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反腐败研究(第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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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与思考(2)

(二)合理确定公开内容

按照党内的法规规定,党内要求通报的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中央的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全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本地区的重要情况。一些试点地方明确规定,凡属党内法规要求通报的内容,凡属党员群众关注的党内重大事务,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共性内容和各单位的个性内容。共性内容主要有三种划分方法:多数试点单位按照党的建设理论划分,包括党组织的中心工作、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其他党内事务,共六个方面;北京市丰台区等地按照党务工作固有属性和内在关系划分,包括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履行职责和经常性党务工作,共三个方面;江苏省镇江市等地根据工作实际划分,包括领导班子建设、民主和科学决策、干部人事和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共四个方面。目前,镇江市党务公开内容在局域网上达到本级党委所有事项的95%以上,触摸屏上达到90%以上。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

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会议、文件、简报、机关局域网等形式,及时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通报;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主要采用党务公开栏、有线电视、广播、报纸、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有条件的单位还采用电子滚动屏幕、电子触摸屏、网络等现代手段进行公开。四川通江县开通了县委书记、县长热线,公示了县委书记、县长“接待日”,把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一周内工作和活动情况编印成《工作周记》上报、下发;北京大兴区和江苏句容市还探索了党代表列席党委会制度;成都市新都区实行党代表和普通党员列席全委会制度,开辟了党务公开的新途径。

(四)严格规范公开的程序

主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凡涉及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各单位提出,党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凡属于党内的事项,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凡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事先要征求、听取各方面意见,事后要做好意见反馈工作。

各试点单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将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结合起来,与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要求结合起来,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从试点情况来看,党务公开已经成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载体,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公开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公开“勤廉干部”评选过程,强化了示范教育作用;通过公开党员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和落实责任制考核结果,强化了提醒教育作用;通过公开违纪违法案件的审理,实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强化了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党务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和有效性,带动了教育载体创新,电子屏幕、触摸屏、网络等现代传媒得到广泛应用。

二是推动了党内民主制度的落实。党务公开整合了现有的制度资源,强化了现行制度的有效性和约束力,规范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过程。重点突出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述职述廉、党内选举、干部人事以及党员干部评议、考核、奖惩等内容的公开,对于党内民主制度的落实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实行党务公开,拓宽党员群众参与、监督党内事务的渠道,尤其是使“管事、管人、管钱”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有效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镇江市委在基层广泛推行重大问题党委会票决制度,并将票决结果(包括赞成、反对和弃权的票数)进行公开,强化了对决策权的监督。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凡是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凡是容易引发群众矛盾的问题,都予以公开,为群众和党外人士参与监督拓宽了渠道。

四是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试点单位规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礼品礼金登记上缴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住房、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求学等情况,都属于必须公开的内容。实践证明,这些内容是党员群众关注度最高,也是对领导干部触动最大的问题。一些单位把领导干部出国境和跨省考察学习情况公示后,有的领导主动放弃酝酿中的出国动议。

有的部门把小车接送情况公示后,有的干部就骑自行车上下班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公开后,分数偏低、位次靠后的领导干部有了压力,主动从自身查找原因。他们说,想到单位有几十双眼睛盯着你,今后各方面必须更加注意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地在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务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有的认为政务与党务大同小异,有政务公开就行了,党务公开“没必要”;有的认为党内事务是党组织的秘密,不宜公开;有的怕公开党组织负面情况会造成不良影响,不敢公开;有的担心公开会削弱权力、触及利益,不想公开。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党务公开在一些地方得不到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有力支持和推动。另一方面,一些实行党务公开的地方由于宣传不够,群众参与党务工作管理和监督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公开工作呈现出一头热、一头冷的状况,缺乏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公开工作不规范

目前,各地推行党务公开主要是根据四中全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的,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以及如何监督检查等缺乏统一认识。有的单位在公开的内容上回避矛盾和敏感问题,特别是不能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重点工程项目等热点、难点问题,导致党员群众无法监督;有的单位存在重结果公开、轻过程公开的问题,没有做到重大决策公开前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后根据反馈意见做出适当处理等,影响了公开的效果。一些单位持观望态度,工作没有展开。

(三)发展不平衡

目前,开展党务公开试点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县(市、区)一级,地(州、市)和省级机关也开始涉及。如上海市率先开展民主评议市级党的工作部门工作。开展试点的既有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北京,也有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贵州、甘肃;还没有开展这项工作的既有经济发达地区,也有经济欠发达地区。

四、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几点思考(一)进一步扩大试点

各地试点的实践证明,当前推行党务公开条件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有关部门应当明确提出,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试点,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党务公开。各级纪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充分运用党务公开的成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党务公开是一项复杂、敏感的工作,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议中央参照推行政务公开的做法,适时成立全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对这项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三)注重分类指导

不同层次的党组织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也不相同,各地区、各部门具体情况不同,党务公开也应当区别情况,既强调共性内容,也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实行分层次规范和分层次指导。在公开的时机,公开的内容、公开的范围等方面必须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切忌脱离实际,照搬照套。

(四)积极探索非公经济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目前,各地非公经济党组织蓬勃发展,一些单位如上海黄浦区也在这些党组织中进行党务公开试点。对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也要加强领导,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五)深入研究相关理论问题

认真疏理党内法规、文件和中央领导讲话中关于党务公开的要求和论述,积极解决党务公开试点中遇到的理论问题,适时出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党务公开的内涵、基本原则、工作机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关系,党务公开与现行政策的关系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为党务公开的顺利进行提供政策依据。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