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民生与社会调查:“子牛杯”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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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调查——以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安固村和纪太务村为例(1)

傅艺明、方仿妨、刘文杰、钱天然

一、研究背景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由此宣告了基本符合国际合作社原则的合作经济法规在我国的诞生。如今,中国的合作社不再以上世纪50年代合作化运动中的“公有制化”为目的,也非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它是对生产关系的一种调整,改变了传统的小农生产,逐步实现家庭联产承包制提出时所设想的“统分结合,多种经营”的生产方式。

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只有取得自产商品营销权的生产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生产者。然而,由于种种条件制约,长期以来,农户因缺乏组织资源而没能成为农业购销主体,这就是农村流通领域中过于繁琐的中间环节和盘剥现象无法得到遏止和消除的原因。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合作社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是否有能力起到作用?我们就这些问题进行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对象的社会调查。

二、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安固村和纪太务村的农民经济组织发展和运行状况以及农户生产环节。

平谷区位于北京东北部,地处北京、天津和河北两市一省交汇处,户籍人口39.5万人,是北京市主要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之一。平谷向以大桃闻名遐迩,以大桃为主的果树面积发展到35万亩,大桃面积8000亩,果品总产达到1.6亿公斤,其中大桃产量1.2亿公斤,荣获中国果品学会授予的“中国桃乡”称号。每年平谷区都有150多万公斤干鲜果品和近6000吨的果品加工产品销往国外。

平谷夏各庄镇毗邻平谷泃河,人口25400人,辖15个行政村,镇域面积60平方公里,地处丘陵与平原相接地带,南与天津蓟县接壤,北与平谷城区只有一河之隔。夏各庄镇以发展林果和蔬菜为切入点,粮经比例3∶。全镇新建大桃为主的果园1000亩,已初步形成了山区林、果、牧,平原粮、菜、果区域化产业格局。

安固村位于夏各庄镇西部。西北距平谷城区4.4公里,距镇政府驻地1公里,东(高村)南(山村)公路自西而东穿村而过,村域面积12.8平方公里,1117户,3535人。

纪太务村与安固村同属夏各庄镇,顺平公路东西贯穿。包括夏各庄镇在内的平谷南部地区发展普遍比较落后,与北部地区相比,农民人均收入有较大差距。

三、研究方法与过程

本次研究从2009年7月开始,到2009年10月结束,历时三个月,主要采用了观察法、问卷法(抽样调查)、文献法和访谈法(农户、专家等)。

观察主要是实地观察,我们走访了北京市平谷安固村和纪太务村,对农户的生产和生活进行观察和记录。

问卷调查是通过设计了一份与农户的生产、收支、文化水平以及农业合作社相关问题为主要内容的调查问卷,随机抽取了50位农户为样本进行了调查,对他们的生产生活以及合作社的情况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在调查之初以及撰写报告的过程中,我们参考了一些资料和文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农业合作组织案例评析》以及其他相关文献,除此之外,我们这次调查还得到了中国农业大学农业调查团成员和对外经济与贸易大学的农业调查团成员的帮助。

访谈以深入访谈为主,我们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系主任、中国合作经济学研究专家冯开文教授以及平谷安固村和纪太务村村民,对农业合作社的理想模式与现实状况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四、研究结果

(一)现状调查

安固村的彷徨

不知从何时开始,女人下地干活成为了安固村的传统。张浩然说,这是因为男人都到外边打工去了。

安固村位于平谷夏各庄镇南部,燕山脚下,尚未修好的土路和几排参差不齐的房子构成了村子的主要图景,街头的基础设施业已破旧不堪。在2008年的平谷区社会环境排名中,安固村排名垫底,就连村子的村支书也是其他村子“空降”而来的,似有些“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味道。

张浩然是安固村唯一上过初中的村民,妻子也有一定的教育背景,现在村子里的学校教书,一家两个“知识分子”让张浩然成为了村子里的“另类”,家庭的收入由于妻子的固定工资变得非常稳定。

和平谷的其他地区一样,种桃是安固村农户最主要的生存手段,成片的桃树暗示着平谷区“中国桃乡”的美名。然而在安固村,村民的主要收入却并不来源于种桃,以安固村一户普通的农民家庭为例,一家的年收入约为3万元,刨除其他收入和各种成本,年均净收入不过2000多元。即使是这笔不高的数目,每年由种桃树而产生的部分十分微薄,甚至难以计数。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外地打工者的收入以及种植其他作物所得(如下问卷结果)。

在安固村种桃树有一种“多种多赔,少种少赔”的说法,有时年景不好,村民就会砍掉种植的桃树,将耕地改做他用,甚至是撂荒。这种自毁桃树的现象被当作“丢卒保车”而广为流传。

张浩然说,这是因为种植桃树所需要的成本较高。根据调查,种植一亩桃树所需要的肥料、农药和人工基本在1300元至1600元之间,而种植一亩柿子的成本不过650元,即使加上不定量的人工成本,这一数字也远远低于桃树的种植(如下问卷结果)。去年就有不少安固村民砍掉了自家的桃树,张浩然是少有的几家没有砍的,不过这并没有让他获得意外之喜:今年年初,不少保留下的桃树又毁在了北方常见的“倒春寒”天气中。唯一的好消息是,今年大桃的收购价很高,在张浩然的记忆中这是桃价最高的一年,品种好的大桃能达到1.3元一斤——每年桃价的确定对于村民来说,直接决定了这一年的最终收入。

谁动了他们的“奶酪”

正是因为桃产量的不断下降,安固村才迎来了难得的“高价年”,这个悖论,却是安固村村民每年都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按今年1.3元一斤的桃价计算,一个11亩地的农户平均每年大约能从桃子上获得将近2万元的收入;距离安固村20公里的平谷县城,这一价格上涨到了2元一斤;在北京城区的水果市场上,桃价上升到了3元多一斤,而在华联商场等大型超市,印有“平谷有机桃”标志的桃子价格甚至达到了7元多一斤。

从桃子的收获之后到卖出,价格上涨了3倍多。村民们把每年桃子收获后到村子里收桃的人称作“桃贩子”,他们决定着每年桃子的价格,也就间接决定了村民的收入。村子里面长期以来流传着“跑运输,最挣钱”的说法。

2009年夏天,中国农业大学果蔬类农产品协议流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课题组来到安固村进行调查,调查本是着眼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果蔬流通中作用而开展的,但安固村的现状让他们大跌眼镜。课题组成员滕悦说:“桃价被桃贩子一手垄断,是导致安固村村民收入持续很低的重要原因,农户只与桃贩子打交道,没有合同和协议,也就没有权益一说。”桃子的主要销路来自桃贩子的收购,因此桃贩子的出价很大程度影响着桃农种桃的收益。

除去小贩收购之外,在安固村唯一一条通往城区的乡级公路旁,很少的几户村民正在沿街出售他们的桃子,竖立着的木板上大大地写着“平谷大桃”四个字——由于桃价持续走低,摆摊卖桃成为了安固村村民生存的方式之一,但这些“散户”一般都是非法的,因为销售的审批过程十分麻烦,因而“游击战”成了最好的办法——较之繁琐的销售审批,村子对沿街摆摊的监管则要松得很多。

另外,每年还会有一些工厂到村子里收购一些烂桃子,然后加工成果汁和果浆。正因如此,安固村村民基本不喝销售的桃汁。

然而相比于小贩的收购,不管是沿街销售还是工厂收购,这两种办法都只占很少的比重,原因在于这两种办法都没有绝对的把握将桃子卖出去,而谁也不想看着自己的桃烂在地里,每年的“命脉”实际上仍旧握在收桃的“小贩”手里。

“没有关系,什么也办不成”

张浩然也收到了中国农业大学的调查问卷,曾经读过一些合作社著作的张浩然苦笑着说:“这份问卷拿到韩国和日本去做很合适。”苦笑时脸上挤出的皱纹刚好印证了安固村的沧桑。

在安固村的记忆里,已经找不到合作社究竟于何时产生,我们也没有找到关于合作社的任何资料。但是村民坚持认为这个合作社是存在的,就好像是先人传下的不可辩驳的公理一样。

村民张立忠是唯一一个表示自己加入了合作社的村民,他每年会向合作社上交土地承包费,年终的时候全村再平均分摊年初上交的土地承包费。然而这个“合作社”的概念与真正意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去甚远,它只是让我们想起了那个特殊年代的“生产大队”,甚至不包括任何基本的现代农业合作观念。

与安固村只相距3公里、同属夏各庄镇的纪太务村发展状况相对良好,由于有顺平公路东西贯穿,纪太务村的大桃凭借着交通的便利获得了更为便捷的销售渠道。然而即使这样,当地村民只是含糊地说,村里曾自发建立过一个合作社,对外号称有一百个农户,但是一直没有召开过正式的社员大会,资金情况也不清楚。

在一个商务网站上,我们看到了纪太务村合作社的“蛛丝马迹”。网站上的寥寥几字这样说道:“平谷县夏各庄镇纪太务村经济合作社,成立于1984年;已有25年的历史。平谷县夏各庄镇纪太务村经济合作社主要经营其他社会服务业;年产值约为0.3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约为12名。”只可惜,我们没有找到关于这个合作社的任何实际存在,就连一个写着合作社的牌子都没有看到。

“合作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农户分散经营,每人经营的规模很小,这实际上就会出现一种‘小农思想’,不利于合作经济理念的推广。农业生产形成不了规模,就会阻碍农业的发展。”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主任、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特邀理事冯开文教授在接受我们采访时如是说。

村民张浩然眼中理想的合作社组织形式是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因为龙头企业一般具有较高的信誉保证。其次是村委会组织的合作社,这种方法的问题是一旦村委会不管村,农户的处境会非常尴尬。安固村的村领导完全由其他村“空投”,这让村民在是否敢于依赖村领导的问题上非常犹豫。

还有人曾经建议由农户自己组织合作社,以公司的形式出现,张浩然很快否定了这种做法:“没有关系,什么也办不成。”

(二)现状分析

我们为什么需要合作社?

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2000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纯收入10642元,比1995年的9555.4元增加1087.52元。然而,这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减少295.4元。而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和其他收入分别增加1032.08和350.83元。“九五”期间,在农户家庭纯收入增加值中,家庭经营纯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和其他纯收入的贡献份额分别是-27%、95%和32%。因而在农村发展的大背景下,对于传统的农户来说,农业经营面临的困境丝毫没有缓解,反而有加剧的倾向。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使得农产品无法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自由流动。上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然而由于起步较晚,又受制于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第一,农产品的流通环节过多,增加了农产品的流通成本。从农户的生产到消费者的最终购买,劳动成果不得不经手于产地商人、产地批发市场、经销商、销地批发商、零售商等一道道中间环节,流通成本在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所累加,因此也就造成了最后销售价格的不断攀升。

需要注意的是,处于价格阶梯底层的是庞大的农户群体。由于销售渠道单一,无论是否符合意愿,农户都只能被动接受收购商给定的收购价格。而对收购商而言,为了能够在下一个环节的交易中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就必须尽量压低收购价格。这种博弈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农户的实际收入。

第二,价格与供求信息不对称,农户无法了解销地市场行情,使收购者有了操纵价格的机会。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信息不对称是产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重要原因。收购者往往出于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而故意压低报价,低价收购农产品。而农户又缺乏可利用的市场资源,长期以来的小农经营使其普遍缺乏市场意识。同时,农村狭小的范围客观上制约着农户对信息的获取。因而农户的应得利益就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交易模式下被收购者剥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