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轻小说二次元在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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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幸运

林晓起得很早。

他的身体素质早就超越人类巅峰,充沛的精力使他能够几乎不用大量睡眠来恢复状态。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搜集到的手表。

6点48分。

对于大多数大学生,此时依旧属于睡眠时间。

由于夏天过去,白昼时间变短,因此这时候的天边还只是有一丝蒙蒙的白色微光。

林晓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并没有惊扰到其他人。

按照叶轩和高文制定的锻炼表,早上七点半的时候众人才会开始锻炼。

可是林晓敏锐的五感却告诉他,此时的阳台上正有一道人影在挥洒汗水。

“嘶――”

那家伙嘴里不住地抽着冷气,却依旧强忍着痛苦认真地在压腿。

瘦弱,黯淡,不值一提。

正是刘易斯,也就是小黑。

林晓走过去,默不作声地站在肖黑身旁开始做八极拳的热身。

两人谁都没有先开口。

小黑是畏惧林晓的狠厉手段与实力。

林晓则是有别的事情要思考。

过了一会儿,林晓离开逼仄的小阳台,进入客厅开始扎马步。

小黑则是一言不发地在他旁边做着俯卧撑。

时间就在这种异样的沉默中一点一点地过去。

“起来多久了?”

林晓的声音像是从远山传来的隐约呼唤,完全听不出原本的情感。

肖黑愣了一下,随后一口气没憋住,俯卧撑做着做着趴下了。

“没、没多久……”

一问一答间,毫无营养的话题自然显得两人尴尬异常。

“为什么起这么早?”

“因为要努力啊。”

小黑挠挠头,看上午颇为不好意思。

“你看,你们这么厉害,我一个黑人混在你们中间,起码不能拖后腿吧……”

林晓知道这只是对方比较委婉的说法。

肖黑作为一个黑人,虽然表面上和众人相处得还算和谐,但其实隔阂一直存在,只是没有爆发。

比如林晓,在看到肖黑那幸灾乐祸的表情后,第一个怀疑他有问题。

说起来,林晓是个不折不扣的地域黑。

在他这里,黑人的好感度先天少20个百分点。

白人先天也少20个百分点。

台湾人少40个百分点先天好感。

印尼猴子少80,棒子少80……

至于霓虹人,这个不用管遇到直接拉黑打死,先天好感度负一百。

作为真正带着有色眼镜看世界的人,林晓反而更加理解那些被歧视者的处境。

“你为什么来这里读书?”

“因为我不想成为我父母那样的渔民……”

很真实,也很令人难以忘怀。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小黑出生时家里已经有三个男孩,他是老四。

家里收入全靠父亲母亲打渔,还得看老天爷是不是心情不好发洪水。

到了季节还可以去挖蜂窝卖蜂蜜什么的。

只是那十几米高的树,人只用一根藤条爬上去实在是可怕。

每天都是解决不完的事情。

生病或受伤没办法进医院,只能看着人躺在床上呻吟,直到死去。

小黑的大哥就是陪父亲上树时一时不慎摔下来,早早去了。

小黑是家里脑子最灵光的孩子,弟弟和哥哥们加起来都比不上他一个人的做题速度。

所以他一路求学,边打工边学习,直到报名了华夏的留学并且凭借优异的成绩,成功获得学费住宿全免的优惠。

“其实我很羡慕你们华夏人啊,可以买新书,看一遍就能扔掉,可以找专业的家教,哪里不会问哪里……”

不知怎么的,场面就变成了小黑在那里絮絮叨叨,用他那黑人独有的押韵天赋和节奏感不断说着。

而林晓,则是面无表情,静静地听着。

“当年为了这个名额,我把自己偷偷藏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半个月只靠白水和硬得掉渣的面包撑着……”

说着说着,小黑的声音就哽咽起来了。

“在这里,每天吃的都是东北大米饭,牛羊猪肉能变着花样做出那么多样式……你说这是不是天堂?”

一边说,他一边继续做着俯卧撑,而林晓则是躺下来开始仰卧起坐。

“我听说华夏人最近不是喜欢rap吗,我也特别喜欢rap,但我讨厌那个克里斯……”

林晓忍不住扭头看了看小黑。

他的眼睛里有着闪闪发光的东西。

“一开始我其实特别想成为一名rapper,就是那种唱着自己喜欢的东西,还能赚大把大把钱的那种,那就是我的梦想了。”

窗户斜对着的地平线上,金色的阳光慢慢从天花板挪动下来,照耀在两人身上。

“去年我还试了试写自己的歌,其实就是母亲哼的旋律乱改的,你听我给你来一段……”

“四十八、四十九、五十……”

林晓并不喜欢rap,也不想听这个黑哥们今天神经质一般的唠叨。

因此他装作完全没听的样子,故意把心里默数的计数念了出来。

自顾自哼唱了一小段,见林晓没有反应,小黑也只有自讨没趣地继续锻炼身体。

“我和你说,去年我一周打三份工,还努力地学习,但是那时候很多人都排斥我们黑人……

“但是我知道,只要我努力下去,这个国家和这里的人总会接受我的,我总会成功改变命运的……”

声音里满是憧憬,瞳孔中反射着金色的阳光。

林晓心里冷笑一声。

为什么相当一部分华夏人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今天,还会排斥黑哥们?

你们自己心里没点笔数吗?

“我知道我们中有很多混蛋,可是我真的不想背着他们的错……

“我知道米尔斯不是什么好人,他以前入室强奸,还拍人裸照威胁……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

停留一段时间的阳光继续移动,直到完全抛弃阴影中的肖黑。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捶着地板,脸上充满了愤恨和不甘。

也许很多黑人兄弟来到华夏的确是像刘易斯这样,为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吃饱肚子的理想而奋斗。

可是,无论什么种族,总有些烂人不干人事。

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好人替他们同肤色的烂人们背了黑锅。

林晓坚定地歧视黑人,这倒不是因为什么“黑人天生怎么怎么样”而是他的评判标准如此。

教育水平不达标,没有足够的基础知识,眼界不够高等等。

越是博学的人实际上越怀有敬畏之心,无论是对自然法则还是对人文法律。

大部分情况下,只有无知且粗野的人才会目无法纪。

所以在林晓这里,黑皮肤天然降好感度。

嗯,准确地说,除了华夏人,林晓基本都不喜欢,这里的华夏人还得排除部分闹独立的傻子们……

在他看来,黑人粗野,白人高傲,棒子病态,猴子懒惰,霓虹……这个岛怎么还没沉。

当然,既然什么人种都存在烂人,那么反过来也是一样的,烂人再多的群体中也会有好人。

比如眼前的小黑。

说他懦弱也好,说他卑微也罢。

但是,至少,在林晓和米尔斯战斗时,他拉着不知所措的胖子躲到了一边。

小黑捶完地板,又开始老老实实做俯卧撑。

他也知道在这里发脾气屁用没有,还是得回来继续锻炼身体。

既然很难融入群体,那就要尽力使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在这末世活下去。

林晓自顾自打了一套八极拳,借助【无穷的武炼】飞快地进步着。

他不经意地瞟了小黑一眼。

小黑笨拙地对着空气练着拳。

那动作在林晓看来漏洞百出,照这么练,一辈子也未必能及得上林晓现在的境界。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平等的。

虽然从精神境界和生命角度看,人人平等。

可是换到现实世界,那就完全不是这样。

林晓突然觉得很感激。

他生在一个吃穿不愁的家庭,生长在一个没有炮火轰鸣的国家,享受着世界一流的教育资源。

他的衣食住行在那些战乱和欠发达地区的人看来,简直不敢想象。

对比小黑,林晓突然意识到从前的自己,一直很幸运。

哪怕是到了末世,他的起点也同样比别人高出太多。

生活不是让你用来挑刺抱怨它的不完美的。

它应当是你睁大眼睛,仔仔细细去寻找它的闪光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