰的各个州,以及劳动需求大大增加的格拉斯科、卡隆和艾尔郡等地,普通劳动者的日工资甚至达到十便士或一先令。英格兰农工商业的改进比苏格兰要早得多,因而其劳动需求及劳动价格也随之增加。所以,英格兰上世纪和本世纪的劳动工资都要高于苏格兰。英格兰的劳动工资,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大大增加的。然而,由于英格兰的工资种类比苏格兰多,因而其工资增加率也较难确定。

在1614年,步兵的饷银是八便士一天,与现在的标准相同。当初,由于大多数步兵都来自普通阶级,所以他们的饷银额数,也必然是以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来规定的。查理二世时代,一位名叫黑尔斯的高等法院院长,作出了如下推算:由父母、两个略有工作能力的子女、两个毫无劳动能力的子女组成的六口之家,一星期的生活费是十先令,一年的生活费总共是二十六镑。如果他们想赚来这么多钱活口,只有去劳动,不然就得去乞讨或盗窃。关于这个问题,黑尔斯似乎曾经作过一番研究。

因为政治算术才能而备受戴维南博士赏识的格里戈里·金先生,也曾在1688年就一般劳动者及不住宿佣工的普通收入进行了推算。格里戈里·金认为,按一个家庭平均由三个半人组成来计算,其一年要花费十五镑生活费。格里戈里·金与黑尔斯二人的计算,表面上好像有出入,实则大体一致。因为,按照他们的计算,在这种家庭里,每个人一星期的生活费大约都得二十便士。

从那时起,大不列颠这种家庭的货币收入与费用,都或多或少有所增加。

不过,这一增加部分的额数,并没有高得像现在的一些报告说的那样。不过,劳动价格并不能十分正确地确定,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因为,就算劳动区域和劳动种类相同,劳动者的巧拙以及雇主的宽吝也会影响劳动工资。如果某地没有就工资作出法律规定,那么我们也可以确定该地的普通工资。而且凭经验,法律虽然屡次想对工资作出明确规定,可这些规定却总是不适当。

在本世纪,劳动真实报酬(即劳动者创造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真实数量)增加的比例,与劳动货币价格增加的比例相比,前者可能更大。跟从前相比,不仅谷物的价格稍微降低了,其他许多适于贫穷劳动者的东西也大大跌价了。就以马铃薯为例,在今日的大不列颠,大多数地方的马铃薯售价都比三四十年前降低了一半。除了马铃薯之外,大头菜、胡萝卜、卷心菜等的价格也很低廉。这些蔬菜,从前是用铁锹种植的,现在都普遍用犁耕种了。总之,所有蔬果的价格都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