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美国政治文化中的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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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内与外的断裂(1)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

在美国政治中,一个经常引起研究者注意的现象是其内政与外交(或可简称为“外政”——对外政治)的矛盾、不延续、断裂。美国的内政中虽然有种种不足,但是总的来说还是有相当的合理性成分的,这也得到不少国家的客观的肯定。但是,美国的外交中却存在着种种明显的不道德因素,它的对外政策一再引起许多国家包括其盟友的反感甚至愤慨,令人摇头。这种“反常的”断裂被不同的学者指出过,并且概括成鲜明的公式,比如“国内民主,国外霸权”。我国学者资中筠就是这么概括的,她在其《冷眼向洋》中指出:美国统治者对内受民主制度的约束,必须考虑其国民的意愿和利益,对外实行的却基本上是强权政治。例如20世纪初的老罗斯福政府对内改革卓有成效,思想开明;但同时也是对外大力扩张、攫取领土最多的政府。他对内遏制了大财阀,但是在国际上却信奉国际社会达尔文主义。他公开表示一个民族既然无力保护自己,就不配存在。又如60年代肯尼迪政府与约翰逊政府对内以自由派着称,支持民权运动态度积极,并对种族主义势力采取了较之任何前任都强有力的压制,约翰逊的“伟大社会”计划使美国的福利制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是对外却有“猪湾”战争和越战升级的侵略记录。“二战”后美国对外虽然不能再以种族优越论为论据,但是在它的保卫“自由民主”的新旗号之下却扶植了许多离民主自由甚远而离专制独裁更近的盟友。“所以,美国的内政与外交思想并不沿着我们所习惯的思路进行,在内政上的‘进步’,并不排除对外奉行扩张和侵略。”

进一步讲,“对内民主与对外霸权”虽然是一个很尖锐、鲜明的表达,但是可能其概括性还不够广。实际上,美国内政与外政的不一致或断裂有时不仅是“国内民主,国外不民主”的问题;而且是诸如“国内自由,国外不自由”;或国内坚持程序公正(宪政),国外违反程序(比如检查别的国家是否拥有核武器都是原告自己查证据);国内赞同均势或制衡,国外企图独霸;国内高福利政策,国外不讲收入正义分配,而且严格控制移民等等。着名思想家尼布尔有一本讨论社会伦理的书:《道德的个人与不道德的社会》。我们在此也可以类比地说,美国的政治中有一种“道德的内政与不道德的外交”的现象。这一表述可能能够更广泛地适用。它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一个理想主义的内政,在国际舞台上却是如此“现实主义”?这个问题本身就由于内含的矛盾性而富于张力;而且,由于美国自认为自己的外交是十分“理想主义的”,是在全世界推广正义,这个问题的矛盾性就显得更加尖锐和突出。

亚里士多德很早就对这种国家的内外分裂的奇怪现象表示摇头不解,他在他的《政治学》中连连责问:

对于一个清明而能时常反省的人看来,作为一个政治家而竟不顾他人的意愿,专习于制服统治邻邦的策划,这是很可诧异的。这种统治实际上是不合法的,一个政治家或立法家怎能设想到非法的事情?掌握了权力就不顾正义,这种不问是非(义或不义)的强迫统治总是非法的。……人们对于他人(异邦的人),往往采取在自己人之间认为不义或不宜的手段而不以为可耻。

他们在自己人之间,处理内部事情的权威总要求以正义为依据;逢到自己以外的人们,他们就不谈正义了。这样的行径是荒谬的。

美国内政理想与外交“现实”的断裂,在以理想主义自居的美国人的心灵中不是没有引起过焦虑和不安。实际上,它在美国历史上造成了人们思想和行动中的相当大的矛盾和张力,激起了不同的代表人物之间的不断争吵。所谓“美国外交政策上的三次大辩论”就是一种对此的概括。亨特曾经系统地追溯过美国人关于这方面的辩论和思想发展,他指出:在治理这个国家头一个最关键的八年里,乔治·华盛顿上任伊始便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与托马斯·杰弗逊两个召来供职,一个任财政部长,一个任国务卿。他们在外交政策方面,以及在1793年爆发的欧洲战争所产生的一系列新问题上,都负责向华盛顿提供咨询。在此过程中,在美国应在世界上起何种作用的问题上,两人对华盛顿、对国家施加了两种对立的影响,争执越来越厉害,几乎造成华盛顿政府的分裂,造成政治派别活动,它至少已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辩论。人们感情冲动,恶语伤人,甚至出现歇斯底里,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第二节 解释的模型与解释的方向

对于这一问题,实际上许多学者提出过很有价值的解释。只不过他们没有系统地、理论化地讨论“内外分裂”这个主题。本节的任务就是用我们在导论中提出的解释模型系统地梳理各种可能的解释,并且让它们深化下去。希望这样一来也许有助于把这个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推向前进。

这个问题属于政治学问题,严格地说,属于国际政治问题。政治学或国际政治学首先要明确自己的问题的领域归属,要知道自己应当或者可以讨论的主题、对象或需要解释的现象在人类生活的哪一个层次上。我们在导论中指出,国际政治的主题领域是“国家行为”,解释它的“正常”或“反常”的行为。为了解释它,人类社会存在的其他层次的因素都可以、而且已经被调动来作为它的“原因”。为了使我们的讨论清晰化,我们把人类生活系统地概括成这样三个大的层次:

A→B←C(Ⅰ)

其中,A=个人;B=国家;C=国际

也就是说,国际政治学者的任务一般来说是在用个人(比如心理学)或者国际状况(比如“系统论”)来解释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当然,这个模型实际上比它看上去的要复杂得多。比如,“国家”(B)至少可以被再分析为两重维度。国际政治中的“国家”与内政中的“国家”严格说来处于不同的层次,一个是面对国际社会的众多民族国家,一个是面对国内诸个体的“公共社会”。国际政治中讲相互独立和对峙的“国家”,讲“民族国家”的“国家利益”和权益最大化等等时所讲的那个“国家”,与内政政治学所讲的提供公共产品、平衡私人领域中各种冲突的那个“合法垄断暴力”的国家,显然有相当大的距离。

所以,公式(Ⅰ)又可以进一步扩展为:

A→B1B2←C(Ⅱ)

其中,B1=内政中的“国家”;B2=国际政治中的“国家”

这样一来,就可以更加具体地确定,国际政治的“学科主题”是“国家2”(B2)。也就是说,对国际舞台上的国家行为的解释是国际政治学的专门任务。主流国际政治学的着作充斥的正是对B2所展现出来的独特的“严重问题”的各种疑虑或焦虑:为什么“国家”之间的“待人方式”那么“低于水准”,比如好战,总是要打仗、使用暴力?

或者,即使国家并不总在打仗;但是,一旦国家遇到了冲突,为什么总是要动武解决?当这个“国家”的对内方面——“国家1”(B1)——“具备相当水准”时,这一困惑更加体现为“矛盾”性的困惑:同一个国家,为什么两张嘴脸?对内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对外蛮不讲理;对内信奉的理想,对外却往往受到践踏?自许以和平、民主、法治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美国为什么在国际政治中霸气十足?

从上面的模型(Ⅱ)看,对于B2即国家行为的解释可以从两个方向上进行,一个是从内到外(A→B),另一个相反,是从外到内(C→B)。用现在的一些学者喜欢的术语说,这两条路径大致是所谓“还原论”的路径和“结构”的路径。前者是从个体的、内部的要素入手,从中寻找国家行为的原因,确定因果决定关系,从而得出“解释”。

后者是从结构或整个环境出发,进行解释。如果我们把“现实”和“理想”都带入进去,则可以得到八种组合:

P1内部现实导致了外部现实(B1→B2)

P2内部理想导致了外部理想(B1→B2)

P3外部现实导致了内部现实(C→B2)

P4外部理想导致了内部理想(C→B2)

Q1内部现实导致了外部理想(B1→B2)

Q2内部理想导致了外部现实(B1→B2)

Q3外部现实导致了内部理想(C→B2)

Q4外部理想导致了内部现实(C→B2)

细心的读者可以看出,“P”系列的四个命题是“合乎常理”的,一般认为,“因果关系”的本质就是原因与结果是同类的,X应当引起X,而不会X引起非X。所以,“Q”系列虽然在逻辑上可能,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从而应当从我们的因果考虑中去掉。不过,生活的复杂性可能会超过我们的想像,让我们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首先,我们要从“合乎常理”的P系列中去掉P2和P4,因为这两个公式都默认国际政治中的国家(B2)是“理想的”。而我们的问题恰恰是为什么(在内政国家是理想的情况下)外政中的国家是不理想的。其次,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们也要去掉Q系列的Q1和Q3。第三,Q4也被去掉,因为至少到目前为止,国际结构中还没有出现“理想”。所以,我们需要考虑的只剩下三种可能:P1,P3,Q2。下面让我们分别讨论。

(一)P1:内部现实导致了外部现实(B1——B2)

第一种是P1。这种解释的要点是,B2或国家的国际政治行为的“现实性”来自国内的现实。所以,从内部的X走向外部的X,连贯一致,没有任何断裂,很自然。至于一般人所说的矛盾——美国国内政治是“理想的”,国外政治是“现实”的,P1的解释是:美国内政的“理想”完全是幻相,要么是欺骗,要么是自我欺骗,要么这二者都是。

实质上,美国从来都不是一个“理想”的国家,它的内政骨子里充斥着各种不合理的现实因素。比如,美国对于白人的自由平等的保护呐喊得很响,但是长期没有把黑人当人看。实际上,许多学者都持有这样的观点;现实主义中的极端派的观点正是认为:美国国内政治也从来不是公正的、道德的。“新史学”就反对“共识派史学”。而我们前面提到的批判法学也认为,法官的选择归根结底反映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美国传统的自由主义法学认为,美国社会是多元的,人们之间存在着不同利益,但这些利益的交往与融合,会形成共识,这种共识恰恰是法律的基础。因此法律是中性的。批判法学特别注重对法律是中性的、代表共识的观点的批判。他们认为,法比统治阶级的直接暴力包含着更多的东西,它把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观念与关系以普遍化的形式固定下来,把偶然的、社会的产物装扮成必然的、自然的产物,把有政治倾向、有利于统治者的东西打扮成中性的、有利于全社会的东西。

美国内政中的“现实主义”自然而然会表现到国际舞台上,因为内政“不过是”国关政治的缩影。彻底的现实主义者根本不认为国内是“理想的”,而认为国内就是现实的,所以,它必然会延伸到国外。

持这样的观点的典型代表(即P1)实际上就是持经典现实主义的立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摩根索、尼布尔等。另外,传统帝国主义理论也属于这样的思路。他们认为:人性以及国家的内政的非理想型结构,决定(因果决定)了它们必然在国家舞台上表现为帝国主义等等。

华尔兹认为霍布森(J.A.Hobson)与列宁的帝国主义经济理论是还原主义理论的最佳范例。霍布森认为帝国主义就“意味着私人利益——主要是资本家——利用国家机器来保障其海外经济利益”。

其他因素当然也发挥作用——例如爱国主义、宗教狂热、冒险精神等等,但经济因素是“根源”所在,否则帝国主义事业将走向衰亡。经济驱动是“解读现行政策的真正决定性力量”。此外,帝国主义被认为是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现代战争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因。正如哈罗德·拉斯基后来所说的,战争的“主要原因存在于经济领域”

它的主要目的就是攫取财富。因为发动战争的人认为通过战争手段,他们可以攫取比和平状态下更多的财富。

华勒斯坦的“国际体系论”就是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西方帝国主义的兴起,靠的就是剥夺国际体系中的第三世界国家。华勒斯坦的思想代表了美国学术界不少人的思想。实际上,对于许多新左思想家来说,相信美国内部政治的理想性也是令人诧异的事情:尼采、福科等后现代思想都讲了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有人相信美国政治的表面理想的现象?

国内学者对于美国的这一“国家行为”中的“不一贯”、自相矛盾的现象,也都已经提出了不少富于启发的解释。比如李强在基本肯定了自由主义的内政政治学理论之后,指出自由主义包含着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内在矛盾,并说这与自由主义和民族国家的联姻有密切关系。不论自由主义如何批评国家,现代自由主义从一开始便是现代国家、民族主义的孪生兄弟。对此,就连自由主义学者本身也不讳言。麦克兰德在叙述自由主义的兴起时曾敏锐地观察到,自由主义与现代国家是现代性的基本标志,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兼容性远远超过许多自由主义者所理解的程度。而且,“某些形式的民族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天然盟友”。毕竟,自由主义的兴起与民族国家的建立、特别是欧洲大陆民族国家的建立几乎是同步的。在许多欧洲国家,自由主义运动或革命本身就是民族运动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