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居民防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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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其他诈骗(3)

(4)花会贿通和尚

在“打花会”的赌博中,老板利用人的迷信思想与和尚串通。当时有些赌徒为了能打中字花,经常到神庙中去向菩萨求签,一些寺庙为此特设“字花筒”。花会老板便花钱买通庙中主管字花筒的和尚,通过僧人广泛宣传,称某人(也是被花会收买的人,或即办会分子)到菩萨前求得某字,于某日中彩。其实根本没有这回事,但出自僧人之口,是不会有人怀疑的。以后,就指使中彩的某人去庙中烧香还愿。赠花会“佑我生财”等匾额,并叫“航船”出来作证,说得活灵活现,使人不得不信。于是,花会生意越做越“红火”。

(5)棋摊双簧

摆江湖棋摊的,让同伙假装路人,在旁故意观棋,鼓动别人前去应战,并自动做“中人”。真正的路人中愿下棋的不知实情,会把作赌注的钱先交给“中人”。“中人”假装帮助路人,乱加“指点”,使你下错子而输棋。有时,棋摊摊主与“诱子”直接用欺诈的方法骗钱。一次在某市一座桥下,一人摆了一个棋摊,其棋式红方只要走一步,黑方必输无疑。旁边有两个“诱子”在那儿故意高声嚷嚷,争执起来。一个说红方能赢,一个说黑方能赢,商量结果,似乎黑方必输。两人便下了20元的“注”,其他旁观者也跟着下注,已积至近200元。由“诱子”作为“赌客代表”,执红与摊主下棋。哪知“赌客代表”故意走错一着,结果没有走上几步,摊主获“胜”。摊主便立即把赌注全部卷走,到偏僻角落与“诱子”分赃去了。

此外,在扑克赌博中总有一些人在旁边撺掇,鼓动大家去压注,并似乎与庄家站在对立面,自己率先压上,而且肯定是“赢”,引诱其他人参赌,使人上当。这种引人赌博者诨号很多:如“油子”“诱子”“媒子”“逗子”“鹞子”“撬边的”“撬霸”等。北方还有叫“牵驴的”。他们与庄家实际上是一伙,结成“连裆”。这种在赌摊边上一唱一和,引人上钩的帮手称“软边子”,而另外在周围观察动静预防万一的人,他们的任务是防止便衣警察来“踏点”,并对付那些不服输的人,这种人称“硬边子”。

(6)脱靴

表面看来,与“连裆”相反,是一人赢三家,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连裆”。具体办法是,甲分别与乙、丙、丁约定暗号,作为连裆码子,而不让他们互相知道。打牌时,甲尽量满足其他三人的需要。赌后,甲肯定大输特输,便分别找三人,要求对方填补所输的钱。这样甲不仅把所输的钱要了回来,而且还能得到所输额两倍的赢利。上海流氓吴老千就是用这个法儿,赚了不少昧良心钱。

5.警惕租房、购房过程中的诈骗活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改造进度的加快,广大居民群众租房、购房活动频繁,各种各样的房屋中介公司大量涌现,一些骗子也夹杂其中。如不注意,很容易受骗上当。

(1)租房四大骗术

骗子们通常首先在报纸广告中刊登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来吸引客户。如,某套住房房东报价月租金1000元,他们在广告中却刊登为“600元”。客户看后肯定会感到便宜,于是会打电话咨询。他就会说“有”,将客户骗至公司,交押金,签“代理合同”,该合同中一般约定“在一个月后才可退押金”和“与房东交换联系方法即算中介成功”。

签完合同后,业务员陪同顾客去看房。由于该房并不存在,一般会使出以下手段:

①假房东

业务员陪顾客到某个楼下,这时由公司另外一名业务员给该业务员打电话,冒充房东,说现在临时有事去不了。这时该业务员会让顾客接听电话,以表示确实房东有事来不了。顾客接听电话后,冒充房东的业务员会跟顾客讲自己确实想把房屋租给他,并让顾客记下自己的联系电话。一般情况下,顾客见房东如此热情,就会记下电话号码。这时在场的业务员绝对不会制止。而当双方回到公司后,业务员会立即翻脸说:“你已和房东交换联系方法,中介已完成。”这时顾客就会被骗。

②两头蒙

业务员陪顾客去看“其实为1000元”却报给顾客“600元”的房屋,事先和房东、顾客都说对方当面不愿谈价钱,价钱的事都愿委托自己谈。这样看房时房主以为是1000元,顾客以为是600元。顾客满意后,业务员就督促双方签一份不体现房租价格的非正规租赁合同。签定合同后,在双方商定的付款、交钥匙那一天,业务员会对顾客说房东现在将房价涨到1000元了。顾客当然不干,业务员就说那是房东单方违约,没有中介的责任,并且双方已签定合同,中介已完成,押金不退。

③“拉抽屉”

还有个别中介公司自己干脆出钱承租一套“1000元”的房屋,由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都报“600元”。每当顾客看房满意并签下合同后,就由业务员冒充房东出面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合同,房东单方违约,中介费不退还,然后再用这种方式欺骗下一个。这种方式被称作“拉抽屉”,一套房屋用低价诱惑,一个月就能骗个一两万元押金。

④“一头堵”

个别中介公司在欺骗了消费者之后,还纷纷设立“监督投诉热线”,以便欺哄据理力争的顾客,不至于闹到工商局或消协去。其手段无非是对顾客说根据合同押金无法退还,但出于爱护顾客可为顾客继续介绍房屋。顾客此时也无计可施,善良一点的还觉得公司的管理层不错,挺为他们考虑的。其实是押金已骗到手,中介公司不愿事情被捅到工商局被查处而已。

所以,建议有租房想法的读者,在租房时谨慎挑选中介公司,慢掏中介费押金。注意合同陷阱,中介成功应当是签定了书面合同或交付了定金,而绝不能将“交换联系方法”列为成功;查看房主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识破假房东。

(2)二手房交易中的诈骗行为

以租房为名,骗取房主的相关证件后将房子卖出,致使买主损失惨重。鞍山市警方曾通报过两起诈骗案的侦破经过,同时提醒居民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一定要慎重。

鞍山市警方接到报案,报案人称不久前花4万余元买了户单室住宅,出卖方出示了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他在交易前到当地居委会打听,经查证“属实”后,将购房款付清。然而,事后到房产部门更名时才发现对方所出示的手续全是假的。在另一起类似的报案中,报案人称花了9万余元买的一套房,对方出示的一切手续都是假的。案发后,鞍山市警方昼夜奋战.并远赴大连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女)抓获,随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也落网。原来,张某系一名无业人员,曾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与刘某在一家婚姻介绍所相识并姘居。去年,他与另外二人采取租房并伪造房主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证件,公然持假证件到房市登记出卖。而购房人为了省去中介费,与张某私下交易。房子“买”到手后,当他们持假手续到房产部门去办理更名手续时,才知道他们持有的是假证件。事后,当他们在房产部门的协助下找到真房主时,对方对自己房子被卖一事还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