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思想教育活力论——思想道德教育理念的若干甄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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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营造教育内容的活力(3)

西南联大育才的成功就在于,浓重的民族忧患意识,成为培育人才的激素,成为人才成长的内动力。政治上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企业家生存竞争的危机意识,安全上的隐患意识,都有激励人进取的作用,都反映了人的良好的思想品质与负责精神。不过问题意识也会演化为对现实的悲观与沉重,异化为对他人的不满与冷酷,这是需要教育来引导的。

3.问题意识的认识价值

问题意识是共产党人的思想底色,有很深的文化根基,很强的时代色彩,很重的人格品位。

问题意识即责任意识。对成功的自信和对问题的清醒反映了人的人格品位与思维品性。一个有为者更应该关注的不是事业的现实成功,而是问题的隐患存在。中央“十一五”规划强调,我们一定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世界眼光。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共产党人更应关注的是事物的问题一面。

问题意识是对成功的不满足。问题意识是对自身成功的反思与质疑,对现有成功中不合理、不完善的坦诚,也即对已有的不满足。爱因斯坦讲过,“发现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这是很有深意的,因为任何成功都只代表过去,一个有为者应该在对自身问题的揭示与批判中确立新的价值目标。

问题意识是对现实的超越。问题意识是对平庸的否定,对常识的质疑,对崇高的追求,对权威的抗争,只有问题意识才能使人永葆生机。人要有勇气超越自我,超越现实。尼采主张用哲学的铁锤摧毁信仰、信念和习惯,摧毁偶像,勇于攻击自己偏爱的信念,到信念背后去发现自己被遮蔽到何种程度。在看到现实的合理性、必然性的同时,更应该看到非完善性、非合理性的存在。马克思曾热情地评价19世纪无产阶级革命,“它们无情地嘲笑自己初次企图的不彻底性、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人要有勇气嘲笑自己,认识自己理念和实践中的不彻底性、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

问题意识是对未来的求索。问题意识是质疑、革新、追求的聚焦,是创造性思维的跃动,是对更新领域的探究。问题意识是探险家的心态,是开拓者的心态。中国的老话是,“知耻而后勇”。生活告诉我们,失败往往是胜利的起点,困难是成功的信号,问题意识是独立意识、创新精神的基石。

问题意识是“我”与世界的连接点。问题意识是共产党人的基本品质,因为人的问题意识往往反映出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关系状态。有无问题意识,有什么样的问题意识,反映出一个人是从个人角度,还是从人民角度,是从现实角度,还是从历史角度去思考世界,也反映了一个人是否具有开阔胸怀与远大眼光。

4.思想教育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战斗性

思想教育要坚持自身的清醒,要坚持唯物主义,坚持辩证法,在鼓舞人的成功热情的同时,要教育人的问题清醒,作双值追求。

(1)人的素质不能只有成功意识,而无问题意识,要坚持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只有成就感,而无隐忧感,是一种虚浮,是不符合实际的,是不科学的。问题包括常识掩盖下的问题,权威压制下的问题,惰性忽略的问题;人们日常忌讳的问题,包括早已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已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尚未被人注意的潜在问题。不善于发现问题,是思维能力问题;而不愿意看到问题,不敢提出问题,则是思想品质不良的表现。人不应回避自身的无知。斯隆任职美国通用汽车公司33年,市场占有率从2%提升到56%,他主持决策会议时,总是要等到听到问题才休会,否则要么就是议题本身无价值,要么就是讨论不充分。思想教育需要培养的,是有争取成功的自信,也有正视问题的勇气的人。

(2)思想教育不能只给人以满足感,还应给人以危机感,要全面履行宣传教育的社会职能

什么是人性?是知足才能常乐,还是不知足才能常乐?这个问题在青年人中会引起热烈的讨论。给予人以满足感,以提高人对成功追求的自信,是必要的。但满足感反映的是低期望值,胸无大志,有可能蜕变为易于低层次满足的庸人。在大多数情况下,给人以危机感比给人以满足感更重要。成功感、满足感与问题感、歉疚感,应弹性组合,不宜失偏。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应该永远不知足,敢于确立新的目标,敢于正视新的困难。在许多情况下,思想教育就是要揭示现实的问题,以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正视,使人们发现问题于潜伏期,而不是发现问题于外化期,从而赢得主动。

(3)宣传教育不能只扬长不揭短,要确立宣传教育自身的社会可信度

宣传教育不能沉醉于一片光明的颂歌,回避矛盾本身就是危险。要安不忘危,功也思过。问题就是问题,过失就是过失,不能反应迟钝,更不应有意掩饰与回避,不能沾沾自喜于已有的成绩。只有把问题外化、明朗化,才能彰显问题的性质,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一个献身于社会的人不是用好听的话哄出来的,一个健全的有生气的社会不是靠唱赞歌唱出来的。无论对人对事对社会,彰扬优点与揭示弱点,都是需要的。思想的宣传与教育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扬长,也敢于揭短,才能有益于人,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事业,也才能取信于民,确立自己的权威性。要充分认识盛世危言的醒世作用与社会价值,只要是事实,只要有教育意义,即使人家不敢讲,人家不喜欢听,也要敢于直陈其实。

(4)思想教育不能自己欺骗自己,要对后代负责,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时至今天,我们仍然有必要回味马克思的真诚告诫,反省沉重的历史教训,要克服我们的民族弱点,不要再以“天朝尽善尽美来自欺”。共产党人应有历史的眼光,保持对自身工作中问题存在的清醒,要有直面社会矛盾的勇气,对未来高度负责,无愧于后人。思想教育不仅要经得起人们的现实评价,更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让时间去证明我们今天所从事的思想教育事业中所付出的劳动的时代价值。

(九)责任意识,权利意识?

思想教育要坚持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道德并不意味着权利的自我牺牲。不重权利意识的教育培养的是不健全的人格,是思想教育低效的重要原因。权利意识是法制社会的基础性条件。

思想道德教育中长期存在的缺陷是,只重责任意识教育,不重权利意识教育。责任与权利的失衡与分离导致思想道德教育的失效,导致人性的缺陷和社会的畸变。要建立和谐社会首先是权利与责任的平衡。

1.权利问题从来是思想教育的关切点

历史告诉我们,对普通百姓的权利的关注从来是一切革命阶级、一切进步思想的共同特征,是不论哪个时代、哪个社会的思想道德教育中都难以完全回避的问题。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尽管思想教育致力于维护权力的尊严,强调的只是义务本位、义务优先,不惜把百姓驯化为顺从的奴隶,但还是竭力宣扬民本思想,以示其对百姓权利的关心,并以此彰显其思想教育的正义性。资产阶级文艺复兴运动,正是以其对人的权利的呼唤,拨动了社会性的敏感的心弦,引起了社会性的强烈共振,这场以人权觉醒为核心的思想解放运动,标志着一个崭新的时代的到来。

马克思主义从它产生的那一天开始,就表明了对人的权利的关注,它深情地揭示,近代文明社会一个严重的弱点是,权利与义务的非平衡状态。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如果说在野蛮人中间,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不大能够区别权利与义务,那么文明时代却使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对立连最愚蠢的人都能够看得出来,因为它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另一方面却几乎把一切义务推给另一个阶级。”时代文明了,而权利与义务的割裂却加深了,这是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严重缺陷。无产阶级革命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结束劳动人民的权利被无情剥夺的残酷现实,让权利、义务的割裂状态不再继续下去,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其应有的权利。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思想得到了广大劳动大众的强烈认同,成为广大劳动大众为争取自身权利而斗争的有力武器。

建党初期,在民主主义革命运动中,我们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成功的,以至于星星之火终成燎原之势,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党的思想教育是建立在对人民权利的关心的基础上的。当时思想教育中最能鼓动人心的口号是,“耕者有其田”,“一切权力归工农”。这一方面体现了对人民的物质权利的关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对人民的精神权利的关心。这些口号都很有召唤力,体现了党对人民应该享受权利的护卫,因此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最热情的拥护、最有力的回应,正因为如此,我们党的思想教育起了开发潜力、凝聚人心、形成合力的巨大作用。

综上所述可以得到三点启发:

一是权利意识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人民的关切点。人的权利的享受与维护始终是人们的基本追求,人们最先需要的是生存权的保障、民主权的获得、发展权的拥有。人民关心的是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经济上多劳多得的分配公平权利,生活上思想自由的权利等,拥有人的权利也就拥有人的尊严。

二是对人的权利关心从来是刺激人民情绪的兴奋剂。对人民权利的关心是激励人民兴奋情绪的刺激素,思想教育与人民对权利的关切相契合,不仅是思想教育的吸引力之所在,也是思想教育的说服力之所在。

三是权利意识教育是法治社会思想教育的共同特征。只要是法治社会,权利意识教育就应是思想教育的基本内容,任何一个法治社会的思想教育都不应该回避人的权利意识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如果对人民的合理权利要求麻木、冷漠,甚至有意回避,是得不到人民欢迎的,说明其思想教育并未进入社会的法治轨道。

2.权利与责任的失衡是思想教育的一大缺陷

人的责任意识与权利意识都是人的真正的自主意识,都是人的关系的产物。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思想教育应该既培养人的责任自觉,也培养人的权利意识,可是实际上却易于失偏,只重责任意识教育,忽视权利意识教育,这种教育的失衡不仅在过去曾经产生,而且现在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权利意识即作为人所应享受的权利的意识,包括权利认知、权利主张、权利要求等。权利意识是社会主体对自身与对他人的利益与自由的认知与尊重,是对自身的人格尊严的护卫。在奴隶社会,人的权利被剥夺了,人不过是“会说话的工具”。“天赋人权”意识的产生是人的自我觉醒,是现代人的表征。人的权利意识是法治社会的基础,权利意识应该是体制完善、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现实情况却尚难尽如人意,权利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失衡现象普遍存在,反映了以往的思想教育中所存在的权利与责任教育的缺陷,应该引起人们的警觉。

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事例告诉我们,权利意识还没有从少数的精英意识扩散为普遍的平民意识,没有从思想家的理念转换为社会生活的规则,这不是好心的苛求,而是严峻的现实。

当前,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权利分配上存在明显的不平衡,一方面是强势群体的权利无限膨胀,另一方面是弱势群体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得不到保障,结果导致人们在权力权利的价值取向上产生心理失衡,一方面敬畏权力,另一方面淡漠权利,这是不正常的社会心理状态。黑格尔曾直率地指出:“如果一切权利都在一边,一切义务都在另一边,那么整体就会解体。”

现在在一些人们的心目中存在一种权责错觉,一切权利归社会,一切义务归个人,强调个人服从国家,国家利益至高无上,形成个人责任与国家权力的绝对性。结果是一方面特权意识滋生并泛滥,另一方面公众权力意识受压制,扼杀了正当的权利诉求。在强大政权面前,人权微弱无力。

还有一种不正常的思想现实是,只承认群体的权利,不承认个体的权利,这是偏解。集体权利与个人权利相互融合,才是人的主体性的应有状态,才是思想教育所要达到的人们的思想境界。如果一个人只追求个人权利,视集体的权利为外在物,漠不关心,显然不是一个成熟的主体。而如果一个人没有权利只有责任,那无异于强加于人的枷锁。

现在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官民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等。一些为官者自我权利意识膨胀,却对他人的权利很不尊重,甚至任意剥夺他人的权利。同时又责任意识淡薄,少有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少有为自己的行政过失负责、主动引咎辞职的正义之举。而为民的权利则常常受到不应有的侵害,以至不得不上访求助,而这也很难得到应有的尊重。在一些宣传教育中,也只注意了官权的维护,却忽视了民权的尊重。

权利、义务的分离本身是不道德的。人们一方面是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自觉欠缺,另一方面是权利意识淡薄,权利认知模糊,现在又是权利淡漠、责任淡漠两种现象同时存在。

思想教育中责任与权利分离造成社会性的不良后果有:正是因为人民权利意识的淡薄,权力腐败才成为可能。任何腐败都是对民众权利的剥夺与侵害,制止权力腐败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强化民众的权利意识。

只有民众中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平衡,抵制权力傲慢、权力专横,制止权力腐败才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