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社会保障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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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老年津贴+个人账户(2)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津贴+个人账户”模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所走的道路曲曲折折。而今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受到高度重视,国家已经确立了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和思路。近几年来,各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有许多积极的制度创新,现在正是总结经验、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事实上,无论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政府责任,还是建设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无论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思路,还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策略,都要求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我们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是,把握城市化、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趋势,着重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明确政府和农民个人的责任,进而明确各级财政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责任。

二是要注意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引入精算制度,运用科学方法确定待遇水平、缴费水平和准备金。三是要注重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以适应城市化和劳动力流动的趋势。四是要逐步拓宽养老保障基金运营渠道,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五是要整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源(例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义务兵养老保险等),从实际出发,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中先行开展,循序渐进。六是要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纳入社会保障立法范畴,使之有法可依。

根据这一思路,在吸收前人实践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津贴+个人账户”模式,并进行精算分析。

(一)“老年津贴+个人账户”模式的要点

(1)政府财政全额出资建立普惠的老年津贴制度,对于某一年龄(例如,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适度的老年津贴,其中可以考虑分年龄档次确定不同的补贴额度。

(2)16周岁及以上的本地农村居民(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除外),都可以参保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障费。社会保险部门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按照记账利率计息。各地政府可以根据财力给予一定的补贴。

(3)参保者到达规定的年龄,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其标准按照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乘以一个养老金系数确定(例如,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做法,65岁对应的是1/101)。同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每年适度提高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积累额没有领取完毕而身故者,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4)政府财政全额出资建立统筹基金,用于应对长寿风险,即支付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需要继续支付的养老金费用。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由政府财政兜底。由于参保者身故而未领完的个人账户中,财政补贴部分转入统筹基金。

(二)设计这一模式的思考

(1)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这里提出采用普惠的老年津贴制度,这是实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全覆盖的低成本措施,只要待遇水平适度,根据我国目前的国力、财力,不难做到(作者已经就此完成精算分析和财政可行性论证,即将另以专文发表)。而且,政府通过财政全额出资建立普惠的老年津贴制度,使得一定年龄以上的农村全体老年人都可以得到一定水平的养老金。这项政策具有很强的公平性。实施这一政策,不需要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设立基金,因而管理成本低,亦无通货膨胀、基金贬值和基金被挪用等风险,只需要合理地安排财政预算。

(2)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一部分有条件的农民,尤其是年青一代,需要更高水平的保障,再考虑到老龄化的趋势,需要尽早积累一定的资金用于今后的养老。本文提出,为参保农民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尽早参保缴费,为自己今后的养老积累资金。这有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筹集社会资金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3)适应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趋势。这种趋势的核心是:摒弃按人群设置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逐步改变现行制度“碎片化”的状况。按照“A+B模式”加快建立国民年金制度并实现全国统筹,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保障基本生活的国民基础养老保险制度(或国民年金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工薪劳动者强制缴纳,其他人员自愿缴纳,可以自由转移。近几年的任务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向新制度的过渡。这些过渡工作主要有: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重大调整,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以,我们这里提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老年津贴+个人账户”模式符合这一发展趋势。

(4)提高农民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以扩大内需。建立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当前,我们正面临全球性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国家已经作出并采取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以应对这一危机。而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尤其是普遍实施农民老年津贴制度,将增加农村老年群体的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从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老年津贴+个人账户”模式设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充分考虑长寿风险及其对策措施,即对于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养老金的时间长度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要准确估算统筹基金和政府财政对于这种不足支付情况的应对能力;同时要合理预期未来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趋势,稳健设计养老金的自然增长机制;还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在依法合规、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最大的投资回报率,努力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三、“老年津贴+个人账户”模式的精算分析对于“老年津贴+个人账户”模式,我们这里给出根据这一模式设计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精算分析,着重从政府责任和个人账户运行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供各地设计制度时参考。

(一)政府财政投入

政府对于这项制度的投入可以分为三个部分:T=T1k+T2k+T3k。

(二)个人账户基金运行分析

1.基金收入Yk=Y1k+Y2k+Y3k,分别对应个人缴费、政府给予补贴和投资收入。

2.基金支出Bk=B1k+B2k+B3k,分别对应个人养老金支出、退休前死亡领回部分和退休后在tm(tf)前死亡可领回部分。

从上述讨论可知,这些模型和算法适合于任何一个统筹地区,可以为设计保障水平适度的可持续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尤其是确定政府财政责任提供直接的参考。

四、结束语

中国农民长期缺乏制度化的社会养老保障,在今天这个时代,我们的政府完全有责任、有能力为农民建立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考虑到一部分农民的缴费能力不足,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普惠的老年津贴,尽快实现全覆盖的社会养老保障,同时为有能力缴费的农民建立个人账户,鼓励他们进行适度的积累。条件具备之时,这一制度可以走向城乡一体化,实现可持续的全民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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