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角色论——个人与社会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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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角色理论概述(1)

一、角色理论的含义

20世纪20-30年代,一些学者从戏剧中将角色概念引入社会学,进而发展成为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之一。C.肖和和P.康斯坦佐在《社会心理学理论》一书中认为,社会科学中角色概念的出现事实上带有学科交叉的性质,对于角色理论的贡献大多来自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领域。这种通过多门社会科学的共同参与而发展的结果,促使独特语言系统和概念系统的角色理论的产生。他们又认为,现代角色理论的先驱者都是在他们各自学科领域的研究中建构起各自的角色概念,他们每个人都对角色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何谓角色理论?学术界说法不一。有的认为,以角色作为理解个人社会行为的理论,一般称之为角色理论。也有的认为,角色理论,应该是从社会意识和社会行为方面研究和揭示个体人社会职能本质及其活动规律的理论。这种理论既要研究个体角色的社会适应问题,更要研究角色组合的功能、结构、沟通、冲突、发展等问题。这些关于角色理论的界说都有一定的道理。西方角色理论主要有角色学习理论和角色扮演理论等,这部分内容我们将在后面进行详细论述。

综合各家之说,我们不妨说:角色理论就是研究个体在互动过程中扮演角色及其活动规律的理论。之所以这样来界定角色理论,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角色扮演和互动过程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角色扮演是互动产生的最基本途径。因为任何个体总是通过角色扮演来进行互动的。通过这种途径,使人们能够互相识别对方,预期对方的反应,以便彼此适应。米德把这一基本能力称为“扮演他人角色”,或角色扮演,即一种能看到别人的态度和行为意向的能力。如果没有这种能力,互动就不能产生,而没有互动,社会群体或组织也就不可能存在。另一方面,互动是与他人和群体之间角色扮演的持续过程,换句话说,角色扮演是一切互动状态中参与者之间的一个永不停息的运动过程。

第二,角色扮演是角色理论的中心概念。这一概念要涉及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理论问题,诸如:角色扮演的认知;角色扮演的方式;角色扮演的技巧;角色扮演与期望、自我、外显行为的联系。特别是在最后的一个关系中,角色理论首先关心的是个体对不同类型的角色期望如何经过由自我解释与自我评价而得到传递,又怎样受到个体扮演角色的各种技巧的制约。其次还要关心角色扮演与自我概念的一致程度。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个体以一种疏远甚至蔑视的态度来扮演一个与自我概念不相符合的角色,而另一个个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来扮演一个自己认为与自我概念密切相关的角色,那么情况就会大不一样。最后,上述这些因素以复杂的方式进行相互作用,便共同塑造了个体的外显行为。这样,我们就可从中揭示出个体扮演角色的活动规律。

第三,角色扮演也显示了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联结点。米德提出了一个简单,然而在当时却是十分深刻的论点,即他强调社会塑造了心智与自我,而后者又反过来影响社会。但是,这一结论需要补充说明和进一步发挥。

正如乔纳森·H.特纳所指出的:“虽然米德的理论综合作了最初的理论突破,但是它并没有圆满地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即社会结构中的参与活动是怎样决定个体行为的,或者个体行为是怎样决定这种参与活动的。在努力澄清这一模糊概念的工作中,社会学理论开始集中到角色的问题上。个体被看作是在大型的地位网络中扮演与自己的位置相关的各种角色。这种看法导致了对社会结构的更深刻的理解,并探索个体是怎样介入到社会结构中的。这种研究在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蓬勃开展起来,这一研究方向被称作角色理论。”这段话给我们以启迪,即我们不仅要从微观上对角色、角色扮演进行分析,而且要从宏观上对角色、角色扮演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分析社会行为和社会结构,也才能揭示出角色扮演的活动规律及其社会意义。

角色理论研究的范围是相当广泛而复杂的。它包括前述的角色概念、角色集、角色本质、角色特征、角色类型等,也包括角色观念、角色期望、角色规范、角色行为、角色扮演、角色冲突、角色转换、角色错位、角色协调以及角色社会化、角色建设等诸方面的内容。

我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社会分工日益专门化,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社会位置日益多样化,社会角色需要研究的课题将会日益增多。

这是一块尚未开垦的处女地,有待人们去研究和开发。

乔纳森·H.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一书中将角色理论分为结构角色理论和过程角色理论。为了深入认识角色理论的结构观点和过程观点,现分别加以考察和分析。

二、结构角色理论

结构角色理论家以角色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为出发点,研究角色的行为、社会对角色的期望、角色所面临的冲突以及角色与社会的关系等内容,由此形成他们的角色理论体系。乔纳森·H.特纳指出:“结构角色理论家们认为,社会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相互联系的位置(Positions)或地位组成的网络,其中个体在这个系中扮演各自的角色。对于每一种,每一群,每一类地位,都能区分出各种不同的有关如何承担义务的期望。因此,社会组织最终是由各种不同地位和期望的网络所组成的。”这里着重介绍米德、帕克、莫雷诺、林顿、戈夫曼、萨宾、默顿等人的观点。

(一)乔治·赫伯特·米德的角色理论

美国芝加哥学派最早系统地运用角色这个概念,其中以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1863-1931)的研究最为突出。他是美国哲学家、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是符号互动论的奠基人,1894年执教于芝加哥大学,是芝加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主要着作有《当代哲学》(1932)、《心灵、自我与社会》(1934)、《19世纪思想运动》(1936)等。在这里,着重介绍米德关于角色理论的几个主要的观点。

1.“自我意识”与角色

米德认为,“自我”源于社会相互作用,象征符号在其发展中起重要作用。儿童并不具有天生的自我意识,而是在对语言、文字、手势、表情等符号的学习中理解和掌握他人扮演的角色,并获得社会反馈,从而学会把自己作为客体的思维,产生自我。同时,他深入研究儿童自我意识的形成发展过程,并将这个过程分为两个阶段:游戏阶段和竞赛阶段。在嬉戏阶段,儿童开始想象扮演某个角色,正如米德所说的:“一个儿童可以扮成一位妈妈、一位老师、一位警察;也就是说,他正在像我们所说的那样承担不同的角色。”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开始学会从其他人的立场看待事物,这对于他们人格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儿童经过游戏阶段,便进入有组织的竞赛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参加到有组织的、复杂的活动中来,他们的角色意识得到了发展,开始正式担当某个角色。这时,他们不仅要了解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而且还要了解他人扮演的角色,并对他人的角色行为作出反应,以便学会处理角色之间的关系,使自己成为群体活动中的一分子。米德认为,在儿童自我发展的这两个阶段中,象征符号发挥着重要作用。正是由于人类有符号互动的能力,人们才可能扮演角色,并从中发展出自我意识。

米德在《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中是这样说的:

在游戏阶段,“我们说儿童还没有一个充分发展的自我。儿童相当理智地对他遇到的直接刺激作出反应,但它们未经组织。他还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组织他的生活,即尚未组织成一个整体。他还只有一套游戏型的反应。儿童对某一特定刺激作出反应,他身上的反应即在其他人身上引起的反应,但他还不是一个完全的自我。在竞赛中他必须把这些角色组织起来;否则他就不能参加竞赛。竞赛代表了儿童生活中的这样一个阶段:从在游戏中扮演他人的角色变成有组织的成员,这是完全意义上的自我意识所必不可少的。”

在米德看来,竞赛阶段和游戏阶段有着明显的区别,因为在这个阶段存在一种更高层次的社会组织。竞赛中的参与者能够同时承担好几个其他角色,并且能够把这几个不同的角色组织成为一个更大的整体。参与者已经不仅仅是作为个人与他人联系在一起,而是从与他们所有人都有关的共同活动的角度与别人联系在一起。

2.角色扮演与社会互动

米德还把角色扮演作为角色理论的一个中心概念、重要内容加以研究。

他认为,角色扮演是社会互动得以进行的基本条件。人与人之间所以能够进行交往活动,就是因为人们能够辨认和理解他人的语言,识别对方使用交往符号的意义,从而预知对方的行为倾向性。米德把这些能力称之为“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这种能力体系包括:理解常规姿态的能力;运用这一姿态去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想象演习各种行动方案的能力。如果某个个体具备了上述能力,他就具备了胜任某个角色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确立起正确的“自我”观念,而这恰恰是进行角色扮演的关键因素。

因为自我能够传递对角色期望的认知以及角色扮演的方式,并在互动过程中左右着人们的角色扮演。米德强调指出:“个体能够控制自己的反应,这是角色扮演所带来的直接效果。如果个体有能力去扮演他人的角色,那么他在合作的过程中,就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加以控制。从群体中行为组织的观点来看,正是这种通过扮演他人角色而获得的对自己反应的控制能力才使得这种交往形式具有价值。”从上面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角色扮演确实在米德的角色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3.角色是个体与社会的联结点的思想

丁东红在选编《米德文选》的“编者前言”中写道:

米德是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哲学思考的,因此,他的哲学带有鲜明的社会学和心理学印记。米德的研究路向是,通过对心灵和自我的社会生成过程的描述,进一步探索社会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在心灵(自我的内在精神活动)、行为(个体的外在实践活动)、社会(群体意义上有组织的人类活劝)逐级展开的背景下,在心理学、生物学、行为学、社会学、符号学等多学科研究相互融通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哲学思考。

正是因为如此,米德使用角色概念没有超出他的这种哲学思考。米德使用角色概念试图说明,在人们的交往中存在可以预见的互动行为模式,以便描绘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在他眼里,个体与社会始终是相互作用的。这正是“米德社会心理学体系的基本轴线”。

为了说明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米德从两个方面作了分析:一个是自我结构;另一个是社会结构。在自我结构方面,米德沿用了最初由威廉·詹姆斯提出的两个概念“主格的我”与“宾格的我”。赵月瑟在乔治·赫伯特·米德着的《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的“译者的话”中说:

米德关于自我的基本结构即主我与客我的分析,最典型地体现了个体与社会、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当然,这种相互作用已经内在化了,内在化于一个人的自我之中了。所谓“客我”,指自我的关于他人对自我的形象的心理表象,或在原始水平上,指自我对他人对自我的期望的内在化。客我作为他人在自我内部的积淀,作为自我的一种参照标准,是一种对自发冲动结构的评价因素,也是自我的正在出现的自我形象的因素之一。“客我”代表自我的被动性、社会性一面。而“主我”则代表自我的主动性、生物性的一面,主我是动作的原则、冲动的原则、创造性的原则。主我与客我共同构成一个出现在社会经验中的人。

如果说客我是循规蹈矩、因循守旧的一面,它始终存在的;主我的可能性则属于实际上正在进行的事情,它是人的经验中最迷人的部分,人们不断寻求的便是这一自我的实现。主我以其行动改变社会的结构,一般人只有带来细微的变化,而具有伟大心灵和杰出才能的人则可能带来巨大的变化。

在社会结构方面,米德不仅极其重视社会和社会组织是如何由于心智和自我而得以维持和延续的,同时,心智和自我概念也使他将社会看作是动荡不定和不断发生潜在变化的。在这个过程中,角色扮演不仅是一切互动状态中参与者之间的一个永不停息的运动过程,而且是试图寻找的个体与社会的联结点。

乔纳森·H.特纳指出,米德的讲稿在他去世后才于1934年得以出版。

但在这之前,整整一代美国社会学家都已受到这一理论遗产的深远影响。

然而,尽管米德的理论给了我们许多启发,但我认为,他的理论并没有解释清楚一些非常重要的学术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他没有清楚地指出社会组织或社会的本质,他的关于社会与个人之间具体怎样联系的思想也非常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