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媒介与人的社会化
人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从呱呱坠地开始,便开始了漫长的社会化历程社会使人类个体逐步接受既定的文化传统,形成和发展人的个性,顺利完成角色义务,逐步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称为“人的社会化”。从幼儿到少年、从青年到中年、从老年再到离开人世,在家庭中要为人子/女、为人父/母……在工作单位中要为员工/老板……,人们在不同的场合或社会系统结构中要得体地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实在是一项复杂的任务,而扮演角色所需要的各种“技能”则是社会化过程中学习的主要内容。
显而易见的是,人的社会化不是一次性完成的结果,而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终生都在进行的过程。影响人的社会化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遗传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两方面。由于前者的影响是稳定的,也是不可控的,人们更为关注后者的影响。全国13所高等院校社会心理学编写组编写的《社会心理学》一书中把影响人的社会化的环境因素分为6类:1.社会文化;2.家庭;3.学校;4.同辈群体;5.大众传播媒介;6.计算机网络。书中没有把第6类归入大众传播媒介,而是将其单独作为一类,足见编著者对计算机网络的格外重视。
为了考证媒介与人的社会化的关系,结合人的四个社会化发展阶段,我们就媒介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环境中所起的作用进行简单分析,具体做法是:把三个环境和四个发展阶段的相关做成表。
随着年龄的增长,家庭的影响逐渐变弱,学校和社会的影响逐渐变强;成人期之后,由于社会化过程基本完成,所受各方面的影响程度均变小了。我们关心的是,媒介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媒介与人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
1.儿童期
刚出生的婴儿生理机能(特别是高级神经系统组织)很不完备,心理活动处在萌芽期,但在最初的几个月里,父母对其基本生物需要的满足响应了婴儿的情感需求。大约三个月左右,婴儿能辨认出人的面貌,此阶段他/她必须发出和接受强烈的情感信息,为以后情感发展打下基础。到了12~18个月时,儿童就可以获得母亲的喜爱而对外部世界开始注意了。有实验表明,其实在早于这个阶段,大约是在6个月时,幼儿就开始注意电视荧屏了。
美国学者波特指出,3岁时,许多孩子就已经发展到每天大约可以有规律地观看电视1~2个小时,此时的观看基本上是富于探索性的,这意味着他们所观看特定事件主要是由于特定的动作、色彩、音乐、音效或不寻常的怪异声。他们寻求的是(电视中的)动作而不是(与电视)对话或交流。以下给出的相关数据源自美国,此处引用仅作参考,中国儿童如何表现,有待实验验证。这时,尽管他们的视力已基本发展成熟“如果把6~7岁幼儿视敏度(也就是通常说的视力)的发展程度作为100%,那么5~6岁为90%,4~5岁为70%”。但他们还没有发展出电视叙事结构的解码机制,无法理解其中的情节,对他们来说,电视只是片断化的、碎片式的刺激物。如果让他们复述所看到的内容,大多不能说出其中的情节。到了3~6岁阶段,儿童开始形成最初的人格倾向,这一时期的儿童心理活动带有明显的具体形象性,抽象概括能力还比较差。笔者曾有意观察一位4岁半的女孩看电视时的反应,情形确是如此。女孩已能明显觉察到音乐的节奏,能非常准确地随着不同节奏的音乐跳舞,她在随意吹口琴时的节奏也能跟随大人手臂的指挥动作进行准确的反应。
4岁的儿童能够根据笑声不断的信号来判断出喜剧节目,并且开始试图分辨广告与节目的区别,但这对他们来说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他们还不具备概念描述的能力。随着不断地进行“试-误”学习,他们就获得了分辨的技巧。针对儿童的广告意在说服他们购买东西或让他们央求大人为他们购买。5-7岁的儿童中大约只有10%明白电视广告的这种真正意图,55%的儿童完全不知其用意而仅仅把广告视为娱乐。譬如,威尔森(Wilson)和威斯(Weiss)发现,相对于7-11岁的儿童,即便玩具广告的“代言人”是另一部动画片中的角色,4-6岁儿童也不大能够分辨出一种在动画片中播出的特定玩具的广告。这是美国学者在美国儿童中做出的研究结果。
关于媒介内容偏好,国内学者卜卫所主持的一项五城市调查得出了以下的结论:总的来看,儿童所偏好的电视、报纸和书籍内容大致可分为四类:纪实类、儿童戏剧类、成人戏剧类和刺激性戏剧类。……儿童对电视的偏好百分比从高到低依次为:刺激性戏剧类为50%~60%;儿童戏剧类为30%~60%;综艺类为35%~55%左右;纪实类为30%~40%;成人戏剧类(不包括综艺类)为20%~30%。儿童对报纸上的儿童戏剧类内容最感兴趣,其百分比高达70.4%,其次是知识类,为53%,对新闻感兴趣的儿童百分比较低,但也有28%。
儿童在与媒介的接触中,渐渐建立起自己的观察方式并做出自己的判断。从一项关于儿童与广告的研究,可对儿童如何看待媒介有所了解。大部分的儿童(42%)认为电视广告所说的有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大约有10%和19%的儿童认为电视广告所说的“差不多全都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的”,10%的儿童认为电视广告所说的“差不多全都是假的”,13.2%的儿童认为“大部分是假的”,剩余5.7%的儿童则报告“不知道”。
关于儿童判断广告真与假的标准。总体而言,大部分儿童以“试试产品”或者“看看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商可不可靠”来判断广告的真实性(分别为27.3%和24.6%)。大约18%的儿童说他们会去店里看看产品,而16.3%的儿童会询问父母和老师(由于儿童选择询问老师的比例太小,因此在表中将询问父母和询问老师这两项合并在一起)。大约有10%的儿童报告说他们会“看看广告的内容像不像”。剩余大约4%的儿童会“看看广告是不是由明星和名人介绍”。
关于儿童对电视广告的喜好程度。将近三分之一(30.8%)的儿童对电视广告持中立的态度,超过24%的儿童报告他们喜欢电视广告,9.2%的儿童报告他们非常喜欢电视广告,而20.3%的儿童报告他们讨厌电视广告,15.4%的儿童报告他们非常讨厌电视广告。
显然,中国儿童在对待媒介广告内容时是存在着多元的态度和标准的,并没有形成占绝对优势的意识或观念,但从喜好程度上却占有较大的比例,说明广告对他们的吸引力还是比较大。
2.青春期/青年期
青春期是一个敏感期,由于青少年的身体与思想都在戏剧般地发生变化,因而他们要去适应许多方面。《社会心理学》一书指出:“这个时期的个体更多地受到学校与同辈群体的影响,能在更大程度上采纳别人的意见,逐渐学会自觉地评价自己的人格,自我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对媒介形象的追捧是这个时期年轻人的喜好。众所周知,电视媒介中每年都有各种面向青年人的活动。
在卜卫所做的调查研究中,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人群,当然也就包括了儿童青春期(11-18岁)。因此,其中的数据无法单独用于考察这个年龄段的人群。但是,卜卫也指出,根据儿童心理年龄特征,大多数国家的电视台将儿童节目至少一分为三,分为学前节目(6岁以下)、儿童节目(6-10岁)和青春期(11-18岁)节目。卜卫还注意到,我国儿童媒介内容在总体设计上存在种种缺陷。在这个阶段,儿童性生理、性别角色以及交往甚至恋爱或结婚成为儿童喜欢谈论的话题,但在电视上很难发现适合儿童观看的信息。可以说儿童的某些发展需求被大大忽略了。进一步说,我们还没有形成一种根据儿童身心发展需求设计儿童节目的有效的制度。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儿童在收视并不适合他们的电视内容。
在我国,这个年龄段的儿童正处于初中和高中学习阶段。教育体制使得儿童的升学压力非常大,绝大多数的家长和教师会限制儿童看电视或接触互联网的时间和内容。然而调查显示,中国青少年一周内媒介的接触情况为:看电视7.161小时,听收音机4.116小时,读课外书3.613小时,读报纸2.505小时,读杂志2.458小时。2002~2003年度《中国电视市场报告》显示,4~14岁的儿童平均看电视时间每天为145分钟。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每年发布两次的互联网调查也显示,青少年儿童成为电子媒介主要的接触群体。毫无疑问,媒介中的内容会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根据卜卫1992年的调查研究,喜欢媒介(包括电视)纪实类内容的儿童,其现代化程度、社会化程度较高。对儿童媒体来说,比较理想的情况是,其目标人群的年龄越高,纪实类内容所占的比例应该越高。然而,所谓的纪实类内容真的是真实再现吗?不是的。“它既非现实,又非想象,它是一种拟仿,它创造了现实的强化形式,却又永远无法成为现实。”。换句话说,媒介所呈现的一切只是一种再现或重构,指出这一点,对青少年来说非常重要。这个年龄段的儿童身心发展特征决定了他们容易产生模仿、尝试等行为。
3.成人期
进入成人期,个体的初级社会化Primary Socialization,指在个体的早期阶段为各种成人角色所作的基本准备。已经完成。成人的自我已经发展起来,他们不断地选择、学习与尝试各种社会角色,对现行角色进行重新定义与再创造,生活与事业趋于稳定,心理上也更加成熟。
这个阶段,人们广泛参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人们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基本定型。人们既参与创造媒介文化,同时又身陷媒介文化当中。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在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背景下,文化发展出现多元化格局,各种传统的观念在不断地经受冲击与消蚀,成人后已建立的各种观念也必须不断地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变化。
刘燕南等人在《当今中国城市电视观众收视特征及传媒对策》一文中得出结论:拥有潜在观众群前5位的电视节目依次是:科技、文化健康卫生节目(40.6%),社会服务节目(38.9%),环境保护节目(37.4%),法制节目(34.2%),纪录片和游戏娱乐类(并列,33.7%)。其中,游戏娱乐类和法制节目目前已拥有较大的基本观众群(分别为46.5%和39.7%),其余四类基本观众群仅在16.1%~23.1%之间。另外,基本观众群较小的财经、时尚、妇女、儿童、老年节目和教育讲座也拥有19.2%~30.6%之间的潜在观众群。作为当今最为强势的媒体,电视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休闲娱乐的首选。如果将本次调查结果同1992年全国观众调查中的城市样本的统计数据相比较,还可以发现在“收视目的”一项中,本次调查对象选择“了解国内外时事”的占48.7%,选择“消磨时光”为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的合计为12.8%,而1992年这两项百分比分别是21.7%与19.9%。与此同时,在本次调查中,选择“娱乐消遣”项的占18.5%,比1992年城市观众的13.1%也略有增长。
前后7年的“此消彼长”十分有力地表明,在当今城市群体中,有更多的观众已从无目的的被动收视转为有目的的主动的使用媒介,亦即由“仪式性使用”态度向“工具性使用”态度转化。不难理解的是,这其实已成为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认为,在信息时代,如果个体与社会脱节,那么就意味着可能失去发展机会与财富,即便是娱乐信息,对于某些人来说,在娱乐成为“娱乐经济”或“娱乐产业”的现实面前,娱乐中也会透出某些十分有价值的知识或信息,信息有时就等同于机会和财富。
4.后成人期
在成年期,个体的人格依然在成长变化。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个体要继续学习社会知识、价值观念与行为规范,这一过程就是继续社会化。个体将随环境与自身状况的变化而承担新的行为模式,学习新的社会角色,继续社会化很好地说明了社会化是一个持续终生的过程,也即所谓的终生社会化。
从终生社会化这个角度切入时,既可以把后成人期看作是成人期的继续,也可以看作是成人期还没有完成。把18岁作为社会化完成的分界线为时尚早,现代社会给人们提出了更多的社会化的内容。知识的爆炸,信息的泛滥,媒介的日新月异,在丰富精神生活的同时,社会化内容迅速增多。如前述及的“反向社会化”即是由新媒介的发展所引起的,而所谓“数字鸿沟”的出现也与媒介的发展密切相关,这恰恰暗合了麦克卢汉式“技术决定论”的思想。如果把语言作为一种媒介,那么,造成国与国文化差异的恰恰是媒介本身。假如没有语言的障碍,地球上的人们沟通要容易得多,当然,也就不可能产生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了。
通过剖析“人—媒”关系,我们发现,人们也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进行着社会化的过程。因为,技术手段已在使人们彼此隔离,至少减少了面对面的接触机会,人已被物化为“产品”和“服务”。美国学者波特曾指出,72%的美国人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在“电子媒介社区”中长大的儿童缺乏社会沟通的基本技能。美国学者库利(1864-1929)早在20世纪初便提出大众传播是社会化的一个方法,尽管当时的大众传播媒介仅仅主要是印刷、铁路、电报和电话。正如学者陈卫星所总结的,这些代表新的传播形式的大众媒介,不仅改变了传统社会内部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反应,而且改变了个人的日常生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