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美国政治文化中的现实主义
49280900000014

第14章 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范式的“硬核”(1)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范式之争”

国际政治理论对于“科学哲学”有一种特别的癖好。它对于自己的“学科地位”有着异乎寻常的自觉敏感意识。库恩的“科学范式”以及拉卡托斯的“研究纲领”是国际政治理论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话题,也许这是因为国际政治是否已经列入“科学”范式之一种,关系到大家的研究算不算在“搞科学研究”的荣誉大事。这一特别的癖好,由于近几年莱格罗(Jeffrey W.Legro)和摩拉维斯克(AndrewMoravcsik)挑起的“现实主义”范式之争变得更加突出了。

1999年,莱格罗和摩拉维斯克在《国际安全》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今日还有谁是一个现实主义者”的宏文。此文的内容并不像它的标题看上去的那样是说现实主义落伍衰败,无人问津;而是说今日的“现实主义者”太多——但是他们又多在自称是现实主义者的同时,使用了其他“主义”如自由主义、建构主义、认知主义等等理论的预设,结果弄得自己的政治面目不清,混淆了自己的“范式”特点,从而葬送了“现实主义”这种独特的理论形态。为了维护自己的独特范式,应当纯洁队伍、正本清源,削去与现实主义无关的其他范式的预设,还“现实主义”一个清清楚楚的本来面目。

具体地说,现实主义理论受到了本阵营中新近的新秀们——尤其是所谓“防御性现实主义”和“新古典的现实主义”——的破坏。他们为了处理反常现象,就以理论上不确定的、不逻辑一贯的、不是严格地现实主义的方式重新塑造现实主义。古典的现实主义大家们卡尔、摩根索和华尔兹一贯强调的是权力的操纵、聚集和平衡,关注直接的与间接的物质力量的国际分配对于国家施加的限制,把抵制非物质因素对国际政治的自主影响视为现实主义必须承担的使命。但是许多当代的现实主义者却相反,企图通过包容所有这些传统上是自己对立面的观点来处理经验中的反常现象。结果,许多现实主义者如今实际上在倡导着对手的预设和因果解释,但是却仍然自称是“现实主义者”。

在莱格罗和摩拉维斯克看来,这些现实主义者充其量只能称为“最小限度的现实主义者”,因为他们只保留两个核心假设:无政府和理性。但是这两个假设太宽泛,都不能算是现实主义一家独有的,别的学派也可能赞同。除此之外,新的现实主义者们所包容进来的东西就太多了:民主、意识形态、信念、经济整合、法律、机制、国家偏好等等,结果几乎是无所不包,以至于已经失去了一个范式的特征。什么都是,则什么也不是了。

此文一出,反响很大。被批评为“不纯洁”的现实主义者纷纷写文章回应,反驳嘲讽,为自己申辩。但是,他们也大多看到这篇文章的重要性,说它一定会从此在各大院校国际政治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必读书目中占据一席之地云云。

我们认为,莱格罗和摩拉维斯克的基本思想应当说是有启发意义的。虽然一个好的国际政治理论最终应当是综合的,而不是片面的。但是如果人们还认为“流派”有一定道理(比如“片面但是深刻”),还以某一个学派的名称命名自己的独特思路,那么就应当首先澄清这一思路的特点,划出清晰的边界,不要走入别的流派的领地。

就现实主义而言,应该弄清楚“现实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流派范式,在对国际政治的事实描述、原因解释和未来预测上有什么自己的特点。

这样,我们才能认识在国际关系理论界中一直占据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学派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有哪几个主要方面,是否还依然有生命力。如果它是错误的或不全面的,我们也可以知道它错在哪里,知道从什么地方出发可以回避它的失误。这乃是坚持“范式”思维的一个重要目的。

“范式”是库恩的科学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他以一个学科是否具有范式作为该学科是否进化到“科学”的标准。他认为,许多人类知识在其早期,各说各的,互不相让,没有为大家所公认的统一标准;今天你提出一个体系,明天我就能搞个新体系革你的命,把你彻底推倒从头再来。所以,该领域中没有知识的“进步”。但是,一旦有了公认的“范式”,即对于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模式有了相当多的人的公认——用他的话说,就是得到了一个“科学共同体”的公认,大家都按照这个模式去解决进一步的细小问题,而不对范式本身提出挑战,那就是进入到了科学。这样的范式应当具有独特性和区分性,与众不同,从而它也应当是在宽泛的意义上被“证伪的”。也就是说,它不能什么都是,不能推出任何结果,从而根本无法证伪。当然,这样的范式必须具有相当的启发性,能解释和预测,能生产大量有用的知识。

国际关系理论(即“国际政治理论”)是诞生很迟的学科,而且它的四面是各种早已存在的社会科学学科如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国际法学等等;这些老大哥对它虎视眈眈。它必须首先赢得自己的学科独立地位,必须成为“科学”而非一些零散的感想,才能不至于一不留神被别的学科吃掉。可以看到,这是许多国际关系理论家心头的一个沉重负担。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流派更是觉得本“学派”(现实主义)是否能够成立同时也就是本“学科”(国际政治)是否成立的基础,所以感到有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掌门职责的使命感,对于找到和坚守自己的独特“范式”尤为关切。

那么,怎么使国际关系理论也成为一门“科学”呢?用什么理论原则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来呢?这与建立现实主义的独特规范又有什么内在必然关联呢?让我们先看看国际政治学科暨国际政治现实主义流派的开创者摩根索的看法。摩根索在其经典着作《国家间政治》中提出了着名的国际政治“六点论”,被公认对学术界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实事求是。政治现实主义认为政治关系受到植根于人性的客观法则的支配。这些规律不为我们的喜爱偏好所左右,谁要违背它们,只能冒失败的风险。虽然这些规律本身不能被改变,但是可以认识这些制约社会的规律,并据此制定公共政策。

第二,权力核心。政治家的“思想和行为均应当以由权力来界定的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权力概念,各种民族国家表面上十分不同的对外政策就具有了一种连贯性和统一性。

第三,“权力利益”中有变化的方面,有不变的方面。现实主义认为,尽管“权力”的具体表现因时因地而异,但是被界定为“权力”的利益这一关键概念是普遍适用的客观范畴,是政治的实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条件的影响。“权力”的内涵就是建立并保持人对人的控制,包括从人身暴力到最微妙的心理关系的所有社会关系。

第四,政治家不能道德化行事,必须考虑政策的政治后果。“不能把普遍的道德原则以抽象、普遍的形式应用于国家的行动,而必须在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的情况下进行过滤。”民族国家在谋求民族利益时所遵循的道德是“明智”(审慎)而不是“道义”,所以完全不同于日常人际道德。把个人的道德同国家的道德混淆起来,等于企求民族灾难。

第五,国家不得偶像化自己。政治现实主义拒绝把某一个特定国家的愿望与普天下适用的道义法则等同起来。国家必须抵抗一个强大的诱惑——以适用于全世界的道义目标来掩饰本国的特殊愿望和行动,第六,政治领域具有自主性。政治行动必须由政治标准来判断。

“经济学家问:‘这一政策对社会的福利、或其中一部分人的福利有何影响?法学家问:‘这一政策符合法律规则吗?’道德家问:“这一政策符合道德原则吗?”而政治现实主义者问:“这一政策对国家的权力有何影响?”

显然,这六点中的1、2、3点是在正面讲国际政治必须成为“科学”,所谓科学就是研究客观的、“自然的”规律。而4、5点是从反面讲,指出科学最反对“不客观的”、道德化的倾向。摩根索想强调的乃是:国际政治应当成为一门科学,而不是一厢情愿的规范,是关于事实的、规律性的描述,而不是理想。在制定国际政治理论时,采纳的正是归纳科学的办法:提出假设,经验论证;而这些都是“现实的”。

用他的话说就是在制定国际政治理论时,必须用历史资料来检验政治行为及其后果;研究政治学的人应当把自己摆在“一个必须在某种条件下解决某一对外政策问题的政治家的位置上”,并问他们自己:“一个在这种条件下必须解决这一问题的政治家,有什么合理的变通办法可供他选择,以及他在这种条件下会从中选择哪一种合理的变通办法。”所以,国际政治成为“科学”的条件恰好导向“现实主义的方法论”。最后,摩根索在第6点更进一步凸现国际政治学科这门“科学”与其他学科的“科学”不同,有自己独特的对象和问题,标准和目标。这么一来,国际政治学科就可以当之无愧地列入当代学术体系之中了。而不至于混同于伦理学、经济学和法学。

摩根索的概括没有提到“范式”,因为库恩的范式理论当时还没有诞生。但是在摩根索的思想中,“学派”和“学科”意识十分明显,而且这一直源源不断地为其他现实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同时,后来的不同学者——既包括现实主义的,也包括批判现实主义的——又都不断提出了各自的不尽相同的现实主义范式要点的概括。对这些概括的最新的、最为自觉以“范式”为指向的概括应当是莱格罗和摩拉维斯克这篇文章,因为他们的目的公开是坚定不移地确立现实主义与众不同的“范式”要点。他们在文章中论证宣称:为了揭示现实主义的独特贡献、识见和持久性力量,突出它对于冲突和物质力量的特别注意,应该把现实主义范式重新建构为三个假设:第一,国际政治的行动者的性质是无政府状态中理性的、自成一体的政治单位;第二,国家偏好是确定的而且互相冲突的,国家之间的政治是对于稀缺资源的永远争夺的博弈;第三,国际互动中决定结果的力量是各国的十分“现实”的物质力量。这三个假设具体来说就是:

第一,行动者的性质:理性的而且是无政府状态中的自成一体的政治单位。或者说国际上存在着一组“冲突集团”,它们是各自组成单一的、主权的政治行为者,各自在无政府(无主权)的背景下理性地追逐着各自的目标。内部的主权与外部的无主权的区别至关重要。

第二,国家偏好的性质:确定的而且是冲突的目标。国家之间的政治是对于稀缺资源的永远争夺的博弈。不过,虽然现实主义者都同意国家偏好是固定不变的,但是对于其内容看法差别很大:安全还是权力?但是无论是什么,这种目标是冲突与竞争的:各国寻求的是相对收益而非绝对收益。

第三,国际结构:物质能力的优先性。前面两个假设还不足以区分出现实主义,因为它们只描述了行动者,没有描述它们互动的结构,所以无政府下国际间博弈谈判的结果是如何决定的,我们还是一无所知。而且,这两个假设只是描述了世界的稳定的背景条件,我们如何解释世界政治中的变化呢?现实主义认为,决定互动结果的因素是各国所拥有的国家能力。

第二节 对现实主义的范式硬核的一个概括

我认为,从摩根索到最新的“现实主义”范式概括各自都有一定道理和特色,摩根索的“学科意识”更浓厚,莱格罗等人的“学派自觉”

更清楚。但是他们所列出的各个要点一般来说是并列的,各点之间的关系仍然不够醒豁。一个理论应当由独特的描述(或现象捕捉)、因果规律(现象间规律性或重复性关系)以及根本原因的识别等几个方面组成。作为社会科学,它往往还应当包括实践建议。从这样几个角度出发,我在下面将尝试总结不同学者对于现实主义的不同阐述,兼顾日常语言的“现实”含义和理论上的“现实”概念,提出一个比较有逻辑关联的国际政治理论的现实主义范式。它由以下四点组成:

1.现象——国际政治是一个冲突的领域。内政也有冲突,但是国际政治的特点是冲突异常激烈,手段异常残酷:战争是常态,不管这是热战还是冷战;国家总是在打仗或准备动武。因为即使是在没有实际爆发战争的时代,看看各个国家拥有的庞大的常备军和毁灭性武库,人们对国际政治意味着什么,就应该“现实”一点了。

2.现象中的规律——国际政治特有的“现象间函数关系”、“变量及其规律性因果关系”就是争夺权力,而这又取决于十分现实的物质的、军事的实力的互动。互动的重复出现的模式是实力强的胜利,在别国实力增长面前的自动的、现实的反应——无论是增强本国实力以争夺权力还是争霸不成时的“实力均衡”。

3.根本原因——国家以争夺权力为中心任务的原因在于十分现实的人性观:人是一种对权力特别贪婪的动物;或者在于十分现实的国际结构观:国际关系必然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中。

4.政策建议——现实或“务实”:加强自己的实力;通过现实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基本国家利益即安全,不要被对非“国家利益”的目标追求弄混了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