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思想教育活力论——思想道德教育理念的若干甄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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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注入关注人生的活力(6)

(2)政策弹性区——坚持责任理性

任何现行法律、政策都有弹性,一是任何法律、政策都是根据立法、决策时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而现实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任何法律、政策与现实之间都会出现时差弹性;二是任何法律、政策都追求普遍适用性,而现实是存在地区、行业、单位的差异性,因此任何法律、政策都有空间差异弹性;三是任何法律、政策都只是一种原则,而现实是十分复杂的,因此任何法律、政策都存在解释与使用的弹性;四是再完善的法律、政策也存在边缘地带的政策空白区,存在政策试验区,具有不确定性,需要填补与完善。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开放正步步深入推进,其各项法律政策都还在逐步建立、完善、健全过程中,上述情况颇为明显。

因此可以说法律与政策的弹性区是不可避免的,对这种弹性的运用就是执法者、执政者的权力,完全掌握在执法者、执政者手中。

法律和政策的弹性区应该是执法干部施展才能的空间,而不应该是谋私害己、误国误民的冒险区。可是实际上在法律运用、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三种可能:一是一个好的有水平的执法、执政干部在其运用法律政策的弹性时,考虑的是利国利民的双值取向,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与政策的最佳效应;二是执法执政干部水平低,责任心不强,法律运用、政策执行中随意性大,宽严度不一,损害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造成执法执政中的混乱,甚至于诱发不法行为;三是一些私心重的执法干部,把政策弹性解释权转换成为人情关系,谋私、徇私,出现法律政策的扭曲,损害党与人民的利益。

更有甚者,一些人运用手中权力,挖空心思搞“政策变通”,使法规、政策边缘化,千方百计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值。在社会变革时期,政策变通不可避免,也是权力活力的表现。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处心积虑搞变通,实际上是有意在法律政策边际之外滑坡,是一种商人心态、投机心理。思想教育者要清醒地意识到,利用法律、政策的非完善性和边缘性而有意谋取私利问题存在的严重性,而且即使只是法律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认识上的误差错失,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因为这不仅是执法者、执政者个人形象受到损害,更重要的是权力形象受到破坏,因此思想教育要认真解决好干部们的执政理念问题,坚持责任理性。

(3)权力黄灯区——坚持目标理性

权力是制控、影响、支配人的一种力量。权力的目标是服务而不是谋利。

权力的黄灯区指的是权力的质变限。一个有为的领导者需要有敢闯黄灯的勇气,这就是寻求边际效益的最大化,即政策边沿的最大化,现实条件利用的最大化,效益追求的最大化,寻求权力边界的最优化,寻求工作效果的最大值,最大限度地实现为国图强,为民谋利目标,这是一种积极进取的心态。在社会变革时期,法律政策难以一步到位,存在法律政策的空白区,“政策缺陷,领导把关”,“政策不足,领导把握”,这都是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领导,可以有一定程度的冒险意识,可以勇闯黄灯,可以犯一些合理性错误。但有的领导者“看到黄灯抢着走”,喜欢打“擦边球”、“越位球”,有的有意运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并使之合法化,有的则是有意放弃权力责任以媚俗,这是一种侥幸心理、投机心理,也是一种冒险心理。

清醒的领导者应该意识到执政的目标是为民服务,权力再大也是服务,要坚持目标理性,可是事实却并不尽然。有的权欲无忌,肆意扩张自身的权力,有意识地滥用权力、误用权力,什么都干预,以至越俎代庖,肆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有的则利用黄灯区,有意放纵非法行为。对一些事,不示绿灯,也不亮红灯,存心拖延处事,当断不断,明知有碍,有意放行,又不妨碍解脱自己。有的在解放思想口号的掩盖下,存心不良,胆大包天,有意冲破权力界限,肆无忌惮地做一些违法的事。有的有意模糊权力与金钱的距离,以寻求权力利益的最大化,以至陷入谋利与服务的目标错位。

一个清醒的领导者应该保持对权力边界的理性。因为任何权力都不是无限的,任何权力都包含着义务,权力越大义务越多。要坚持权力边界理性,认清权力边界的严肃性,不应在权力的黄灯区滞留,用心思太多,应保持对权力无限性的警觉,否则会陷入权力犯罪、职务犯罪。

(4)收入临界区——坚持利益理性

在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之间有一个开阔的利益临界区,这是社会转型期的特有现象,有人称之为灰色收入区、不正当利益区、财富不明来历区。利益边界情况比较复杂,不正当利益,或者说灰色收入,不一定是非法利益,两者之间不能简单地画等号。有的是可得利益,具有不确定性的合法利益;有的是正常渠道但非合法手段、非合法程序获得的,又非违反政府明确法令的利益;有的是隐形的非法收入,难以透明的收入;有的即使不是非法收入,也是非正当收入;有的虽然是公开收入,但不是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合法收入;有的是利用制度不健全的漏洞,有意济私,揩公家油;也有的是正常收入之外的补充收入。对此应作理性甄别,拒绝不义之财。

在这里特别需要引起警觉的是权力的资本化问题。现实情况是大量存在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之间的模糊性,例如送礼收礼,是正常的亲朋好友之间的往来,还是经过伪装的收受贿赂行为?收受红包,是应得的酬劳,还是一种权力贿赂?入股分红,是权力股,还是资本股?实际上存在着大量权力的资本化现象,所谓“巨额资产来历不明”,就是权力资本化的明证。许多局中人都心里明白,是否越过利益临界点,反差巨大。因此一些人利欲熏心,利用手中权力在利益临界线上大捞个人利益,以至走上犯罪道路。由于其有多源性、隐形性、模糊性特点,因此往往不易引起自己的警觉,也不易为他人所觉察。

思想教育不应放弃对干部们的收入临界区的警告。要注意矫正他们的心理误区,这主要是攀比心理和侥幸心理在作祟:有的攀比对象失当,期望值过高,与人比,感到自己吃亏了,觉得不公平;有的感到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又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法不责众,他人未必会计较,法律未必会干预,心存侥幸。还要注意矫正他们的认识误区:如有的有权力资本心理,认为人家的利益中有我的一份辛苦,有我的一份功劳,按劳获利,理所当然;有的则出现反常心态,把巧立名目、化公为私作为自己能力的一种显示方式;有的甚至以收受不正当利益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利益临界区权力资本化的结果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加剧了社会分配的不公,加剧了权力的腐败,严重损害了政府与百姓的关系。

因此,教育人们在利益获取中保持理性,是思想教育不可忽视的责任。

3.思想教育不能忽视对强势群体的边缘理性教育

随着社会变革、经济开放的深入,社会生活中强势群体不仅已经崛起,而且已经活跃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一些人丧失边缘理性,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事件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其消极影响已严重地干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方面的正常运行,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地销蚀了广大人民群体对政府的信赖,并由此产生了对国家和事业前途的忧虑。

在社会转型期,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中,在体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对强势群体的边缘理性失制问题,不仅要依靠法制、政策的完善予以硬性控制,更要依靠思想教育进行软性制约。边缘地区究竟是希望地带,还是死亡地带,关键在于思想道德教育与导引,而现实情况是边缘理性问题正成为思想教育的认识盲区,因为其模糊性,因为其边缘性,因为其弥漫性而被忽略。这是思想教育未能适应当前现实的表征,当人们齐声痛责边缘犯罪时,思想教育者应该感到自身失职的愧疚。

(二十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对不幸的人们,不仅要给人以关爱,更需要给人以力量。要消解其弱者心态,鼓动其强者追求,依靠自力而不是寄望他力改变自己。

鲁迅在《摩罗诗力说》中对拜伦作了有深度的思想评价,说拜伦“重独立而爱自由,苟奴隶立其前,必衷悲而疾视,衷悲所以哀其不幸,疾视所以怒其不争”。这里所说的是拜伦虽然同情奴隶们失去了人生的自由的不幸,却不满奴隶们失去自由而不懂得奋起反抗的懦弱。鲁迅认为,那种甘于做奴隶,甘于做亡国奴,失去自由、失去国土而不去反抗的不觉悟状态是病态社会的表征。这里告诉人们,对于那些“不幸”的人们来说,更需要的不是别人的同情,而是自我抗争的勇气。思想教育者不应满足于给予其同情的仁者心肠,还应给予其与命运抗争的力量。

1.如何看待人们的“不幸”

(1)何谓“不幸”的人们

每个社会,每个时代,都会有其“不幸”的人们,在思想教育视野中,指的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黎民百姓中的弱者,遭遇到特殊困难的人们,既包括失去自由即失去人的尊严的精神生活上的“不幸”,也包括失去生存需要的物质保障的“不幸”。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存在这么一批“不幸”的人们,是不争的事实。

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我们通常称之为弱势群体,即在竞争实力、社会地位、社会权益等方面都处于劣势的群体,他们经济上贫困,生活质量低下,困难承受力脆弱,处于地位弱势、经济弱势、能力弱势、心理弱势。近些年,弱势群体的问题已越来越鲜明地凸现在人们的面前,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他们的生存状态和精神世界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2)分辨“不幸”的状态

人的幸福大多是一样的,而人的不幸却多种多样。地位、财富的差别是任何一个社会都难以避免的,特别是在我国当前,经济还不够发达,民主制度尚欠完善,工人、农民、下岗族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产生了一些“不幸”的人们,这也是时代的必然。问题在于这种“不幸”的人们的量比状态,是特殊现象,还是普遍现象?这种人们的“不幸”的程度状态,是生存危机状态,还是生活低下状态?社会上的这种“不幸”是在进行态,还是在缓解态?社会上存在“不幸”的人们,有个别性,也有阶层性,有合理性,也有非合理性,有预期性,也有非预期性,凡此等等,不宜概而论之,需要作出甄辨。

(3)认清“不幸”的内涵

不幸的人们中,有个别性的,比如有的是灾难所致,有的是疾病造成,因个人无力抗拒而陷入生存困境。如果说,因为他们的“不幸”遭遇,而不得不作生存挣扎,面临生存危机,所反映的是社会救助的无力、人文关怀的缺失,那么出现群体性的“不幸”、阶层性的“不幸”,如下岗族、打工族、残疾人之类,被征地的农民、贫困地区的农民等,他们做人的尊严得不到有力维护,他们劳动的报酬得不到有效保障,则往往是社会原因,是因为某些政策、制度性缺陷造成的,如社会公正缺失、分配不公等,说他们为社会所遗弃也不是完全不合情理的。因此人们的“不幸”,无论是因为意外灾难所致,因为自身无能所致,因为政策制度偏失所致,都是严峻的现实存在,都向今天的思想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课题。

(4)正视人们的“不幸”

在今天,社会上存在着“不幸”的人们和人们的“不幸”,而且这种“不幸”正在深化,这是思想教育者无法回避的现实。虽然破解它不完全是思想教育者的责任,但热情地关心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的生存状态,却是思想教育者的神圣职责。历史上的教训是,虽然历史上有不少清醒者向社会呼唤“忧黎元”,而事实是在朝者在天朝尽善尽美的自我陶醉之中,不敢正视“不幸”的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挣扎,更没有引起对他们的生存命运的关注,因而失去了思想道德教育的人文魅力,最后导致社会的崩溃。我们共产党人的思想教育以人为本,不仅不应该回避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不幸”的人们的现实存在,而且应该给予极大的关注与热情。如果我们的思想教育不去关心生活在社会底层人们的不幸的生活遭际、不幸的精神感受,关心的只是这些小百姓应尽的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而不是生存状态的改善,这是思想教育的冷漠。那不应是我们共产党人思想教育的品性。

2.如何看待人们的“不争”

仅仅把人们的弱势处境、人们的“不幸”,看成是“不争”的结果,认为“不争”就理所当然地要遭到社会的淘汰,优胜劣汰是无可抗拒的社会生活法则,这样的思维方式是太简单了,不仅未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也离开了特定的生活背景,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

诚然,从某种意义上说,真正的“不幸”是其遭遇不幸而不懂得奋起抗争,这是最令人悲哀的,有道是“哀莫大于心死”。

而其实,人在世上,应有尊严,却受侮辱,应有幸福,却受劳苦,应有快乐,却有悲惨,这是常有的现象。即使在一个法制健全、十分完满的社会也是会存在的,但这究竟是命运的无奈,还是自身的不争,却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人们的弱势处境、“不幸”的生存状态,固然有人们自身的“不争”的原因,但并非都是因为人们的不争,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有的曾经用各种方式激烈地抗争过,但都失败了,不幸还是在继续。即使同样是“不争”,也有不能争、不愿争、不懂得争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