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总统,在任总统之前是一位优秀的律师,由于他的聪明才智使许多被告在法庭上胜诉。
一天,林肯从报上得知自己朋友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人指控犯有谋财害命罪。他非常了解这个青年人,知道小阿姆斯特朗性格善良,绝不会干杀人之事。经过了解,知道小阿姆斯特朗也坚决不承认这一指控,于是他决定充当被告的律师。他向法庭查阅了全部有关案卷,进行了仔细地研究,终于发现了证词的致命漏洞,要求法庭复审。
小阿姆斯特朗之所以无法推翻别人的指控,是因为有一个证人福尔逊发誓说在明朗的月光下亲眼目睹了他用枪杀人的经过。林肯既然胸有成竹,就怕证人在证词上有反复,于是,步步诱使对方咬死原证词。林肯在法庭上向福尔逊提问:“你发誓说你确实认清了是小阿姆斯特朗?”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林肯又问:“依你所说当时你在一个草堆后面,他在西边二三十米外的大树旁边,你能看清楚吗?”福尔逊说:“看得很清楚,因为当时皓月当空,完全可以看到二三十米外的目标。”林肯又问他:“你是看到衣着象小阿姆斯特朗,还是看清楚了他的脸?”福尔逊肯定地说:“因为月光正照在他的脸上,我看的非常清楚,绝不是凭衣着推断出来的。”证人唯恐林肯钻空子,咬定“看清了脸”,不是“凭衣着推断”,这正是林肯所期望的。林肯又问:“你证词说事情发生在晚上11点,没有记错吧?”福尔逊回答说:“没错!事出后我回到屋里,那时是11点1刻。”林肯看时机成熟了,又向证人敲了一句:“你发誓你说的全是事实吗?还有没有其它的问题需要说明的?”福尔逊自负地说:“我发誓我说的全是实话。”接着林肯发表了一席惊人的言论:
“陪审官先生们,女士们,先生们:这个证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一口咬定10月18日晚上11点在月光下看清了被告的脸,这根本不可能!大家知道,10月18日那天是上玄月,晚上11点时月亮已经落下去了,哪里还有月光?退一步说,也许时间记得不准确,假定说时间稍前,那时月亮还挂在天上。但是月亮在西方,根据证人陈述,他在被告的东边大草堆后,如果被告面向证人,即面向东,月光无论如何也照不到被告脸上,拟着月光看不清楚被告的脸,更何况在二三十米外!如被告面向西,证人则只能看到背影。无论怎么说,福尔逊的证词都是伪造的!”
整个法庭轰动了,原告哑口无言。法庭宣布小阿姆斯特朗无罪释放,这一案件使林肯成为全美国最著名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