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司法工作者的思维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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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他们科学地积累了数据——表格思维法

表格思维法是用列表格的方式来表达事物之间的关系和属性,借以帮助人们分析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方法。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我们的国家正处于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而通过数据反映出的信息,往往比文字信息更加概括、简练,可以使人们一目了然,能为指导工作、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使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进入了新的腾飞阶段。在新形势下,要卓有成效积累数据,一方面应该利用微机等先进设备,逐步实现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又应该立足于现有条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利用表格进行思维,就是我们分析思考问题的一种常用的方法。

江苏省武进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资料的积累工作中,根据数据积累的“快”、“准”、“全”的要求,大胆进行尝试,设计出了一套“系列数据储存表”。此表浓缩了该院检察官的心血,突破了传统统计表格的模式,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以其中的“批捕人犯案由分类表”为例,即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①它能将十二年中批捕的各类案由分类数在一张表格上反映出来,同时能看出某月、某季度、某年的数字;

②它能使你进行横向、纵向的数据对比分析,看出治安情况的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对各类案件发案率的预测;

③提供数字快,如果需要几年的数字,工作人员在三、五分钟内就能拿出来。去参观的同志称赞说:“土电脑赛过了洋电脑”;

④在目前司法机关普遍存在办公经费紧缺,办公条件简陋的情况下,此种表格是储存数据的有效途径。并且它的某些特点是计算机所不及的。例如将十二年的全部数据在一个平面上显现,计算机一般是做不到的。

⑤制作简便,效果好,适用性强,清晰明了,推进了检察系统的统计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本表格的几点说明:

①其余案由可向下延伸,所需年份可向右延伸;

②“A”系每小格表示每个月批捕“盗窃”罪犯数;

③“B”系每小格表示当月批捕各类案犯总数;

④“C”系每小格表示每一年批捕“盗窃”罪犯总数;

⑤“D”系每小格表示每一年批捕各类罪犯的总数;

⑥“a/b”系每小格中的填法,左上角“a”表示批捕件数,右下角“b”表示批捕人数。

武进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设计上述系列数据储存表的过程中,就是成功地运用了列表格思维的方法。

表格易于把与问题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有次序的排列和比较,以发现隐含的信息和各种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促使思维更加条理化、顺序化。这正是表格思维法能够有效地帮助人们分析思考问题,进而解决问题的原因之所在。表格思维法的这一优点,在处理事物之间有复杂关系的问题上更能显示出来。

例如,某县公安局举办运动会,有四名选手参加摩托车越野比赛。赛前他们进行预测性交谈。甲说:“我肯定得第一名。”乙说:“我决不会是最后一名。”丙说:“我不可能是第一,也不会是最末。”丁说:“那只有我是最末的啰!”

比赛结束后,发现四位干警中只有一位预测错了。是谁错了呢?如果我们仅以语言文字来分析,很难简明扼要地说清问题。但如果借助表格进行思维,就会很快发现,对比赛结果预测错的是甲。

依据表格进行思考,并按“预测结果”栏中小括号顺序进行分析。

(1)首先,丁没有测错。因为如果丁预测错了,那必然还有一个选手也预测错了,否则就不会出现最后一名。但是我们已知条件只有一名选手预测错误,所以这个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2)其次,乙也没有测错。否则他与丁都是第四名,这同样是不可能的;

(3)丙也没有测错,否则他将是第一名或是第四名,但是第一、四名已分别由甲、丁占据。

(4)预测错误的只可能是甲。他可能取得第二或第三名。

表格的运用,在各个领域里都是非常广泛的。比如机关的作息时间表;车、船、飞机时刻表;学校的课程表;计划表;统计表等等。这些表格都以直观、清晰的形式告诉人们,机关干部何时上下班;车、船、飞机何时开出,何时到站;学生何时上下课;各个时期某单位的工作任务、工作成果等等。

例如普通逻辑中,在研究性质判断的对当关系时,如果对相同素材(指主项、谓项分别相同)的A(全称肯定判断)、E(全称否定判断)、I(特称肯定判断)、O(特称否定判断)这四种判断间的真假关系进行分析,单纯以文字表述既不便于记忆,又难免繁琐。但如果将四种判断的真假值关系以图表的形式显示,就使我们非常容易理解和掌握了。这就是著名的“逻辑方阵”。

反对关系:一判断真,则另一判断必假;一判断假,则另一判断真假不定。

下反对关系:一判断假,则另一判断必真。一判断真,则另一判断真假不定。

差等关系:全称判断真,则同质特称判断必真;

全称判断假,则同质特称判断真假不定;

特称判断假,则同质全称判断必假;

特称判断真,则同质全称判断真假不定。

矛盾关系:一判断真,则另一判断必假;

一判断假,则另一判断必真。

表格思维的方法,在我们司法工作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任何一个司法机关,任何一项具体工作,都离不开表格思维。某市公安局刑警队侦查一个盗窃案件时所列表格,就充分体现出了表格思维的优越性。

该市有五个待业青年小A、小B、小C、小D、小E相互勾结,时分时合,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共同盗窃作案六起,盗窃总价值9430余元。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根据事实和证据,按各人参加盗窃的次数和每次盗窃财物的价值列出下表:

从表中可以清地楚看出:

A参与盗窃作案六起,参盗财物总价值9430余元;

B参与盗窃作案三起,参盗财物总价值6030余元;

C参与盗窃作案四起,参盗财物总价值7050余元;

D参与盗窃作案二起,参盗财物总价值280余元;

E参与盗窃作案四起,参盗财物总价值6500余元;

从五人参与盗窃的情况看,小A、小B、小C、小E四人盗窃财物均达到数额巨大,应按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而小D仅参盗两次,总价值280余元,依照刑法第十条的规定,其盗窃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作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