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微观社会主义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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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人类社会本能竞争下的生存危机(11)

根据国统局提供的数据,1996年国内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区为上海8159元,最低为甘肃3354元,前者是后者的2.433倍。其次为广东,与甘肃的差距为2.432倍。居第3位的浙江,与甘肃的差距迅速降至2.07倍。第5位的天津,与甘肃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到1.78倍。当年全国平均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38.9元,与甘肃的差距仅为1.44倍,而低于该等平均水平的地区有17个。这应当说是非常严重的地区经济不平衡现象。在计划经济时期,同一级别工资的十类地区差距最大不过30%。

与此同时,上海作为1996年国内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最高的地区,其4846元的收入水平是同期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最低地区西藏975元的4.97倍。这也是一个遥遥领先的记录。第2位的北京3563元,与西藏之间的差距迅速降至3.65倍。当年全国平均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926.1元,与西藏的差距仅为1.95倍,而低于该等平均水平的地区有18个。这一年国内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全国总计水平远远低于每日消费支出人均1美元的国际贫困线,共有25个地区的平均水平低于这一标准。

2001年,我国国内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区依然为上海12883.5元,同期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地区河南5267.4元,前者是后者的2.45倍,与1996年相比略有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当年全国平均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到6859.6元,虽然与收入最低地区的差距仅为1.3倍,但低于全国总计水平的地区由1996年的17个增加到22个。

与此同时,2001年上海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依然在国内遥遥领先,其5870.9元的收入水平是同期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最低地区西藏(1404元)的4.18倍,与1996年相比有所缩小。当年全国平均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366.4元,与收入最低地区的差距缩小到1.68倍,但低于全国总计水平的地区由1996年的18个增加到20个。就此而言,这一年国内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贫富差距在涉及地区范围上依然在扩大。此外,当年国内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全国总计水平依然低于国际贫困线,低于这一标准的地区由1996年的25个减少到24个。

2001年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地区的收入记录是同期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最低地区收入记录9.18倍,与1996年相比,明显扩大0.81个百分点。应当说,这是一个更不能接受的水平。

2005,年国内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地区同样是上海,其18645元的收入水平是同期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地区新疆(7990.2元)的2.33倍,与2001年相比差距略有缩小。然而,当年全国平均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到10493元,与同期收入最低地区的差距略扩大到1.31倍,同时低于全国总计水平的地区由2001年的22个增加到23个。

2005年上海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继续增加至8247.8元,是同期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最低地区贵州(1877元)的4.39倍,与2001年相比差距重新有所放大。虽然当年全国平均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终于超过上述国际贫困线,达到3254.9元,但与同期收入最低地区的差距扩大到1.73倍,而且低于全国总计水平的地区依然是20个。

2005年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地区的收入记录是同期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最低地区收入记录9.93倍,与2001年相比,再扩大0.75个百分点。

有人认为地区贫富差距扩大有助于长期保持中国在国际制造业领域的成本竞争力,甚至有利于国内地区之间的生产力转移。然而总源论认为,如此保持竞争力的做法不仅过于残酷,而且在富国不断加快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的情况下是穷国谋求经济发展的最下策,更重要的是将伴随国内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以及道德水准的不断下降。

鼓励国内低收入地区的劳动力向高收入地区有序流动,这有利于在减少人口基数的情况下加速低收入地区的家庭人均收入增长,也避免了这些地区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成为制造业生产力转移的牺牲品。当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低收入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也应当增长,而且重点应当放到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上来。

三、行业间的财富波动

行业间竞争是由于社会资本不断自由流动、自由转移造成的。因为社会生产各行业的利润是不完全一样的,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必然要向利润率高的行业流动。另外,由于市场变化大,在供求情况难以正确预测的情况下,生产单一产品容易遭受风险。因此,企业为了能旱涝保收,减少风险性,经营就要多样化,资本也就要转入到其他行业或其他商品生产中去。这样,也会各行业间的投资竞争。

行业间的竞争同时也带来了行业间的财富波动,总源论认为,通过研究行业间的财富波动,可以对全社会的社会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统筹的配置,以使之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

行业间的竞争,具有其积极作用以及消极作用,分如下述:

1.积极作用。它能使社会资金、劳动力、生产资料等在不同生产领域之间得到合理的分配,使得各种资源能得到较佳的配置。因为投入不同行业的资本,在利润率相同的条件下,由于资本有机构成和资本周转时间的不同,利润也就会不同。一般地说,能源工业,采矿业等资本有机构成高,资本周转时间长,利润率就低;轻工、食品等工业资本有机构成低,资本周转时间短,利润率就高。资本要追求剩余价值,就会不断地向利润率高的部门转移,原先利润率高的部门,由于大量资本输入,生产能力就大大提高,达到一定程度后,所生产的产品就会供过于求,从而引起商品价格下跌,行业利润率下降;而原先利润率低的行业则发生相反的变化,由于资本大量转移,生产规模缩小,产品供不应求,从而引起商品价格上涨,行业利润率上升。因此,资本在利润杠杆的驱使下,会不断地在社会各行业之间转移,这就导致各行业利润率的平均化和社会经济资源、劳动力配置的合理化。

另外,行业间竞争还能避免生产资本的严重浪费和生产资料严重积压的弊端,促使企业挖掘潜力,生产经营多样化,适应和满足社会消费的需要。

2.消极作用。同行之间的竞争有盲目性和自发性。资本自由转移、劳动力自发流动,会造成社会经济的波动,使得某种产品或某一部门的产品一会儿滞销积压,供过于求,一会儿畅销紧俏,供不应求;劳动力一会儿涌向这个行业,一会儿又涌向那个行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生活的安定团结。

合理的资源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改革之初,为了打破“大锅饭”问题,我们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初衷是好的,事实证明也只能如此。然而不可避免的是,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也因此越来越显得突出。对大多数处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来说,读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问题,表明了占社会大多数的老百姓占有的社会资源其实不多。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特权的因素,私利的因素,使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占有了过多的社会资源。其实社会资源分配不公,不仅表现在读书、看病、住房等方面。人事改革的初衷,是要建立一个分类管理的科学体系,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分类管理固然有它的科学性,但却产生了这样的局面:公务员比专技人员高一等,专技人员比工勤人员高一等,严格的进出限制,固然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徇私舞弊,但更多的是限制了人才的流动。这其实也是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表现。在基层,有些乡镇,稍好一点的公务员都快提拔空了。为了维持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只好抽调站所的专技人员,而专技人员因为身份的限制,却得不到公务员的待遇。同样素质的人,专技人员和公务员被提拔的机会大大不同。

行业财富波动理论在实践中可以对各行业占国内生产总值进行整体把握,通过计算和统计,对各行业进行准确的百分占比统计可以对社会整体的生产、消费情况进行质上的把握和量上的控制。

可以看出,人类想要享受更多、更好的资源,最快捷的办法就是减少灾源,把灾源的开支转变成资源的开支,从大方向上掌控社会生产。

四、社会各阶层之间的财富波动

中国居民竞争力是居民社会竞争的基础,其发展具有多样性、非平衡性和不平等性。中国居民竞争力决定居民城乡竞争优势、阶层间竞争优势和阶层内竞争优势,并推动中国居民社会阶层分化深入发展。总源论认为,各阶层的分化是资源财富波动的结果,并进一步促进了资源财富的波动。中国居民竞争力二元化发展是我国居民社会“两阶一层”结构动态演化成城乡居民双金字塔阶层分化格局的主要原因。

在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双重推动下,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程度在同步提高,相应地,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互动频度也在提高。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良性互动至关重要。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规则,才能促成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相互信任的情状,才能保证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显然,必须遵循公正的规则。正如罗尔斯所指出的那样,“必须将正义观念归并于一种基本结构的理想形式,而持续发展的社会过程之积累性结果正是按照这一基本结构来加以限制和调整的。”

1.社会分层界域中公正的含义与实现的可能性

由于社会专业化分工现象的存在,由于社会成员对于各种资源占有的不同,由于其他种种社会差异成分以及社会成员多样化取向的存在,一个社会必定会形成一定的社会分层体系,而处在不同状态和社会位置的社会成员就构成了不同的社会阶层,处在相同状态和社会位置的社会成员则组成了同一个社会阶层。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分层是同文明社会相伴随的。

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社会分层结构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比如,社会分层结构中原有的特权等不平等因素会逐渐减少,平等的因素会增多,职业因素在社会分层当中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但是,社会分层现象本身却是很难消失的。

既然社会呈现出一种分层的状态,那就势必意味着社会的各个阶层之间有高下之分,意味着社会分层结构包含着不平等的成分。

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不平等都是不公正的,但是,确乎有许多不平等的现象属于不公正者,起着一种有损于社会的作用。经济不平等和社会不平等。

有违公正原则的不平等现象,势必会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产生诸多的负面效应。只有在发达的现代社会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层界域中的公正。

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和自由追求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社会流动机制来实现和保证的。虽然并非所有的社会流动都是具有公正意义的,但是,社会流动无疑会对社会分层中的公正状况产生不小的影响。社会流动状况的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分层中公正状况的如何。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流动既是实现社会分层中的公正规则的一个重要前提,同时,社会流动也是社会分层中公正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社会流动的重要功能在于,可以为社会位置较低的弱势群体成员处境的改善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又可以为优秀者自致性的胜出提供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