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山海协作力度。深化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积极开展山海协作项目合作,继续抓好苍南灵江山海协作区。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和欠发达地区联手建立扶贫项目协作区,重点抓好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文成樟山、泰顺彭月工业功能区的山海协作。
自温州市开展的新一轮挂钩帮扶活动以来,温州市各级领导和挂钩帮扶单位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欠发达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为了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责任,提升帮扶水平,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还于2009年6月26日专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挂钩帮扶活动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
1.开展领导干部“一帮一”活动
在温委办发〔2008〕165号已经明确的结对帮扶关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低收入农户“一帮一”活动。每位领导干部在与本单位结对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内,结对一户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低收入农户,每年至少要两次深入结对的低收入农户家中,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化解生产发展困难和问题,帮助找准增收致富路子,给予必要的资助和扶持,跟踪了解低收入农户的发展情况。结对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稳定达到4000元以上后,县(处)级领导干部要结对新的低收入农户。
2.加强民营企业帮扶工作
民营企业一直以来是挂钩帮扶的重要力量,此前在帮扶欠发达乡村发展过程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目前由于金融危机和企业发展等原因,导致部分民营企业挂钩帮扶工作没有按计划落实。对此,温州市重新选择一批重点民营企业,充实到新一轮挂钩帮扶工作中,力争每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都能获得帮扶。新挂钩结对的重点民营企业,要按照温委办发〔2008〕165号文件要求,把扶贫结对作为回报社会的重要渠道,积极帮助结对村找准发展路子,落实发展项目和资金,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在扶贫结对中的先进事迹,并把扶贫结对情况作为企业评先评优、争取项目扶持、推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重要条件,真正使致力扶贫事业的企业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名誉。
3.发挥乡村骨干群体作用
乡村党员干部和致富能人,是推动扶贫开发的骨干力量。要重视发挥乡村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开展乡镇干部、部门基层站所干部、村两委干部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活动,帮助制订发展计划,掌握发展本领,落实发展措施,共享发展成果。要重视发挥乡村致富能人的作用,大力开展面向低收入农户的“传帮带”活动,特别是提供生产技术、产品销售、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服务,力使欠发达地区形成自我造血、村民互助的扶贫开发新机制。
4.严格帮扶资金使用管理
有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乡(镇)财政部门必须设立扶贫资金专户。所有挂钩帮扶资金均应纳入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各级财政、扶贫部门要做好对挂钩帮扶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各级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挂钩帮扶资金的监督、审计。挂钩帮扶单位要根据帮扶项目实施计划,加强对挂钩帮扶资金使用情况的指导与检查。乡镇要建立挂钩帮扶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定期以多种形式公布项目资金的投向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强化挂钩帮扶责任落实
挂钩帮扶组长单位要切实做好乡镇挂钩帮扶的指导、协调、统筹、督促等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全组挂钩结对帮扶单位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及时了解掌握其他帮扶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帮助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乐清市、瑞安市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切实做好辖区重点民营企业参与挂钩帮扶的组织引导工作,保障挂钩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所在乡镇,要主动加强同挂钩帮扶单位的联系,沟通情况,提出建议,争取帮扶单位的最大支持。
一年来,全市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全面推广“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深入开展民营企业与欠发达乡村挂钩结对活动,加大部门支持力度,极大地促进了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和低收入农户的奔小康进程。监测调查资料显示,2008年,共有668个集中村得到上级扶贫资金(物质)4389万元,占全部集中村数的57.2%,这668个集中村平均每个村得到6.6万元。139个欠发达乡镇的集中村中,有489个集中村得到上级扶贫资金(物质)3793万元,占全部集中村数的61.8%,这487个集中村平均每个村得到7.8万元。在做好对集中村挂钩帮扶的同时,低收入农户得到的帮扶力度也在加大。据监测,2008年,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覆盖面达到50.5%,农户得到的帮扶主要以生活补助和医疗救助为主。全市低收入农户平均每户得到扶贫资金(包括低保补助)757元,得到帮扶物资(折价)40元,得到帮扶贷款125元。在扩大帮扶覆盖面的同时,帮扶措施也呈现多样化。在得到帮扶的低收入农户中,有28.5%的农户享受了两项以上的帮扶措施。
我们认为,要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公共产品的投入,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在推动统筹发展上求突破。要坚持科学统筹,把新农村建设与“百十工程”、库区周边环境整治、文明乡村创建、生态村建设、下山脱贫、强塘固房工程和“乡村康庄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自2003年温州市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它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市五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8亿元,完成全面小康示范村207个、环境整治合格村1708个,圆满完成了五年阶段性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了区域协调发展。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
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公共产品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各地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机会,抓紧做好农村新社区布局规划调整,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庄分布、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留足农村建设发展空间。要把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举措,深入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继续开展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迁移高山村、改造城中村工作。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农村公路联网工程步伐,推进农村电气化改造,加快农民安全饮用水工程进度,兴办农村文体场所。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城镇建设范围,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投入,保证足额到位,取消乡镇、村级的配套费,尽量减少农民出资部分。对农村基础设施,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全额出资建设、政府集体分担养护”的原则,抓紧制定有效的管理和养护机制。深入实施“千百工程”,大力开展以“五整治一提高”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大整治,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维护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各地要落实当年建设用地计划不少于10%用于村庄整治的政策;对经济薄弱的村,要专门安排村庄环境维护资金予以支持。加大固房工程实施力度,到2012年基本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房救助任务,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和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
(2)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集体经济来源的村,其集体出资部分由政府与农民个人按照1∶1比例分担。重视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各地要专门研究制定相关的保障办法。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增长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筹资增长机制,稳步加大政府投入和提高人均筹资标准。低收入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市、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消乡镇一级保障资金配套。实施对农村困难群众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和农村受灾群众的救助,促进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稳定农村“五保”对象和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水平。
(3)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加大农村校网调整力度,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对低收入农户子女就学要予以困难资助。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对农村校网调整后闲置校舍的产权确认,理顺关系,盘活资源。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
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推进乡镇标准卫生院建设,重点抓好全市113所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大力培训农村卫技人才,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高农村医疗技术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百镇千村种文化”活动,办好市农民文化艺术节。加快两馆一站(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10年前要按省定标准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任务。加强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要加大下山脱贫力度,实现到2012年每年搬迁下山1.5万人,并基本完成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异地搬迁任务。大幅度增加对欠发达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投入,加快欠发达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市、县(市、区)当年新增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要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倾斜。不断完善领导挂钩、部门结对、企业帮扶、能人带动的帮扶机制,引导机构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在外侨团、商会与欠发达地区结对共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体发展的良好格局。
6.2欠发达地区产业开发相关财政对策的实施成效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共同跨越六大行动”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的若干意见》,要大力实施“欠发达乡村产业开发”行动。
计划四年内,在欠发达地区培育200个效益农业示范村,100个来料加工专业村,5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具体政策有:
(1)深化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茶叶、笋竹、田鱼、中药材、食用菌、高山蔬菜、食草动物、名优水果、花卉苗木、海产养殖为重点,培育一批区域化布局、组织化联结、专业化生产的效益农业强村。深入实施“强龙工程”和农业品牌战略,重点抓好100家扶贫龙头企业。全面推进“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服务体系建设,以专业村为依托、生产大户为主体、经营能人为骨干,在欠发达地区组建一批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特色小型农机具,市、县财政优先支持低收入农户购置。加强欠发达地区农产品市场营销,改造提升农村农贸市场,实行农产品“城市直通车”办法。
(2)深化工业生态化。坚持“适度、适当、适宜”,以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水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和旅游产品开发为重点,培育一批生态型、无污染、低能耗的生态工业强村。欠发达县要制定来料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支持组建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在税收、用地、贷款、贴息、收费等方面对来料加工业给予扶持。各地经贸部门要积极搭建来料加工市场信息交流平台,为经纪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市财政对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和重点企业给予奖励和补助。
市先进制造业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3)深化旅游主业化。发挥资源优势,依托农村自然生态、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明,培育一批农业观光型、休闲度假型、民俗文化型和特色餐饮型乡村旅游特色村。加强乡村旅游环境、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沼气、乡村道路、人畜饮水、乡村清洁等支农工程项目向乡村旅游点倾斜。市财政每年安排欠发达地区乡村旅游扶持资金300万元,重点用于乡村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宣传促销、从业人员培训、乡村旅游示范村(点)创建等项目。
为提升扶贫开发工作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温州市还启动了“以行政村为组织实施平台,以统筹整合扶贫资源为手段,以扶贫开发项目为切入点,统一规划,捆绑资金,集中投入,促使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农民增收”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试点工作。
整村推进把握的主要原则是:坚持村为平台、户为基础的原则;坚持经济社会生态统筹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坚持造血为主、输血为辅的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