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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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基本内涵(1)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不仅仅在于它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为无产阶级革命指明了一条光辉的道路。而且在资本主义时代,依据当时所能提供的思想材料,在探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过程中,对历史上所形成的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做了一定的探索。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反杜林论》、《共产党宣言》、《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及几十篇论文和书信中都提到了妇女问题。在这些书稿和文章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妇女地位的演变和受压迫根源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探讨了妇女解放的途径和道路。马克思、恩格斯从人的解放的高度来认识妇女解放,并把妇女解放纳入到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中。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妇女解放的思想对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妇女解放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很多的理论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的理论和学说,对世界范围的妇女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巨大影响。

妇女地位的演变和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关于妇女受歧视受压迫的根源问题,历来是妇女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早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产生以前,一些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及政治家、思想家就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这一问题。其中不乏一些合理的思想,但就整体而言,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他们或者是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或者从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出发,或者从男权的统治出发来认识这一问题,都没有从根本上找到妇女受歧视受压迫的根源。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认为对于任何社会现象,都必须联系着产生这个现象的那些条件,具体地、历史地加以考察,才能深刻地、准确地把握它、认识它。几千年来的历史发展事实表明,男女两性的不平等是阶级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发展,同社会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的发展,以及由生产方式决定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人类史前社会的生产方式的考察,揭示了妇女地位的演变及两性不平等地位形成的根源。

一、男女不平等是人类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现象

和某些资产阶级学者认为性别压迫是人类自来就存在的现象的观点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妇女受压迫现象的存在只是与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着,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在原始社会男女是平等的,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尊重的地位

在原始社会的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人们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非常低下,生产工具非常原始,人们使用的工具主要是木棒和石器。因此人们无力单独同自然和猛兽作斗争,只有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获得生存,才能获得食物和其他生活资料。为了维持生活,争取生存,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公共劳动,劳动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光荣职责。在氏族内部男女共同参加劳动,分工纯粹是自然产生的,男子狩猎、捕鱼、防御野兽,获得食物的原料;妇女采集野生果实、种子,挖取植物的根茎,制作和分配食物。共同劳动决定了生产资料和生产品的共同占有,人们过着原始共产制的生活,没有私有制、没有人剥削人的现象。全氏族的男女成员都是生产的主人,这种生产关系决定了在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不会有贫穷困苦的人,因为共产制的家户经济和氏族都知道对于老年人、病人和战争残废者所负的义务。大家都是平等、自由的,包括妇女在内。”在这个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助、和睦相处的社会关系中,男女之间的关系也必然是平等的。

在原始社会,男女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平等的,而且由于妇女在生产和家务劳动中的特殊作用而享有更高的地位。由于当时生产工具的低下,主要是原始石器和木棒,所以男子外出捕猎的数量不仅有限,而且又很不稳定,不能维持氏族成员的主要生活资料。而妇女采集野生果实、种子、挖取植物根茎,往往具有稳定的收获,成为氏族成员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妇女成为维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妇女在生产中的这种作用,因而在原始社会中妇女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受到人们的尊敬。不仅如此,在原始社会初期,妇女在从事公共的生产劳动的同时,还要担负管理氏族内部各项事务。为全体氏族成员准备食物,还要加工皮毛、编织麻、布,为全体氏族成员缝制衣服,她们还要为集体抚养后代,要照料老人和孩子。妇女所从事的这些活动,都是直接为全氏族成员服务的,具有重要的社会性,对氏族成员的生存,对社会生产的发展都有重要作用。

由于妇女担负着十分繁重而又非常重要的社会生产劳动和公共事务,在原始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她们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2.在原始社会的人口再生产中,妇女有特殊地位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存条件的恶劣,人口的增长是很困难的,妇女的生育因此就显得非常重要,这就决定了妇女在人口生产中的重要地位。

人口的生产与婚姻家庭是密不可分的。一定的婚姻家庭形态,总是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在原始社会的早期,人类脱离动物界不久,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能力极为微弱。这种低下的生产力状况决定了最初的人类两性结合的方式只能是群婚制。即一切男性属于一切女性,一切女性属于一切男性。这种杂乱的性交状态不能称其为婚姻,所以也不存在家庭。恩格斯称其为“杂交”状态。人类婚姻家庭的形成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通过对原始社会生产方式的探源,把史前时代的婚姻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并分别阐述了三个阶段的不同特征。恩格斯指出:“血缘家庭——这是家庭的第一个阶段。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照辈分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血缘家庭之后是普那路亚家庭,普那路亚是夏威夷语,即亲密的伙伴的意思。在这种家庭中,“若干数目的姊妹——同胞的或血统较远的即从(表)姊妹,再从(表)姊妹或更远一些的姊妹——是她们共同丈夫们的共同的妻子,但是在这些共同丈夫之中,排除了她们的兄弟;这些丈夫彼此已不再互称兄弟,他们也不再必须是兄弟了,而是互称为普那路亚,即亲密的同伴,即所谓assoue。同样,一列兄弟——同胞的或血统较远的——则跟若干数目的女子(只要不是自己的姊妹)共同结婚,这些女子也互称普那路亚。”

对偶家庭对偶婚是人类家庭发展的第三种形式。随着氏族制度的发展,在群婚制后期逐渐出现了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不稳定的结合的对偶婚。这种对偶婚是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这种对偶家庭,仍是氏族的组成部分。

恩格斯在分析了婚姻家庭演变的基础后指出,无论在血缘家庭还是普那路亚家庭,基本还是处在群婚状态下。在这种群婚状态下,子女都只能按照母系判定,人们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就是在不稳定的对偶婚家庭中,两性的结合也还是比较松散的,所以,确认父亲只能是相对的,是不准确的。因此,“在一切形式的群婚家庭中,谁是某一个孩子的父亲是不能确定的,但谁是孩子的母亲却是知道的。即使母亲把共同家庭的一切女子都叫做自己的子女,对于他们都负担母亲的义务,但他们仍旧能够把她自己的子女同其余一切子女区别开来”。在群婚的家庭形式下,血统和世系是依母亲计算,从而组成一个母系氏族。这是一个由出于同一女祖先的、按母系确定共同血缘关系后裔所组成的社会集团,是氏族社会的基础。

综上所述,妇女不是从来就处于被压迫地位的。“在一切蒙昧人中,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还有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原始社会的氏族组织是以生产极不发达为前提的。随着生产的发展,氏族组织就逐渐不适应了。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我们不要忘记,这种组织是注定要灭亡的。”

二、妇女受压迫地位的形成

妇女受压迫、被奴役,是伴随着原始公社的解体,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确立而同时发生的。马克思指出:“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这就是说,男女两性关系是一种及其重要的社会关系,是经济关系的直接反映。妇女被压迫、被奴役地位的形成,同男女两性在社会生产中的分工,同妇女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是密切相关的。

1.社会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引起男女两性关系的变化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和社会的演进,金属工具逐渐取代石器,劳动生产率日益提高,出现了社会大分工,即畜牧业逐渐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男女两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妇女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导作用被男子所取代。由于生产工具的变革,使得畜牧业和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越来越需要身强力壮的男性体力劳动者,这就使女子在劳动生产中的地位逐渐让位给男子。这样,在从事畜牧业或农业生产的氏族中,妇女在创造社会财富中都不占主导地位,男子所占的地位逐渐比妇女重要,从而使妇女在社会生产劳动中的地位降到了第二位。

社会大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产品不断丰富,出现了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增加是私人占有的物质前提。随着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的增加,交换的发展,出现了占有奴隶的现象。“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私有财产的发展,在社会生产和家庭经济中男女所处地位的变化,乃是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社会根源。随着家庭财富的增加,男子在经济生活中地位逐渐提高之后,对偶婚进一步发展,直接影响了人们对生育的认识,对此,恩格斯说:“对偶家庭给家庭添加了一个新的因素。除了生身的母亲以外,它又确立了确实的生身的父亲。”人们知有母也知有父了,妇女在生育领域中的特殊地位也开始滑落。在财产继承问题上,要求父系继承财产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与这种情况相适应的,便发生了“家庭革命”。母系氏族最后终于让位于父系氏族。与此同时,男子在经济生活中的主导作用,使其逐渐成为社会生产资料、家禽和战俘(奴隶)的所有者。正如恩格斯指出:“‘粗野的’战士和猎人,以在家中次于妇女而占第二位为满足,但‘比较温和的’牧人,却依恃自己的财富挤上了首位,把妇女挤到了第二位。”

2.私有制和阶级的确立,妇女被压迫地位的形成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在畜牧业、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日益扩大的条件下,交换日益频繁,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和交换范围的扩大,促使财产向个体积聚导致私人占有的普遍化,氏族制度逐步走向解体。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劳动技术的提高,在劳动过程中对群体力量的要求逐渐减弱,个人的力量逐渐增强。于是氏族成员集体共同劳动逐渐为个体劳动所代替,个体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分工慢慢地侵入了这种生产过程。它破坏生产和占有的共同性,它使个人占有成为占优势的规则”。“随着商品生产,出现了个人独立经营的土地耕作,以后不久又出现了个人的土地所有制”。土地的私有,对私有制的形成有着决定的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分工是阶级关系产生的基础,是私有制产生的基础。“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社会之所以分裂为阶级,是与社会经济单位的变化相联系的。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个人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原始社会末期,随着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个体家庭成为社会的细胞以后,阶级划分更为明显。个体家庭成为经济单位后,由于各个家庭占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同,劳动力的多少和强弱也不同,也就产生了贫富两极分化,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这就为剥削他人的劳动提供了条件。社会逐渐分裂为两个对立的阶级: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从此人类社会进入到阶级社会。

私有制、阶级确立的同时,也就是妇女被压迫地位形成的过程。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私有制的日益发展,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在私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父系大家庭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阶级对立和阶级压迫的原始组织形式,这种家庭是男性奴役女性的工具。

当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对偶婚也转变为“一夫一妻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成为私有制社会的细胞后,男女两性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妇女被压迫地位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男女不平等制度,成为私有制社会的根本法则,男性对女性的奴役作为一项制度被确定下来。如倍倍尔指出的:“私有制占统治地位就注定了妇女遭受男人压迫。此后随之而来的是轻视,甚至蔑视妇女的时代。”

三、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在于私有制