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混血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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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豺狼大战(2)

当天傍晚,溃散的埃蒂斯红豺群从山箐、河沟、乱石冈、芦苇丛钻出来,趁着暮色掩护,在埃蒂斯山谷通往怒江的小路上聚拢。没有一匹豺的尾巴是竖起来的,各个都耷拉着脑袋,豺眼蒙着一层厚厚的忧郁。和狼群的这场鏖战,一匹名叫琪琪的母豺和两只幼豺死于非命,有五六匹大公豺身上挂了彩。夏索尔的脖颈也开了花。

真正是惨不忍睹。

埃蒂斯红豺群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这群恶狼自从在白杨树林里大获全胜后,气焰更加嚣张,完全不把埃蒂斯红豺群放在眼里了。只要瞧见红豺群的影子,就嗥叫着冲过来噬咬。似乎埃蒂斯红豺群突然之间变成了不堪一击的兔子,可以任意欺凌侮辱。豺群不知怎么搞的,食肉兽的胆魄萎瘪了,听见狼嗥就会豺毛倒竖吓得灵魂出窍,瞧见狼的影子就会不由自主地转身逃命。

有一次黎明时分,豺群心惊胆战地绕远路钻进日曲卡山麓觅食。天色有点暗,远远望见山岬那儿有几个黑黢黢的剪影,不知是谁看花了眼,以为又遇到狼群了,尖嚣一声扭头就逃。豺群受了传染,也跟着跑。

逃了一阵儿,见身后没动静,夏索尔壮着胆子喝令豺群停下来。几匹大公豺战战兢兢摸到山岬一看,满地都是黑色豌豆状的羊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羊膻味。草叶上找不到一根狼毛,空气中也嗅不到一丝狼的腥臊味。

把岩羊当做了狼,虚惊一场。再也没有比这样的误会更使夏索尔感到丢脸的了。见了羊也会扭头逃命,简直就是纸糊的豺!

野生动物都是这般德性,敌对双方经过一番殊死的较量,胜利者和惨败者一经确认,尊卑高低的位置就算形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失败者都很难再鼓起勇气来重新和胜利者争输赢。

几乎每一匹豺都感到沮丧,感到委屈。美丽的家园被狼群强占了,只好偷偷摸摸溜进日曲卡山麓觅食,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像贼一样,成天提心吊胆,活得也太憋气了。

豺群变得有些神经质了。

母豺菲莎竟然流产了,这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是十分罕见的事。在又一次被狼群追得走投无路时,老豺大泡眼竟从高高的悬崖上自坠身亡。夏索尔永远不会忘记大泡眼奔到悬崖边缘,背后是穷凶极恶的狼,前面是百丈深渊,大泡眼在跳下去时,朝它夏索尔投来一瞥,那是什么样的眼光啊,怜悯、鄙薄、讥诮、绝望……似乎在对自己身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员感到羞惭。它夏索尔当时就有一种尖刀剜心般的痛楚。它绝不是无赖豺王,它知道荣誉和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它有责任让每一匹豺都为自己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员感到骄傲。这种个体对种群的归属感和信赖感,是一种最佳精神黏合剂,是一种可贵的凝聚力。然而现在,豺们对自己所属的群体竟然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这种精神危机一旦像瘟疫似的蔓延开,就会导致种群的分崩离析。

还有更可怕的事呢。

金秋季节,是豺的发情期,以往这个时候,大公豺皮毛亮得像天边的云霞,年轻母豺的皮毛亮得像早晨的太阳。山坡上到处是调情的追逐、打闹与戏嬉。当天色熹微,年轻的母豺就会用爪子蘸起草叶上大颗大颗晶莹剔透的露珠梳理自己身上的皮毛,以美化自己的形象,对得起观众。狩猎也变成了一种内涵丰富的竞赛。

瞧,灌木丛里蹦出一只长耳兔,立刻,大公豺们蜂拥而上,夸张地嚣叫着,舞蹈般地扑蹿着,即使豺舌舔到了长耳兔脆弱的喉管,也不会立即用豺牙去咬断。这已不是单纯的猎食,而是一种展示才华的表演;只要长耳兔没被吓得胆囊迸裂心脏停止跳动呜呼哀哉,这场表演性质的狩猎就会尽量拖延。有的大公豺呼地从平地蹦跳一丈多高,豺嘴顶着长耳兔的屁股,就像海狮表演顶皮球一样,把长耳兔顶到半空;有的大公豺恶作剧地咬下满嘴兔毛,像吹蒲公英似的把兔毛吹得满天飞舞;有的大公豺在空中鲤鱼打挺和素有跳高能手的长耳兔比看谁在空中逗留的时间更长些;有的大公豺不顾被兔爪在脊背上蹬出血痕,瞅准机会像马一样驮着长耳兔飞奔……大公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淋漓尽致地炫耀自己强健的体格、勇猛的胆魄、娴熟的捕猎技巧和养育后代的卓越能力,以博取异性的青睐。直到长耳兔精疲力竭倒毙在地,游戏才算结束。霎时间,大公豺们的利齿从各个角度叼住长耳兔,发一声威,将长耳兔撕成一块块兔肉,奉送到各自心爱的母豺面前。

夜幕降临后,石洞、石缝、石凹、石旮旯,不时会传来豺的轻嚣曼叫,说不清是喁喁情语还是海誓山盟抑或是一场严肃的婚姻谈判。当然,跟其他野生动物一样,豺群每到发情期也会出现争偶的纠纷,甚至发生两雄相残的暴力事件,但那无非是生命繁衍种群兴旺过程中一两支变调的小插曲罢了。

可如今,小溪边矢车菊一簇簇盛开,树林里红叶烂漫,秋季发情期已经来到,豺群却不见了以往的欢腾与热闹,公豺母豺冷漠相处,死气沉沉。巨大的生存压力抑制了生命的本能冲动。

繁衍后代的机制一旦遭到破坏,停顿下来,种群就失却了新陈代谢的活力。

日曲卡山麓的金秋季节十分短暂,一眨眼,白色的冬天就来临了。几场风雪过后,雪线已降至山脚。本来,冬天就是食物匮乏的季节,即使没有狼群,要寻找到足够的食物也很困难,现在,在狼群的淫威下,埃蒂斯红豺群更是穷途末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更要命的是,雪地行走会留下不易抹去的痕迹,狼群常常循着豺群的足迹追踪而来。

豺群被迫退到了怒江边。

怒江不会封冻,湍急的江水在江心卷起一个个旋涡。现在留给埃蒂斯红豺群的唯一生路,就是渡过江去。怒江是条界河,日曲卡山麓到此为止,对岸是个陌生的蛮荒之地。只要渡过江去,就算是摆脱了狼群的威胁。可是,夏索尔领着豺群在怒江边徘徊了整整三天,仍下不了渡江的决心。

热土难舍,埃蒂斯红豺群世世代代生活在日曲卡山麓,每座山头每条沟壑每道溪流每片树林每丛灌木都熟悉得闭着眼睛也能走到,爪子踩在这块土地上,立刻就会有一种血脉相连的亲近感。渡过江去,等于被剥夺了生存领地,变成一群没有根基的流浪豺。离乡背井,集体逃亡,无疑会在每一匹豺心灵上刻下屈辱。一旦渡过江去,再不可能回来了,狼群没了竞争对手,会在日曲卡山麓这块丰腴的土地上迅速繁殖,几何级数地增长,用不了两三年时间,就会发展到数以百计的大狼群,更会像对付蚂蚁似的对付豺群。再说,对岸免不了也会有凶猛的食肉兽,埃蒂斯红豺群能否在陌生的土地上站住脚,也是个大问题。还有,豺虽然会泅水,但只会很蹩脚的狗爬式,在汹涌的怒江里,恐怕很难避免会有老豺和幼豺被激流冲走或被旋涡吞没,成为江猪或其他大鱼的食物。

渡过怒江,迁徙他乡,绝对是个下策。

可是,总比待在日曲卡山麓活活饿死或等着被狼群消灭要好吧。

在又一次被狼群跟踪追击后,豺王夏索尔下决心渡江了。晚渡不如早渡,与其成为恶狼的腹中餐,还不如含泪告别故乡逃一条生路呢。

可突然间,局面发生了意料不到的逆转。

扭转乾坤的是白眉儿。

在日曲卡山麓发生狼害时,白眉儿并没有消失,仍在埃蒂斯红豺群活着,同其他豺一样,也饱尝了被狼群欺凌的苦楚。所不同的是,它没遭到狼的正面袭击。不知为什么,狼群似乎对它特别客气,特别照顾,正面撞见它了,也不过张牙舞爪嗥叫几声,只要它转身退却,狼便网开一面,不来追逐。母豺兔嘴被夏索尔咬断了一只前爪,还没好利索,跑起路来一颠一簸,十分费劲,很容易成为狼爪下的牺牲品,白眉儿就终日陪伴在兔嘴身边,只要一遇到狼群,便紧紧贴着兔嘴一起逃命。所以,尽管兔嘴瘸了一条腿,倒也没受到狼的伤害。

比较起来,白眉儿不怎么惧怕狼。它在当猎狗时,曾跟着主人翻过雪山垭口到古戛纳河谷猎过狼。狼虽然凶暴,也是猎人的手下败将。狼和其他野兽一样,被主人手中那杆会喷火闪电的猎枪击中,照样会脑壳破碎脑浆喷溅。狼的生命其实也是很脆弱的。它和一匹黑狼较量过,虽然自己臀部被咬出一块金钱状伤疤,却也把黑狼一只耳朵和半张脸撕了下来。当然,那时候有主人在身后撑着腰,狗仗人势,它什么也不怕。但不管怎么说,它的生命史上有着咬败狼的光荣记录,就像游过泳的人不再害怕水一样,这种胜利者的心态一直伴随着它。

白眉儿是个混血种,父亲洛戛是条大狼狗,身上有十六分之一狼的血统。它体格比豺高大得多,虽比不上首领大花狼,但和其他狼比却毫不逊色。因此,很自然,白眉儿并不像豺那样在体魄健壮的狼面前有一种自卑感。

但是,狼害整整持续了近两个月,白眉儿却一直不敢挺身而出与恶狼交锋,有两重原因,一是它觉得自己再勇猛,也不是八九条狼的对手,豺们见狼闻风丧胆,它是孤掌难鸣;二是它觉得自己刚刚被接纳进埃蒂斯红豺群,立足未稳,根基不牢,大家都怕豺,唯独它跳出来与狼搏杀,不等于在贬低大家吗?两年前它就是因年少不懂事,争强好胜,结果得罪了豺王夏索尔,被逐出群体,漂泊流浪,几度生死,至今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惨痛的教训使它明白了该怎样做豺,那就是处处谨慎,事事随大流。要不是眼瞅着兔嘴没命了,它也不敢孤注一掷朝大花狼扑过去的。

狼群真是欺豺太甚了。那天黄昏,埃蒂斯红豺群垂头丧气地散落在怒江一片宽阔的沙滩上,朝着落日长吁短叹,突然,狼群像幽灵似的出现了。这次进攻不同往常,往常狼群一开始进攻时总是彼此靠近彼此呼应,在首领大花狼的率领下,从豺群中间突破,迫使豺四下逃散。但这一次,八九匹狼却从东南北三面形成一个包围圈,西面是波涛汹涌的怒江。狼群的意图十分明显,就是要把埃蒂斯红豺群赶过怒江去,赶出日曲卡山麓,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这群狼本来数量就少,散成包围圈,队形就更稀疏了,每匹狼都单独面敌,狼与狼之间不可能再首尾相顾,彼此照应。豺群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假如这时豺群奋起反击,三四匹大公豺扭住一匹狼,狼再凶猛,也会被咬得落花流水的。遗憾的是,豺群屡次被狼群击败,反抗的意志早被摧毁,形成了一种失败的心理定式,一见狼就惊骇奔逃。奸诈的大花狼也一定摸透豺都变成了惊弓之鸟,这才敢不顾狼数量上的劣势把队伍散成包围圈的。

狼们嗥叫着,从东南北三面向豺群压来。

豺王夏索尔痛苦地垂着脑袋,耷拉着尾巴,退到江隈,又退到水线上。整个豺群呜呜咽咽也跟着退到水线边缘。狼自然不会罢休,步步紧逼,在江岸上狂嗥乱叫。豺群无路可逃,被迫蹚进江去。江水冰凉,寒冷彻骨,嫩黄色的江面倒映着白的雪峰和红的夕阳。还没蹚到江心,就有一匹名叫灰枭的老豺一脚没踩扎实,被激流冲倒,顺着江水往下游氽去,在浪花翻卷的江面时隐时现,冲出几十丈后,灰枭老豺最后在白浪间露了一下脑袋,留下一声水淋淋的哀嚣,便永远消失了。谁喜欢水葬呀,本来就惊恐万状的豺群更急得像热锅里的蚂蚁,在浅水湾你踩我我挤你,你蹦起来我蹿出去,水花四溅,活像在表演一场蹩脚的水上芭蕾。

兵败如山倒,豺败也如山倒,怒江里一片混乱。没有牵挂的单身豺游得最快,差不多已游出浅水湾了;带着幼豺的母豺让幼豺叼住自己的尾巴,吃力地划动四肢,缓慢地向江心游去;有家的大公豺游在母豺和幼豺侧面,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浪头;年老体衰的豺则滞留在浅水湾不知该如何是好。

指挥已完全失灵。豺王夏索尔知道自己在溃败的豺群中已丧失了权威,便知趣地放弃了指挥权。它挤在豺群里,闷声不响,自己管自己逃命。它知道,除非生出三头六臂来,已无法挽回被狼群逐出世袭领地这样一种悲惨的结局。

唉,早知道这样,还不如早两天就渡过江去呢;次序井然地渡江,肯定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损失。现在,后悔也晚了。

狼群仍呈包围态势,散在江边的沙滩上,像群催命鬼似的为豺群送行。

这时,白眉儿正护卫着兔嘴由浅水湾往深水区撤退。兔嘴瘸了一条腿,在陆地行走还马虎,下到江里,便无法保持身体平衡,才蹚进浅水湾,就一步一个歪仄,三步一个趔趄。灰枭老豺就在它前面五六米远的地方被激流卷走的。它吓坏了,对它这样的瘸腿豺来说,前面的激流也是张牙舞爪想把它一口吞噬的怪兽,和背后那群穷凶极恶的狼本质上没多大区别。它发疯似的在原地打了两个旋转,竟掉过头来朝岸上奔去。

大花狼箭也似的从沙滩跃进浅水湾,兜头拦截兔嘴。

大花狼以为兔嘴掉头回岸是要朝狼群反扑,对狼来说,这种反抗意识是极其可怕的,豺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假如众豺都学兔嘴的样,都掉转头来,狼群就会前功尽弃,并面临一场灾难,所以,它要亲自出马迅速制伏胆敢掉过头来的兔嘴。

大花狼跃进浅水湾,江面沸腾起一片恐怖。兔嘴见狼酋恶狠狠地向自己扑来,出于一种习惯性的恐惧,又回转身朝滔滔江心逃命。对兔嘴来说,前后都是死敌,朝哪个方向逃都差不多。浅水湾的江底铺着一层鹅卵石,鹅卵石上粘着墨绿色的青苔,兔嘴三只爪子落地行走,踩在青苔上,步步打滑,逃得比海龟在沙滩上爬还慢。刹那间,大花狼就扑到了兔嘴的身上。兔嘴正在齐脖深的水里,被大花狼粗暴地一按,豺头沉下水去,咕噜咕噜,呛了好几口江水,江面冒出一串气泡。大花狼两只前爪从兔嘴背上收回来,绕到那串气泡前,狼眼发绿,残忍地磨动着牙巴骨,它要杀一儆百,让豺群不要再抱什么幻想,不要再在浅水湾磨磨蹭蹭,更快地渡过怒江去。

白眉儿一直跟在兔嘴身后,它一看就明白大花狼绕到那串气泡前想干什么。豺不会潜泳,兔嘴沉在江底呛了几口水,惊恐万状,一定会拼命挣扎将脑袋竭力向上伸,伸出水面呼吸新鲜空气;豺脖儿必然抻得笔直,喉管暴突出来,一副引颈就戮的姿势;那豺脖子伸出水面刚好就在大花狼的利齿前,而狼最拿手的杀戮方式就是噬咬猎物的喉管。

兔嘴简直就是为让大花狼咬断自己的喉管提供了一切方便。

江面漂起一团黑色淤沙,淤沙间竖起两只三角形的豺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