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从零到法
51655400000062

第62章 人身民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下

各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们,你们好!

对于,罪名的记忆,怎么说?

(记住常用的就可以,那些平时听都没听过的,没有用。律师都不一定用的到,常人也就更不需要了,但我还是得简单写出来。其实重点学习的,就是几章前我写的一个,律师分类,比如什么劳动、工商、行政等,那才是经常用的)

对于罪名,我要开始减少讲解。

今天,提一个问题,看你们知道吗?(看过的就算了)

问题:为什么比尔盖茨会被逼无奈去“裸捐”?

(答案在文章末尾)

——分割线——

【刑法——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下半部分)】

好了,直接开始罪名的认知。

【第十七个,非法侵入住宅罪】

如何理解?

其实,就未经过住宅主人允许,不顾主人的反对,强行进入他人住宅;

或者,进入住宅的时候主人没反对,但是之后主人要其退出,其不退!

(也就是私闯民宅。要是美国,私闯民宅直接开枪......)

至于非法侵入住宅后干别的事情,看主要罪刑量刑,不按数罪。

——分割线——

【第十八个,侮辱罪】

很好理解吧?

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注意,是名誉),情节严重的。

(举个例子:还真的有这种情况,原配打小三,在公共场合脱别人衣服,打别人,结果被小三告了)

虽然很可恨,但是法律不允许啊,唉.....

(惩治,是不是也要合理利用手段?至少不能让自己爽了后还吃亏吧?肯定是让别人吃亏,自己还爽啊,对吧?)

稍微提一点,这还不算很强,如果强行剥光妇女衣物,大庭广众,那么就是属于强制猥亵、侮辱罪了,那就严重了。

——分割线——

【第十九个,诽谤罪】

我们常常说,小心我告你诽谤!!

这个诽谤到底是什么?

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的名誉!

(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个某种事实,是指捏造出的(无中生有、凭空制造)事实,也就是假的。

故意而为,但只能是文字或口头语言。

(手段恶劣、内容恶毒、造成严重的,为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分割线——

【第二十个,刑讯逼供罪】

这里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健康权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比如:对人用肉刑(严刑逼供),出于故意,并且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主要针对司法人员,因为有些犯人不说,而没办法,就会诱供、指供等)

——分割线——

【第二十一个,暴力取证罪】

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分割线——

【第二十二个,虐待被监管人罪】

这里,是不是看到过某些电视剧,律师以监狱(看守所等)对当事人实施暴力等,而要求保释的。(存不存在不知道,我们先放这里,以后看到了我把它在写下来)

当然,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犯罪嫌疑人不是逃跑啊什么的。

——分割线——

【第二十三个,侵犯通信自由罪】

是故意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的行为。

(情节严重)

如果里面是钱,还盗取了,数罪并罚,数额较大从重处罚。

——分割线——

【第二十四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针对的人是邮政等这类快递工作人员,未经允许拆开的,犯此罪。

——分割线——

【第二十五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是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窃取或者其他方法获取都是)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那种小公司小APP,收集注册用户的名单资料,虽然不多,可能就一个电话一个名字。

那些名单都是哪里来的?合法吗?我不知道。但是我经常接到推销电话,我实实在在已经很久没有去注册了和登记,但还是有人打电话推销,我真搞不懂是怎么搞到我电话和名字的,佩服。

也许,在我们所不知道的网络上,有些用户数据买卖,信息交易。

(这个,不禁让我想到了之前的棱镜计划,知道什么叫棱镜计划吗?提一个人,你们肯定立马就知道全部了。他叫斯诺登,一个很帅很正义很好听的名字)

——分割线——

【第二十六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如何理解?

我还是举个例子吧,应该都看得懂,就是不知道未成年懂不懂......

(与结婚、离婚有关)

父母逼婚,用强硬手段和某人结婚或离婚,要不离婚就跳楼!

(也包括第三人)

我在想,书上这么举例,但是现实中有吗?别说百分百没有,都这么说了,肯定有,只是我们肯定见不到别人的家事。

——分割线——

【第二十七个,重婚罪】

都理解,对吧。

(还有一种,明知对方有配偶还结婚。我去,厉害了)

没人了不算。(丧偶离异)

——分割线——

【第二十八个,破坏军婚罪】

字面以上。

——分割线——

【第二十九个,虐待罪】

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治、限制人身自由、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

(精神摧残和肉体摧残)

——分割线——

【第三十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结合以上进行分析。

——分割线——

【第三十一个,遗弃罪】

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

——分割线——

【第三十二个,拐骗儿童罪】

唯一的重点,是儿童。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分割线——

【第三十三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的行为。

(我去,这不就是未成年小混混吗?)

组织者,是间接正犯。

(作者:唉,天天看罪名,我都要晕了,翻了一下目录,发现还要看十四天的罪名,才能解释这刑法,我的天啊!)

(答案:知道为什么比尔盖茨要这么做吗?想到了吗?其实,这跟美国法律有关!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子女如果继承父母的财产,必须先交纳遗产税才能进行遗产分配。而我们想象一下,比尔盖茨有多少钱?我们来假设一下,如果580亿美元就作为遗产,让其子女法定继承,其子女就必须先以现金方式缴清278.4亿美元的税款后方能继承580亿美元。我的天!!!278.4亿现金美元???所以,想要让盖茨子女一下子掏出278.4亿美元的现金,即便是变卖全部家产、企业股权、股票,一次性缴清,恐怕也办不到!而且,这有这么多的现金流通吗?那得多大一堆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