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十一五”回眸:四川金融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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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地方篇(11)

4.银企对接形式实现多层次化

自2008年来,全市每年年初在成都要举办全省金融机构、部分在川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参加的内江市金融工作座谈会;每年定期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组织全市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开展对接活动;各县(区)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召开专题对接会议,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多层次的银、企对接交流,增进了政、银、企之间的有效合作,实现了经济金融互动双赢。“十一五”期间,内江企业与金融机构共签订贷款合同及意向协议188份,金额达493.6亿元。

(三)落实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有力,确保了辖内外汇市场正常有序

结合内江经济运行特点加强外汇改革和货币政策的协调运作,引导和规范外汇资金合理有序流动。加强外汇政策宣传培训,创建了内江外汇QQ群,拓宽了对外政策宣传和交流的渠道。推广运用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和贸易外汇资金流入动态监测系统,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外汇收支动态。上线运行了外商直接投资系统境外模块,全面完成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年检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参检率达到100%。组织开展银行执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情况专项检查和辖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专项检查,维护辖区外汇市场正常秩序。截至2010年末,外汇存款余额2387万美元,较“十五”末增长73.47%。

(四)金融支撑有力,区域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

内江金融业平稳、高速、健康发展,为内江经济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一是财税运行平稳。全市累计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0.67亿元、支出315.23亿元,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和专项资金等246.72亿元,兑现落实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13.4亿元,市级财政支持重点项目建设15亿元、国土基金支出14.19亿元。组建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规模达到164亿元,成功融资25.08亿元,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工业经济快速发展。2010年,规模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达1310.48 亿元,同比增长39.6 %,是2004年的6.4倍,年均增长36.3%。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6.8%。三是现代农业较快发展。2010年粮食总产量达160.85万吨,比2004年增加10.85万吨;新改建农村公路4784公里,100%的乡镇、1477个建制村已通油路水泥路;推进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达526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19户,农业产业化经营产值达到126.71亿元,带动农户72万余户,基本形成了一个特色产业就有一个以上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四是交通枢纽建设全面推进。归连地方铁路竣工通车,内遂高速公路、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成渝城际客运专线内江段开工建设,国道321线和省道206、207、305线内江段改建工程加快推进,绵遂资内自宜城际客运专线、内威高速公路、自隆高速公路纳入省上规划。“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交通建设投资53.17亿元,是“十五”的2.89倍。

(内江市金融办)

乐山市

“十一五”期间,乐山金融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金融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经济金融政策,切实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实现了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快速发展。过去的五年,是乐山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金融业改革创新继续深化,金融的集聚辐射功能初步显现,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的五年, 也是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五年。截至2010年末,乐山市共有金融机构94家,其中银行业机构34家,证券、期货营业网点5家,保险公司3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2家;金融从业人员1.7万人,是2005年末的1.9 倍;银行业总资产达1039.21亿元,是2005年354.73亿元的2.93倍。2010年,乐山市银行业实现增加值20.6亿元,占GDP的2.77%,年均增长11.9%。

一、金融业“十一五”发展情况

(一)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

1.金融业增加值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11.9%。2010年末,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0.6亿元,占全市GDP的2.77%,占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0.23%,在第三产业15个行业中排第5位,仅次于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批发及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作用逐步显现,为全市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2.金融机构业务扩张迅速

2010年末,乐山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72.34亿元,较“十五”末增加551.69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88.29亿元,较“十五”末增加371.25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867.41亿元,列全省第7位;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585.87亿元,列全省第4位。

保险业。截至2010年末,全市各类保险机构共实现保费收入29.98亿元,是“十五”末的3.85倍。其中:财产险收入7.89亿元,人寿险收入22.1亿元,均创历史新高。全市保险深度4.03%,较“十五”末增长1.49个百分点,保险密度848.69元,较“十五”末增加624.49元。

证券行业发展方面。截至2010年,共有5家证券公司在乐山设立了6家营业部,年末客户资产总额94.46亿元,实现证券交易额1142.31亿元。

3.金融运行质量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努力,不断转变经营理念,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大风险防范力度,成功应对了各类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金融业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截至201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37.05亿元,较“十五”末增长195%;不良贷款率3.12%,较“十五”末降低10.68个百分点。保险业和各证券营业机构稳健运营,经营效益不断提高,投资者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金融业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区内经济发展战略,发挥自身在资金融通、风险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银行业为乐山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十一五”期间,乐山金融业积极为全市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10年末,全市中长期贷款余额376.51亿元,较“十五”末增长347.32%。银行业信贷投放有效助推了多晶硅及太阳能光伏、物联网及电子信息、盐磷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五大乐山优势产业的产能扩大和行业整合,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加大对农村龙头企业和农业专合组织的信贷投放,截至2010年末,金融机构涉农人民币贷款余额298.87亿元,较“十五”末增长121.22%。

保险业的风险分摊、经济补偿功能不断增强。2006年以来,乐山市保险类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业务,充分发挥保险风险分摊、经济补偿的作用,及时履行对投保主体的相关赔付义务,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性。截至2010年,全市保险机构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共计6.4亿元,较“十五”末增长194.93%。

(三)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1.金融业组织体系逐步健全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初步建立起银行、保险、证券等多种金融机构以及各类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并存,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机构协调发展的多元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1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1家邮政储蓄银行和4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乐山设有分支机构。另有24家地区法人银行业机构,包含1家城市商业银行、21家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家村镇银行。银行网点达604个,比“十五”末增加97个。5家证券公司在乐山4个区(县)设立15家营业部。各类保险公司在乐山设立分支机构32家,较“十五”末增加13家。设立由20余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组成的“一体两翼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有效改善了辖内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2.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辖内人民银行和银监分局金融监管工作的开展,加强部门联系沟通,完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对辖内各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力度,使其更好地发挥行业自律监管作用。在2007年开始的沪深股市深度调整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不利影响下,全市金融监管体系积极发挥作用,确保地方金融业稳健经营,平稳快速发展。

2008年市政府成立了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金融办),负责协调全市金融工作。两年多以来,金融办多次组织相关金融部门会议,协调解决全市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狠抓金融招商项目推介,积极搭建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对接交流平台,促进金融深化。

(四)金融业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1.金融业改革进一步深化

“十一五”期间,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乐山分行按照股份制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平稳实现转型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从政策性银行向商业化经营转型工作正稳步推进。2008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山分行成立,为邮政储蓄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更为便利的通道。地方性金融机构改进和加强内部管理、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全市各区县农村信用社中,有10家完成统一法人改革,市中区农村信用社将于2011年组建统一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

2.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力度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乐山金融业网络化、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成效逐步显现。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为代表的现代金融支付结算系统的使用日益普及,资金清算速度显著提高;辖内5个区县分别建成了刷卡无障碍示范区,为银行卡消费方式的推广普及提供了基础设施保障;以林权抵押贷款、供应链融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等为代表的信贷投放创新业务不断增加,弥补传统抵押方式的欠缺,有效地解决了“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银行各类中间业务不断推陈出新,海外代付、出口保理、福费廷等新兴业务日益被企业熟悉和使用。保险业分支机构积极推广各类创新保险险种,不断简化保费缴纳和赔付资金支付程序,提高保险产品和服务获得的便利性。证券业分支机构积极推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减少营业厅现场交易规模,防止群体性事件隐患。全市银证、银保、银企合作形式不断创新,合作力度空前加强。

(五)金融集聚辐射功能初步显现

“十一五”期间,浦发、兴业等多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到乐山设立分支机构。目前在川南地区城市中,乐山已成为拥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最多的地级城市,并拥有存款总量第二、贷款总量第一的规模优势,金融资源集聚以及对周边地市的辐射功能已初步显现。这将为在未来十年将乐山建设成为西部金融中心次中心,实现辖内金融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要素保障。

(六)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乐山市自2005年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以来,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乐山”的主题,始终坚持“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各方联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方针,下大力气优化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市政府印发了《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设施意见》,全面推动辖内信用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主要载体的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完善。截至2010年末,企业征信系统为全市10231户企业和其他组织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征信系统为全市42.1万人建立了信用档案。2009年初,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和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在2015年将全市11个县(市、区)全部创建成为市级金融生态示范县,并有3-5个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金融生态示范县。井研县创建效果显著,2009年成功通过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验收,成为四川省第一批“金融生态示范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