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疯羊血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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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疯羊血顶儿(6)

这时,几百米外站着观战的羊群“咩咩咩咩”兴高采烈地欢呼起来,羊把狼斗成重伤,迫使狼夹起尾巴逃之夭夭,这在奥古斯盘羊群称得上是空前绝后的创举;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都是狼吃羊,现在却是羊打狼,怎不叫羊欢欣鼓舞?公羊滚雪窝和母羊金蔷薇率先向血顶儿奔去。很快,年轻的羊们都朝血顶儿蜂拥而去,那蹦蹦跳跳欢快的神情,那发自心底的“咩咩”叫声,都表明它们是在迎向一位凯旋的英雄。

只有绕花鼎和一些上了年纪的老羊还站在原地没动。这场让羊看得眼花缭乱的狼羊搏斗才持续了短短几分钟,却让绕花鼎看得目瞪口呆。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匹年轻健壮的大母狼竟然会输给公羊血顶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看不懂啦,老羊们。

现在,奥古斯盘羊群的观念发生了颠倒性的变化,几乎所有的羊都把直的角视为时髦,视为潇洒,视为力量,而把盘成花结的角视为落伍,视为丑陋,视为懦弱,美与丑互相交换了位置。凡是头上的角还没长齐长硬的年轻公羊,都急急忙忙跟着血顶儿学,将正处在生长期的柔嫩的羊角嵌进电击石,强迫羊角改变形状,企望能像血顶儿那样拥有一对禾杈。年轻的母羊们为这种违背常理的不健康的现象推波助澜,用鼓励的眼光望着那些想改变羊角形状的公羊,朝它们抛媚眼,送秋波,毫不隐讳地传递出这样一条信息:公羊能否将自己的角弄直,是数月后发情期雌性重要的择偶标准。这使得年轻公羊改变羊角形状蔚然成风,形成了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

不仅仅年轻的羊们把血顶儿视为楷模,当做英雄,滥施崇拜,连成年羊也卷进了这股旋涡,对待血顶儿不再当疯子看待,眼光里没了鄙视与唾弃,而是一种羡慕与嫉妒的表情;就连一向老成持重的上了年纪的老羊们,也一反因循守旧的常态,把血顶儿当做群体的骄傲,闲来没事,就会走到血顶儿跟前,用舌头舔舔那两支禾杈似的羊角,表明自己赞赏的态度。

它绕花顶虽然身为头羊,但也不能太违背众羊的意愿,也不能公然站在臣民的对立面;在奥古斯盘羊群,头羊的统治是建立在力量与威信上的,它是靠众羊的拥戴才登上头羊宝座的,也是靠众羊的支持才坐稳头羊这把交椅的。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得罪了大多数,弄不好就会被众羊废黜罢免掉。它也只能顺着潮流走,反潮流是有可能被潮流淹死的。

在大庭广众面前,它不得不违心地对血顶儿表示钦佩,让血顶儿和自己并排站在一起,以示宠爱,甚至在进食时,找到一块鲜嫩的草地,也让血顶儿和自己共同啃吃,以示优惠。但在内心里,它并没改变对血顶儿一贯的看法:一头神经错乱的疯羊。是的,血顶儿一口气消灭了三只小狼崽,还把黑母狼打成重伤,似乎长了羊的志气,灭了狼的威风。但它总觉得这纯属偶然,不足为训。羊是斗不过狼的,这就像太阳不可能从西边出来一样确凿无疑。倘若真像众羊现在所认为的那样,盘羊只要拉直了头上的两支羊角,就能打败狼,那么,整个盘羊的历史就要重新写了。

可惜,奥古斯盘羊群整体头脑发热,缺少明白羊。

将拉直的羊角视为革新与荣耀,将盘成花结的羊角视为保守和耻辱,毫无疑问是把传统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念作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调整,受害最深的当然是它绕花鼎。它绕花鼎之所以能击败众多的竞争对手,当上奥古斯盘羊群的头羊,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头上的羊角比普通公羊多绕了一个花结。

普通公羊是一个花结,而它是两个花结,一个硕大的花结里又套了个小花结,花花绕,绕花花,一只鼎,也就是最美最好最大的意思。它也一直把自己那两支羊角能绕得如此圆溜如此艺术而深感自豪,可突然间,绕成花结的羊角不再是一种美,而变成了丑,不就是否定了它的存在价值了吗?不就是从根本上动摇它的统治地位吗?

其实,从血顶儿斗垮黑母狼数分钟后,它就感觉到自己正面临一场深刻的政治危机,这绝不是神经过敏,而是有充分的事实作依据的。当黑母狼夹着尾巴,瘸着一条腿,拖着一只被戳出两只血洞的屁股,逃进灌木丛后,母羊金蔷薇第一个欢呼雀跃,第一个撒开四蹄朝血顶儿奔去。它很注意金蔷薇的举动,它看到金蔷薇跑到血顶儿面前,一点犹豫也没有,一点停顿也没有,立刻将柔软的脖颈伸进血顶儿的颈窝,交颈厮磨,这叫什么动作嘛,完全超出了雌雄之间正常交往的界限,明目张胆地在调情。

金蔷薇是它“号”过的母羊,按照尊卑有序的传统习俗,它头羊“号”过的母羊,已没有权利再跟别的公羊谈情说爱,别的公羊除非活得不耐烦了,也不敢再对被头羊“号”过的母羊存非分之想,这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羊羊皆知的禁令。但事实上,自从血顶儿斗败了黑母狼,这条禁令就被彻底打破了。金蔷薇黏黏糊糊的就是跟随在血顶儿的身后,对它绕花鼎反倒不理不睬了,很明显,金蔷薇感情跳槽,在爱情上炒了它的鱿鱼。

给头羊戴绿帽子,真是大逆不道,理应受到众羊的谴责,理应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可是,绝大部分的羊不仅对这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予谴责,反而用欣赏和羡慕的眼光望着血顶儿和金蔷薇,好像英雄加美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奶奶的,全体臣民都同意给头羊戴绿帽子,这头羊还当得有什么意思。戴绿帽子的头羊,还奢谈什么威信与尊严。现在是在爱情上炒了它的鱿鱼,接下来会不会在王位上炒它的鱿鱼呢?

这种担心也是有来由的。

以往它绕花鼎不管走到哪里身边总是跟着许多羊,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它。它是核心,它是领导,它是群体的灵魂,有崇拜者围在身边,说明它有吸引力和凝聚力,对一个领导来说,崇拜还是要搞一点的。可现在它身边的羊越来越少,廖如晨星,都跑到血顶儿身边去了。瞧瞧血顶儿,无论走到哪里,那对禾杈似的羊角就像一面很有号召力的旗帜,会聚拢一批年轻的羊,身后会跟着许多忠诚的追随着。这不是在拉帮结伙吗?这不是在搞第二核心吗?居心何在?

扪心自问,它绕花鼎并非妒贤嫉能心胸狭隘的羊,倘若有一头大公羊确实羊角盘得比它花结更多更大,更圆润更漂亮,身体也比它更魁梧更雄壮,智慧比它更发达更出众,能更好地率领奥古斯盘羊群走向兴盛与繁荣,它可以让贤,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嘛,长江后浪推前浪,新陈代谢,这是不以羊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退居二线,虽然心里不痛快,但还能想得通的。现在的问题是,要取而代之把它顶下台的是血顶儿,这家伙身体没它雄壮,智慧没它出众,就凭着那对拉直的羊角,就凭着那股疯劲儿,就要顶替它头羊的位置,这就使得它不仅有一种失落感,还有一种被嘲弄的愤懑,更有一种为奥古斯盘羊群前途担心的忧患意识。

盘羊之所以叫盘羊,就是因为头上那对羊角朝两边盘绕,形成花结。它绕花鼎虽然不知道当初造物主为啥要把盘羊的羊角绕成花结,但既然是造物主的安排与设计,必然有其深刻的道理;肆意违背造物主的意旨,能不受到惩罚吗?

狼吃羊,羊被狼吃,是从亘古沿袭至今的丛林生活规律,而奥古斯盘羊群年轻一代的羊们被血顶儿偶然取得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整日里摇晃着角,对飞过的金雕路过的狐狸大声咩叫,仿佛食肉的飞禽走兽已经不在话下。唉,且不说世界上还有比狼更凶猛得多的野兽,就是那匹黑母狼,也狼还在心未死,反攻倒算的危险依然存在。无视弱肉强食这条规律的存在,不顺应客观规律去生存,终究会受到客观规律的制裁的。

疯子的本质,就是在极度膨胀的虚荣心的驱使下,践踏正常的生活秩序,颠倒正常的命运轨迹,造成一种虚假的伟大,最后不仅葬送自己,还要危及群体的生存。

感谢上帝,那些个染上了疯病的年轻公羊们,由于不像血顶儿那样是从小就把羊角嵌进电击石里磨砺,由于不像血顶儿那样在羊角才冒尖尖的时候就开始操练,所以它们尽管疯狂地日以继夜地在电击石在树杈在两块岩石之间的缝缝里苦苦修炼,一心想改造旧角,造就一对像血顶儿那样禾杈似的直角,但效果却并不理想;那些个羊角虽说还没完全长够,也没完全定型,但毕竟已弯成圆圈,有的已开始盘花结,且大部分羊角都已硬化,想把长弯的羊角扳直,谈何容易。结果,疯狂了一两个月,只有小公羊滚雪窝的角在朝左右两侧弯成半圆后,改变方向,朝前伸去,伸出一尺余长。还有一头名叫短腿的公羊和一头名叫火鼻的公羊的角绕了半个花结被强迫改变方向朝前探出半尺角尖尖,其他年轻公羊的角,白费了许多力气,白吃了许多苦头,两支羊角依然弯弯绕,绕弯弯,无非本来应该盘得很紧凑的花结在它们的瞎折腾下盘得松松垮垮,角尖稍稍有点向前刺探的意思而已。

假如那些头脑发热的母羊们从下一代羊羔抓起,情况就会变得非常糟糕了。

不过,绕花鼎觉得奥古斯盘羊群这股疯狂劲儿不会持续很长时间的,它有一种强烈的预感,灾难即将降临,羊们终究会明白疯子就是疯子,只会给群体添乱,不可能给群体带来生存意义上的利益和好处。

日曲卡山脚的积雪开始融化,草籽在湿润的泥土深处开始绽芽,早春二月,生活在大霸岙的奥古斯盘羊群进入了发情期。

在我们生存的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上,凡高级生命,都有争偶的现象。人也不例外,所谓追求异性,所谓情场角逐,其实就含有一种竞争的意味。在动物界,各种不同的动物在争偶时的表现各不相同,可说是五花八门,琳琅满目,但大致可分为和平型与战争型两大流派。

和平型的争偶,通常是在发情期由雄性嗅着雌性的气味,像被一根无形的线牵住似的,跑到雌性的居住地,或用嘹亮的叫声,或用绚丽的皮毛使自己引起雌性的注目,以求得到青睐;倘若这时有另一个雄性也同时被雌性的气味所吸引跑了来,两个雄性之间便会展开一场公平的竞赛,或者比谁的叫声更雄壮更威风更有“男子汉”的气概,或者比谁的皮毛更倩更亮更能体现“男子汉”的风度,一方被比下去后,便会知趣地离开,到别处去寻找艳遇。

战争型的争偶,一般就是两个以上的雄性同时出现在雌性面前,不问青红皂白,凭着体力和智慧,大打出手,非得把对方打败赶走,才能占有异性。当然,有时习惯于和平争偶的动物在一种特殊的情景下也会动真格地打起来,但一般来说,习惯很牢固,不太容易打破。而习惯于用战争手段来争偶的动物,到了发情期,是看不到和平景象的。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都以为食肉的猛禽猛兽,如鹰、雕、豺、狼、虎、豹等等,平时凶残狠毒,到了发情期,肯定都是好战分子,为了爱情不惜诉诸武力,属于战争型的争偶动物;而食草的飞禽走兽,如鸽、鹊、牛、羊、兔、猴等等,平时温顺善良,到了发情期,肯定是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属于和平型的争偶动物。

事实刚好相反。越是长着尖爪利牙,越是能很容易把求偶时的竞争对手置于死地的猛兽,越是恪守和平竞赛的规则,例如豺狼虎豹中排榜第一的豺,在春秋两季的发情期里,有两只单身公豺同时看中一只母豺,它们会小心翼翼地避免挤在一起向母豺求爱,而是彼此之间相隔一段距离,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向母豺嚣叫;即使两只公豺不小心走到一起了,多半也是用叫声进行威胁恫吓,很少真的动手打起来;即使出于爱的狂热真的动手打了起来,也绝不会进行致命的厮杀,只要有一方停止了噬咬,朝比自己更强壮的另一方袒露自己最易受伤害的脖子,另一方便会立刻松开爪牙,很绅士地结束战斗。可以这么说,所有的猛禽猛兽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一种除非神经错乱不会被轻易打破的禁忌,求偶期也绝不例外,不然的话,所有的猛禽猛兽恐怕早就因自相残杀而灭绝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越是没有杀伤能力的草食动物,越是爱争勇斗狠,例如长期以来一直被人类视为和平象征的鸽子,两个雄性为了获得交配权,不由分说就会厮打起来,不打得头破血流精疲力竭不会罢休;就算其中有一只雄鸽被打得吃不消了想投降,胜利者也绝不会优待俘虏,非穷追猛打把对手远远赶走才行。

曾经有动物学家做过这样的实验,将两只雄鸽和一只雌鸽一起关进一间小鸽棚。几秒钟后,两只雄鸽便打得难分难舍;半个小时后,其中的一只满身是血,躺在地上已不会动弹,另一只跳到倒霉蛋的背上,“咕咕”叫着,用喙嘴从垂死的对手身上把羽毛一根根拔下来,甚至啄咬对方头上的伤口,不知道是要扩大战果还是嫌血流得不够多。显然,在杀伤力弱的动物身上,没有禁杀同类的自我约束机制,它们没有在自相残杀中灭绝掉,这是因为这些动物虽然好斗但不能很快把对手杀死,在野外失败的一方较容易逃之夭夭。

盘羊属于战争型的争偶动物。

盘羊的发情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公羊争偶期,第二个阶段为雌雄结对期。如果可以套用人类的婚姻形态,那就是恋爱阶段和结婚阶段。但盘羊的恋爱与人类的恋爱大相径庭,不可同日而语;人类的恋爱花前月下,海誓山盟,亲亲昵昵,甜甜蜜蜜,男的不时给女的送些鲜花、蜜饯、漂亮的服装、金光闪闪的戒指项链,用礼物博取欢心;盘羊的恋爱可没人类那么文明美好,盘羊的恋爱其实就是公羊之间一场场激烈的争偶搏斗。公羊唯一能送给异性的礼物,就是当着自己中意的母羊的面,把另一头公羊打得落花流水,狼狈逃窜。

盘羊的恋爱很像是一场擂台赛。

一到发情期,母盘羊就会一反娴静的天性,粗声粗气地咩叫着,用挑剔的眼光望着处于饥渴状的公羊,三三两两散落在山顶或山腰相对平坦的树丛草地里等待着公羊们用特殊的方法来恋爱。每一处有母羊的地方就好比是一座擂台,先有一头公羊走进擂台,流连忘返,围着母羊绕圈子,试图接近母羊;但这时候的母羊,一个个心如坚冰,爱的心扉关闭得严严实实;公羊晓得自己必须拿出足够的“聘礼”才能赢得一颗芳心,于是,这头公羊便会瞪着血红的眼睛,摇晃着硕大的羊角,抻直脖子,运足底气,“咩咩咩”高叫一通。那叫声的大意是:

———我有野牛的体魄,我有野猪的胆量,我有老虎的凶猛,我有山豹的残忍,不怕死的尽管上来好喽,我正愁没有“聘礼”呢。

也有可能那通叫声表达的是这样一层意思:

———是我先看中这头可爱的母羊的,请遵守先来后到的次序,谁胆敢加塞抢先,我是不会答应的,我要誓死捍卫我的权益。

总有求偶心切色胆包天的公羊不怕威胁,也不理会先来后到的次序,跑进“擂台”来,于是,争偶之战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