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古代伪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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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货币作伪的原因(6)

中国古代货币的铸造,一直到清末光绪年间机制铜元出现为止,基本上是用手工范铸或母钱翻砂而成,铸成后再进行矬、磨,耗工费时,是一种手工式的落后生产方式,方法既原始,工艺水平又不高,很难使铸币在成色和重量方面保持准确一致,式样上也难得精致,只能铸以简单的文字和图案,不能满足币面多样化的需求,而且铸后的磨、错等加工程序也比较繁杂。虽然官铸钱中也有很精美的,如先秦的刀、布,王莽时期和宋徽宗时的多种铜钱,都有相当精湛的铸造水平。但在大多数时候,流铜、错范、倒书等铸造缺陷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至于穿孔有大小、轮廓有阔狭、钱体有厚薄等,即使宋徽宗时的钱币都免不了。因此中国古代的货币,从总体上来看,质量并不十分高。

另一方面,由于铸钱方法简单,普通百姓不需要复杂的设备,也可以自己铸钱。况且早在铜钱出现以前,民间就已有相当娴熟的铸铜技术。在商周时期,人们已经能够铸造各种大型的、造型复杂精致的青铜器,青铜铸造技术和手段不断更新,如二次铸造法、多次分铸法等技术大大推广,青铜制造工艺已达到炉火纯青的水准,因此对于铜钱这种形制简单的小件物品的铸造,简直易如反掌。如此,铸钱成本既低,仿造亦易,又由于官钱的铸造也比较粗糙,版别众多,从而使私钱的流通成为可能。清代以后,政府为了防止私铸(当然也有降低铸钱成本而获得铸息的需要),一直不停地变换铸钱的金属成色,从青铜钱到加锌的黄铜钱、加锌、铅的青钱,再到加锌、铅、锡的钱币,使金属的成分更贱,金属质地的变化更频繁,流通中制钱成色不一,颜色各异,也为私铸打开了缺口。

历代政府对官铸法钱的成色、重量、形制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

但是主观上,政府以为钱为无用之物,只是作为交换的一个标尺,所以敢大胆地减轻铸币的成色。对此,南齐时孔就提出:“铸钱之弊在轻重屡变……轻钱弊盗铸,而盗铸为祸深。民所盗铸严法不禁者,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务欲令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为患也。”而唐代杜甫也曾形象地做诗讽刺道:“往日用钱捉私铸,今许铅锡和青铜。刻泥为之最易得,好恶不合长相蒙。”同时,因为铜钱用纯手工方式铸造,客观上使铸币的成色参差不齐,甚至连一炉所出都无法保持整齐划一,加之铸钱机构和流通管理的不统一,更使各地铸成的钱币质量有明显的高下之别。这些都为私钱的流通提供了可乘之机。虽然私钱的质量通常较差,但官府铸钱往往也偷工减料,以假乱真,与私钱相差不大,因此钱质差的特点并非为私钱所独有。清代晚期,“户部每月发饷,其中即有轮廓破损,字迹模糊者,且近时户、工两局所铸当十铜钱,与初铸者轻重大相悬殊,是官铸大钱先自不能划一,又何怪私铸之得以夹杂其间”。光绪朝道员罗长裿也在奏折中指出:“其所以私铸者,缘制钱之大小美恶未一例,伪钱有隙可乘,得以间杂行用。”一针见血地指明了正是由于官钱本身的粗制滥造,才使私钱有机会混杂其间使用。

社会政策保持延续性是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钱制亦然,国家币制的多变,造成货币品种繁杂、版式众多,既使人们使用不便,也容易让私钱混杂其中。如两汉时期币制兴废无常,尤其武帝和王莽时期,频繁地更改币制,导致“币数易而民益疑……吏匠侵利,或不中式,故有薄厚轻重”,不同年代,不同形状、式样,不同轻重大小的货币同时流通,即使同一种货币亦形制多变,这在客观上为私铸提供了便利条件。又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九年(984),江南转运使张齐贤铸铜钱,“杂用铅锡,虽岁增数倍而稍为粗恶”。神宗熙宁六年(1073),因朝廷大力鼓励铸钱,地方政府增铸心切,更是妄减成色,粗制滥造,如秦凤等路,其铸钱“青铜夹锡,脆恶易毁”,引发民间更多的私铸。

钱监是铸币生产的基本单位,政府通常是以铸钱数额及利润额作为考核标准,这就导致钱监的监官一味地追求铸钱的数量而忽视质量,使官铸法钱的制作日益粗率。北宋仁宗至和(1054-1056)以后,随着率分钱制的导入,法钱的铸造更是日益草率。“率分钱”是宋代广泛行用的一个术语,指从某一款项中抽取一定比例的钱留用,在钱监,则专指从所铸的钱中按一定比率抽取钱,用作奖励或其他的用途。关于率分钱制,《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引北宋章楶的奏议有较完备的解释。率分钱制的实施,使钱监为利益而追求铸钱的数量,导致官钱的铸造更加草率,质量日低。南宋时,对钱监官同样以铸钱的多少来定奖惩。《庆元条法事类》中对钱监官的奖惩办法有非常详尽的规定,如“诸监铸钱官额外增铸者,一百万贯增一分,余及五万贯并具数保明闻奏”;“诸铸钱亏额,依课利场务亏欠法,因阙功料致亏者除其数。即拣退钱满一厘,监官冲替(额外增铸应保奏者,听折免)”等等。

宋初铸钱版别众多,官方铸钱亦形制不一,优劣各异。神宗时,由于大幅度增设钱监,各监所铸亦不尽相同。鉴于钱币式样日趋多杂不一,以及私铸问题的严重状况,铸钱依样的要求和规定随之产生。因当时改置永平监大炉铸钱质量低劣,诏令“三司自今诸路铸钱,并依省样,毋辄改规模多求增数,委提点司点检”。以省样钱作为钱监铸钱的标准式样,目的是使官铸钱趋于规范化,杜绝恶钱及民间铸钱。徽宗时也曾行样钱制。样钱制对提高铸币质量,禁止私铸具有重大意义。但样钱制出现后,钱监按要求严格统一的样钱铸钱,必然会出现增工费时、降低生产率的问题。因此随着铸币额的下降及“钱荒”问题的日趋严重,样钱制并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钱监官吏或为铸钱盈羡而迁官,或为避免因完不成政府规定的岁铸额而罹贬官之责,长期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按样钱铸钱的情形时有发生。

再加上工匠以样钱制作母钱技艺的不规范,使得铸币形制不一的现象仍然存在。

清代的情况比宋时有过之而无不及。清代的制钱由中央的宝泉和宝源两局以及各省的铸局共同铸造,地方各省可随时奏准设局铸钱,就连宝泉和宝源两局也是分属于户部和工部管理,各自为政。因此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间铸钱的重量、金属含量均不相同,使私钱可以轻易地混入其中使用。早在顺治年间(1644-1661),就由于各省铸钱开炉太多,铸造不精,以致民间乘机私铸,造成“钱愈多而愈贱,私钱公行,官钱壅滞,官民两受其病”的局面。“私铸之得以混淆,皆由官钱铸造不精,式样无定。”官钱铸造不精,直接导致了私铸的鱼目混珠,以次充好。

历代对铜钱的成重和成色,政府虽有统一的规定,但随着时间的变迁前后并不一致,且大抵呈递减之势。北宋真宗时铸钱“用铜铅锡五斤八两,除火耗收净五斤”,当时明令铸钱每贯当用“铜三斤十四两,铅一斤八两,锡八两,成重五斤”,统一规定了小平钱的合金比例。但在具体铸行时,并未严格依准。而且到仁宗景祐三年(1036),即“每贯用铜五斤三两,收净四斤十三两”。庆历四年(1044),又改为“依太平钱料例又减五两半,收净四斤八两”。北宋铜钱含铜量多为62%~68%,铅、锡含量则各为22%~29%、7%~12%,但徽宗时蔡京所铸夹锡钱,含铜仅57.14%,黑锡28.57%,白锡14.29%,却规定要当两个铜钱使用,实则铸币已贬值一半多。北宋后期,政府对小平钱铸钱标准并未改变,钱质却不断下降,究其原因,主要是钱监管理混乱,偷工减料,未严格按官府所定料例铸钱;加之胆铜技术用于生产,胆铜生产是矿冶业的进步,但胆铜质量低于火法冶炼之铜,其含铁量较高,影响到铸钱的质量,以胆铜所铸之钱质地虚脆,易腐蚀,不耐久。

南宋政府虽然在总体上对官铸钱的质量仍相当重视,但铜钱标准还是明显地降低了。政府在铜产量不足以及铸钱负利太多的情况下,有意识地减少铜钱的含铜量。就每贯钱的含铜量而言,北宋年间已有递减的趋势,不过还不算严重,到南宋则有明显减少。绍兴三年(1133)的铜钱标准为:“铸钱一千用铜二斤八两,铅一斤十两,炭五斤。”不过这时所铸是不足贯的省陌,“七百七十文为一千”,所以实际每贯含铜量较真宗时的三斤十四两减少了约一斤六两左右。绍兴以后,铸钱用料又有削减,规定小平钱每贯用“铜二斤十五两半,铅二斤一两半,锡三两,木炭八斤,除火耗七两外,净钱计上件(四斤十三两)”。每贯铜钱的总重和用铜量大幅度降低,难怪时人李心传已发出了“钱愈锲薄”的感叹。由于料例的这两方面的变化,一是重量减轻,一是含铜量递减,宋钱的质量便日益下降了。

在明代,虽然铸钱不多,但对钱的材质、重量和形状却有严格的规定。可是最初的洪武钱即用废钱和旧铜器改铸,本身成色就有所不同,洪武二十三年(1390)起,铸钱时又每文加铅二分,因此洪武钱的成色都是不一致的。由于政府对铸钱活动管理不善,官吏营私舞弊严重,制钱的质量也很差。冯梦龙在《钱法议》中即说,当时主管铸钱的官吏“未暇急公,先谋润橐,扣铜价,征样钱,勒余羡,于是搀和铅石,掷地即碎,体制薄小,百不盈握,官铸与私铸工拙不相远”。熹宗天启二年(1622)铸天启大、小钱,铸局人员作科舞弊,铸造特别轻小的钱来充数,并大肆降低钱的成色。最初钱的比例是铜七铅三,天启三年就减为铜铅各半,有的地方甚至只有两三成铜,其余都是铅砂。

这样的料例铸出来的钱,百文不盈寸,质地疏松,掷地可碎。

到了清代,由于银钱关系的反复变化和铜源短缺问题,使得清政府不断改变制钱的重量,从一钱四分到一钱二分,到一钱,到八分、六分,这样频繁的钱重变化也给私铸者熔毁旧钱、私铸新小钱提供了条件,“大钱之铸愈轻小”,完全是“偷漏铜斤,剋减工料”的结果。清末停铸制钱,开铸铜元,但由于铸局过多,所铸成份和式样殊难一致,更“因各省主持币政者,意在图利,于是其实质、面积、重量在较前递减。

即币面花纹,后铸者亦不及前者之精工”。铸造铜元之初,清政府“拟令各省均铸造红铜元,以昭划一”,但有些省份并不遵办,如江苏省、四川省先后于光绪三十一(1905)、三十二年开铸黄铜元,四川省黄铜元竟铸至两亿枚之多,这种情况无异于为私铸大开方便之门。

“私铸之弊起于钱轻”,铜钱标准的降低促使民间私铸纷起。南宋所盛行的沙毛钱,就是民间将好钱销熔改铸而成的。绍兴三年,“诏韶州自今所铸新钱毋得灭裂,务令民间不能仿效。近岁韶州所铸新钱不胜磨错,湖东人号为韶钱,又仿之私铸,夹以沙土,谓之沙钱……”绍兴六年,禁广西沙毛钱。绍兴二十八年,“江西州县多用私钱,旧钱百重十一两,新钱百重五两有奇,若毁旧钱千,以铅、锡杂之,则可铸二千五百,是以赣、吉等州比屋私铸,一路且以万户言之,户日销千钱,是日毁万缗也。民既销钱而盗铸,官又仰民毁钱而更铸”。官钱质量既劣,又有厚利可图,所以虽三令五申严禁降低铸钱质量,却无成效。官铸铜钱标准降低,于是民间竞相改铸为更劣质的私钱。

至于铁钱,由于“铁性犷脆,惟宜制作兵杖”,因此“陕西诸监所用铁若性稍犷脆,即难于磨漉,多致破缺;若性稍稠浊,即金汁易凝,流注不快,钱上字样率多昏晦,与私铸滥钱夹杂难别”。技术上无法解决的难题,导致官铸本身质量低劣,难与私钱区分,难怪民间私铸兴盛。南宋时期,诸铁钱监为增加产量,也一味降低铁钱的铸造质量,叶适在讲到两淮铁钱时就曾说:“扬、真、泰州凡绍熙元年、二年蕲春监所铸钱皆粗恶,拣退不使……其字文模糊尤甚,十居二三。”铁钱本就比铜钱价贱,而铸造质量日渐低劣,民间大量私铸就难以避免。

2.纸币用纸和印刷不精,防伪性差

宋元时期纸币的印刷较为简单,因而易于制造,成本亦低。故而伪造纸币,较之铜铁铸币,无疑更为方便,比私铸当十大钱获利更大。

其“无铜炭之费,无鼓铸之劳,一夫挟纸日作十数万,真赝莫辨,售之不疑”。政府发行的纸币往往形制众多,大小不齐,如北宋末年发行小钞,“自一百等之至于一贯,民之交易,不能悉辨其真伪”,也为伪币的流通创造了条件。

北宋交子印制大多使用蜀纸。蜀地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已经有了造纸业,新兴的造纸作坊,也大多集中在成都地区。隋唐时期,蜀地已成为全国著名的造纸中心之一,不仅造纸的工艺和质量十分高超,而且纸的品类也很多。蜀地生产的麻纸和楮纸,因其坚韧洁白而成为唐宋时期最主要的书画用纸和印刷用纸。楮纸是用楮树皮为原料生产的纸,其“薄如蝉翼而质坚可久”。由于纸料较精,制造相对认真,装饰工艺也好,所以民间伪造尚有一定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